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現在國家都已破剛兌了,銀行理財還在可以剛兌
理財產品是不承諾保本保息的,理財有風險,理財需謹慎,請《採納》。
『貳』 打破剛兌之後買啥理財產品
分析師劉銀平指出,雖然預期收益類理財產品要退出,但是實際上今後投資者能買到的理財產品類型更加多樣化,包括現金管理類產品、封閉式凈值型產品、開放式凈值型產品等。即使沒有預期收益率,但銀行一般都會展示產品的歷史收益率或業績基準,給投資者提供參考。
另外,「資管新規過渡期截止到2020年底,在此之前的保本理財、90天內封閉式理財仍會發售,投資者可以繼續購買。凈值型理財產品的轉型不會那麼快,所以近一兩年內,封閉式預期收益類產品仍然會占據市場主流,目前國有銀行、股份制銀行的凈值型理財比例更高,投資者想買凈值型理財,可以考慮這兩類銀行。從收益率來看,國有銀行理財收益率偏低,股份制銀行和部分城商行的收益率較高,而且資管能力相對較強,建議優先考慮。」
『叄』 剛性兌付將被打破,理財該如何選
全國政協委員、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理事長樓繼偉日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老百姓要加強風險意識,不能一看收益高就被「忽悠」進去了,他說,「保證6%以上回報率的就別買,那是騙子」。
為什麼說保證收益率超過6%的理財都是騙子?回報率低於6%的產品是否就一定靠譜?老百姓該如何選擇理財產品?
理財產品有不同收益類型
據了解,按收益類型來區分,所有的個人投資基本都可分為三類:保證收益型、保本浮動收益型和非保本浮動收益型。股票和基金是典型的非保本浮動收益投資。從樓繼偉的表述看,保證6%以上回報率,顯然屬於保證收益型。
在現實生活中,穩賺不賠的保證收益理財主要包括銀行存款、儲蓄式國債和各類金融機構提供的保證收益型理財產品,其中保證收益型銀行理財產品最常見。
目前,各家銀行存款利率都已在央行基準利率基礎上有所上浮。以一年期定存為例,現在銀行存款利率普遍在1.95%至2.1%。一直受到老年客戶歡迎的儲蓄式國債收益率也是固定的。資料顯示,去年11月發行的2017年第七、八期儲蓄國債(憑證式)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種,最大發行額為360億元。其中:第七期180億元,期限3年,年利率3.9%。
保證收益型銀行理財產品收益率顯著高於存款和國債。總體來說,小銀行的產品收益率比大銀行高,期限長的產品比期限短的產品高,非保本浮動收益產品的收益水平比保證收益型的產品高。筆者從融360上查詢,石家莊地區在售的非保本浮動型銀行理財產品收益率普遍在5.2%上下,而保證收益型理財產品普遍在4.3%。
「有時也能在銀行買到最終實現年化收益6%的產品,還有很多信託、券商集合理財和互聯網金融產品實際收益率也超過6%了,難道都是騙人的嗎?」
對於消費者的這一疑問,理財專家指出,這些產品如果是正規機構提供的,從合同章程看肯定不可能保證收益,必須提示投資風險。只不過產品運作不錯,所以最終實現了理想的預期收益。但這不等於其預期收益受法律保護。也就是說,如果這些產品虧了本或者沒有實現之前預期的最高收益,投資者不能要求金融機構作出賠償,只能自擔風險。
所以,如果有人向投資者推薦一款理財產品,合同上敢白紙黑字寫明超過6%的無風險保證收益,完全可以像樓繼偉所說的那樣,認定這是詐騙。因為,它違背了高風險高收益的市場規律,之前很多跑路的P2P和非法集資就是這么乾的。投資者前期都能按時收到保證收益,於是逐漸喪失警惕,不僅加大本金還拉來親朋好友參與。最後,機構資金鏈斷裂,投資者竹籃打水一場空。
未來投資理財將打破剛性兌付
前幾年信託和銀行也發行了不少高收益的產品,雖然合同中沒有承諾收益,但無論是金融機構自己還是投資者都「心照不宣」地認為肯定能兌付。因此,即使個別沒有出現風險的產品最終也由金融機構「托底」實現了「剛性兌付」。筆者在采訪中也發現,時至今日,盡管合同中對產品風險白紙黑字提示得十分清楚,不少老百姓還是不去細看產品合同就簽名購買。
其實,這種違反市場規律的剛性兌付,看似短期內保障了投資者的利益,但麻痹了金融機構和投資者對風險的痛感,損害了資管市場整體的健康和生命力。長此以往,一旦發生系統性風險,後果將很可怕。
值得注意的是,監管層已經下決心打破剛性兌付,今後那些不保本不保證收益的產品真有可能虧本。
2017年11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五部門聯合發布的《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其中明確提出要打破剛性兌付。
這一文件中涉及的資產管理產品包括但不限於銀行非保本理財產品,資金信託計劃,證券公司、證券公司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子公司、期貨公司、期貨公司子公司和保險資產管理機構發行的資產管理產品等。
文件明確指出,金融機構應當加強投資者教育,不斷提高投資者的金融知識水平和風險意識,向投資者傳遞「賣者盡責、買者自負」的理念,打破剛性兌付。
應根據風險承受能力選擇理財產品
資管新規目前只是徵求意見稿,離正式實施還有一段過渡期,投資者暫時可以按現在的原則來選擇理財產品。但無論新規施行與否,投資者都應該根據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選擇投資理財工具。
一般來說,固定收益類且風險等級為R1及R2的理財產品,大部分情況都能達到預期最高收益率。即使為非保本銀行理財產品,事實上的收益達標率在99%以上。可優先選擇股份制銀行或者規模較大的城商行,這些銀行的同類型理財產品的收益率相對比較高。
需要注意的是,市場上大部分年化收益率超過5.5%的理財產品可能不太適合普通投資者購買,這類理財產品大多具有以下三點特徵:一是結構性理財或浮動收益理財,有一定風險,高收益未必能達到;二是投資期限可能較長,比如2~3年,流動性太差;三是起點門檻可能比較高。
如果新規正式落地,大家還應該改變之前認為銀行理財必剛兌的觀念,在選購時嚴格區分保本型銀行理財產品和非保本型銀行理財產品。後者不存在剛性兌付,虧損風險大大提高;對於非保本型銀行理財產品,應關注其資產投向及相應的風險等級,根據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選擇合適風險等級的產品。(河北日報綜合)
『肆』 銀行、券商、信託 打破剛兌 什麼意思
銀行,是依法成立的經營貨幣信貸業務的金融機構,是商品貨幣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銀行是金融機構之一,銀行按類型分為:中央銀行,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投資銀行,世界銀行,它們的職責各不相同。
「券商」,即是經營證券交易的公司,或稱證券公司。在中國有中信、申銀萬國、齊魯、銀河、華泰、國信、廣發等。其實就是上交所和深交所的代理商。
剛兌,即是剛性兌付,在我國基本集中在銀行保本理財產品、部分信託產品到期後,銀行/信託公司必須要給投資者分配本金和收益,當理財計劃/信託計劃出現不能如期兌付或兌付困難時,銀行/信託公司就不得不進行兜底處理。
目前剛性兌付的規定並無法律依據,只是行業內一個爭取客戶的「約定俗成」,尤其在信託行業,剛兌是信託的牌照「標簽」之一。
信託就是信用委託。信託業務是由委託人依照契約或遺囑的規定,為自己或第三者(即受益人)的利益,將財產上的權利轉給受託人(自然人或法人),受託人按規定條件和范圍,佔有、管理、使用信託財產,並處理其收益。
(4)破剛兌是指非保本型理財產品擴展閱讀:
從監管層面的考慮。這是現在金融業監管的大趨勢,如果沒有了剛性兌付,那就意味著好的信託資產,以及投資者手裡錢都會流到那些風險控製做的比較好、資本比較雄厚、管理能力比較強的信託公司,優勝劣汰,對於資源配置來說是個好事兒。
就是對投資者的考慮。打破了剛性兌付,意味著你買的信託產品/金融理財產品更加透明化了,你的收益和風險也會更加匹配,長遠來說,也是讓投資者自己承擔風險,接受市場檢驗,自負盈虧,慢慢地成長為合格投資者。
由於信託是一種法律行為,因此在採用不同法系的國家,其定義有較大的差別。歷史上出現過多種不同的信託定義,但時至今日,人們也沒有對信託的定義達成完全的共識。
『伍』 銀行理財產品打破剛兌意思是不是說虧了是客戶掙了銀行和客戶分錢
基本上是的。
所以我們要學會自己辨別風險:
如果銀行理財產品,是投資於貨基類產品,基本上發生虧損的可能性很小。最多是丟失利潤而保住本金。
2.如果銀行理財產品,是投資於股票、信託產品,股權投資,有可能損失部分本金加上利息,但不是全部本金。因為一般在理財產品中會規定,達到多少虧損,就結束這個產品的運作。
3.如果銀行發售的理財產品是代銷型的,假如管理不當,管理產品的公司會發生虧損非常大。在這種情況下,銀行本身不參與承擔責任,因為他只是代理銷售。
我們的投資者,一定要打開自己的慧眼,未來不僅僅去看,是誰在賣這個產品?一定要去看這個產品,是投資了什麼資產?這個資產,預期的利潤有多大,那麼也說明了預期的虧損可能有多大。
總之,對於未來的理財,僅僅是靠相信銀行是不夠的,更多的還要有自己的獨立判斷。
『陸』 理財產品要打破剛兌,兩年之後銀行存款不一定保本,為什麼要這樣呢
現在大家都知道,銀行的理財產品要打破剛性兌付,也就意味著銀行理財產品不再保本。根據監管方面的要求,所有銀行必須在2020年年底,出清存量,停止新發行保本理財產品。
任何投資都會有風險,銀行理財產品也不例外,以前之所以大家覺得沒有風險,是因為風險已經被銀行承擔了,是銀行把理財的損失給我們剛性兌付了。長久以往,當銀行也兜不住這部分風險的時候,就會發生銀行流動性風險,進而引發金融領域系統性風險。到時我們的損失會更大。
所資管新規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銀行系統性風險的發生,從最終結果來看,非保本的銀行理財產品安全性反而提高了。所以銀行產品打破剛性兌付是正確的決定,是所有人的共識。我們每個人都要正確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