① 簽了保險認購書會不會付違約金
要交違約金的。
1、雙方簽訂的樓宇認購書具有法律效力。
2、樓宇認購書中有一條款「乙方(某人)必須按照雙方約定的付款方式和期限到甲方(房地產公司)支付首期款並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否則視為乙方放棄購買該房屋,所付定金不予退還,甲方無須通知乙方,可另行銷售該房屋。」問該條款可以成為房地產公司抗辯的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四條 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第五條 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並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
② 股份認購書怎麼寫
股權認購協議書
甲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 ;
乙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 ;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項目名稱及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條 合作期限,自__ 年__ 月__ 日起,至__ 年__ 月__ 日止,共__ 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 元,大寫 ,占總投資額的60%;乙方出資人民幣 元,大寫 ,占總投資額的40%;
(二)雙方以 方式出資,於___ 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 _元,大寫 。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第一年年終總利潤 10% 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終總利潤 10% 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終總利潤 10% 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投資比例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作人入伙,必須經雙方合作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對入伙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夥: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夥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夥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一)甲方負責經營管理及財務出納;乙方負責財務會計。
(二)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作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作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合作利益按投資佔比分配。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作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 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作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五)甲方提供車輛供業務使用,厚街本地使用每月500元,外地根據實際費用實報實銷。
(六)因應酬產生的相關費用計入成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權認購程序
員工向企業(如組成持股會則向企業工會)提出購股申請; 企業或企業工會審查員工持股資格; 根據員工股份認購方案確定個人持股額度並公告員工持股額度; 員工繳付購股資金,一般應用現金支付,也可用企業結余的工資基金按企業自定方案合理分配給職工作為購股資金; 企業向員工出具「員工股權證明書」,並將員工持股名冊上報上級部門備案。
在上述過程中,職工認購要分兩步走:職工按基本股配股比例、工齡、崗位首先認購自己可以認購自己可以認購的股票,認購結束後,即召開股東代表大會,選舉企業主要領導之後,按選舉出的職務再進行職務股的認購。企業職工內部股購買後一年可以在企業內部轉讓。
股權證和股票交易的區別是:
1、前者是T+0交易,當天可以反復買賣,股票則是T+1交易。
2、股權證有交易期限限制,行權開始時就停止交易了,股票則沒有這個限制。
3、漲跌幅限制不同,權證漲跌幅限制大於10%。股票則不能超過10%。
4、權證有價值期限至,行權期過後就一文不值,股票則不會。現在A股市場交易的都是美式權證,和歐式權證的區別是,行權期長,在行權期內任何一天都可以行權,歐式權證只能在約定的當天行權。權證炒作風險極大,一天之內價格波動劇烈,心理承受能力差的人不適合炒權證。
③ 平安保險簽了認購書就必須得買嗎
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房屋認購書中所約定的購房定金是受法律保護的。也就是說,如果由於購房者的原因不能簽訂購房合同的,那麼開發商就無需退還定金。因此,購房者在簽訂了房屋認購書後並不是必須得買房,但是如果不買房,那麼購房定金也不會退還。購房者簽訂房屋認購書時要與簽訂正式合同同樣須謹慎,簽訂人就要為其負責,但這些意思表示都必須在合法的前提下達成。因此,購買房屋時最好不要簽訂認購書,而直接簽訂購房合同。因為簽了認購書,交了定金,購房者在簽訂正式合同時便處於被動地位,有些要求會遭到開發商拒絕,使購房者有口難言。而實際上,簽訂認購書,並不是房地產交易過程當中的必經程序,屬雙方自願行為。如果非要和開發商簽訂認購書不可,也應該在簽認購書時在認購書上寫上以下字樣:「如果雙方在簽訂正式合同時,就合同的具體條款達不成一致意見,不能簽署正式合同,賣方應無條件立即退還定金。」
④ 保險客戶放棄認購函
要交違約金的。
1、雙方簽訂的樓宇認購書具有法律效力。
2、樓宇認購書中有一條款「乙方(某人)必須按照雙方約定的付款方式和期限到甲方(房地產公司)支付首期款並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否則視為乙方放棄購買該房屋,所付定金不予退還,甲方無須通知乙方,可另行銷售該房屋。」問該條款可以成為房地產公司抗辯的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四條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第五條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並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⑤ 房屋認購協議書怎麼寫
房屋認購協議書怎麼寫
《房屋認購協議書》是商品房買賣雙方在簽署預售合同或買賣合同前所簽訂的文書,是對雙方交易房屋有關事宜的初步確認。簡單說來,即是開發商承諾在一定期間內保證不將房屋賣給除認購人以外的第三人,認購人則保證將在此期間內遵循協議約定的條款與開發商就買房事項進行商談。那麼房屋認購協議書應該怎麼寫呢?
以下是房屋認購協議書相關知識的匯總,僅供參考。
◇認購協議書
甲方(賣方):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機構:
乙方(認購方): 住所: 證件名稱: 證號: 聯系電話: 委託代理人:
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乙方認購甲方預售商品房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乙方認購甲方預售的 號樓 號房屋,該商品房的用途為 ,屬框剪結構,層高為 米。該商品房預測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產權登記面積以政府部門核定面積為准)。
2、甲、乙雙方約定房價為建築面積每平方米單價 元, 總金額 元。購房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由雙方按照交易習慣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
3、該房屋的交付條件為:符合規劃批準的施工圖(包括裝修)要求,並經驗收合格。
4、交付期限為年月日前。
5、乙方在訂立本協議時,支付定金人民幣 元,作為乙方購買認購房屋的擔保。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乙方支付的定金轉為購房款。
6、甲、乙雙方商定,認購期為 天,乙方於年月日前到 售樓中心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省建設廳、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格式合同)。
7、在本協議約定的認購期內,甲方拒絕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8、乙方未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甲方有權另行處分本協議所涉房產。
9、甲方聲明:本協議項下房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現抵押於銀行,甲方將在《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合理期限內解除抵押,以保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前辦妥房產權屬登記手續;本項目的地下車位(庫)不作為公共分攤面積,因此所有權不屬於業主,甲方有權對車位(庫)進行處分。
10、本協議未盡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條款,按下列先後順序確定: (1)甲、乙雙方另有的約定; (2)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3)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施工圖及文件; (4)格式合同確定的條款; (5)商品房買賣交易習慣。
11、因本協議所發生的糾紛,由 仲裁委員會裁決。
1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署後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相關知識:
◇關於房屋認購協議書
《房屋認購協議書》是商品房買賣雙方在簽署預售合同或買賣合同前所簽訂的文書,是對雙方交易房屋有關事宜的初步確認。簡單說來,即是開發商承諾在一定期間內保證不將房屋賣給除認購人以外的第三人,認購人則保證將在此期間內遵循協議約定的條款與開發商就買房事項進行商談。這種認購行為的主要特徵是買賣雙方約定的為將來訂立合同而談判的義務,而並非最終達到簽約...全文>>
◇房地產認購協議書
在什麼情況下簽房地產認購書?
買新房,地產商說,房子選定後,直接簽預售合同,然後簽正式合同。
需不需簽認購書呢?簽認購書有什麼好處?
中顧網律師回答:
認購書問題。在目前商品房交易過程中,許多開發商在與購房人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前,要求購房人簽訂認購書,交納認購款。開發商要求購房人簽訂認購書一般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開發商所銷售房屋倘未取得預售許可證,以向內部職工認購的名義進行銷售,俗稱內部認購;另一種情況是開發商已取得預售許可證或者銷售的是現房,開發商為購房人保留預訂的房屋...全文>>
◇房地產認購書樣本
認購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開發企業):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編號:
資質證書編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買受人(購房者):
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編號...全文>>
◆相關鏈接:
◇房屋認購協議怎麼寫
科教園新廟社區災後建房有償安置認購協議
編號:__________
甲方:綿陽市盛鑫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認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碼/公司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為了貫徹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汶川地震災後城鎮住房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綿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地震災後城鎮住房重建工作實施意見》的精神,切實解決災後群眾住房問題...全文>>
◇什麼是房屋認購協議書
《房屋認購協議書》是商品房買賣雙方在簽署預售合同或買賣合同前所簽訂的文書,是對雙方交易房屋有關事宜的初步確認。簡單說來,即是開發商承諾在一定期間內保證不將房屋賣給除認購人以外的第三人,認購人則保證將在此期間內遵循協議約定的條款與開發商就買房事項進行商談。這種認購行為的主要特徵是買賣雙方約定的為將來訂立合同而談判的義務,而並非最終達到簽約..
⑥ 買新房簽認購書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許多開發商為了盡快收集資金,顯示自己房屋售出成績,常用的辦法就是與潛在的購房者簽訂認購書的同時收取一定數額的定金。那麼簽訂商品房認購書要注意哪些事項呢?
一、簽訂商品房認購書要把握好時間
鑒於商品房認購書的合同性質為預約合同,是獨立的有效合同,故認購書只要在開發商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後就可以簽訂,或者認購書應當在辦妥立項、規劃、報建審批手續後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之前的一段時間內簽訂。
二、在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之前,慎重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商品房認購書
即使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與你簽訂了《商品房認購書》等預約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法》第52條的規定,均為有效。因此,你在簽訂商品房認購書是一定要慎重,仔細閱讀每一條款。
三、避免違反認購書中的約定和合法規避承擔民事責任
認購書確定了先合同義務,故違反認購書應承擔締約過失責任。當事人簽訂商品房認購書後往往會支付一定數額的定金作為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擔保,如果雙方經磋商最終無法簽訂正式合同的,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出賣人應當將收取定金返還給買受人。
如因當事人一方原因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情形,適用定金罰則;如當事人雙方在合同磋商過程中存在過錯,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法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收取定金返還給買受人。
四、定金非訂金,交付定金需謹慎
保證金、押金或者訂金與定金並不完全等同,判斷是否為定金仍應以當事人的約定是否有定金的性質為依據。
判斷所付款項是否為定金的基本方法是:
第一,合同中關於所付款項的文字表述是否為定金,若是,則為定金;
第二,若合同中關於所付款項的文字表述為「留置金、擔保金、訂金、訂約金、押金或保證金等,則應根據合同中關於該款項的具體進一步判斷,若其中有「無權要求返還或雙倍返還」的約定,則可以視為定金。
五、違約條款要約定好
違約條款約定好,限制好房地產開發商惡意違約,及時主張賠償雙倍返還定金之外的其他損失(預期利益損失)。
如果預約協議約定有定金條款的,應當適用定金罰則;如果預約協議中沒有約定定金條款,或有證據證明定金處罰數額明顯低於買受人所受實際損失的,出賣人應當賠償買受人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如守約方所受的實際損失明顯高於定金處罰數額的,守約方對此主張承擔舉證責任。
六、嚴防房地產開發商利用格式合同中含有單方權利約定條款,逃避法定義務和責任
應當按照公平、誠信、提請注意和合理解釋的原則對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格式合同出現的商品房認購書中單方權利約定的條款,加重了對方的責任,排除了對方的主要權利,該認購書應為無效,否則應當認定有效。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11-1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搜狐焦點為您提供全面的新房、二手房、租房、家裝信息
⑦ 簽訂認購書需要注意什麼基本情況要寫清
在購買房屋的過程中,購房者需要辦理很多手續但是並不是所有手續都是必須辦理的,有些開發商會讓購房者簽認購書,如果購房者不簽的話就沒有購買該樓盤房屋的資格,購房者聽信了銷售人員的話,同意簽訂認購書,但是卻不知道認購書存在很多陷阱,那麼簽訂認購書需要注意什麼?
1、當事人雙方基本情況別寫錯
在認購書中,一般會寫明買賣雙方的基本情況,但是購房者要注意了,在填寫賣方信息的時候,要注意看「出賣人」位置填寫的是不是開發商的公司名全稱。如果開發商委託第三方房產中介公司代為銷售,那麼應該在認購書中寫明代理關系。填寫購房者本人相關信息時,要注意「認購人」寫自己的名字,通訊地址填寫身份證上的戶籍地址。
2、房屋的基本情況要寫清
認購書上的內容有很多,但是一般都會對房屋的情況進行說明,所以購房者要注意房屋看基本情況是否有寫清楚。如果簽訂時是空白的,這時就要警惕了,沒有預售/銷售許可證的房子,賣出去也是不合法的,如果開發商到辦理產權變更之日時,還拿不到相關證件,也是沒有辦法辦理房屋產權所有證的。實際上,只要認購書具備合同主要條款並生效後,在於正式合同沒有沖突的情況下,可以做主合同的補充。
3、有關金錢事項要約定清楚
在認購書中,買賣雙方會標注清楚房屋的價格,並且還應該寫明是以何種方式來付款,認購書中的對付款方式約定得相對來說比較粗略一些,一般都是想取得一個首批的資金。大部分開發商與購房者簽訂認購書時都會收取一定數額的定金,購房者首先要弄清楚這個定金是哪個定,其次要清楚定金之後的處理方式,最好一定要明確違約後果。
4、不要約定給付定金
小編以為,在簽訂認購書的時候,購房者如果不確定自己要購買該房屋的話,最好不要約定給付定金,可以約定支付「訂金」或者預付款。同時應明確約定,如因任一方的原因而不能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簽訂房屋認購書不是買房必經的程序,所以沒有必要時不要隨意簽訂認購書,即使是要簽訂也要認真對待,尤其是簽訂違約條款和給付定金要重點注意。
5、開發商的承諾可寫進認購書中
購房者在看房的時候,開發商可能給購房者承諾過一些什麼,比如開發商會給予一定的優惠、贈送面積等承諾,這些其實都可以在認購書中體現出來的,後期簽訂正式的購房合同時照樣也可以寫進去,以防開發商變卦。當然在這里最好也要對違約的處理辦法作出一些規定。
以上就是關於簽訂認購書需要注意什麼的相關內容,購房者在簽訂認購書的時候一定要記得仔細看認購書中的內容,看看各項條款是否平等,主要是對於購房者自己來說是否有不對等的條款,對於開發商來說,購房者是弱勢群體,所以購房者要盡量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不收侵害。
⑧ 什麼叫買房認購書
《房屋認購協議書》是商品房買賣雙方在簽署預售合同或買賣合同前所簽訂的文書,是對雙方交易房屋有關事宜的初步確認。
簡單說來,即是開發商承諾在一定期間內保證不將房屋賣給除認購人以外的第三人,認購人則保證將在此期間內遵循協議約定的條款與開發商就買房事項進行商談。這種認購行為的主要特徵是買賣雙方約定的為將來訂立合同而談判的義務,而並非最終達到簽約。
《房屋認購協議書》中一般確認認購人打算購買的商品房的位置、朝向、樓層、房價及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時間。認購人在購房前作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保證,向開發商支付一定數額的訂金。
(8)保險認購書怎麼寫擴展閱讀:
《房屋認購協議書》的內容
《房屋認購協議書》與《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同。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頒布前,《房屋認購協議書》的性質屬於意向書,一方不履行承擔的是締約過失責任,而承擔締約過失責任的方式是定金。但是,在該《解釋》頒布後,其中第2條承認了預約合同的效力,為此,《房屋認購協議書》屬於預約,一方不履行承擔的是違約責任,另一方可以主張違約賠償。這在一定程度上,加強了對於購房人合法權益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