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生育保險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生育保險:
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在職業婦女因生育子女而暫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及時給予生活保障和物質幫助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社會保險立法,對生育職工給予經濟、物質等方面幫助的一項社會政策。其宗旨在於通過向生育女職工提供生育津貼、產假以及醫療服務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們因生育而暫時喪失勞動能力時的基本經濟收入和醫療保健,幫助生育女職工恢復勞動能力,重返工作崗位,從而體現國家和社會對婦女在這一特殊時期給予的支持和愛護。
主要包含:
生育產假。女職工生育或流產,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享受產假。女職工生育產假為90天;女職工生育為剖腹產的,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嬰,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屬晚育的,增加產假60天;女職工懷孕不滿2個月流產的,產假為15天;懷孕滿2個月(含2個月)不滿4個月流產的,產假為30天;懷孕滿4個月(含4個月)以上流產的,產假為42天。
生育津貼。女職工在規定的產假期間,享受生育津貼。生育津貼以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繳費工資為標准,按應享受的生育產假天數計發。生育津貼由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生育醫療費。女職工懷孕後,應按規定到定點醫療機構檢查、生育或流產,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定額標准撥付生育醫療費。市直參保單位女職工生育醫療費定額標准:順產為1500元;剖腹產為35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嬰,增加200元;人工流產為84元,引產為252元。需要注意的是,女職工經定點醫療機構診斷,確需進行剖腹產生育的,按規定享受剖腹產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自行要求剖腹產生育的,按順產標准計發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
B. 現行生育保險制度主要內容是什麼
企業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生育保險制度分別於1951、1955年建立之後,經過30多年的實踐,國家為了進一步保護婦女和嬰兒的身體健康,提高民族整體素質,經過醫學專家和婦幼保健專家對產後婦女及新生兒身體情況及營養保健等多方面的科學論證,並參考其他國家婦幼保健的經驗做法,於1988年7月頒布了《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國務院1998年第9號令)。這是我國建國以來保護女職工的勞動權益,減少和解決她們在勞動中因生理機能造成的特殊困難,保護其安全和健康的第一部比較完整和綜合的女職工勞動保護法規。主要明確了「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解除勞動合同。」並將產假由56天延長到90天,產假期間的工資以及醫療費用由職工所在單位負擔。該規定的頒布,統一了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的生育保險制度。1994年原勞動部頒布了《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將生育保險的管理模式由用人單位管理逐步轉變為實行社會統籌,由各地社會保障機構負責管理生育保險工作。
C. 關於生育保險改革的問題
你已經連續繳滿12個月了,到生產之月滿12個月就可以享受生育假期工資和生育醫療待遇。
D. 生育保險的具體內容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生育保險,是社保五險中的其中一種,也是國家對懷孕女職工的一種保護政策,生育保險費用是由參保公司繳納,員工個人並不扣生育保險的費用。
生育保險,符合條件,享受的待遇有:
1、產檢報銷;
2、分娩報銷:
3、產假工資享受。
享受生育待遇,一般需要的條件是:1、在保狀態,2、累計滿1年(有些城市是連續1年),3、符合計劃生育,有準生證。
舉例:廣州,生育保險累計滿1年,在保狀態,懷孕滿12周以上可以辦理定點(需要公司蓋章),辦理定點後,產檢就可以享受報銷,分娩也能享受報銷。生完之後,公司提交資料,公司給職工發工資,然後公司申請一筆補貼,補貼歸公司所有(因為產假沒上班,公司也給發了工資,這個也是公司繳納生育保險的原因)。
只要符合條件,都可以享受生育待遇的。
1、社保連續12個月,懷孕12周以上,公司提供定點申請表,去醫院辦理定點,然後就可以使用生育保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