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比如我是傷者那方保險公司的流程是先辦好出院再找保險公司理賠還是怎樣
大病保險是先賠錢的
② 出院後去保險公司報銷都需要什麼證明
因病住院理賠需要提供的資料:
住院:
1、門診病歷。
2、診斷證明(蓋章)。
3、醫療費用發票(蓋章)。
4、費用總清單(蓋章)。
5、病案首頁。
6、入院記錄。
7、住院證。
8、出院記錄。
9、手術記錄。
10、檢查報告單。
11、長短期醫囑,
12、單位(學校)證明,(團體保險需要)。
13、出險人身份證(成年人為身份證,未成年人為戶口本),申請人身份證(如為未成年人,父或母為申請人)。
14、保單原件。
15、醫保人員需要醫保本或合療本。
16、申請人的農行或建行,郵政,中行,工行等活期存摺或者卡(咨詢保險公司)
上面是因病住院,下面是因意外住院
意外住院:
1、門診病歷。
2、診斷證明。
3、住院發票。
4、費用清單。
5、病案首頁。
6、入院記錄。
7、病歷續頁。
8、住院證。
9、出院記錄。
10、手術記錄。
11、檢查報告單。
12、長短期醫囑。
13、單位(學校)證明。
14、出險經過。
15、外傷照片。
16、出險人身份證明(申請人身份證)。
17、保單原件。
18、繳費發票。
19、經辦人(保單上的法人)身份證。
20、醫保人員需要醫保本和合療本。
21、如是車禍需駕駛證,行駛證,交通責任認定書。
22、如果是意外被人毆打,需要派出所出事事故經過或筆錄委託書。
23、委託人身份證,農行或建行活期存摺。
③ 交通事故傷者出院應由誰辦理出院手續
交通事故傷者出院應該有事故的責任方來辦理,這個出院手續的,因為他們是需要這些來進行報銷
④ 病人回家了,可沒辦出院手續,保險公司還會給護理
保險公司並不是根據你的住院護理等級來判斷是否屬於相關保險責任,您這種情況我推測下,應該是投保了住院津貼型的產品,出險後住院時間超過15天,保險公司調閱了您的住院病歷後,做出不賠付住院津貼的理賠通知,對嗎?這種情況通常與住院護理等級沒有太大關系,而是保險公司通過完整的病歷與就診記錄(請注意,出院記錄、住院記錄遠遠不是「完整」的病歷資料)發現您的住院存在所謂「掛床」行為,而住院津貼型的產品對於掛床治療是拒付保險金的,因此被拒付了。啥叫掛床治療?一個原則,就是患者並未24小時在醫院裡面呆著,而僅僅是自行決定來院時間,到了醫院就掛個瓶,甚至連掛瓶都省了,只是來拿個葯然後就回家或者去上班。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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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出院後拿著出院手續去保險公司理賠,不用保險業務員去可以嗎
你去保險公司理賠的話肯定要保險業務員陪你一起去啊
⑥ 出院手續辦理及流程
出院手續辦理流程:
1、出院結算時,首先經過護士站辦理相關手續,查看是否有出院帶葯並確認出院結算時間及相關事宜。
2、自費人員攜帶住院押金收據,直接到住院處出院窗口辦理結算手續;
3、離休、醫保人員結算,先由護士站傳送,再經醫保辦審核後方可辦理出院結算,出院時需攜帶住院押金收據、醫保卡(如有急診費用需一並帶齊)到出院窗口辦理結算手續;
4、新農合醫保病人出院時攜帶住院押金收據、合作醫療證(卡)、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如辦理轉診的需帶轉診證明)到出院窗口辦理結算手續。
出院手續應該是出院時候就要給的,不會不給,再等個兩三天,醫院可能流程走得慢。具體出院事宜需要跟醫院溝通,具體流程每個醫院也有所不同。
不讓帶走病歷的原因:
有患者認為,獲取並保管自己的病歷,是看病者的一項基本權利。病歷是什麼?是有關患者個人疾病的信息,是一種非常隱秘的私人信息,屬於公民隱私權的范圍,它是受民法甚至憲法保護的一種公民基本權利。
針對患者們的疑問,醫生認為,公民有權獲取自己的病歷,這個觀點沒有什麼特別的疑問。門診病歷都是由病人自己保管的,這里爭論的應該是住院病歷。我國病歷管理行政法規規定,患者有權獲取自己住院病歷的客觀資料,患者如果想查看自己的病歷,需帶上有效身份證件到醫務處開證明,再到病案室復印。手續雖然有些麻煩,但也有必要性。因為履行這樣的手續,正是保護患者隱私權的體現。
其次,一般情況下,病人不可取走及復印病歷中主觀的資料,包括病程記錄、會診記錄、討論記錄等內容。只有在特殊情形下,患者才有權知道這些信息。指的是在發生醫療糾紛或醫療訴訟時,因為我國實行的是舉證責任倒置制度,由醫院自證無錯,承擔舉證責任,否則醫院就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明確規定,發生醫療事故爭議時,死亡病例討論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會診意見、病程記錄應當在醫患雙方在場的情況下封存和啟封。如果涉及醫療糾紛,病歷的主觀部分應該提供給司法部門。這一規定對醫院的約束是強制性的。
去年2月18日《新京報》就報道過一個例子,北京某醫院發生醫療糾紛時,因為醫院未能及時封存病歷,導致未封存病歷被塗改,醫療事故鑒定無法進行,為此被患者告上法庭,醫院最後敗訴,被判以36.5萬余元的賠償。
病案資料其實不僅是患者個人疾病的一種信息,還因為其中醫療部門在臨床診療過程中記載的病人的病情、診斷和處理方法,是一種珍貴的歷史臨床資料,有相當的學術意義,因此它也被納入檔案的一個類別,是醫療檔案的組成部分。
病歷資料是一家醫院醫療水平及其工作情況的真實反映,也被作為我國衛生醫療水平的一種評判標准。其次,病歷資料既可為醫院的診療、科研、教學提供科學依據,又在處理醫療糾紛、醫療保險、人身保險、傷殘事故和民刑事案件等方面具有法律效用,也不適宜由個人保管。從這些內容而言,病歷資料由醫院保管比之由患者保管,還是利大於弊的。
(6)出院手續是保險公司辦理嗎擴展閱讀:
一、出院手續辦理注意事項:
1、為了您順利結算、避免往返,請及時了解住院費用,尤其在出院前日及時補足費用。
2、當日出院請您盡量在11:00以後辦理出院手續。辦理時病人或家屬需攜帶出院證明書、全部預交款收據、社保卡等。
二、出院材料:
醫保卡或是新農合卡、所有住院期的預交金收據、病歷、出院小結、疾病證明書、出院通知單,到住院收費處結賬,領取醫保報銷的金額。並讓出具收費收據、列印清單匯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