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汽車強制保險標志沒到期我就買了可不可以貼上
可以貼的,因為你的保險標志上面有日期的。
Ⅱ 汽車強制保險貼舊的沒到號,能提前貼新的嗎如果提前貼了,可以嗎
如果是已經提前把今年的強制保險標志貼車上了,那麼去年的強制保險貼可以撕掉。
Ⅲ 汽車強制保險貼舊的沒到號能提前貼新的嗎,如果提前貼了可以嗎
今年的強險標志貼車上了,去年可以撕掉。新的標志粘,如年審標貼,交強險標貼,環保標貼。根據2013年出台的新交規規定:沒有貼交強險標志的,交管部門將依法扣除車輛並罰款。即使車輛投保交強險了,但沒有把標志貼在規定位置,也要被處以200元罰款並扣除1分。
Ⅳ 汽車擋風玻璃上貼的保險標志,提前多久去換新的
汽車擋風玻璃上貼的保險標志,在交強險到期前三個月可以購買新的交強險,在交強險標志到期前更換新的強險標志。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率浮動暫行辦法》第十二條 交強險保單出單日距離保單起期最長不能超過三個月。
第十三條 除投保人明確表示不需要的,保險公司應當在完成保險費計算後、出具保險單以前,向投保人出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率浮動告知書》,經投保人簽章確認後,再出具交強險保單、保險標志。投保人有異議的,應告知其有關道路交通事故的查詢方式。
(4)新一年的保險標志可以提前貼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Ⅳ 我的交強險還沒到期,但是又買了下一年的,現在可以把以前的交強險標志去掉貼新的標志嗎
不可以。
老的先別急著撕,新的可以貼上。
我碰見過一種你這樣的情況,被較真的交警截住非要查以往的交費記錄,雖然不涉及處罰,但是麻煩耽誤時間不是?
拓展資料: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簡稱「交強險」,為中國大陸官方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實行推出的針對機動車的車輛險種,於2006年7月1日正式施行,根據配套措施的最終確立,於2007年7月1日正式普遍推行。按照《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簡稱「《交強險條例》」)的規定,「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屬於責任保險的一種。
根據《交強險條例》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應當投保交強險,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交強險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權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投保,並處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交強險的保險期間為1年,僅有四種情形下投保人可以投保1年以內的短期交強險,一是境外機動車臨時入境的,二是機動車臨時上道路行駛的,三是機動車距規定的報廢期限不足1年的,四是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Ⅵ 車輛審驗標志能不能提前粘貼 我的車提前一個月年檢了,去年的還沒到期,剛領的年檢標志和
可以的,只要粘貼在指定位置就可以。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
第十一條: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並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
第九十五條: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車輛年檢,就是指每個已經取得正式號牌和行駛證的車輛都必須要的一項檢測,相當於每年一次按《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給車輛做體檢。
車輛年檢可以及時消除車輛安全隱患,督促加強汽車的維護保養,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對於車輛年檢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文件中有相關規定,在年檢前需要一些准備工作(例如知道一些相關信息,網上預約,流程,車需要注意的問題等)以保證能夠正常順利通過。
Ⅶ 汽車年檢標志、環保標志和保險標志能提前貼嗎我的車是前年2月28號購買並辦理完所以上戶手續的,現在
能!你要是不放心!舊的標就不要撕
Ⅷ 可以將上一年強制保險標志掛掉再換上新的標志嗎
交強險標志到期是可以換掉之後換上新的標志的,車輛的交強險標志應當貼的是有效期內的交強險標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機動車號牌應當懸掛在車前、車後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拖拉機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應當噴塗放大的牌號,字樣應當端正並保持清晰。
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應當粘貼在機動車前窗右上角。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的,不得影響安全駕駛。
(8)新一年的保險標志可以提前貼擴展閱讀: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投保,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補辦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第四十條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志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保險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可以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當事人提供保險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Ⅸ 第二年交強險標志什麼時候貼 第一年是9月開始交的 貼上了,今年9月又交了 給了標貼 是馬上貼上嗎
主要看你上一年的保單,到期日是9月幾日,到那天你就可以把上一年度的標貼撕了,貼上新的。
如果忘了的話也沒關系,到了9月份哪天想起來了就哪天換掉看你上一年的保單,現在就可以換了,上一年度的繼續有效:你提前換了就證明你前一年度有,交警是不會查的,完全放心。
拓展資料:
一, 從標的的角度,強險屬於責任保險。由《保險法》第六十五條可知指以被保險人對第三者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當保險人對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的損害時,保險人可以依照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直接向該第三者賠償保險金。
二, 從立法角度,交強險屬於法律強制險。由《強制保險條例》第三條可知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應依法定程序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條更是把交強險作為申領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必須條件,不交險,不上道。
網路——機動車交強險
Ⅹ 汽車檢驗合格標志可以提前貼嗎
只要年審過了就可以貼【汽車有問題,問汽車大師。4S店專業技師,10分鍾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