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果只交強險的情況下,交通事故中自己全責,對方有人員受傷,保險公司賠償多少,自己又承但多少
交強險的話,醫療費用一萬元是保險公司全賠,超出部分你自己承擔,車損是兩千元。
B. 為什麼我車子買的全險,自己開車翻了,人受傷了保險公司不賠
沒買不計免賠,有些險是沒買到的。駕駛員的故意行為屬於責任免除范圍,因此即使發生任何緊急狀況,如果是駕駛員的蓄意行為造成事故,保險公司都不會負責賠付。
因此車主一定要遵守保險條款,否則還是自己吃虧,當然駕車者也不要心存僥幸心理,故意製造事故,這樣不僅得不到賠償,而且還會為自己扣上騙保的帽子。
車險投保同樣如此,作為保險人,保險公司會講清現有車險種類、保險期限、保險責任、除外責任、保額如何確定、發生事故怎樣賠償、附加險種的責任范圍等。而對於車主,就車輛的車齡、品牌、車況、事故記錄和車主的駕齡等,投保人均應如實告訴保險公司。
盡管內容聽來繁瑣,實際上車主認真閱讀保單或宣傳材料就會一目瞭然。只要誠實地履行上述告知義務,今後就會避免不必要的麻煩,使自身權益得到可靠的保障。
C. 單位工傷保險在工傷受傷之後購買,這種情況下該如何處理,求指教
1.發生工傷後補交社保的,工傷保險對工傷不承擔支付賠償責任,應由單位負責賠償全部工傷待遇。
2.對於原應由社保支付的工傷賠償,如果單位不肯賠償的,應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承擔責任。
D. 受傷了,如果買了保險之後去做手術,可以報銷嗎
聽你說受傷後打算先工作,買了保險後再做手術,這樣是報銷不了的。你的傷可以想像的到,應該是不影響身體機能,那麼手術肯定會放進整容手術系列,這是沒有本法報銷的。
E. 如果發生交通事故(對方全責),自己車上的人員受傷了,在對方沒買保險的情況下這醫葯費怎麼辦我買的交
可惜你沒買座位險。所以,不好意思,保險公司不賠。只能按照事故責任,來各自承擔。
F. 被保險人可以到保險公司提取自己的資料嗎我在公司受傷公司買了僱主責任險,報保險的時候把我的勞動合同
您好!
僱主責任險的保險標的是根據勞動合同或者有關勞工賠償法規,僱主對所僱傭的員工在受到意外傷害事故而受傷、殘疾或者因患與業務有關的職業性疾病,導致殘疾或者死亡時應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僱主責任險的投保人和被保險人都是僱主,但受益人卻是與僱主有合同關系的雇員。
至於僱主責任險和團體意外險的區別,它們區別還是挺大的。僱主責任險賠的錢是針對投保者,也就是單位,是單位應該賠給職工的錢,而且職工在非工作期間的意外傷害是不賠的,包括職業病傷害,誤工費,訴訟費等。而團體意外險賠的錢是賠給被保險人的,也就是受傷害者,不管保險公司賠給了被保險人多少錢,都不能免除單位應該賠給個人的錢。而且團體意外險對被保險人的保障是24小時全天的,工作不工作期間受到的意外傷害都賠,但是不包括誤工、訴訟、職業病等的傷害治療。
團體意外險可以相當於一種福利,是公司幫員工出錢買了一份保險。僱主責任險實際上是給公司給自己買的保險,保護公司的利益的。另外,團體意外險壽險公司和財險公司都有,僱主責任險只有財險公司才可以經營。
最後,如果你還是不太清楚兩者的區別,建議你可以去中民保險網在線咨詢保險專家。
G. 關於自己出錢購買意外險,公司為購買保險的情況下,出了工傷,怎麼賠付
從法律關系考慮。公司應該給職工繳納工傷保險金。發生工傷事故,公司需要承擔賠償責任。保險公司意外險賠償後,公司應該賠償保險公司賠償不足的部分。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准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並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後,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四十六條被保險人因第三者的行為而發生死亡、傷殘或者疾病等保險事故的,保險人向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給付保險金後,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償的權利,但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權向第三者請求賠償。
H. 你好,我在工作時候受傷,公司給我報了100的醫葯費,我自己又有買意外保險,這樣意外保險可以報銷嗎
1.商業保險理賠與否關鍵要看保單類型以及是否符合理賠條件。工傷保險與商業保險兩者之間並不沖突,如果都達到理賠條件,都應該進行理賠。
2.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用人單位不得以給職工購買了商業保險就可以免除繳納工傷保險的責任。
3.無論用人單位是否購買了商業保險,一旦職工發生工傷事故,用人單位都應按工傷待遇支付工傷職工的相關賠償。
4.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如受傷被認定為工傷,可享受如下工傷待遇:
(1)醫葯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
(2)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治療、康復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
(3)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
(4)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由工傷職工所在地標准發放;
(5)如經勞動能力鑒定為1-10級傷殘的,還可以享受傷殘津貼(1-6級傷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5-10級傷殘解除合同後領取)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5-10級傷殘解除合同後領取)等待遇。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I. 員工受傷後單位才購買工傷保險是(構成工傷),誰來賠付詳細點謝謝
工傷保險分兩種,一種是社保,一種是商業保險。但不認是那種保險繳納後才能享受其賠償待遇。
但作為遭受傷害者是不用考慮由誰來賠償的問題,而應該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根據《工傷保險條例》http://ke..com/subview/20793/13624078.htm#2_6
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准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並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後,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所以現在首先要做的事情是向所在地社保局工傷科申報工傷認定,只有收到社保局下達的工傷認定決定書才屬於國家承認 的工傷,才具備法律保障!社保局才會安排做下一步的勞動能力鑒定(傷殘等級鑒定)。請提供如下資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四)工傷認定申請表填表說明:
1、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體工整清楚。
2、申請人為用人單位的,在首頁申請人處加蓋單位公章。
3、受傷害部位一欄填寫受傷害的具體部位。
4、診斷時間一欄,職業病者,按職業病確診時間填寫;受傷或死亡的,按初診時間填寫。
5、受傷害經過簡述,應寫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時所從事的工作,受傷害的原因以及傷害部位和程度。職業病患者應寫明在何單位從事何種有害作業,起止時間,確診結果。
6、申請人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時,應當提交受傷害職工的居民身份證;醫療機構出具的職工受傷害時初診診斷證明書,或者依法承擔職業病診斷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職工受傷害或者診斷患職業病時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勞動、人事關系的證明。
如果法律上不懂可向所在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http://ke..com/view/15563.htm,他們的服務是免費的。
J. 住院費是公司來交的,公司在我受傷的時候才拿我的身份證去買工傷保險,說給我買了工傷保險,現在我擔心
工傷認定後報銷:工傷賠償須經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勞動仲裁三個必經階段。很多農民工沒有勞動合同、工作證等證明,還往往需要勞動關系的認定。工傷保險是社會保險制度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指國家和社會為勞動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遭受意外傷害、患職業病,以及因這兩種情況造成的死亡、勞動者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給予勞動者及其親屬必要的醫療救治、生活保障、經濟補償、醫療康復、社會康復和職業康復等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一、醫療費
1.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2.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3.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4.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准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二、誤工費
1.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原單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3.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三、護理費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准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四、非法用工
1.一次性賠償包括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職工或童工在治療期間的費用和一次性賠償金,一次性賠償金數額應當在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職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經勞動能力鑒定後確定。
2.勞動能力鑒定按屬地原則由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理。勞動能力鑒定費用由傷亡職工或者童工所在單位支付。
3.職工或童工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在勞動能力鑒定之前進行治療期間的生活費、醫療費、護理費、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及所需的交通費等費用,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標准和范圍,全部由傷殘職工或童工所在單位支付。
4.傷殘的一次性賠償金按以下標准支付:一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6倍,二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4倍,三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2倍,四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0倍,五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8倍,六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6倍,七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4倍,八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3倍,九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2倍,十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倍。
5.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賠償金,並按照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喪葬補助等其他賠償金。
6.賠償基數,是指單位所在地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七、交通事故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規定,職工下列情形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交通事故傷害的非本人主要責任,是指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責任和全部責任的交通事故受到傷害的,即不屬於工傷。
2.在工作時間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傷害的,在工作時間因工作受到交通事故傷害的職工,既包括作為機動車駕駛員的職工受傷,也包括非駕駛員的職工受傷。
其他情形
1.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調整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2.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
3.工傷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⑴喪失享受待遇條件的;
⑵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鑒定的;
⑶拒絕治療的;
⑷被判刑正在收監執行的。
4.用人單位分立、合並、轉讓的,承繼單位應當承擔原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原用人單位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承繼單位應當到當地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變更登記。
5.用人單位實行承包經營的,工傷保險責任由職工勞動關系所在單位承擔。
6.職工被借調期間受到工傷事故傷害的,由原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原用人單位與借調單位可以約定補償辦法。
7.企業破產的,在破產清算時優先撥付依法應由單位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費用。
8.職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據前往國家或者地區的法律應當參加當地工傷保險的,參加當地工傷保險,其國內工傷保險關系中止;不能參加當地工傷保險的,其國內工傷保險關系不中止。
9.職工再次發生工傷,根據規定應當享受傷殘津貼的,按照新認定的傷殘等級享受傷殘津貼待遇。
10.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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