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船舶可以進行第三者保險嗎
船舶險分全損險和一切險。一切險保額含碰撞責任的三者船或三者設施損失,但要分清保單的三者責任免除部分。 船舶的三者責任有別於車損險的第三者責任,船舶險是一個保額而車輛險是兩個保額,船舶的三者賠償僅僅是保額內的順序責任優先。船舶險的保險金額以保險標的船舶的實際價值或船舶的重置價值協商確定,對於第三者的損失賠償其金額在標的的保險限額內而且僅限於三者的財產損失。
2. 船舶保險的保障范圍都有哪些
1 按船舶航行的區域不同分類
按船舶航行的區域不同分類,船舶保險分為遠洋船舶保險、內河船舶保險。
(1)遠洋船舶保險。遠洋船舶保險是指以從事國際遠洋運輸的各種船舶作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2)國內船舶保險。國內船舶保險是指以從事沿海、江河、湖泊運輸的各種船舶作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2 按可保利益的不同分類
按可保利益的不同分類,船舶保險分為船舶一切險、船舶全損險。
(1)船舶一切險。船舶一切險又稱船舶綜合險。是指保險船舶在發生保險事故造成損失後,不論發生全部損失,還是部分損失以及保險船舶碰撞、觸碰他船、碼頭、棧橋等,造成直接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賠償責任,保險人均按照保險合同約定予以負責賠償的一種船舶保險。
(2)船舶全損險。船舶全損險是指保險船舶在發生保險事故造成損失後,保險人僅對船舶的全部損失負責賠償的一種船舶保險。即對船舶的部分損失不予負責。
3 按船舶保險的期限不同分類
按船舶保險的期限不同分類,船舶保險分為船舶定期保險、船舶航次保險。
(1)船舶定期保險。船舶定期保險是指船舶保險的期限確定為一個固定時期,通常為一年,大多數船舶險為定期保險。
(2)船舶航次保險。船舶航次保險是指船舶保險的期限以一個航次計算。有些不經常從事運輸的船舶可投保航次保險。
4 按承擔的賠償責任或保險對象不同分類
按承擔的賠償責任或保險對象不同分類,船舶保險分為船舶建造保險、船舶修理保險、船舶修理費用保險、木船保險、漁帆船保險。
(1)船舶建造保險。船舶建造保險是指以建造中的船舶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它是集財產險、工程險、船舶險和責任險等綜合性保險。
(2)船舶修理保險。船舶修理保險是指以船舶在修理或改造工程作業期間,由於陸上或海上的危險,致使船舶造成損失,由保險人負責賠償的一種保險。
(3)船舶修理費用保險。船舶修理費用保險是指以船舶在修理或改造工程作業期間,船舶或船舶的修理材料因陸上或海上危險,致使修船廠或造船廠遭受損失.由保險人負責賠償事故發生時的修理材料費、施工人員的工資以及其他有關費用損失的一種保險。
(4)木船保險。木船保險是相對於鐵殼船的船舶損失險。
(5)漁帆船保險。漁帆船保險是相對於機動船的船舶損失險。
3. 船舶保險包括哪些種類
船殼險這種說法是另外一種分類方式了,上述分類是指按照船舶的狀態分的。如果提到船殼,則是根據保險標的分的,也就是特指在各個狀態中對於船體和船舶器具所投保的財產險。直白點說,就是針對船體和器具這些財產的保險,如果這些財產出現問題或者要修理,那麼保險人要進行賠償的一種保險。比如說船舶因碰撞而導致船體沉沒,那麼保險人要全額賠付保險價值。與之相對應的就是「船東責任險」也就是通常說的保賠險,PNI。是指船舶所有人因為船舶而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的保險。比如一船所運載的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貨損,那麼船東要對貨主的損失進行賠償,這時候這種責任就是屬於保賠險的范圍。船員在船上發生工傷的情況也是屬於保賠險的范圍。
4. 船舶保險包括哪些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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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的航運保險主要包括貨運保險、船舶保險和保賠保險「老三樣」。
現在延伸出來的業務有海事責任保險,包括物流責任保險、碼頭操作責任保險等。
5. 沿海,內河船舶一切險屬於強制規定保險還是自願購買的保險
沿海內河船舶保險是指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登記注冊從事沿海、內河航行的船舶(包括船體、機器,設備、儀器和索具)為保險標的,保險人對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造成船舶本身損失以及由此支出的合理費用、共同海損的分攤等進行賠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