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新農合大病報銷范圍有哪些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范圍為:參加人員在統籌期內因病在定點醫院住院診治所產生的葯費、檢查費、化驗費、手術費、治療費、護理費等符合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報銷范圍的部分(即有效醫葯費用)。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支付設立起付標准和最高支付限額。醫院年起付標准以下的住院費用由個人自付。同一統籌期內達到起付標準的,住院兩次及兩次以上所產生的住院費用可累計報銷。超過起付標準的住院費用實行分段計算,累加報銷,每人每年累計報銷有最高限額。
以下情況不列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范圍:
(一)非區內定點醫院門診醫療費用(特殊病種門診治療費用除外)、未按規定就醫、自購葯品所產生的費用;
(二)計劃生育措施所需的費用,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醫療費用;
(三)鑲牙、口腔正畸、驗光配鏡、助聽器、人工器官、美容治療、整容和矯形手術、康復性醫療(如氣功、按摩、推拿、理療、磁療等)以及各類陪客費、就診交通費、出診費、住院期間的其他雜費等費用;
(四)存在第三方責任的情況下,發生人身傷害產生的醫葯費依法由第三責任方承擔,如交通事故、醫療事故、工傷等;
(五)因自殺、自殘、服毒、吸毒、打架斗毆等違法行為以及其家屬的故意行為造成傷害所產生的醫葯費;
(六)出國或在港、澳、台地區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
(七)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規定不予報銷的葯品和項目;
(八)區醫管會確定的其他不予報銷的費用。
Ⅱ 新農合大病醫保包括哪些病
新農合全稱叫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現在已經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合並統稱城鄉居民醫療保險。
但奶爸建議醫保+商保的組合配置,才是最優的規避風險的方案。至於為什麼,推薦您看這篇:有了社保,還要買商業保險嗎?
大病醫療保險,無論是按病種, 還是按費用,都指向了一點,那就是"符合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
而新農合大病醫療保險將 20 類重大疾病納入保障范圍。大病醫療保險不包括的范圍如下:
(1)經批准在非定點醫院就診的(緊急搶救除外)
(2)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工傷舊病復發的
(3)交通事故造成傷害的
(4)本人違法造成傷害的
(5)責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
(6)自殺導致治療的
(7)醫療事故造成傷害的
(8)國家和本市規定醫療費用應當自理的
Ⅲ 大病保險保障范圍
大病保險的保障范圍要與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相銜接。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應按政策規定提供基本醫療保障。在此基礎上,大病保險主要在參保(合)人患大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的情況下,對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補償後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保障。高額醫療費用,可以個人年度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當地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判定標准,具體金額由地方政府確定。合規醫療費用,指實際發生的、合理的醫療費用(可規定不予支付的事項),具體由地方政府確定。各地也可以從個人負擔較重的疾病病種起步開展大病保險。
Ⅳ 大病醫保范圍有什麼規定
社保是國家賦予我們每個人的福利,為我們的生活提供了重要的基礎醫療保障。但是,醫保的使用有一定的限制范圍,所以,想得到更多的保障,這時候我們就需要搭配商業保險。推薦閱讀:《有了社保,還要買商業保險嗎?》Ⅳ 哪些疾病屬於新農合大病報銷范圍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范圍為:參加人員在統籌期內因病在定點醫院住院診治所產生的葯費、檢查費、化驗費、手術費、治療費、護理費等符合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報銷范圍的部分(即有效醫葯費用)。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支付設立起付標准和最高支付限額。醫院年起付標准以下的住院費用由個人自付。同一統籌期內達到起付標準的,住院兩次及兩次以上所產生的住院費用可累計報銷。超過起付標準的住院費用實行分段計算,累加報銷,每人每年累計報銷有最高限額。
(5)新農合大病保險的保證范圍擴展閱讀:
2017年,各級財政對新農合的人均補助標准在2016年的基礎上提高30元,達到450元,其中:中央財政對新增部分按照西部地區80%、中部地區60%的比例進行補助,對東部地區各省份分別按一定比例補助。
農民個人繳費標准在2016年的基礎上提高30元,原則上全國平均達到180元左右。探索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適應的穩定可持續籌資機制。
Ⅵ 新農合大病報銷范圍包括哪些
納入大病保障的20種疾病:兒童白血病、先心病、終末期腎病、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葯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唇齶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結腸癌、直腸癌。
從大病來說,由於農村內部也存在著較大的貧富差距,那些貧窮的家庭一旦得了大病,即使去醫院就診,能夠報銷一部分,但剩下的一部分他們依然無力償付,所以這些貧困的家庭依然看不起病。當然對於那些富裕的家庭而言,這是給他們提供了實在的優惠。所以從大病的角度來看,不但新型合作醫療沒有解決農村內部貧困家庭的醫療問題,反而使得他們與富裕農民家庭的差距變得越來越大,進一步加劇了農村的貧富差距。
1、需要拿到門診出具的病歷診斷證明,但是需得注意必須由三名副主任醫師及以上共同簽名,同時加蓋診斷科科室公章。
2、出院後帶著醫院的診斷證明到新農合結算科提交相關材料進行審核。
3、新農合結算科對患者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審核,若符合重大疾病的補償要求,就可以在診斷證明上蓋新農合重大疾病診治專用章,可拿到新農合的補償款,若是不符合條件,就會按照正常疾病比例進行報銷補償。
4、患者在新農合獲得報銷金額後,再去相應的保險公司進行報銷。
Ⅶ 醫保大病保險范圍有哪些
社保大病保險是對城鄉居民因患上重大疾病所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報銷,其目的是為了解決群眾「因病返貧,因病致貧」的問題,使大多數人不再用疾病而陷入經濟困境。那麼,社保大病保險范圍有哪些呢?下面大家就隨著本文一起去了解下吧!對於醫保報銷的攻略,我剛好整理了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社保醫保怎麼用?一文教你申辦報銷流程!
社保大病保險范圍有哪些
社保大病保險與所有其它的保險產品一樣,其保障范圍並非包羅萬象。據了解,職工和退休人員患病、非因工負傷一次性住院的醫療費用或者30日內累計醫療費用超過2000元的,屬於社保大病保險范圍。
凡事都有例外,下列幾種情況並不在社保大病保險范圍之內:未經批准在非定點醫院就診的(緊急搶救除外);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工傷舊病復發的;因交通事故造成傷害的;因本人違法造成傷害的;因責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因自殺導致治療的(精神病發作除外);因醫療事故造成傷害的;按國家相關規定醫療費用應當自理的。
在對社保大病保險范圍有所認識後,大家對哪些項目可以報銷,哪些項目無法報銷有了更為清晰的認識。在報銷的時候可以做到有的放矢,少做無用功。
社保大病保險范圍內保障哪些疾病
2012年8月30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衛生部、財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等六部委《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發布,明確針對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參保(合)人大病負擔重的情況,引入市場機制,建立社保大病保險制度,減輕城鄉居民的大病負擔,大病醫保報銷比例不低於50%。
社保大病保險的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內的個人負擔部分,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將報銷75%;就是參保人員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且符合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內的個人負擔部分,社保大病保險互助補充保險將報銷75%;一個自然年度內,累計最高報銷額40萬元。
納入大病保障的20種疾病:兒童白血病、先心病、終末期腎病、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葯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唇齶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結腸癌、直腸癌。有哪些保障好的兒童大病重疾險?哪些性價比高?哪款最值得買?我們一起來看下10大保險公司熱銷兒童大病重疾保險盤點
在了解社保大病保險范圍後,一定要進行慎重的考慮,為自己的未來做好充分的計劃和准備,才能成為人生的贏家。
Ⅷ 河南新農合大病保險范圍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大病保險,是在新農合基本醫療保障的基礎上,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制度性安排,是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拓展延伸和有益補充。
河南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大病保險主要內容如下:
(一)統籌層次。新農合大病保險實行省級統籌,以省為單位籌集、管理和使用大病保險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增強大病保險資金抗風險能力。
(二)資金籌集。新農合大病保險資金由新農合基金支付,不再額外向農村居民收取費用,並根據新農合籌資水平提高及基金支付情況逐步提高大病保險籌資水平。為盡可能確保大病保險受益的公平性,以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作為差異化籌資依據,將2014年度籌資標准分為16元、15元和14元三個檔次。從2015年起,根據上年度農民人均純收入和上年度大病保險受益情況,由省衛生計生委會同省財政廳分檔確定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籌資標准。
(三)保障對象與范圍。新農合大病保險保障對象為我省當年參合人員。籌資時尚未出生,錯過繳費時限而未能參合的嬰兒,出生當年憑參合母親身份享受新農合大病保險補償。
Ⅸ 大病保險的范圍
適用於保險期間主要為成年人(十八周歲以上)階段的重大疾病保險。
《重大疾病保險條款》中的疾病名稱、疾病定義、除外責任和術語釋義應當符合本規范的具體規定。
3.1 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名稱及疾病定義
被保險人發生符合以下疾病定義所述條件的疾病,應當由專科醫生明確診斷。
3.1.1 惡性腫瘤
指惡性細胞不受控制的進行性增長和擴散,浸潤和破壞周圍正常組織,可以經血管、淋巴管和體腔擴散轉移到身體其它部位的疾病。經病理學檢查結果明確診斷,臨床診斷屬於世界衛生組織《疾病和有關健康問題的國際統計分類》(ICD-10)的惡性腫瘤范疇。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採取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大病保險的方式。
地方政府衛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發展改革部門制定大病保險的籌資、報銷范圍、最低補償比例,以及就醫、結算管理等基本政策要求,並通過政府招標選定承辦大病保險的商業保險機構。招標主要包括具體補償比例、盈虧率、配備的承辦和管理力量等內容。
符合基本准入條件的商業保險機構自願參加投標,中標後以保險合同形式承辦大病保險,承擔經營風險,自負盈虧。
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的保費收入,按現行規定免徵營業稅。已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障、補充保險等的地區,要逐步完善機制,做好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