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理財產品時:
貸:銀行存款
到期變現時,根據實際收益情況,如果是正收益,投資收益在貸方,否則在借方。
正收益時:
借:銀行存款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本金
投資收益
負收益時:
借:銀行存款
投資收益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本金
根據現行規定,企業如果適用新會計准則,所述理財產品通過「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持有期間的利息通過「投資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即可。
如果企業仍適用原會計制度,所述理財產品通過「短期投資」科目核算,持有期間收到的利息,作為沖減投資成本處理。收回時,收到金額與賬面價值以及未收到的已計入應收項目的股利、利息等後的余額,作為投資收益或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拓展資料
銀行理財產品是商業銀行在對潛在目標客戶群分析研究的基礎上,針對特定目標客戶群開發設計並銷售的資金投資和管理計劃。在理財產品這種投資方式中,銀行只是接受客戶的授權管理資金,投資收益與風險由客戶或客戶與銀行按照約定方式雙方承擔。
銀監會出台的《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對於「個人理財業務」的界定是,「商業銀行為個人客戶提供的財務分析、財務規劃、投資顧問、資產管理等專業化服務活動」。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按照管理運作方式的不同,分為理財顧問服務和綜合理財服務。我們一般所說的「銀行理財產品」,其實是指其中的綜合理財服務。
『貳』 公司購買理財產品怎麼做賬務處理
公司購買理財產品,具體的賬務處理方法如下:可以根據企業不同的情況分別記入「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其他應收款」、「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等賬戶;而受到利率時則記入「到期投資回報」或者「股票升值回報」中即可。
拓展資料:
公司購買理財產品造成的財務影響有:
1.
銀行理財產品直接列作貨幣資金類,使用者難以從報表中看出企業購買了銀行理財產品,並了解其相關風險,尤其是一些不能提前贖回的銀行理財產品,在使用時是受到限制的;
2.
銀行理財產品的收益有固定收益和浮動收益之分,期限從幾天到幾年不等,有可提前贖回的和不可提取贖回的產品,全部計入「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
3.
不能全面反映出銀行理財產品的風險,並且在進行財務分析時,將會全部作為流動資產類,影響企業流動比率等短期償債能力指標;
4.
有至到期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財務報表中都列作長期資產,理財產品作為這兩類來核算,將影響企業的短期償債能力指標的計算;
5.
另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需以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而且還有許多理財產品無法取得公允價值,會影響當期財務報表;
6.
由於浮動收益理財產品合同上是預期收益率,當期的實際收益率難以得知,難以計提當期的利息收益。
『叄』 理財購買要怎麼做賬務處理
1、根據現行規定,企業如果適用新會計准則,所述理財產品通過「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持有期間的利息通過「投資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即可。
2、如企業仍適用原會計制度,所述理財產品通過「短期投資」科目核算,持有期間收到的利息,作為沖減投資成本處理。收回時,收到金額與賬面價值以及未收到的已計入應收項目的股利、利息等後的余額,作為投資收益或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肆』 購買銀行理財產品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定存 貸:銀行存款——公司一般賬戶 收回時,再入相反分錄,所得收益計入「財務費用 ——利息收入」科目。 答:根據現行規定,企業如果適用新會計准則,所述理財產品通過「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持有期間的利息通過「投資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即可。 如果企業仍適用原會計制度,所述理財產品通過「短期投資」科目核算,持有期間收到的利息,作為沖減投資成本處理。收回時,收到金額與賬面價值以及未收到的已計入應收項目的股利、利息等後的余額,作為投資收益或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伍』 公司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怎樣做會計分錄
你好!你的問題回復如下:
首先要將理財分類:
一類是有合同業務根據的;一類是純粹的銀行賬面資產理財.公司在銀行購買理財產品應該屬於第二類,所產生的利息收入應該沖減財務費用下的利息支出(或計入利息收入);
另一種,向銀行產品支出,因要支付外匯,考慮到了匯率的變動產生的公司損失,人民幣定存銀行做質押,由銀行先付出外匯,到期後購匯支付給銀行.
一、購買理財產品時賬務處理
1、購買理財產品時: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貸:銀行存款
2、確認收益時:
借:應收利息
貸:投資收益
3、返還本金、利息時:
借:銀行存款(含利息)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應收利息
以上答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幫到你。謝謝!
『陸』 購買銀行理財產品如何賬務處理 是否繳納營業稅
理財產品賬務處理:
購買產品時,
借:其他貨幣資金
貸:銀行存款
收到的利息時,
借:其他貨幣資金
貸:利息收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第(四)項規定,納稅人從事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曾就此規定,企業買賣金融商品(包括股票、債券、外匯及其他金融商品,下同),可在同一會計年度末,將不同納稅期出現的正差和負差按同一會計年度匯總的方式計算並繳納營業稅,如果匯總計算應繳的營業稅稅額小於本年已繳納的營業稅稅額,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退稅,但不得將一個會計年度內匯總後仍為負差的部分結轉下一會計年度。企業購買的理財產品無疑屬於金融商品,但該項理財產品只能「買」,不能「賣」,也就是說,只能到期取得收益,類似於利息收入。因此,企業購買理財產品取得的投資收益不屬於金融商品買賣業務,不能按此徵收營業稅。
企業向金融機構購買理財產品,由受託機構從事投資活動而獲得的投資收益是非固定的收入,既可能有收益,也可能發生損失,顯然也不屬於利息性質的收入,因而也不能按利息收入徵收營業。
註:營業稅現改為增值稅
『柒』 請問公司在銀行購買理財產品,要怎麼做賬務處理產生一部分利息收入,怎麼做賬務處理
就公司理財產品的歸類不能簡單的歸於交易性金融資產,首先七天通知存款和三個月定存或者半年期定存,有什麼區別?都是屬於公司賬面余額的理財,也都會到期產生利息收入,這類理財不存在以公允價值計量的問題,因為在初期跟銀行簽訂理財協議的時候,收益的固定可見的。
就我一家之言,理財首先要將其分類:一類是有合同業務根據的;一類是純粹的銀行賬面資產理財。如題所問,公司在銀行購買理財產品應該屬於第二類,所產生的利息收入應該沖減財務費用下的利息支出(或計入利息收入);另一種,向匯利達等銀行產品支出,因要支付外匯,考慮到了匯率的變動產生的公司損失,人民幣定存銀行做質押,由銀行先付出外匯,到期後購匯支付給銀行,釋放質押人民幣(如果人民幣到期貶值,則此項業務虧損),這種人民幣質押產生的利息因附屬於境內外合同收入,應該計入營業外收入
『捌』 關於公司購買理財產品的帳務處理
一、購買理財產品時賬務處理 1、購買時: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40 貸:銀行存款40 2、確認收益時: 借:應收利息 貸:投資收益 3、返還本金、利息時: 借:銀行存款(含利息)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40 應收利息 二、銀行承兌匯票的賬務處理 1、收到銀行簽發的銀行承兌匯票 借:其他貨幣資金——XX銀行承兌匯票60 貸:銀行存款——XX銀行40 短期借款——XX銀行20 2、支付其他公司銀行承兌匯票 借:庫存商品(預付賬款、應付賬款等科目)60 貸:應付票據 60 3、支付銀行信用貸款 借:短期借款——XX銀行20 貸:銀行存款——XX銀行20 4、承兌匯票到期解付時 (1)直接解付時: 借:應付票據60 貸:其他貨幣資金——XX銀行承兌匯票60 (2)先轉入單位基本戶再解付時: 借:銀行存款——XX銀行60 貸:其他貨幣資金——XX銀行承兌匯票60 借:應付票據60 貸:銀行存款——XX銀行60
『玖』 購買理財產品會計處理分錄
銀行理財,一般是保本收益,收益也不高,可以通過「其他貨幣資金」科目核算。
存出保證金
借:其他貨幣資金
貸:銀行存款
收回本金和收益
借:銀行存款
借:財務費用 紅字
貸:其他貨幣資金
希望能幫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