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理財保險賣了多久到賬
這個就要看你需求的方向了,理財保險有理財保險的優點,存銀行也有存銀行的優點。
理財保險目前市場上分兩種繳費的方式,一種是一次性的繳費,業內叫做躉交。還一種是每年投或者每月投的,叫期交。
首先理財保險屬於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財產(我想大多數人明白這個優勢的)哪怕是婚後用對方的錢買的理財保險,只要投保人和收益人都是自己那麼這筆錢也都是自己的個人財產不納入夫妻財產。
理財型保險可以規避遺產稅。
理財保險不能作為債務的抵押。
而且理財保險也要看你給購買的對象,如果你給自己小孩買的話其實是不錯的可以做一筆教育金的儲備,每年存一點,這樣對自己也沒什麼壓力,等小孩開始上學了在取出來用就是了。
其他的就不一一多說了。
理財保險缺點話就是時間長,目前來說躉交差不多滿期都是5年的樣子,期交的話時間就長了,有6年8年10年15年20年25年終身型.
大家注意只有滿期你的收益才是最大的,提前支取是很不劃算的,甚至你還會有損失。
打個比方躉交來說,5年期的產品。一般2年保本,何為保本?就是你再存滿2年後要支取只能是本金不損失或者有一點盈利。但是很多賣給你的人是不會告訴你的。所以如果你只是存個2年3年結果在銀行買的是這種躉交型的理財保險,銀行又沒有給你說清楚這個理財產品的內容和注意事項。當你再2年後支取你肯定是上當受騙的。因為收益是和你預想完全不一樣的。但是如果你是存滿了的話收益還是要比存銀行高點的。這個就要看你自己的錢怎麼去合理的規劃了
然後說說期交型的理財保險吧。目前市場上賣的最多的類型就是繳費5年10年滿期。繳費5年15年滿期。繳費10年15年滿期。繳費10年20年滿期。
終身型的話就是繳費5年終身。繳費10年終身。其他的還有很多就不說了
如果你購買的是期交型理財保險,打個比方。你選擇的是繳費5年10年滿期。購買的時候也沒有給你說明產品的條款和合同,注意的事項。結果你第5年支取或者第6年支取那麼你的本金都是要損失的。這個時候你就會認為你上當受騙了。如果你滿期的話收益還是不錯的。
總體來說理財保險你要注意你能不能放那麼久,購買的需求點在哪。如果你只是想存幾個月或者一兩年兩三年。建議你還是選擇銀行的短期理財或者是定期和國債
說說存銀行吧
首先肯定是定期了。
定期的話利率是固定。存的時間可以自己來選擇3個月,半年。一年。兩年。三年。五年。可以根據自己的所存的時間來決定。
但是定期有幾個缺點。一個就是如果利率變動。你所存的定期還是按你當時所存的利率來算。
然後提前支取,客戶可選擇全部提前或者部分提前,部分提前支取只能是一次。提前支取的部分是按活期來算的。比方你之前是選擇的5年定期。結果在4年半的時候急用這筆錢。提前支取了,那麼你這4年半的時間是全部按活期計算的,說道這里又得回頭來說理財保險了,如果同樣你選擇是5年的躉交型的理財保險。在你4年半的時候急用著筆錢,你提前支取了,收益是比你放銀行要大很多很多的。因為躉交的理財保險有個保底收益和每年的分紅。你4年半支取是你的保底收益+你4年多的分紅。差不多收益高於銀行的三年定期了(沒具體去算過,因為每個產品是不一樣的有的可能還要高點吧)這個時候理財保險的優勢也就出來了。定期的劣勢也在這里。看你自己怎麼去想了。其實我建議如果你是要存5年定期的話。你可以把你那筆錢分2筆或者3筆去存5年的定期。因為就算以後要急用錢也只是損失其中的一筆而已。但是這樣麻煩到時真的。
有的也會選擇國債了,但是國債真的很難去買到,因為國債每次發行下來很快很快就賣完了。
然後就是銀行的短期理財
銀行的短期理財就太多了。而且每個銀行也不一樣,利率也不一樣,時間也不一樣,產品也不一樣。
優點就是短期理財利率高,時間靈活。可以適合很多客戶的情況。
打個比方,張三的錢流動性比較大,但是又不想放在活期裡面,(因為活期基本沒收益),定期又太長,收益也不高。這個時候就可以選擇短期理財,因為你錢在不用的時候也可以創造收益。等於搞點零用錢~(可能張三是妻管嚴)
但是李四呢,錢基本長時間放在銀行不動,這個時候看著別人也都去買銀行短期理財也想跟著去。其實這個時候短期理財是不適合李四的。
因為短期理財都有個申購期一般是3天到7天。然後到期之後還有一個到賬日,一般是1天到4天。根據銀行的不同產品的不同來定的。雖然短期理財收益很高,但是李四總是購買短期的話其實一年下來真正在理財的時間是不多的。有可能你這樣的理財方式還沒有一次性存一點的定期高。因為你每次的申購期,到賬期都要浪費你的時間。這個時候李四還不如選擇中期或者中長期的理財。
親打字好累的~~我不打了。。
總體來說理財也要看很多的,並不是盲目的去理財,要根據自己的資金,接受風險的承受能力,接受的時間長短,購買的目的。
不是說存銀行一定好,也不是說理財保險一定好。而是根據自己的需求去選擇
但是理財是肯定需要的,有時候你不經意間的理財也會為你以後帶來很多的財富的
你不理財,財不理你的
希望寫了這些能給LZ一點點的意見吧。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② 和一個人買了保險能不能換成別人接單
不知道您這樣的需求是想解決什麼問題?是想把這單保險換給別人做還是對負責這單保險的代理人或者經紀人的服務不滿意?如果是前一種,且在猶豫期內您可以直接退保就行,如果是後者,您可以跟保險公司提出要求協商。
③ 太平人壽保險業務員好做嗎
太平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太平人壽」)是中國太平保險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太平」)旗下的專業壽險公司,公司擁有86年品牌歷史,1929年始創於上海,1956年移師海外專營壽險業務,曾是中國近現代史上實力最強、規模最大、市場份額最多的民族保險企業之一,也是現今中國保險市場上經營時間最長和品牌歷史最悠久的中資壽險公司之一。
復業以來,太平人壽依託中國太平綜合性、多元化經營平台,致力於為客戶提供周全的保險保障和一站式、一攬子金融理財服務。公司在個人代理、銀郵代理、電話銷售、網路銷售等渠道提供涵蓋人壽、意外、健康、年金等多種類型的保險產品,並通過高品質、多元化的專業服務,為客戶提供周到的健康管理、貼心的養老服務、安全的財富配置,不斷提升客戶服務水平,著力創建卓越的客戶體驗。截至2014年底,公司客戶總量超過3100餘萬人次,累計向客戶支付賠款和生存金總額近230億元人民幣,充分發揮了商業保險作為社會保障體系支柱的職能。作為保險央企成員公司,太平人壽恪盡企業職責,積極參與各項公益事業,在教育公益、綠色環保、扶貧幫困、災害救助等方面主動承擔起企業社會責任,公司品牌形象和企業聲譽獲得客戶、員工和社會的高度認可。
2015年,是中國太平「打造最具特色和潛力的精品保險公司」戰略實施的第一年,也是太平人壽的「創新基礎年」,作為集團公司「精品」戰略實施的「領頭羊」,太平人壽將持續夯實基礎、開拓創新,提升專業服務,爭創行業一流,力爭為中國太平「精品」戰略的全面達成貢獻更大的力量
(3)李四的個人保險理財網擴展閱讀:
人壽保險是人身保險的一種,簡稱壽險,人壽保險:以被保險人的壽命為保險標的,且以被保險人的生存或死亡為給付條件的人身保險[1]。和所有保險業務一樣,被保險人將風險轉嫁給保險人,接受保險人的條款並支付保險費。與其他保險不同的是,人壽保險轉嫁的是被保險人的生存或者死亡的風險。
2017年12月1日,《公共服務領域英文譯寫規范》正式實施,規定人壽保險標准英文名為Life Insurance。
④ 天津李四身價多少
我覺得要天津李四升值多少,我覺得畢竟是一個人嘛,應該也能值50萬吧。
⑤ 天津李四是干什麼
天津李四是藝名,他是南征北戰組成成員,在香港曾和劉德華張學友等天王齊名,不過現在已經過氣了
⑥ 張三把錢放李四那用於理財結果李四把錢借給王五,多年以後張三能起訴王五嗎
張三和王五沒有債務關系,張三可以起訴王五,但會被駁回或敗訴。
⑦ 如何在網上查看個人「人壽保險」的資料
人壽保險
(insurance on life●life assurance〈英〉●life insurance〈美〉)
人壽保險是以人的生命為保險標的,以生、死為保險事故的一種人身保險。
當被保險人的生命發生了保險事故時,由保險人支付保險金。最初的人壽保險是為了保障由於不可預測的死亡所可能造成的經濟負擔,後來,人壽保險中引進了儲蓄的成分,所以對在保險期滿時仍然生存的人,保險公司也會給付約定的保險金。人壽保險是一種社會保障制度,是以人的生命身體 為保險對象的保險業務。對於每一個人來說,死亡、年老、傷殘、疾病等都是生活中的危險,我們叫做人身危險。
從整個社會來看,總會有一些人發生意外傷害事故,總會有一些人患病,各種危險隨時在威脅著人們的生命,所以我們必須採用一種對付人身危險的方法,即對發生人身危險的人及其家庭在經濟上給予一定的物質幫助,人壽保險就屬於這種方法。它的特點是通過訂立保險合同、支付保險費、對參加保險的人提供保障, 以便增強抵禦風險的能力,編制家庭理財計劃,為您和您的家庭構築心理的防線,構造愛的世界,創造美好未來。 人壽保險是為千家萬戶送溫暖的高尚事業,人壽保險作為一種兼有保險、儲蓄雙重功能的投資手段,越來越被人們所理解、接受和鍾愛。人壽保 險可以為人們解決養老、醫療、意外傷害等各類風險的保障問題,人們可在年輕時為年老做准備,今天為明天做准備,上一代人為下一代人做准備。這樣,當發生意外時,家庭可得到生活保障,年老時可得到養老金,有病住院可得到經濟保障。
以人壽保險的種類,可分為:
1、 定期人壽保險
定期人壽保險是以被保險人在保單規定的期間發生死亡,身故受益人有權領取保險金,如果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未死亡,保險人無須支付保險金也不返還保險費,簡稱「定期壽險」該保險大都是對被保險人在短期內從事較危險的工作提供保障。
2、 終身人壽保險
終身人壽保險是一種不定期的死亡保險,簡稱「終身壽險」。保險責任從保險合同生效後一直到被保險人死亡之時為止。由於人的死亡是必然的,因而終身保險的保險金最終必然要支付給被保險人。由於終身保險保險期長,故其費率高於定期保險,並有儲蓄的功能。
3、 生存保險
生存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必須生存到保單規定的保險期滿時才能夠領取保險金。若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死亡,則不能主張收回保險金,亦不能收回已交保險費。
4、 生死兩全保險
定期人壽保險與生存保險兩類保險的結合。生死兩全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在保險合同約定的期間里假設身故,身故受益人則領取保險合同約定的身故保險金,被保險人繼續生存至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期期滿,則投保人領取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期滿金的人壽保險。這類保險是目前市場上最常見的商業人壽保險。
5、 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是由生存保險和死亡保險結合而成,是生死兩全保險的特殊形式。被保險人不論在保險期內死亡或生存到保險期滿,均可領取保險金,即可以為家屬排除因被保險人死亡帶來的經濟壓力,又可使被保險人在保險期結束時獲得一筆資金以養老。
人壽保險還應該包括健康險,健康險承保的主要內容有兩大類:
其一是由於疾病或意外事故而發生的醫療費用。
其二是由於疾病或意外傷害事故所致的其他損失。
人壽保險的運作
人壽保險交易中存在四種法律意義上的人:保險人,被保險人,投保人和受益人,保險人通常是一家保險公司,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經常同一個人。例如,張三購買了人壽保險,他是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但如果張三的妻子李四經張三同意給張三購買了人壽保險,李四是投保人,張三是被保險人。保險人和投保人構成人壽保險合同的當事人,被保險人是保險合同的關系人。另外一個重要的關系人是受益人。受益人是因被保險人的死亡而獲取保險金的人。受益人不是保險合同的當事人,對自己是否受益無法自行決定,而是被保險人選定,投保人若要變更或者指定受益人需要經被保險人同意,而受益人則必須接受這個變化。
人壽保險合同與其他保險合同一樣,是一個指定承擔風險的期限和條件的法律合同。在責任免除中約定了包括自殺條款在內的一些限制條款。自殺條款規定,如果被保險人自殺投保後一定時間內(通常是兩年)自殺,保險人不承擔給付責任。多數人壽保險合同有一個觀察期(通常也是兩年),如果被保險人在這個期間之內去世, 保險人有一種法定權利決定是給付保險金還是退還保險費。
當被保險人去世或者達到保險合同規定的年齡時,保險人給付保險金。人們購買人壽保險的一個原因是防止受益人因為被保險人死亡導致陷入金融困境。保險金所得可以支付葬禮和其它死亡費用,並且可以通過投資收益替代逝者的薪水。購買人壽保險的另外一個原因是,人壽保險可以進行家庭財產規劃。防止退休後的生活受到因退休導致的收入減少的影響。
保險人的定價政策與預定給付保險金數額、管理費用和預定利潤有關。預定保險金給付數額通過保險統計參照生命表確定。保險統計使用的數學方法有概率論和數理統計。生命表是一種顯示平均余命(平均剩餘壽命)的表格。通常,生命表僅考慮被保險人的年齡和性別。
保險公司從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那裡收取保險費,使用該資金在一定時期的本利和來確定保險金給付數額。所以, 人壽保險的費率對被保險人的年齡很敏感,因為保險人認為年齡較老的人所繳納的保險費用於投資的時間太短。
因為有害習慣可能有對保險人的經營成果起到消極作用,所以保險人會在政策允許范圍內,最大限度對被保險人展開生存調查。保險人會在承保前盡量詳細地詢問並記錄被保險人的生活方式和健康狀況。在特定的條件下,比如保險金額很高或者懷疑隱匿告知事項的,保險人將進一步調查。很多情況下, 保險人從被保險人的醫師那裡獲得被允許獲得的信息。
法律並沒有強制要求人壽保險覆蓋所有的人。保險公司自行確定哪些人可以承保,哪些人因為為他們自己的健康狀況和生活方式的原因拒保。但是如果非健康的生活方式或者次標准體導致的風險可以被估測,保險公司可能會同意加費承保。
當被保險人死亡,受益人向保險人提交死亡證明和索賠表格,提出索賠申請。如果被保險人的死亡可疑,保險人可能對被保險人死亡的事件是否符合保險合同的規定開展調查。
保險金的給付有時候是一次性給付,也可按照合同約定分期給付,來保障受益人在一定時期的生活。
人壽保險的類型(更細化)
人壽保險可以被劃分成風險保障型人壽保險和投資理財型人壽保險。
風險保障型人壽保險
風險保障型人壽保險偏重於保障人的生存或者死亡的風險。風險保障型人壽保險又可以分為定期死亡壽險、終身死亡壽險、兩全保險、年金保險。
定期死亡壽險
定期死亡壽險提供特定期間死亡保障。保險期間經常為1年、5年、10年、20年或者保障被保險人到指定年齡時止。該保險不積累現金價值,所以定期死亡壽險一般被認為無任何投資功能的「純凈」的保險。
購買定期死亡壽險要考慮三個關鍵的因素:保險金額、保險費和期間的長短。保險市場上出售的定期死亡保險有許多種,均是這些三個參量的許多不同的組合。定期死亡壽險價格一般低廉,適合收入較低或者短期內承擔一項危險工作的人士購買。
終身死亡壽險
終身死亡壽險提供被保險人終身的死亡保障,保險期間一般到被保險人年滿100周歲時止。無論被保險人在100周歲前何時死亡,受益人將獲得一筆保險金給付。如果被保險人生存到100歲時,保險公司給付被保險人一筆保險金。由於被保險人何時死亡,保險人均要支付保險金,所以終身死亡壽險有儲蓄性質,其價格在保險中是較高的。該保險有現金價值,有些保險公司的有些險種提供保險單貸款服務。
兩全保險
兩全保險也稱「生死合險」或「儲蓄保險」,無論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死亡,還是被保險人到保險期滿時生存,保險公司均給付保險金。該保險是人壽保險中價格最貴的。
兩全保險可以提供老年退休基金,可以為遺屬提供生活費用,特殊情況下,可以作為投資工具、半強迫性儲蓄工具,或者可以作為個人借貸中的抵押品。
年金保險
年金保險在約定的期間或被保險人的生存期間,保險人按照一定周期給付一定數額的保險金。年金保險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證年金領取者的收入。純粹的年金保險一般不保障被保險人的死亡風險,僅為被保險人因長壽所致收入損失提供保障。
投資理財型人壽保險
投資理財型人壽保險產品側重於投資理財,被保險人也可獲取傳統壽險所具有的功能。該類型保險可分為分紅保險、投資連結保險和萬能人壽保險。
分紅保險
分紅保險保單持有人在獲取保險保障之外,可以獲取保險公司的分紅,即與保險公司共享經營成果。該保險是抵禦通貨膨脹和利率變動的主力險種。
分紅保險的紅利主要來源於「三差」:利差、死差和費差。利差是保險公司實際投資收益率和預定投資收益率的差額導致的收益或者虧損;死差是預定死亡率和實際死亡率的差額導致的收益或者虧損;費差是保險公司預定費用率和實際費用率的差額導致的收益或者虧損。一般來說,在規范的保險市場,保險公司之間死差和費差差異不大,紅利主要來源於利差收益。
投資連結保險
投資連結保險保單持有人在獲取保險保障之外,至少在一個投資賬戶擁有一定資產價值。投資連結保險的保險費在保險公司扣除死亡風險保險費後,剩餘部分直接劃轉客戶的投資賬戶,保險公司根據客戶事先選擇的投資方式和投資渠道進行投資,投資收益直接影響客戶的養老金數額。
萬能人壽保險
萬能人壽保險具有彈性,成本透明,可投資的特徵。保險期間,保險費可隨著保單持有人的需求和經濟狀況變化,投保人甚至可以暫時緩交、停交保險費,從而改變保險金額。萬能人壽保險將保險單現金價值與投資收益相聯系,保險公司按照當期給付的數額、當期的費用、當時保險單現金價值等變數確定投資收益的分配,並且向所有保單持有人書面報告。
人壽保險常見的標准條款
寬限期條款
人壽保險大部分為長期合同,交費期間有的長達幾十年。交費期間常出現一些無法按時交費的情形,比如出差、遺忘、暫時性經濟拮據等。為避免保險單輕易失效,保險人一般給投保人繳納續期保費一定的寬限期,在寬限期發生保險事故的,即使投保人沒有繳納保險費,保險人仍給付保險金。如果突破寬限期仍未交費,有保險費自動墊交條款保護的,進入墊交期,沒有保護的,則進入失效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規定的寬限期為2個月。
保險費自動墊交條款
突破寬限期仍舊未繳納保險費的,如果保險單現金價值足以墊交保險費及利息時,保險人將自動墊交保險費,除非投保人書面反對該條款。墊交保險費一直到累計貸款本息達到保險單的現金價值時結束,此時保險單將進入失效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並未強制規定該條款,但許多保險公司提供該條款,此條款在許多國家都不是法定條款。
復效條款
復效條款規定人壽保險單如因欠交保費而中止效力的,投保人可以在兩年內申請補交保險費使保險單復效。但是其他原因導致的失效並不受復效條款的保護。
不喪失價值條款
該條款規定,即使保險單失效,保險單的現金價值所有權仍歸投保人所有。
年齡誤報條款
鑒於年齡是影響人壽保險費率的重要因素,該條款規定,當保險人發現被保險人年齡誤報時,將根據真實年齡調整保險金額。若年齡誤報超出保險公司規定的承保年齡范圍時,保險合同無效,保險人退還保險費。 年齡誤報不屬於不可抗辯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無年齡錯誤處理,有些保險公司條款中關於年齡誤報有零星規定。
受益人條款
該條款亦規定,如果未指定受益人的,並且被保險人沒有遺囑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險人的法定繼承人作為受益人。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的,該保險金轉回被保險人,被保險人可另行支配。
自殺條款
一般規定,被保險人在保險單生效(或者復效)後二年內自殺,無論精神是否正常,保險人都不給付保險金,而只支付所交保險費給受益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關於自殺規定為退還現金價值。
不可抗辯條款
保險單生效(或者復效)之日起兩年後,保險人不得因為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投保時的故意隱瞞、過失、遺漏和不實說明等原因否定保險合同的效力,但是投保人欠交保險費的除外。國際通用的該條款一般側重保護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利益,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側重於保護保險人的利益,其敘述為:「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應當向投保人說明保險合同的條款內容,並可以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或者因過失為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於保險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並不退還保險費。投保人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發生有嚴重影響的,保險人對於保險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可以退還保險費。」
保單貸款條款
人壽保險保險單具有現金價值,一般規定在保險單經過兩年後,可將保單抵押給保險人申請貸款。實際操作中,一般貸款額度不超出保單現金價值的一定比例,比如80%。當貸款本利和達到保單現金價值時,投保人應按照保險人通知的日期歸還款項,否則保單失效。領取保險金時如果款項未還清,則保險金將扣除該款項後支付。保單貸款期限一般為6個月,時間短、額度小、筆數多,一般貸款凈收益低於保險人投資收益,所以該條款是保險人向投保人的優惠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並沒有規定此條款,有些保險公司的一些條款規定了此款。
保單轉讓條款
保險單有現金價值,可作為金融資產,在一定條件下轉讓(不侵犯受益人的既得權利等情形)。轉讓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把保單所有權完全轉讓,同時轉讓一些未履行的義務;另一種是將保單作為被保險人的信用擔保或者貸款的抵押品。保險單轉讓時必須書面通知保險公司,否則轉讓不成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並沒有規定此條款,也未出現規定了此款的條款。
紅利及保險金任選條款
分紅保險的紅利有多種處置方式,可以選擇。它們是:領取現金、累積生息、抵交續期保費、自動增加保額、自動購買定期死亡壽險、並入准備金以提前滿期等。 保險金任選條款規定,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在領取保險金時,可選擇所列方式:收入利息(領款人死亡後,受益人領回本金)、定期收入(年金)、定額收入(年金)、終身收入(年金)。
⑧ 張三給車買了保險,後把車轉讓給李四,李四老婆開車撞了人,保險公司要賠嗎
可以賠付的,只要保單還生效,沒有過期,但是要是車輛過戶後沒有去申請保單過戶,通常可以提供車輛登記證書給保險公司過戶,要求理賠到新車主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