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車輛年檢過期保險過期怎麼辦
只能補交,方法:
一、如果意識到自己車輛已經超過了年檢期限,首先要做的就是不再駕駛該車輛上路行駛,並盡快辦理年檢的手續。
二、對於超過年檢期一年以內的車輛,去車管部門辦理年檢手續時,不會面臨處罰。
三、辦理年檢需要准備資料:
1、《機動車行駛證》原件
只有機動車行駛證原件才能確認車輛的信息,並且在行駛證的副頁有檢驗記錄一欄,可以清楚知道行駛證的情況,比如有沒有過年檢、年檢時間等。這些信息,車管所辦理的工作人員都需要一一核對,確保無誤。
2、有效的本年度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正本
交強險保單必須是本年度的,並且還在有效期的才行,公安交管部門會留存正本。像我這種過期了半年的情況,去辦理也是要拿今年還在用的交強險保單去。
3、有效的本年度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
車船稅完稅或免稅證明和交強險保單的要求一樣,也是要提供還在有效期的原件供查驗。
4、本人身份證明原件
因為在辦理時需要錄入車主的身份信息,因此必須提交本人身份證原件。如果是代理人申請,那麼除了要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外,還必須有機動車所有人簽名的書面委託書。這點非常重要,如果沒有委託書,即使其他資料都齊全,也是不能代辦的。
(1)保險和年審過期15天怎麼辦擴展閱讀:
按規定,車輛年審時間安排如下:
(一)非營運轎車(包括非營運轎車、非營運小型和微型載客汽車,但麵包車和7座及7座以上車輛除外。)6年內免檢政策。「6年內的新車免予上線檢測」,每兩年申請檢驗標志;
在2012年9月以後注冊登記的符合條件的私家車可以享受免檢政策,以後每年驗車一次。6至15年的每年上線檢驗1次,15年以上的每半年上線檢驗1次。
(二)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而驗車日期為機動車注冊的月份,另外如果時間不太方便可以提前3個月驗車(例如驗車月份為6月,則可以在4、5、6月去驗車),提前驗車不會影響下次驗車的時間。
『貳』 車輛年檢過期15天出了車險
根據《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條款》規定,發生交通事故時保險車輛未按規定年審或年審不合格以及保險車輛不具備有效行駛證件的其他情形,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即保險合同規定只對合格、合法車輛生效。保險公司除了對未按期年審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不進行賠付外,對丟失車輛也同樣拒絕賠付。
對於未參加年審的車輛,民警可以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給予駕駛人200元罰款並記3分的處罰,還要暫扣車輛。
『叄』 車子年檢過期一個月怎麼辦
機動車行駛證上明確記載需要年檢的日期,超過一天都是違法行為。如果需要補檢的話,就需要車主本人到交警隊遞交補檢書面申請,並盡快到車輛檢測所年檢車輛。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有關規定: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肆』 年審過期幾天,保險可以理賠嗎
汽車年檢過期了,是可以補審的,年審已過期一年不會罰款,沒有年審的車輛再去年審也不罰款,年審按照正常標准收費。
但是年審已過期的車輛不能上路行駛,年審過期仍舊上路行駛的,被交警蜀黍抓到,會罰款200元,扣3分的,並且要你在規定時間內趕緊辦理車輛年檢的手續。
如果逾期達到三年,汽車會被注銷、強制報廢,駕駛報廢車輛會受到扣除駕駛證12分的處罰。
『伍』 車年審過了15天要怎麼處罰
車年審過了15天記3分,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
第十三條對登記後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根據車輛用途、載客載貨數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況,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對提供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單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予以檢驗,任何單位不得附加其他條件。
對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發給檢驗合格標志。對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檢驗實行社會化。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實行社會化的地方,任何單位不得要求機動車到指定的場所進行檢驗。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不得要求機動車到指定的場所進行維修、保養。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對機動車檢驗收取費用,應當嚴格執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收費標准。
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中規定:
第三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3分:
(一)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
(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三)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
(四)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於規定最低時速的;
(五)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
(六)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七)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
(八)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的;
(九)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者逆向行駛的;
(十)駕駛機動車違反規定牽引掛車的;
(十一)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後,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置警告標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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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中規定:
5.1.2.2 在用機動車檢驗時,送檢人應提供送檢機動車的機動車行駛證和有效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對不能提供以上證件、憑證的送檢機動車,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不應予以安全技術檢驗。
5.1.3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基本要求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在資質有效的情況下,依法開展檢驗工作;檢驗儀器設備應符合相關產品標准要求,並在有效檢定(校準)周期內;檢驗技術人員應取得相應資質;各檢驗工位應保證足夠的檢驗時間,確保檢驗結果真實、准確。
汽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按照GB/T26765和GAXX《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監管系統通用技術條件》的要求建設檢驗相關信息系統,確保接入相關監管系統;汽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配備遠程信息傳輸、視頻監控、專用列印機等設施,用於遠程監管和核發檢驗合格標志。
6.4.4.1 輪胎應滿足以下要求:
(a)同軸兩側應裝用同一型號、規格和花紋的輪胎,輪胎螺栓、半軸螺栓應齊全、緊固;輪胎規格應與機動車產品公告和機動車出廠合格證(對於在用機動車檢驗時為機動車登記信息)相符。
(b)輪胎的胎面、胎壁不應有長度超過25mm或深度足以暴露出輪胎簾布層的破裂和割傷及其他影響使用的缺損、異常磨損和變形。
6.4.4.3 注冊登記檢驗時,送檢機動車還應滿足以下要求:
(a)專用校車應裝用無內胎子午線輪胎。
(b)危險貨物運輸車及車長大於9m的其他客車應裝用子午線輪胎。
(c)使用小規格備胎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其備胎附近明顯位置(或其他適當位置)應裝置有能永久保持的、提醒駕駛人正確使用備胎的標識,標識的相關提示內容應有中文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