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購買的銀行理財產品,屬於企業的金融資產,具有可變現能力。在持有一段時間後,資產可能會增值,也可能會貶值,可以通過交易性金融資產和投資收益兩個會計科目來核算。
購買理財產品時: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本金
貸:銀行存款
到期變現時,根據實際收益情況,如果是正收益,投資收益在貸方,否則在借方。
正收益時:
借:銀行存款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本金
投資收益
負收益時:
借:銀行存款
投資收益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本金
㈡ 公司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怎樣入賬
購買理財產品時: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本金
貸:銀行存款
到期變現時,根據實際收益情況,如果是正收益,投資收益在貸方,否則在借方。
正收益時:
借:銀行存款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本金
投資收益
負收益時:
借:銀行存款
投資收益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本金
根據現行規定,企業如果適用新會計准則,所述理財產品通過「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持有期間的利息通過「投資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即可。
如果企業仍適用原會計制度,所述理財產品通過「短期投資」科目核算,持有期間收到的利息,作為沖減投資成本處理。收回時,收到金額與賬面價值以及未收到的已計入應收項目的股利、利息等後的余額,作為投資收益或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拓展資料
銀行理財產品是商業銀行在對潛在目標客戶群分析研究的基礎上,針對特定目標客戶群開發設計並銷售的資金投資和管理計劃。在理財產品這種投資方式中,銀行只是接受客戶的授權管理資金,投資收益與風險由客戶或客戶與銀行按照約定方式雙方承擔。
銀監會出台的《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對於「個人理財業務」的界定是,「商業銀行為個人客戶提供的財務分析、財務規劃、投資顧問、資產管理等專業化服務活動」。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按照管理運作方式的不同,分為理財顧問服務和綜合理財服務。我們一般所說的「銀行理財產品」,其實是指其中的綜合理財服務。
㈢ 企業購買的理財產品會計上如何核算
答: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定,企業的金融資產應當在初始確認時劃分為下列四類:
(一)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和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二)持有至到期投資;
(三)貸款和應收款項;
(四)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您所述的理財產品屬於金融資產范疇,具體作為上述哪類資產管理,應根據企業的持有意圖及具體的理財品種,如果准備短期持有,通常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如果相對較長時間的穩定持有,則可能作為持有至到期投資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持有收益會計上均作為投資收益核算。
㈣ 請問公司在銀行購買理財產品,要怎麼做賬務處理產生一部分利息收入,怎麼做賬務處理
公司購買的理財產品,可以通過交易性金融資產會計科目來核算。
購買理財產品時: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
貸:銀行存款
在到期時,根據收益情況做賬務處理:
正收益:
借:銀行存款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
貸:投資收益
負收益:
借:銀行存款
借:投資收益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
㈤ 企業購買的理財產品會計上如何核算
【問】企業購買銀行推出的理財產品,到期可獲得約定的理財收益,對此理財產品, 【答】按照《 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 》規定,企業的金融資產應當在初始確認時劃分為下列四類: (一)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和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二)持有至到期投資; (三)貸款和應收款項; (四)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您所述的理財產品屬於金融資產范疇,具體作為上述哪類資產管理,應根據企業的持有意圖及具體的理財品種,如果准備短期持有,通常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如果相對較長時間的穩定持有,則可能作為持有至到期投資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收益在會計上均作為投資收益核算。
㈥ 企業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應如何入賬
企業購買的銀行理財產品,屬於企業的金融資產,具有可變現能力。在持有一段時間後,資產可能會增值,也可能會貶值,可以通過交易性金融資產和投資收益兩個會計科目來核算。
購買理財產品時: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本金
貸:銀行存款
到期變現時,根據實際收益情況,如果是正收益,投資收益在貸方,否則在借方。
正收益時:
借:銀行存款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本金
投資收益
負收益時:
借:銀行存款
投資收益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本金
㈦ 購買理財產品如何進行會計核算
不知道你具體指的是什麼。
如果是短期理財的話,購買產品的分錄是
借:銀行存款-定存現金
貸:銀行存款-公司賬戶
如果是銀行理財的話
借:銀行存款
貸:交融性金融資產
如果收回時,在做相反的分錄。
㈧ 企業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會計處理
銀行理財產品屬於企業的金融資產,但不應計入「貨幣資金類」和「其他應收款」。貨幣資金是企業存量資產中停留於貨幣形態的那部分資金。而銀行理財產品不屬於貨幣形態,不能隨時用於支付,收回有限制,而且收益有風險,所以企業不能把銀行理財產品直接列作「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或者「其他應收款」,無論期限的長短。
銀行理財產品的會計分類。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金融資產劃分為下列四類: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①銀行理財產品按期限分為超短期、短期和長期理財產品。超短期理財產品只有3天、7天等,不超過一個月,一般風險較低,收益率較低。短期理財產品,一般為1 ~ 3個月,一般不超過一年;超過一年為長期理財產品。②按照保本和收益的風險分為保本固定收益型、保本浮動收益型和非保本浮動收益型理財產品。③理財產品按照投資的領域分為貨幣基金和債券型、信託型、資本市場型、掛鉤型及QDII型產品。
㈨ 購買銀行理財產品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定存 貸:銀行存款——公司一般賬戶 收回時,再入相反分錄,所得收益計入「財務費用 ——利息收入」科目。 答:根據現行規定,企業如果適用新會計准則,所述理財產品通過「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持有期間的利息通過「投資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即可。 如果企業仍適用原會計制度,所述理財產品通過「短期投資」科目核算,持有期間收到的利息,作為沖減投資成本處理。收回時,收到金額與賬面價值以及未收到的已計入應收項目的股利、利息等後的余額,作為投資收益或損失,計入當期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