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果車保險到期,也該審車了,這樣能報廢嗎
不能的,條件不夠,必許去交警隊辦理手續
Ⅱ 交強險過期車輛可以報廢嗎
車輛申請報廢與交強險是否過期不存在任何關聯的,交強險未交,只是該車輛不能上路行駛,不然被交警查獲是被扣車處罰的。
報廢新標准
根據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公安部、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於調整汽車報廢標准若干規定的通知》(國經貿資源[2000]1202號)和公安部《關於實施<關於調車輛報廢整汽車報廢標准若干規定的通知>有關問題的通知》(公交管[2001]2號)精神,1997年制定的汽車報廢標准中,非營運載客汽車和旅遊載客汽車的使用年限及辦理延緩報廢的標准調整為:
1、9座(含9座)以下非營運載客汽車(包括轎車、含越野型)使用15年。達到報廢標准後要求繼續使用的。不需要審批,經檢驗合格後可延長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檢驗2次,超過20年的,從第21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
2、旅遊載客汽車和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達到報廢標准後要求繼續使用的按現行規定程序辦理,但可延長使用年限最長不超過10年。延緩報廢使用的旅遊載客汽車每年定期檢驗4次;延緩報廢使用的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每年定期檢驗2次,超過15年的,從第16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
3、營運大客車的使用年限調整為10年,達到報廢標准後要求繼續使用的按現行規定程序辦理。延緩報廢使用不超過4年:延長使用期間每年定期檢驗4次。
4、上述車輛定期檢驗時,一個檢驗周期連續3次檢驗都不符合國家標准《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04)規定的,收回號牌和行駛證,通知機動車所有人辦理注銷登記。達到報廢標准後,不得辦理注冊登記和轉籍過戶登記。
5、營運車輛轉為非營運車輛和非營運車輛轉為營運車輛一律按營運車輛的規定年限(8年)報廢。
Ⅲ 機動車保險過期被扣,車子不想要了,能不能申請報廢
你這樣只有把罰單交了,車子也得通知報廢企業去拖了報廢。
如果不處理罰單你是報廢不了那台車的,而且你駕照也不能年審,名下其他機動車也不能審驗,很麻煩
另,成都報廢公司:幺三五五幺三三九零九九,如果不是成都就算了
Ⅳ 我的車保險過期了,不想要了,又不想報廢,就這樣放著對我以後買新車是沒有影響
肯定是會影響你買新車的。舊車保險過期屬於手續不齊,處於待處理狀態。只有舊車狀態正常或者銷戶,報廢才能購買新車。
Ⅳ 強制險過期了車可以去報廢嗎
車輛申請報廢與交強險是否過期不存在任何關聯的,交強險未交,只是該車輛不能上路行駛,不然被交警查獲是被扣車處罰的。
報廢新標准
根據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公安部、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於調整汽車報廢標准若干規定的通知》(國經貿資源[2000]1202號)和公安部《關於實施<關於調車輛報廢整汽車報廢標准若干規定的通知>有關問題的通知》(公交管[2001]2號)精神,1997年制定的汽車報廢標准中,非營運載客汽車和旅遊載客汽車的使用年限及辦理延緩報廢的標准調整為:
1、9座(含9座)以下非營運載客汽車(包括轎車、含越野型)使用15年。達到報廢標准後要求繼續使用的。不需要審批,經檢驗合格後可延長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檢驗2次,超過20年的,從第21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
Ⅵ 過了保險期和訣審的汽車可以報廢嗎
過了保險期和訣審的汽車不可以報廢
根據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公安部、環境保護部制定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我國對汽車使用年限的報廢標准為:
1、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對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純電動汽車除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嚴於上述使用年限的規定,但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不得低於6年。
2、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
3、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
4、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
5、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
6、專用校車使用15年;
7、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
8、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9年,裝用多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以及微型載貨汽車使用12年,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使用10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15年;
9、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15年,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30年;
10、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10年,集裝箱半掛車20年,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
11、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准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12、經修理和調整或者採用控制技術後,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雜訊仍不符合國家標准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13、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本規定所稱檢驗周期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周期。
機動車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冊登記日期計算,但自出廠之日起超過2年未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的,按照出廠日期計算。
變更使用性質或者轉移登記的機動車應當按照下列有關要求確定使用年限和報廢:
(一)營運載客汽車與非營運載客汽車相互轉換的,按照營運載客汽車的規定報廢,但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和大型非營運轎車轉為營運載客汽車的,應按照本規定附件1所列公式核算累計使用年限,且不得超過15年;
(二)不同類型的營運載客汽車相互轉換,按照使用年限較嚴的規定報廢;
(三)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和摩托車需要轉出登記所屬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的,按照使用年限較嚴的規定報廢;
(四)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半掛車與其他載貨汽車、半掛車相互轉換的,按照危險品運輸載貨車、半掛車的規定報廢。
距本規定要求使用年限1年以內(含1年)的機動車,不得變更使用性質、轉移所有權或者轉出登記地所屬地市級行政區域。
Ⅶ 車子年檢保險都過期半年了 我要報廢 要補交年檢保險的費用嗎
車子年檢,保險過了半年。是不影響車輛報廢的,只要證件齊全,就可以。
Ⅷ 保險到期 車能報廢嗎
什麼時候都可以申請報廢。和保險沒關系
Ⅸ 車輛保險過期、未年檢可申請報廢嗎
如果這個車子已經使用了15年、或者已經無法正常上路的,可以申請報廢。
還能正常使用的,不能報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