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請問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證券業協會、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在這些地方的在編工作人員是什麼待遇
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證券業協會、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在這些地方的在編工作人員是待遇與一般公務員差不多,工資是國家規定的,不會很高,但是福利還不錯。
中國銀行業協會成立於2000年,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各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自願結成的非盈利性社會團體,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並在民政部門登記注冊,是我國銀行業的自律組織。該協會及其業務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指導、監督和民政部的管理。2003年中國銀監會成立後,中國銀行業協會主管單位由中國人民銀行變更為中國銀監會。
凡經中國銀監會批准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含在華外資銀行業金融機構)以及經相關監管機構批准、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銀行業協會均可申請加入中國銀行業協會成為會員單位。經相關監管機構批准設立的、非法人外資銀行分行和在華代表處等,承認《中國銀行業協會章程》,均可申請加入中國銀行業協會成為觀察員單位。
㈡ 關於中國銀行業協會,有了解的朋友來談談
銀行業協會從理論上講是屬於社團,但現在其實是銀監會下面的一個部門。
2003年7月份,中國銀監會成立後,中國銀行業協會主管單位由中國人民銀行變更為中國銀監會。
2018年3月,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成立後,主管單位由中國銀監會變更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8年,中國銀行業協會聯合41家銀行業金融機構首次發布了對140家嚴重失信債務人公示催收債權的公告。截至2019年,中國銀行業協會共有728家會員單位、32個專業委員會。
㈢ 眾所周知金融業的三大產業是銀行,證券,保險,他們三者會不會最終走向合並
這實際上是分業經營和混業經營的爭論,我國一直以來金融行業都是是分業經營,即銀行不能直接涉足投資和保險等領域,而很多西方國家都是混業經營,形成了很多金融巨頭,但這次的金融危機也讓這些混業經營的金融巨頭受苦不淺,所以現在美國又開始出現分業經營的勢頭。
我國最近幾年隨著金融市場的開放和發展,一些銀行也開始間接涉足投資和保險行業,例如通過股權投資入股基金公司、證券公司等,但是目前銀行仍然不能直接進行投資。
分業和混業經營各有利弊,主要還是看是否符合當時的經濟環境和政策環境,目前對我國而言監管部門還是比較明確地在堅持分業經營,所以我國在金融行業有三個主要的監管部門: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分業監管還是很明顯的~
㈣ 中國保監會和保險行業協會 是同一個機構嗎
中國保監會和保險行業協會不是同一個機構。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保監會)成立於1998年11月18日,是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根據國務院授權履行行政管理職能,依照法律、法規統一監督管理全國保險市場,維護保險業的合法、穩健運行。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成立於2001年2月23日,是經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審查同意並在國家民政部登記注冊的中國保險業的全國性自律組織,是自願結成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法人。
中國保監會主要職責
1、擬定保險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制定行業發展戰略和規劃;起草保險業監管的法律、法規;制定業內規章。
2、審批保險公司及其分支機構、保險集團公司、保險控股公司的設立;會同有關部門審批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設立;審批境外保險機構代表處的設立;審批保險代理公司、保險經紀公司、保險公估公司等保險中介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設立。
3、審查、認定各類保險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制定保險從業人員的基本資格標准。
4、審批關系社會公眾利益的保險險種、依法實行強制保險的險種和新開發的人壽保險險種等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對其他保險險種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實施備案管理。
5、依法監管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和市場行為;負責保險保障基金的管理,監管保險保證金;根據法律和國家對保險資金的運用政策,制定有關規章制度,依法對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進行監管。
6、對政策性保險和強制保險進行業務監管;對專屬自保、相互保險等組織形式和業務活動進行監管。歸口管理保險行業協會、保險學會等行業社團組織。
7、依法對保險機構和保險從業人員的不正當競爭等違法、違規行為以及對非保險機構經營或變相經營保險業務進行調查、處罰。
8、依法對境內保險及非保險機構在境外設立的保險機構進行監管。
㈤ 目前地級市保險行業協會都要撤銷嗎
目前為止並沒有提到地級市保險行業協會都要撤銷但在過去短短一年半的時間里,我國有1700多家保險機構慘遭裁撤。其中部分是由於三四線城市「縣域空心化」的情況導致該城市缺乏能夠支撐保險行業的經濟實力,保險公司撤銷分支機構的情況正逐月增加。
撤銷原因
一、清理「僵屍機構」,降低職場成本 保險行業的「裁撤潮」是保險行業組織架構調整的潛在要求。一般來說,保險行業增設一家機構網點都需要提前經過市場調研、擬定合適的管理工作人員、做好業務發展計劃後,才會去報相關監管部門批准設立。因此在繁瑣的機構審批手續之下,直接撤銷機構並不會成為保險行業降低職場成本的第一選擇。
以人保公司、人壽公司為例,這兩家公司作為國家機構在設立之時是擁有全國統一批牌照的。在國、省、市、縣、鄉都有相對應的服務機構。但是在數十年的發展過程中,在許多鄉鎮合並、區縣合並後,相關的營業牌照並沒有去向監管部門申請撤銷。近年來監管部門也在逐步嚴格控制監管,開始嚴查這些三無網點和機構的服務情況,故而也推動了這些保險公司加快步伐去「處理」這些營業牌照,或是選擇投放員工去經營,或是申請注銷。 而在這數十年的發展中,我們也可以看到越來越多的「縣域空心化」現象,青壯年勞動力紛紛前往一線城市或者省會城市「撈金」,縣域市場的機構網點逐漸處於可有可無的狀態,保險公司為了降低職場成本,自然會選擇裁撤這些「僵屍」網點。因此我們不難發現,這一輪保險行業「裁撤潮」中被裁撤的機構網點大都是分支公司以下的一些營銷服務部等等,並且多在三四線城市以及非省會城市。
二、「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必然趨勢 保險行業的「裁撤潮」是「互聯網金融」發展大浪潮下的一個必然趨勢。其實不止保險行業,銀行業也是如此,在2016-2020年之間,僅四大行就有2700多家網點停業,全國ATM機的數量也減少了八萬余台。 尤其是在新冠疫情爆發之後,實體店的業務越來越少,大部分人開始選擇更加方便快捷的「線上」模式,這也迫使銀行、保險、證券機構將越來越多的業務轉移到了線上,例如我們常用的理財、貸款等等,近乎90%的業務都開展了線上辦理手續。 在互聯網發展蓬勃的今天,我們可以足不出戶就享受到各種服務,這種便利也導致了實體店開始走向「衰敗」之路。我們逐漸看到這些年各大超市以及商場門店也在慢慢減少,我們的購物習慣也從逛超市變成了從淘寶、京東、便利店等購買。
互聯網高速發展的必然趨勢之一就是金融行業的「互聯網化」,大家不再需要前往機構、網點現場辦理業務,只需要在手機上操作一下,就可以享受到同樣的服務。但是,這樣方便快捷的操作也帶來了金融機構的「瘦身」活動,為了降低成本,各大金融機構會選擇裁撤網點、削減人員或者直接是關閉門店,固定成本,這也不失為是一種合理的選擇。
三、行業需要改革——以「電銷團隊的沒落」為例 在2020年的保險行業「裁撤潮」中,我們會看到有近二十家電話銷售中心的裁撤。在十年前,電話銷售行業還是保險行業中的盈利大頭,亦有不少特色公司因此業務而崛起。但遺憾的是,電銷行業並未能成為銷售主流,而是逐步走向了沒落。無論是電銷擾民引來的嚴格監管政策,還是互聯網時代發展大背景下保險行業經營模式的改革,都註定了電銷行業終將走向沒落。 根據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的《2020年壽險電銷行業經營情況分析報告》顯示:2020年的壽險電銷增速平緩,實現規模保費136億元,較2019年同比下降了22.5%。除去規模外,壽險電銷還遭遇了人力的下滑,2020年底壽險電銷總銷售人力僅剩六萬餘人,較2019年底同比減少3.9%,這一數據在2021年更是在進一步下滑。 保險公司裁撤電銷中心的理由十分明確,電銷中心工作人員的門檻雖然不高,但是這些工作人員的留存也不固定,幾乎每年保險公司電銷中心都會面臨一兩次工作人員的「大換血」,這對於機構穩定和業務質量的穩定都會產生一定的影響。並且在電銷擾民引起的嚴格監管政策之下,電銷業務帶來的產能也逐漸走低。在如此高人力成本和低業務產能的行業面前,保險公司自然會選擇裁撤這樣的業務。
保險是一種未雨綢繆的投資,是我們每一個人合理規避風險的手段之一。但是在短短一年半間就有1700多家機構被裁撤,這還僅僅是獲得了監管部門批復裁撤成功的,未得到批復和未披露的機構有多少我們不得而知,真正裁撤機構的數量遠不止這些。
㈥ 全國各地的銀行業協會與主管單位脫鉤了嗎
脫鉤試點主體是各全國性社會團體業務主管單位(包括中共中央各工作部門、代管單位,國務院組成部門、直屬特設機構、直屬機構、辦事機構、直屬事業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以及經中共中央、國務院授權作為社會團體業務主管單位的組織)與其主辦、主管、聯系、掛靠的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
參加脫鉤試點的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應同時具有以下特徵:會員主體為從事相同性質經濟活動的單位、同業人員,或同地域的經濟組織;名稱以「行業協會」、「協會」、「商會」、「同業公會」、「聯合會」、「促進會」等字樣為後綴;在民政部登記為社會團體法人。
個別承擔特殊職能的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經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批准,另行制定改革辦法。
㈦ 銀監會和保監會合並現在叫什麼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8年3月13日,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根據該方案,改革後,國務院正部級機構減少8個,副部級機構減少7個,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設置組成部門26個。
其中,方案提出,擬將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監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保監會」)的職責整合,組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作為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
(7)銀行業協會和保險業協會合並擴展閱讀: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銀保監會或銀保監會)成立於2018年,是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是依照法律法規統一監督管理銀行業和保險業,維護銀行業和保險業合法、穩健運行,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金融穩定。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必須高度重視防控金融風險、保障國家金融安全。為深化金融監管體制改革,解決現行體制存在的監管職責不清晰、交叉監管和監管空白等問題。
強化綜合監管,優化監管資源配置,更好統籌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逐步建立符合現代金融特點、統籌協調監管、有力有效的現代金融監管框架,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提出,將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職責整合,組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作為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
參考資料:網路-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㈧ 保險監督管理局與保險行業協會是什麼關系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保監會)成立於1998年11月18日,是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根據國務院授權履行行政管理職能,依照法律、法規統一監督管理全國保險市場,維護保險業的合法、穩健運行。2003年,國務院決定,將中國保監會由國務院直屬副部級事業單位改為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並相應增加職能部門、派出機構和人員編制。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內設15個職能機構,並在全國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計劃單列市設有35個派出機構。其中,15個內設部門為: (一) 辦公廳(黨委辦公室、監事會工作部)。擬定會機關辦公規章制度;組織協調機關日常辦公;承擔有關文件的起草、重要會議的組織、機要、文秘、信訪、保密、信息綜合、新聞發布、保衛等工作。負責保險信訪和投訴工作;承辦會黨委交辦的有關工作;負責國有保險公司監事會的日常工作。 (二) 發展改革部。擬訂保險業的發展戰略、行業規劃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保險監管的方針政策及防範化解風險的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研究保險業改革發展有關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對保險市場整體運行情況進行分析;對保監會對外發布的重大政策進行把關;歸口管理中資保險法人機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等的市場准入和退出;負責規范保險公司的股權結構和法人治理結構,並對公司的重組、改制、上市等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負責保監會對外重要業務工作與政策的協調。 (三) 政策研究室。負責保監會有關重要文件和文稿的起草;對保監會上報黨中央、國務院的重要文件進行把關;研究國家大政方針在保險業的貫徹實施意見;研究宏觀經濟政策、相關行業政策和金融市場發展與保險業的互動關系;根據會領導指示,對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開展保險理論研究工作,負責指導和協調中國保險學會開展研究工作。 (四) 財務會計部。擬定保險企業和保險監管會計管理實施辦法;建立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指標體系;編制保監會系統的年度財務預決算;審核機關、派出機構的財務預決算及收支活動並實施監督檢查;審核會機關各部門業務規章中的有關財務規定。負責機關財務管理。 (五) 財產保險監管部(再保險監管部)。承辦對財產保險公司的監管工作。擬定監管規章制度和財產保險精算制度;監控保險公司的資產質量和償付能力;檢查規范市場行為,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審核和備案管理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審核保險公司的設立、變更、終止及業務范圍;審查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承辦對再保險公司的監管工作。擬定監管規章制度;監控保險公司的資產質量和償付能力;檢查規范市場行為,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審核保險公司的設立、變更、終止及業務范圍;審查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 (六) 人身保險監管部。承辦對人身保險公司的監管工作。擬定監管規章制度和人身保險精算制度;監控保險公司的資產質量和償付能力;檢查規范市場行為,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審核和備案管理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審核保險公司的設立、變更、終止及業務范圍;審查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七) 保險中介監管部。承辦對保險中介機構的監管工作。擬定監管規章制度;檢查規范保險中介機構的市場行為,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審核保險公司的設立、變更、終止及業務范圍;審查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制訂保險中介從業人員基本資格標准。 (八) 保險資金運用管理部。承辦對保險資金運用的監管工作。擬訂監管規章制度;建立保險資金運用風險評價、預警和監控體系;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審核保險資金運用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及業務范圍;審查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擬訂保險保障基金管理使用辦法,負責保險保障基金的徵收與管理。 (九) 國際部。承辦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與有關國際組織、有關國家和地區監管機構和保險機構的聯系及合作。負責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外事管理工作;承辦境外保險機構在境內設立保險機構,以及境內保險機構和非保險機構在境外設立保險機構及有關變更事宜的審核工作;承辦境外保險機構在境內設立代表處的審核和管理事宜;對境內保險及非保險機構在境外設立的保險機構進行監管。 (十) 法規部。擬訂有關保險監管規章制度;起草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提出制定或修改的建議;審核會機關各部門草擬的監管規章;監督、協調有關法律法規的執行;開展保險法律咨詢服務,組織法制教育和宣傳;承辦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十一)統計信息部。擬訂保險行業統計制度,建立和維護保險行業資料庫;負責統一編制全國保險業的數據、報表,抄送中國人民銀行,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公布;負責保險機構統計數據的分析;擬訂保險行業信息化標准,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制度;負責保險行業信息化建設規劃與實施;負責建立和維護償付能力等業務監管信息系統;負責信息設備的建設和管理。 (十二)派出機構管理部。擬訂派出機構管理、協調工作的規章制度。檢查派出機構工作落實情況,督辦會領導批辦的重大事項;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對派出機構年度工作業績的評估意見;研究分析派出機構管理和協調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建議和解決方案;定期收集、整理派出機構反映保險市場運行情況及監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十三)人事教育部(黨委組織部)。擬訂會機關和派出機構人力資源管理的規章制度;承辦會機關和派出機構及有關單位的人事管理工作;根據規定,負責有關保險機構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指導本系統黨的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負責會機關及本系統幹部培訓教育工作。 (十四)監察局(紀委)。監督檢查本系統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情況;依法依紀查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紀的行為;受理對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和申訴。領導本系統監察(紀檢)工作。 (十五)黨委宣傳部(黨委統戰群工部)。負責本系統黨的思想建設和宣傳工作;負責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指導和協調本系統統戰、群眾和知識分子工作。機關黨委。負責會機關及在京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中國保監會的主要職能: 1、擬定保險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制定行業發展戰略和規劃;起草保險業監管的法律、法規;制定業內規章。 2、審批保險公司及其分支機構、保險集團公司、保險控股公司的設立;會同有關部門審批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設立;審批境外保險機構代表處的設立;審批保險代理公司、保險經紀公司、保險公估公司等保險中介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設立;審批境內保險機構和非保險機構在境外設立保險機構;審批保險機構的合並、分立、變更、解散,決定接管和指定接受;參與、組織保險公司的破產、清算。 3、審查、認定各類保險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制定保險從業人員的基本資格標准。 4、審批關系社會公眾利益的保險險種、依法實行強制保險的險種和新開發的人壽保險險種等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對其他保險險種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實施備案管理。 5、依法監管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和市場行為;負責保險保障基金的管理,監管保險保證金;根據法律和國家對保險資金的運用政策,制定有關規章制度,依法對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進行監管。 6、對政策性保險和強制保險進行業務監管;對專屬自保、相互保險等組織形式和業務活動進行監管。歸口管理保險行業協會、保險學會等行業社團組織。 7、依法對保險機構和保險從業人員的不正當競爭等違法、違規行為以及對非保險機構經營或變相經營保險業務進行調查、處罰。 8、依法對境內保險及非保險機構在境外設立的保險機構進行監管。 9、制定保險行業信息化標准;建立保險風險評價、預警和監控體系,跟蹤分析、監測、預測保險市場運行狀況,負責統一編制全國保險業的數據、報表,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發布。 10、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以上信息來自中國保監會網站http://www.circ.gov.cn/Portal0/default.htm 保監局為保監會在各地的派出機構,04年前,保監局在各地的派出機構稱為××保監會,比如在上海的,就叫上海保監會,04年後,統一更名為××保監局,目前保監會在全國各地共有35個派出機構。保監局的職能與保監會類似,只是中央和地方上的差別。 總的來說,就是監督國家各個保險公司的政府機構。
㈨ 中國保險業和銀行業合並了嗎
不是,只是監管部門合並了的!
直白點講:保險與銀行是兩親兄弟,共一個家長! 以前是堂兄弟,他們的家長是親兄弟!
㈩ 保監會,保險行業協會和保險協會的區別
1、含義不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保監會,成立於1998年11月18日,是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根據國務院授權履行行政管理職能,依照法律、法規統一監督管理全國保險市場,維護保險業的合法、穩健運行。確立了央行宏觀監管和保監會微觀監管的新型保險業監管體系。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成立於2001年2月23日,是經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審查同意並在國家民政部登記注冊的中國保險業的全國性自律組織,是自願結成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法人。
2、主要職責不同
中保協的基本職責為:自律、維權、服務、交流、宣傳。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如下:擬訂保險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制訂行業發展戰略和規劃;起草保險業監管的法律、法規,制訂業內規章。
審批保險公司及其分支機構、保險集團公司、保險控股公司的設立。參與、組織保險公司的破產、清算。審查、認定各類保險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制訂保險從業人員的基本資格標准。
依法對保險機構和保險從業人員的不正當競爭等違法、違規行為以及對非保險機構經營或變相經營保險業務進行調查、處罰。依法對境內保險及非保險機構在境外設立的保險機構進行監管。
3、性質不同
保監會就是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是監督和管理各個保險公司。保險行業協會,是地方性的監督部門,規范保險公司和保險市場的部門。保險協會,類似於保險團體,是有保險需要的人組織起來的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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