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保險業的發展與經濟,科技,社會之間的關系是什麼
保險業與經濟發達程度之間的關系是( )。
㈡ 保險業與經濟增長的關系
有人說,經濟越差,保險行情越好。首先,香江君不是非常認同這個觀點,簡單來說,保險業的發展,應該是隨著社會經濟發展而發展的。所以,只有人民生活水平上來了,有充裕的資金了,才會慢慢買保險,作保障,然後利用保險工具進行理財,更好的規劃自己。
今天,香江君想先談一下大背景下,我對於未來保險業發展的一點思考。
一個是最近A股的救市,另一個是房地產市值可能的一個回落。這倆呢,被稱為我們國家在特殊國情下,過往超發人民幣的兩大「蓄水池」,現在呢,這倆蓄水池有縮水的危險了,超發的人民幣流出來,自然而然商品流通領域的資金就增多了,所以,物價就有上漲的一個風險。
對於老百姓常見的投資來說,可能對於跌跌不休的股市不會報太大期望了,盡管春天慢慢的會到來,可是我們需要渡過冬天呀,今天還看見黃奇帆老師在那說,需要一些改革,中國股市的春天才會到來,第二點就提到了建議要以企業年金和個人商業保險基金作為資本市場機構投資的源頭活水和長期投資。。
債券市場呢,雖然和其他發展中經濟體相比,我們的違約,其實是小巫見大巫了,但是頻繁的違約,地方債城投債的問題,對於作為機構投資者的保險公司而言,可不是什麼好事,會影響保險公司以及再保險公司的信用利差風險,影響其利潤板塊里的投資利潤。
P2P本來是好東西,是一個可以充分利用閑置資金,達成交易的好地方,但是監管的錯配,國人的賭性,讓一些人失去了對它的信用。
房地產,剛才我說了,目前,大家都很比較謹慎一些了,尤其是二線以下的城市。
在投資理財的標准普爾家庭資產象限圖里,還有重要的一塊兒,那就是保險了。整體來說,無論是內地,還是香港,保險業的前景都是光明的,道路又是曲折的。無論是產品創新,保險科技的運用,大數據挖掘技術的發展,中產群體的擴大,還是民眾保障意識的覺醒等等,這些都是行業發展的利好。但我們也看到,還是存在行業不夠規范,從業人員素質偏低,社會上對保險仍然有偏見,險資運用受到渠道險資,監管太嚴格(尤其互聯網保險)等等問題。有朋友跟我探討過互聯網保險的前景,我的看法是:互聯網保險,是一種產品創新,能夠滿足一部分群體的需求,比如帶病投保的這種逆選擇,因為各位看客可以想像一下,互聯網產品,比如消費型重疾險,它可能就是問客戶有沒有住過院,然後就直接可以買了,這樣的一種保險,對於非健康標的來說,當然是一件好事,意味著這樣就可以免掉人工核保的環節了,這樣呢,只會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的惡性循環,健康標的的利益受損,保險公司的承保壓力增大,賠付率上升,利潤率下降,10幾年20年以後,真正賠付的時候,是不是還是要「一哭二鬧三上吊」,才會獲得賠償呢?我想,這都是大家會注意到的問題。
至於最近剛出現的「相互保」,挺不錯的,它是保險最初的一種形式:大家分攤生病的風險。和消費型重疾險類似,它也是沉沒式的支出,但它只是通過芝麻信用分來篩選人群。。可能有朋友會質疑我了,不是芝麻信用650以上,免費加入嗎?恩是的,但是不知道你有沒有看具體的條文呢,現在網上有不少精算師預計,每個加入的人的支出大概在600-800人民幣左右,而且40歲以後,保額只有10萬了。試問一句,在人生發病率最高的中老年時期,這款「保險」的保額居然還下降了,很明顯螞蟻金服的保險事業群總裁也說了,「相互保」並不能替代重疾險,它可以作為重疾險的一個補充,因為如果成本上升,大家是可以選擇隨時退出的
㈢ 簡述保險業的發展對國民經濟發展的作用
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現代化建設的新階段,社會經濟協調發展的觀念,在黨和國家制定的發展戰略中得到了突出和強化,並正在成為全社會的重要共識。保險作為經濟助推器和社會穩定器,對於促進經濟與社會的協調發展有著重要作用。在新時期新形勢下,充分認識保險對社會經濟協調發展的作用,有利於拓寬保險發展空間,使保險業在更深層次和更廣領域參與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全局工作中,提升保險業在社會經濟中的地位。
一、保險在社會經濟協調發展中的作用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在國民經濟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保險作為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的發展水平與整體社會經濟的發展水平是相互聯系、相互促進的。保險在社會經濟發展中的作用,突出體現在保險在促進經濟發展的同時,維護社會穩定和人民生活的安定,從而促進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
(一)促進經濟發展
保險業作為國民經濟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的發展水平要受到整體經濟發展水平的制約,但它的健康穩定發展又能促進經濟的發展,這主要是由其經濟補償和資金融通的功能實現的:
其一是通過風險集散和經濟補償,為經濟發展和改革創新保駕護航。表現在:一是幫助受災企業及時恢復生產,保障社會再生產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二是為商業貿易活動轉移風險,推動商品的消費和流通;三是為先進生產力提供可靠的風險保障,推動科學技術向現實生產力轉化,從而減少因風險因素造成的經濟波動,促進經濟發展。
其二是通過對收取保費積聚起來的龐大保險基金進行科學高效的運用,可以促進居民儲蓄向投資的轉化,為經濟建設提供長期資金的融通渠道,優化金融資源配置;可以為資本市場培育穩健的機構投資者,改善資本市場的結構,而保險資金所具有的長期性、穩定性和規模性的特點,也使其成為促進資本市場繁榮的最穩健的力量,從而推動金融市場的高效、穩健運行,為國民經濟的發展提供動力支持。
此外,保險業本身作為國民經濟中一個重要產業,在就業、稅收等方面都對經濟發展發揮重要作用,它本身的健康穩定發展就是經濟金融健康穩定運行的一個重要方面。
(二)維護社會穩定和人民生活的安定
從保險的基本保障職能看,保險通過幫助受災家庭恢復原有的生活條件;減輕傷、殘、病、老、死等事件對家庭生活的影響;對民事賠償責任造成的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保障受害人的經濟利益,減少經濟糾紛等方面,能夠滿足人民多樣化的保險保障需求,保障人民生活的安定和社會秩序的穩定。但是,現代社會經濟生活的高度關聯性和不確定性對保險保障提出了更高和更廣的要求,要求保險滲透到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在更高層次、更廣層面分擔社會管理的職能,維護社會穩定和人民生活安定。就現階段而言,保險在社會發展領域中的作用,應當突出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是分擔政府社會保障職能,補充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伴隨社會轉型和體制轉軌步伐的加快,以及社會出現的人口老齡化、家庭小型化等趨勢,建立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體系已經成為保障人民生活、實現社會經濟協調發展的重要戰略措施。根據我國國情和經濟發展水平,在當前和今後一個較長時期內,政府提供的基本社會保障只能定位在分階段推進的廣覆蓋、社會化和可持續的滿足人民基本生活需要的較低水平上。因此,要提升我國社會保障水平,構築強有力的社會保障網,就必須發揮商業保險的作用加以補充。商業保險作為我國多支柱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基本社會保障尚未覆蓋的人口群體,如農村人口及大量沒有社會保險的城鎮人口中,甚至可以作為社會保險的替代工具發揮主導性的保障作用。大力發展商業性養老、健康保險有利於減輕政府在社會保障體系中的負擔,解除廣大人民群眾的後顧之憂,促進消費、拉動經濟增長,實現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保險業由於自身所具有的產品開發、投資管理、客戶服務以及精算、銷售等方面的優勢,有責任也有能力在社會保障體系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二是分擔社會風險管理的職責,提高社會防災防損和應對公共危機的有效性。其一,在日常的防災防損中,保險人作為專業風險管理者,不僅可以為企業提供風險管理經驗,而且可以通過承保時的危險調查分析、承保期內的危險檢查督促、以保險費率這一價格杠桿調動企業防災防損積極性等措施,增強整個社會防災減損的能力,盡可能減少保險賠款的支出和社會財富的損失,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統一。其二,則是構建突發性巨災危機的防範體系和保障機制。以非典、9.11恐怖襲擊、美加大停電等為代表的國家公共安全事件表明,緣於自然環境與人文環境的變異,現代社會所面臨的災害事故將呈日益復雜與巨型多樣化趨勢,已經對人類社會應對突發性巨災的能力提出了嚴峻的挑戰。雖然政府應承擔並負責提供有關公眾安全的基本保障供給,但政府限於財力,同時又受制於諸多宏觀經濟目標的約束,投入總是有限。因而,強化現代保險業在這其中的功能建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尤其考慮到各種巨災等危機事件所造成的綜合影響,在涉及人身傷害、財產損失、公眾責任、第三者責任以及針對意外或突發事件導致的營業中斷和利潤損失等方面,商業保險作為社會保險的補充,可以提供產品豐富的多種可能的保險保障,維護社會的穩定和人民生活的安定。
正是由於保險兼具經濟助推器和社會穩定器的功能,保險在現代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中發揮重要的促進作用。
研究保險在社會經濟協調發展中的作用,還必須認識兩個問題:
一是要正確認識保險業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保險對社會經濟協調發展具有促進作用,而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則是商業保險賴以生存發展的基礎,保險業的發展不可能長期脫離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而一枝獨秀。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能為保險業的發展奠定雄厚的物質基礎,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而如果二者發展不協調,在阻礙經濟進一步發展、影響社會穩定的同時,也會抑制有效的保險需求,影響保險業的正常運營和穩健發展。因此,促進社會經濟協調發展是與保險業自身發展的內在要求相一致的。保險業的經營目標只有順應時代、社會發展需要,保險業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地位作用才能在有效發揮保險功能作用中得到提高和加強,並與社會經濟發展產生良性互動。
二是保險在社會經濟發展中的作用雖然主要靠保險業自身的努力,但也受到一些經濟因素和非經濟因素的制約,其中政府決策支持是一個關鍵因素,體現在兩方面,一是政府能否理順政策、法制、制度框架,影響到保險業發展的外部環境;二是基本社會保障的深度、廣度是否與經濟發展水平、財政承受能力以及社會、文化、制度沿革相適宜,關繫到商業保險發揮作用的空間。由於市場失靈(比如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帶有外部性),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無法完全憑借市場力量自動形成,政府必須在社會發展領域承擔更多的責任,通過完善政策、法制和制度環境、加大對公共領域的投入等措施,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但政府介入要有明確清晰的「度」的界定。這是因為政府進行的社會管理具有效率低下的固有缺陷,並且所提供的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如基本社會保障,由於是和個人對社會貢獻無直接關聯的「均值化」服務,具有邊際效用遞減的特點,提供不足固然影響社會穩定,但過度提供則一是增加財政負擔,二是挫傷就業積極性,三是對商業保險等市場力量產生擠出效應。因此,政府職能定位是否明確,決策支持是否到位,影響到保險業發揮作用的外部環境和運作空間,最終也會影響到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
二、加快保險業發展,充分發揮保險在社會經濟協調發展中的作用
從總體上看,我國保險業仍處於發展的初級階段,所面臨的主要矛盾是保險業發展水平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求不相適應,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養老、醫療、教育、住房、責任等保險產品還不能滿足廣泛的社會需求,保險還沒有滲透到各行各業、社會各個領域和生活的各個方面。發展不足是制約保險業促進社會經濟發展作用的主要因素。因而,必須從服務國民經濟全局的高度加快保險業發展,盡快做大做強,才能充分發揮保險業在社會經濟協調發展中的作用,提升保險業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中的地位。
(一)樹立正確發展觀。保險業必須以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為己任,改變多年來走的重規模、輕效益,重保費、輕管理的粗放型發展道路,以及片面追求保費增長速度的指導思想,樹立和貫徹「速度、結構、質量、效益」 統一的發展觀,實現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才能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進程中,切實擔負起「促進改革、保障經濟、穩定社會、造福人民」的重要使命。
(二)深化改革,實施進取性戰略。在我國保險市場全方位開放的條件下,加快國內保險業的改革調整,解決我國保險業體制與結構矛盾;分多層次——國際保險(金融)集團、「專、精、特、新」的專業性保險公司和中介機構以及兼業代理機構等——豐富保險市場主體結構,鼓勵公平有序競爭,創造有效率的市場環境;開展兼並收購等形式的國際化資本運營,快速增強實力;將市場領域開放、市場體系建設、保險公司制度創新、保險企業國際化競爭能力增強統一起來,實現跨越式發展。
(三)加快創新,為保險作用的充分發揮注入活力。認真研究借鑒國內外先進經驗,積極進行體制創新、機制創新、科技創新、管理創新、產品創新和服務創新,如:探索保險投融資體制創新,充分發揮保險資金融通功能;探索保險風險資產證券化等手段的可行性,在更廣范的范圍內尋求建立安全基金聚集與危險損失分散化的融資與轉移機制;應用現代信息技術與金融技術,實現經營方式的差異化與管理方式的精細化,推動保險經營與管理升級;密切關注與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生活緊密相關的熱點問題,開發具有廣泛社會需求的保險產品,優化產品結構,滿足多層次的保險需求;提高服務意識,創新服務方式,豐富保險服務的內涵,把服務滲透到保險消費的各個環節,增強核心競爭力。
(四)防範風險,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系
改革是發展的動力,發展是改革的目標,穩定則是改革與發展的前提。作為轉軌過程中的新興幼稚產業,我國的保險業必須加快發展,才能縮短與國際水平的差距、應對入世挑戰,才能夠解決保險業自身存在的一些問題和困難,更好地服務於國民經濟發展和社會保障體制改革的需要。而要加快發展,就必須改革現有保險市場的宏觀制度安排和微觀運行機制中的落後因素,為保險業發展掃清障礙。與此同時,保險業長期發展中埋藏了不少風險隱患,並且伴隨著改革開放進程的加快,新的不確定因素不斷涌現,因而在推進改革的同時,必須密切防範和化解風險、維護保險體系的安全和穩定,促進保險業長期健康發展。需要指出的是,維護保險體系的穩定不能以犧牲保險市場的效率和被保險人的利益為代價,也並不意味著不讓經營失敗的機構退出市場。
為兼顧保險市場的效率與穩定,當前亟需確立兩個制度安排:一是以償付能力監管為核心,實現科學監管,從最終意義上維護被保險人利益,增強投保人的信心。二是建立市場退出機制。市場退出機制著眼於暢通市場退出渠道、減輕機構退出帶來的社會震盪和處置成本、從整體上維護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既有利於發揮市場機制優勝劣汰、優化資源配置的作用,促進公司穩健經營,促使投保人審慎選擇;又有利於維護保險體系的穩定和社會經濟生活的安定,防止因個別機構經營失敗引發區域性、系統性的金融風險。
(五)尋找利益與責任的最佳契合點。利益與責任並不總是一致,有時甚至是矛盾的。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是保險業無可推卸的責任,但由於現階段經營管理基礎和風險管控能力薄弱,外部體制、政策、法制、信用環境尚未理順,以及市場競爭不規范,在某些社會管理功能強、群眾迫切需要的險種,如責任險、健康險、汽車貸款履約保證保險、農業保險等業務經營中,必然面臨經營風險加大甚至無利可圖等難題,出現了保險公司不敢開展或業務量萎縮甚至退出市場等現象,不利於保險業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和拓展新業務空間。這種現象的存在固然有客觀因素,但保險公司必須充分認識到肩負的社會責任,不能消極等待社會環境、市場環境好轉才經營,而要積極作為,變被動為主動,一方面,要加強和有關部門、其他市場經營主體的溝通、協調、合作,共同尋找利益與責任的最佳契合點,在符合相關政策法規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開拓市場、發展業務;另一方面要苦練內功,通過科學設計產品、加強風險管控和提供優質服務出效益,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統一。
(六)爭取政策扶持,理順外部環境。目前,保險在社會經濟協調發展中作用的發揮,受到諸多政策和制度瓶頸的制約,如醫療、養老等體制改革尚不到位,商業保險機構與社保經辦機構的利益沖突沒有消除;保險稅收優惠政策缺失;法制、信用環境不完善等。從國外經驗看,商業保險要在社會保障體系等關系國計民生的社會事業中發揮作用,離不開政策扶持。政府要通過加快養老、醫療、失業等方面的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明確商業保險在社會保障體系中的作用和主體資格;拓寬保險資金運用渠道,推進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的良性互動;實行適當的稅收優惠政策;健全法律法規體系,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等措施,為保險業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㈣ 論述社會保障與經濟發展之間的關系
1、社會公平和經濟增長均為經濟發展的主要目標。增長的衡量:GDP;均等或不均等的量度:基尼系數,洛倫茨曲線
2、庫茲涅茨曾經分析過這兩者之間的關系,認為呈倒U型,即發展到一定程度會出現社會極端不公平的現象,但是隨著進一步的經濟增長,涓滴效應就會顯現作用,增長速度的效力就會分潤到社會各個群體,社會公平程度提高。由此提出的政策是一般性的政策,而不需要收入再分配政策的特別關注。同時,還認為社會再分配政策(稅收與支出政策的相關措施)會損害高收入人群的積極性,也失去對於低收入人群的激勵,還會直接影響儲蓄總量,因此,促進社會公平就會降低經濟增長速度。
3、也有學者認為促進社會公平的政策會同時促進經濟增長。因為收入再分配可以加強社會的穩定性,而且增加人群的社會資本,可以達到超過物質投入所能起到的作用,從而加快經濟增長速度。
㈤ 經濟衰退與保險業之間的關系
保險業是為經濟發展保駕護航的,經濟下行的時候,更加要做好保障,反過來保險又能促進經濟的平穩發展。
㈥ 保險業對經濟增長具體有哪方面的影響需要找哪些方面的數據
一是保險業自身所創造的價值,對國民經濟的貢獻;當年gdp數據、保險業收入數據;
二是保險業保費收入增長率和經濟增長率的關系數據;gdp增長率、保費收入增長率;
三是賠付數據,說明表現的風險轉移和經濟補償作用;
四是保險業融資功能相關數據;
五是出口信用保險數據,對進出口的影響數據。
㈦ 經濟對保險業的影響
一是保險業自身所創造的價值,對國民經濟的貢獻;當年gdp數據、保險業收入數據;
二是保險業保費收入增長率和經濟增長率的關系數據;gdp增長率、保費收入增長率;
三是賠付數據,說明表現的風險轉移和經濟補償作用;
四是保險業融資功能相關數據;
五是出口信用保險數據,對進出口的影響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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