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婚前存款20萬,婚後又用這20萬購買理財產品,現妻子要離婚,請問這20萬要分配嗎屬於共同財產還
你這20萬是很難說清楚是否婚前財產的,因為雖然為婚前的個人存款,但在婚內又購買過理財產品,情況就變得復雜了。
假設你的個人存款,是在你個人婚前開立的存款賬戶里,婚後,還是在此賬戶中,購買了理財產品,理論上,會被認定為婚前財產。
但是,如果購買理財產品,是用其他的賬戶,甚至是婚後開立的銀行賬戶購買,理論上,會被認定為婚後財產。
這就是為什麼很多人通過婚前購買保險產品,來證明自己的錢屬於婚前財產的原因。因為現金、存款、理財,婚後極容易變得混淆,無法辨別是否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如果離婚,會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
② 婚前買的理財產品,結婚後會變成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前財產都是婚前的,不管幹啥都是婚前財產。
但是如果沒有財產公證的話,婚前和婚後財產很難區分的。
③ 一個女人婚前財產怎麼安排女性怎麼做婚姻理財
你要進行保全訴訟,你要舉證,你有很多麻煩事情,所以女人一定要在自己名下有房產,為什麼?因為家庭是女人的生命,男人可以無家可歸,女人不可以無家可歸,男人無家可歸是一種氣質是一種浪漫,沒家了,幸福得很,走到哪裡都是家,四海為家是一種氣質和浪漫,而女人不能到了晚上說去你家睡一覺吧,明天晚上去你家吧,那就完蛋了,一個女人只能回自己家睡覺。為了保住自己一個基本的生存條件,一定要有自己名下的房產,或者是聯名房產,婚前的一定要使自己名下的。2、在自己名下要有足夠的人壽保險因為你交的保險費是夫妻共同資產,買到自己名下就是自己的獨占財產,國內的保險法律規定,重大疾病保險和終身保障型的險種在司法解釋裡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以人生特定的屬性為標地的傷害帶來的賠償和補償,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這個時候你就擁有了屬於自己的保障和愛護,你交的保險費一半是你老公的錢,但是交到自己名下就變成自己的了,這是真正意義上的私房錢。你在銀行存的私房錢,只是老公不知道而已,假如他知道了,將來他在外面有債權債務,你一分錢都跑不了,那就相當麻煩。3、女人要有自己壓箱子底的東西----黃金女人搞不懂股票,股票漲多了,女人害怕,天天跌,女人早就跑了,女人炒股票賺不了大錢,因為女人不像男人可以豪賭,所以要投資點壓箱子底的東西,投資黃金。舊社會,100年以前,民國時候的中國婦女就知道攢點壓箱子底的金貨,我們要適當關注像黃金這樣的東西。4、要有一份自己熱愛的事業。
④ 如何保護婚前財產本人現在名下有一套房子,幾十萬存款買了理財產品,還有一百多萬放股市裡炒股,經常操
房子作為不動產肯定可以認定為婚前財產、主要是你的現金和股票屬於動產、即使你們去公正處也不會給你公正、要不你只有如你男友簽訂一個婚前財產協議、這樣才能解決你的問題、我的回答你是否滿意、如果滿意、、、、你懂的
⑤ 女子欲與丈夫離婚 婚前存款買理財算共同財產嗎
婚前存款買理財應該不算共同財產,但是婚前存款買理財所得的收益應該是共同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對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范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佔有。即使婚姻關系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⑥ 請問婚前購買的理財產品會在婚後定為共同財產嗎
1.婚前購買的基金、股票的本金是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婚後升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在婚後購買的東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以結婚證上的時間為准。
⑦ 婚前房子變賣資金購買理財還算婚前財產嗎
正常來說,在婚前用變賣房產取得的資金購買理財產品,這部分理財產品屬於個人的婚前財產,但是理財產品如果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產生的收益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如果你在結婚之前也出幫助對方購買房產,那麼就不能這樣算了。
⑧ 婚前以個人名義理財屬個人財產嗎
您好,一般屬於個人財產。
理財產品比如保險合同或者信託產品購買合同上,均會出現受益人這一欄。按照有關規定,當事人如果留下空白,即認為受益人為購買者本人。保險法對未指定受益人的人身保險金的性質認定為是被保險人的遺產,我國《婚姻法》第18條規定,夫妻一方所有的婚前財產、因一方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指明歸一方的財產等應為夫妻一方的財產,而不是夫妻共有財產。法律專家指出:在這種情況下,當事人如果是在婚前訂立的這份購買合同,即被視作個人財產。一旦發生變故,則將作為遺產而非共同財產進行處置。所以如果是在婚前購買合同類理財產品,在填下受益人這欄時,一定要仔細思量:明確受益者究竟是誰,免去可能出現的麻煩。
值得注意的是,婚前購買保險要看你的繳費形式,若為一次性付清保費,那麼為個人財產。若保費在婚後也有續交,那麼婚姻期間的保費為共同雙方財產。
⑨ 婚前買的理財 屬於婚前財產嗎
首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五條規定,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因此,由於購買的理財為婚前個人財產,但是理財收益不屬於孳息和自然增值,所以理財收益應當為夫妻共同財產。
⑩ 女方婚前財產放在婆婆那裡理財,後期拿回來,那算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了
有夫妻書面約定從書面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
婚前財產還是婚前財產,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理財收益是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