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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保險對外開放15條措施

發布時間:2021-08-25 02:00:08

⑴ 銀保監廢止和修改規章擴大銀行業對外開放嗎

2018年8月23日,為關於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的政策精神,推動已宣布的擴大銀行業開放舉措盡快落地,銀保監會發布《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取消中資銀行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外資持股比例限制,實施內外資一致的股權投資比例規則,持續推進外資投資便利化。

是明確外資入股的中資銀行的監管屬性和法律適用問題。按照中外資同等對待的原則,明確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商業銀行和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的,按入股時該機構的機構類型實施監督管理,不因外資入股調整銀行的機構類型。為中外資入股銀行業創造公平、公開、透明的規則體系,保持監管規則和監管體系的穩定性和連續性。

四是明確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銀行,除需符合相關的金融審慎監管規定外,還應遵守我國關於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投資的外資基礎性法律。

⑵ 銀保合作的對策措施

(一)積極開展銀保合作產品的多樣性創新
金融創新特別是金融產品的創新是不同金融機構相互合作的保證。銀行和保險公司有著不同的經營方式和運行機制,沒有適合銀行特點的保險產品,就無法有效發揮銀行的優勢。銀保合作的產品應該既形式簡單、操作方便、適於櫃台銷售,又與銀行傳統業務相聯系。這樣不但可以對銀行業務消費者更具吸引力,還可以調動銀行進行代理的積極性。在業務創新過程中,銀行和保險公司應組成業務開發項目組,對市場進行細分和定位,根據不同需求層次的客戶群設計相應的保險產品,制定相應的營銷策略。依據當前的市場需求,設計出集方便性、保障性、儲蓄性,投資性於一體的保險產品,滿足客戶對全套金融服務的需求,增強產品的核心競爭能力。既要有短期產品又要重視長期產品的開發,並以新的銷售模式支持銀行理財功能的實現,讓保險產品融入到銀行的服務產品系列中去。
(二)開展深層次合作,建立長期的戰略夥伴關系
我國的銀保合作現在還處於淺層次合作階段,鑒於我國目前分業經營、分業管理的法律約束,從長遠來看,「一對一」的長期戰略夥伴關系應是最佳的合作模式。在此模式下,雙方關系不再建立在短期利益上,更關注為客戶提供親和便利、專業的服務。這樣才能有效地避免雙方在代理手續費上進行博弈,減少短期隨意性,維持銀保市場的正常運行秩序,達到「雙贏」。銀行必須對保險公司的企業文化、技術水平,產品創新能力、客戶服務能力、銀行保險的經驗等方面進行充分考察和篩選。否則,很難保證銀保合作的長期性和穩定性。同時,保險公司也要樹立全新的市場經營理念,積極開展銀行保險業務,謹慎地選擇合作夥伴,擺脫銀保合作中的被動局面,通過合作內容上的深化,建立與銀行之間長遠的戰略夥伴關系。以市場機制為基礎,通過建立雙方的資本紐帶,進行銀保資源的整合,逐步實現由簡單的兼業代理向「長期合作戰略聯盟」過渡。
(三)加強銀行保險的專職人員培訓及客戶經理隊伍建設
一方面,利用保險公司在培訓上的行業優勢,重點培訓銀行網點的主管和臨櫃員工。培訓的重點要由業務培訓為主轉到以灌輸營銷理念為主,努力提高銀行臨櫃人員的市場競爭意識牙口服務意識,增強他們對銀行保險的認同感。銀行應考慮為銀行職員制定一個良好的激勵制度,將保險銷售指標納入業績考核體系中,切實激勵員工代理保險業務的積極性。另一方面,積極搞好客戶經理隊伍建設。客戶經理的工作對象是銀行網點主管和臨櫃員工,他們的角色定位是:組織培訓,負責對分管網點的銀行員工進行銀行保險業務培訓;銷售助理,指導並協助銀行臨櫃人員辦理承保手續;咨詢員,對客戶和銀行員工提出的相關問題提供咨詢和售後服務。由此可見,能夠勝任客戶經理一職的必須具備較好的職業道德修養,具備一定的語言表達和溝通能力。因此,要使客戶經理在持續不斷的業務培訓中,不斷接受新知識、培養新觀念、掌握新技能,保證必要的文化和專業素質。
(四)構建聯結銀保雙方的信息網路平台
運用現代網路技術,實現銀行與保險公司的聯網,是開展銀行保險的基礎工作。銀行保險的發展迫切要求開發出適合銀行保險需求的業務處理系統,為業務發展提供良好的技術服務平台。由於保險產品需要核保,信息的輸送和反饋相當重要,銀保雙方必須實現聯網才能提高業務能力和業務質量。銀保雙方還應通力合作,建立共同客戶資料庫,實現客戶資源共享。充分利用銀行現有的網路技術優勢,打通銀行與保險業的網路通道,努力使銀行與保險公司具有同等的服務水平,使客戶能一次獲得包括銀行、保險在內的全方位金融服務;並使客戶可以便捷地進行包括保險投資在內的各種金融投資活動,便利客戶利用銀行,保險信息平台進行投資選擇和投資資金的快速轉移。此外,還應重視對信息網路系統的安全維護工作,定時定期對銀保業務的信息網路系統進行檢查,要及時發現問題,並快速解決,保證其正常運作。
(五)建立產品售後服務體系
售後服務是保險職能的重要體現,它直接影響到保險公司及銀行的形象。必須建立銀行保險售後服務體系,注重創新服務,提高客戶的售後滿意度,維護保險公司和銀行的共同信譽,保障服務質量,使客戶能夠得到及時、方便的優質服務,確保銀行保險業務的穩健發展。保險公司與銀行應加強合作,根據客戶資料信息系統中的客戶資料,分門別類地為不同群體的客戶制定風險管理、風險防範建議書,通過銀行網點或信函的形式,將建議書交給客戶。同時,銀行保險服務中心的客戶經理可以通過電話訪問、電子郵件、現場咨詢等形式,跟蹤了解客戶在購買銀行保險產品後遇到的各類困難,及時將客戶的困難反饋給保險公司。然後,保險公司針對這些困難的客戶提供解決方案,最大可能地減少風險的發生。通過細致的客戶服務,既可減少公司的賠償費用,又可樹立保險公司和銀行的品牌。
(六)強化銀保合作業務的監管
銀行與保險公司通過相互合作,必然會以各種方式突破分業經營的限制,給銀行業與保險業的明確界定和行業監管增加了難度。目前由人民銀行、證監會、保監會建立的監管聯席會議制度可以說適應了金融業務交叉發展的需要,既能使各監管部門獨立地對本行業進行監管,又能使監管部門之間保持信息及時、充分的交流,盡早發現問題。監管當局應根據銀保合作的既成事實制定一些有利的方案措施,爭取出台更多的關於銀行保險合作方面的成文政策。筆者建議如下:1.要建立健全各項法規制度,確保銀保合作有法可依,應注重雙方制度上的相互補充和協調統一。2.要對現有市場進行規范,堅決糾正誤導行為。加強保險產品的宣傳和信息披露管理,提高銷售人員的綜合業務素質,維護消費者權益和銀行、保險公司的信譽。3.要建立科學的商業銀行代理業務考核體系。完善現有的考核制度,補充對保險代理業務等中間業務的考核指標。加強對各項中間業務收入的管理,確保商業銀行各項業務收入如實足額進賬。4.要加強風險監測,防範經營風險。商業銀行在大力開辦保險代理業務的同時,應建立風險控制制度,分析代理業務潛在的風險,規范操作流程,切實做到對銀保業務經營風險的監測和防範。
總之,銀保合作的本質是金融業融合的利益共享, 目的是實現銀行、保險公司、客戶「三贏」,關鍵在於金融企業資源的整合。加強產品創新,完善信息交流,才能提高經營水平,拓展盈利能力,在激烈的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

⑶ 銀行旺季營銷措施

技巧1:分析利用網點優勢和客戶結構
以下為例:某行坐落在中高檔小區旁邊,是開發區支行一向的保險營銷先進網點,有著良好的保險營銷傳統和合
作氛圍。小區里存取定期的私人儲戶很多,其中也有很多常客,對保險產品一貫的消費能力和接受程度都較高。代銷的保險產品大多同時具有保障和投資功能,目標
客戶是有相應風險保障需求或穩健理財需求的客戶群體,在VIP窗和普通窗都工作過後發現小區客戶恰好與產品定位對接,中產以上階級的理財觀念較開放需求較
明確消費能力較高,他們會更加關注期繳保險等資產保全終身年金長久完善的保障功能,普通勞動者的理財觀念較保守需求較模糊消費能力較低,他們會更加關注躉
繳保險等一年期預期收益較高的投資功能,這些客戶都是我可以著重營銷和培養的未來資源,加上支行政策對此的重視,保險營銷可謂是集天時地利人和於一身,因
此我綜合選擇保險作為理財產品營銷優勢項;
技巧2:建立良好營銷習慣,加強自身活動量管理
在保險界有一個營銷公式:收入=活動
量*績效+專業知識。何謂活動量?活動量管理是指營銷人員對自己一段時間內所從事的銷售活動過程,包括銷售的對象和銷售的過程制定量化目標,並記錄實際結
果,用於評估工作進度和專業技能的一套方法,主管對營銷人員的銷售計劃做事先指導並在一段時間後檢查實際結果和計劃間差距提出改善意見和輔導,使營銷人員
的活動量得到有效增加,技能也得到不斷提升。
因為網點櫃員工作限制我們以接待客戶處理日常業務為主保險營銷為輔,所以櫃員的活動量管理除了固
定在早會參加相關保險知識培訓及話術場景演練,固定在處理日常業務中掌握保險產品特點和營銷話術後對潛力客戶察言觀色選擇時機勤開口一句話營銷推薦合適險
種保持拜訪量交換聯系方式之外,個人建議櫃員在下班後對當日的所有潛力客戶再通過電話或簡訊做一次接觸,對成交客戶進行後續維護說明,對未成交的潛力客戶
拉入自己的儲備庫,盡量通過各種通訊工具建立長期關系,並填寫好本日的營銷日誌對所有潛力客戶都進行客戶檔案管理,填寫完日誌後在固定的時間計劃明天的工
作和學習,建立起一套固定而持久的保險營銷工作模式:培訓演練——日常營銷——下班維護——營銷記錄——後續計劃——保險學習——本日總結——業績提升的
循環。
在每天的早會中,櫃員亦可拿著自己的營銷日誌參加,各網點營銷主管可以收集本網點營銷日誌並讓其中一位匯報昨天的營銷情況,主管可根據
該櫃員營銷日誌上所填寫的內容提出問題,對櫃員進行具有針對性的輔導,如果櫃員不多,也可以讓每個櫃員先簡要匯報一下昨天營銷中遇到的問題,然後就共性問
題予以統一解答和輔導,個性化問題留到早會結束後再進行具體輔導訓練。只有扎實做好櫃員營銷的活動量管理這類基礎性工作,調動起網點的營銷氛圍和人員執行
力,才是提升整體保險營銷業績的長久之道。
技巧3:察言觀色勤開口
在分析利用網點優勢客戶結構和建立起保險營銷的活動量管理這類良好營銷習慣後,我們就開始和客戶正式接觸了,在日常營銷中,櫃員更多是進行潛力客戶
初步挖掘和銷售轉推薦,對潛力客戶察言觀色的高度識別率、建立感情的開場白、一句話營銷的開口基數和不斷優化自身營銷話術配合技巧是其中四個關鍵影響因素:
對潛力客戶的高度識別率源自豐富營銷經驗帶來的察言觀色能力,櫃員可以根據客戶的年齡層次、資產狀況、理財習慣、衣著打扮、言行舉止、工作職業及家庭背景等綜合判斷,進行更有針對性的營銷;
建立感情的開場白:初步判定潛力客戶後,可先行對其辦理業務提供額外關懷或針對其個人情況進行寒暄,如針對辦卡客戶可提示其進行網銀手銀簽約激活,針對帶小孩的客戶可對其子女進行贊美等;

一句話營銷的開口基數:開場白完畢後就進入正式營銷環節,勤開口是所有營銷技巧的習慣基礎,就算客戶再多工作再累,至少對於潛力客戶的三板斧式簡單詢問
都是必需的——您有多少閑置資金?對風險偏好如何?資金能放多久?我們有個XXX的產品,您有興趣讓我們的大堂同事過來推薦下嗎?
不斷優化自身營銷話術配合技巧: 如注意潛力客戶是否不足或超過產品要求年齡,是否攜帶本人身份證和卡折,以存取定期的客戶為主要目標,對客戶的個人資產等隱私信息要注意保密,客戶經理營銷時櫃員不要過多打擾,營銷時注意說明產品細則和風險提示等;
技巧4:櫃員後台大堂團隊配合聯動營銷

這個時代沒有人能夠獨自成功,特別是對於銀行網點這類小團隊而言,團隊配合合作營銷才能發揮最大效用,以一個完整的客戶營銷環節為例:櫃員前期識別推
薦,後台適當幫腔,客戶經理作為營銷主力協力拿下客戶後櫃員盡快替客戶辦理產品簽約,客戶經理攜帶客戶進行後續資料填寫復印整理維護工作,每一環都緊密相
連,如果彼此獨立很明顯整體效率會大打折扣。當然,合作營銷時彼此的業績分配也要公平透明,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紛爭。
技巧5:抓住機會反復促使客戶成交

在櫃員日常保險營銷過程中,察言觀色判斷潛力客戶——櫃員開場白進行初步推薦——呼叫後台及大堂經理配合團隊營銷——抓住機會促使客戶成交——針對客戶
疑慮提供對措消滅疑慮——最終成交這是基本過程,但其中有一點應該值得借鑒,就是在第一次促使成交針對客戶疑慮我們提供了對措消滅疑慮後客戶依舊不想成交
時,我們可以暫緩一陣等待客戶業務辦理完畢後尋找時機再次促使客戶成交,因為有時客戶疑慮消除後自己也需要一個思考時間去消化,把握好時機再次促使客戶成
交也是很關鍵的,成功者永遠不會放棄任何一個可能的機會。
技巧6:製作名片與客戶保持聯系,做好後期維護工作
櫃員若想爭取轉型客
戶經理,就必須專業到細節,名片作為一個人的信息濃縮體,是一件不可多得的營銷利器,和客戶交換名片後只是建立長期聯系的第一步,後續需要你對不同客戶層
級進行劃分投入相應時間精力進行管理。萬變不離其宗,只要緊抓維護客戶這個根本目的不變,一切正當途徑渠道都是可以利用的,當然,在客戶交往中關注度可以
不同,但真誠服務的內心必須始終如一。
技巧7:通過各種渠道進修,提高自身專業水平增加客戶信任度
專業形象也是獲取客戶信任的重
要營銷優勢之一,特別對於保險這類細節繁瑣政策種類更新迅速的產品而言,考取如保險銷售從業人員資格AFP等相關認證,通過專業網站資料學習等都是下班後
不錯的進修途徑,可以在下班後填寫完本日營銷日誌做好明天工作計劃後留一塊固定時間進行相關知識學習。

⑷ 為了實行對外開放,我國政府採取了哪些重大舉措

基本內容有:
大力發展對外貿易,特別是發展出口貿易
※ 積極引進國外先進技術設備,特別是有助於企業技術改造的適用的先進技術
※ 積極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資,特別是更加積極地吸引外商直接投資,興辦中外合資、中外合作與外商獨資企業
※ 積極開展對外承包工程與勞務合作
※ 發展對外經濟技術援助與多種形式的互利合作
※ 設經濟特區和開放沿海城市,以帶動內地開放

具體開放形式是:

1.利用國外的資金和技術是對外開放的重要形式。我國是發展中國家,物質基礎薄弱,建設資金匱乏。要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三步走」的戰略目標,必須籌集充足的資金,包括國內的資金和國外的資金。根據國際經濟學關於跨時比較優勢的觀點,任何社會都面臨著當前消費與未來消費之間的選擇。一般來說,發展中國家是偏好當前消費的,因而可以通過借貸來進行跨時貿易,用一定的未來消費換取當前的消費。我國是具有跨時比較優勢的國家,在經濟發展中有許多生產率很高的投資機會,所以要積極地、大膽地利用外資。但是,要重視提高利用外資的質量和水平,把利用外資與經濟結構調整、國有企業改組改造結合起來,鼓勵投向農業、製造業和高新技術產業。這里必須明確一個原則,就是利用外資的主動權一定要始終掌握在我們自己手裡。這條原則包含兩層意思:第一,利用外資的目的是發揮我國市場、資源和勞動力的比較優勢,提高我國經濟增長的質量和效益,我們要圍繞這樣的目的,選擇優勢產業,引導外資投向的結構及其調整;第二,利用外資要堅持「適度」的原則,科學地分析我們的發展潛力和償還能力,在總體上把握一個合理的額度,避免發生債務危機。而且,要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和世貿組織的規則,形成規范的外商投資准入制度,對外資企業實行國民待遇。在利用外資的同時,還要積極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和設備。通過吸收和消化,加快技術進步,促進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的升級換代,提高我國企業的素質,增強國際競爭力。
2.擴大商品和服務貿易是對外開放的基本形式。古典經濟學和現代經濟學告訴我們,通過國際貿易既可以獲得絕對優勢,調劑餘缺;又可以獲得比較利益,節約社會勞動。出口將促使資本投向最有效的領域,為國際市場進行規模化、專業化的生產,從而取得規模經濟效益。同時,還能帶動國外資金、技術和管理知識的引進。它通過「乘數」作用產生一輪又一輪的連鎖反應,推動經濟的快速發展。因此,我們要努力擴大商品和服務貿易,積極開拓國際市場。具體來講,要從如下方面來開展工作:要重視空間上的擴展,實施市場多元化戰略,既鞏固傳統市場,又開拓新興市場,增強抗風險能力。要重視質量上的提高,堅持以質取勝,提高出口商品與服務的技術含量和附加值。加快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基地的建設,努力推進高新技術產品的出口,擴大名牌機電產品的市場份額,使我國出口商品結構從以低技術含量、低附加值產品為主向以高新技術產品、高附加值產品為主轉變。還要優化進口結構,著重引進先進技術和關鍵設備;要推動關系國家生存發展的重要戰略物資進口的多元化;要建立必要的戰略儲備制度。
3.興辦經濟特區是適合中國國情的對外開放的特殊形式。特區是技術、管理、知識的窗口,是對外政策的窗口,是開放的基地。通過興辦經濟特區,探索改革開放的道路,取得有價值的經驗,可以帶動沿海地區乃至全國的改革開放。我國的經濟特區從誕生的時候起,其命運就與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緊緊相連。可以說,如果沒有經濟特區對外開放的實踐,就不可能形成現在的全方位開放的格局。

開放步驟是:

第一步是創辦經濟特區。1979年7月,黨中央、國務院根據廣東、福建兩省靠近港澳,僑胞眾多,資源豐富,便於吸引外資等有利條件,決定對兩省的對外經濟活動實行特殊政策和靈活措施,給地方以更多的自主權,使之發揮優越條件,抓緊當時有利的國際形勢,先走一步,把經濟盡快搞上去。1980年5月,中央確定在深圳市、珠海市、汕頭市、廈門市各劃出一定范圍的區域,試辦經濟特區。1983年4月,黨中央、國務院批轉了《加快海南島開發建設問題討論紀要》,決定對海南島也實行經濟特區的優惠政策。1988年4月的七屆人大一次會議正式通過了建立海南省和海南經濟特區兩項決定,海南島成為我國最大的經濟特區。創辦經濟特區邁出了我國對外開放的第一步。鄧小平評價經濟特區「是個窗口,是技術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識的窗口,也是對外政策的窗口。」
第二步是開放沿海港口城市。1984年5月,黨中央、國務院批轉了《沿海部分城市座談會紀要》,決定全部開放中國沿海港口城市,從北到南包括大連、秦皇島、天津、煙台、青島、連雲港、南通、上海、寧波、溫州、福州、廣州、湛江和北海共14個大中港口城市。1990年4月,在鄧小平提議下,黨中央、國務院正式公布了開發開放浦東的重大決策,要把浦東建設成為世紀現代化上海的象徵」,把上海建設成為國際金融、貿易、經濟中心。沿海開放城市是國內經濟與世界經濟的結合部,是對外開展經濟貿易活動和對內進行經濟協作兩個輻射扇面的交點,它直接影響全國改革開放形勢的發展。
第三步是建立沿海經濟開放區。1985年2月,黨中央、國務院批准了《長江、珠江三角洲和閩南廈漳泉三角地區座談會紀要》,將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閩南三角區劃為沿海經濟開放區,並指出這是我國實施對內搞活經濟、對外實行開放的具有重要戰略意義的布局。1988年初,中央又決定將遼東半島和山東半島全部對外開放,同已經開放的大連、秦皇島、天津、煙台、青島等連成一片,形成環渤海開放區。中央還提出在這些經濟開放區形成貿——工——農一體化的生產結構。
第四步是開放沿江及內陸和沿邊城市。進入90年代以後,我國對外開放的步伐逐步由沿海向沿江及內陸和沿邊城市延伸。1992年6月,黨中央、國務院決定開放長江沿岸的蕪湖、九江、岳陽、武漢和重慶5個城市。沿江開放對於帶動整個長江流域地區經濟的迅速發展,對於我國全方位對外開放新格局的形成起了巨大推動作用。不久,黨中央、國務院又批准了合肥、南昌、長沙、成都、鄭州、太原、西安、蘭州、銀川、西寧、烏魯木齊、貴陽、昆明、南寧、哈爾濱、長春、呼和浩特共17個省會為內陸開放城市。同時,我國還逐步開放內陸邊境的沿邊城市,從東北、西北到西南地區,有黑河、綏芬河、琿春、滿洲里、二連浩特、伊寧、博樂、塔城、普蘭、樟木、瑞麗、畹町、河口、憑祥、東興等。沿江及內陸和沿邊城市的開放,是我國的對外開放邁出的第四步。
到1993年,經過多年的對外開放的實踐,不斷總結經驗和完善政策,我國的對外開放由南到北、由東到西層層推進,基本上形成了「經濟特區——沿海開放城市——沿海經濟開放區——沿江和內陸開放城市——沿邊開放城市」這樣一個寬領域、多層次、有重點、點線面結合的全方面對外開放新格局。至此,我國的對外開放城市已遍布全國所有省區,我國真正進入了改革開放新時代。

⑸ 金融開放措施有啥

13/取消銀行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外資持股比例限制,不再要求合資證券公司境內股東至少有一家證券公司

⑹ 商業銀行在開展代理保險業務時遵守哪些規定

保監會:
保險法
保險兼業代理機構管理規定

銀監會:
《中國銀監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合規銷售與風險管理的通知》銀監發〔2010〕90號這個最重要
這幾條是關鍵的
其他的在銀監會和保監會網站上一條一條查吧。

有一個很重要,2010年發的,廢止了之前的N條規定
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關於恢復國內保險業務和加強保險機構的通知》等38件規范性文件(附後)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廢止。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廢止的規范性文件(共計38件)
一、關於恢復國內保險業務和加強保險機構的通知((79)銀保字第16號)
二、對保險公司在人民銀行的其他保險存款的規定((83)銀發字第213號)
三、關於貫徹執行《保險企業管理暫行條例》的通知((85)銀發字第84號)
四、關於停止開辦「有獎人身保險」業務的通知(銀發(1987)153號)
五、關於對保險公司開辦有獎保險業務的批復(銀復〔1989〕107號)
六、關於對機動車輛保險實行浮動費率的批復(銀復〔1990〕187號)
七、關於漁船保險條款、費率的批復(銀復(1992)46號)
八、關於印發《上海外資保險機構暫行管理辦法》的通知(銀發〔1992〕221號)
九、關於太平洋保險公司和平安保險公司業務范圍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1992〕272號)
十、關於停止保險公司為地方政府代辦保險業務的通知(銀發〔1993〕24號)
十一、關於下發全國性保險條款及費率(國內保險部分)的通知(銀發〔1993〕95號)
十二、關於機動車輛保險附加條款法律效力等有關問題的復函(銀復〔1993〕112號)
十三、對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口岸分公司申請訴前保全問題的批復(銀復〔1993〕356號)
十四、關於修訂《上海外資保險機構暫行管理辦法》有關條款的通知(銀發〔1995〕165號)
十五、關於「保險業務咨詢」有關問題的批復(銀復〔1995〕367號)
十六、關於印發《財產保險基本險》和《財產保險綜合險》條款、費率及條款解釋的通知(銀發〔1996〕187號)
十七、關於統一使用「中國人壽保險經驗生命表(1990-1993)」的通知(銀發〔1996〕217號)
十八、關於下發沿海、內河船舶保險條款及費率的通知(銀發〔1996〕253號)
十九、關於印發《沿海內河船舶保險條款解釋》的通知(銀發〔1996〕459號)
二十、關於法定再保險業務問題的批復(銀復〔1996〕205號)
二十一、關於中外合資人壽保險公司中外方股份比例問題的函(銀函〔1996〕45號)
二十二、關於同意開辦家庭責任保險條款的通知(銀發〔1997〕155號)
二十三、關於印發《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銀發〔1997〕513號)
二十四、關於法定分保預付手續費標准等問題的批復(銀復〔1997〕282號)
二十五、關於《海洋運輸貨物保險『一切險』條款解釋的請示》的復函(銀函〔1997〕210號)
二十六、關於對僱主責任保險業務應予規范問題的函(銀函〔1997〕217號)
二十七、對保險機構及代理機構有關問題請示的批復(銀保險〔1997〕5號)
二十八、關於機動車輛運輸保險產壽險業務劃分的批復(銀保險〔1997〕27號)
二十九、關於對保險代理人實行持證上崗的通知(銀保險〔1997〕74號)
三十、關於船舶保險條款86/1/1中有關問題的復函(銀辦函〔1997〕463號)
三十一、關於保險公司分支機構審批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銀發〔1998〕2號)
三十二、關於印發《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銀發〔1998〕61號)
三十三、關於外資保險分公司營運資金的規定(銀發〔1998〕337號)
三十四、關於印發《保險業監管指標》的通知(銀發〔1998〕432號)
三十五、關於公路旅客意外傷害保險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1998〕511號)
三十六、關於糾正江西省部分地方政府幹涉機動車輛保險業務的通知(銀發〔1998〕532號)
三十七、關於對法定分保條件中第九條進行補充規定的批復(銀復〔1998〕98號)
三十八、關於保險監管問題的復函(銀函〔1998〕364號)

⑺ 銀保監會發布銀行保險機構恢復和處置計劃實施暫行辦法

6月9日,銀保監會發布《銀行保險機構恢復和處置計劃實施暫行辦法》,為建立銀行保險機構恢復和處置計劃機制,防範化解重大風險,保障關鍵業務和服務不中斷,實現有序恢復與處置,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維護金融穩定。
觀點地產新媒體了解到,恢復和處置計劃是銀行保險機構與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在危機情景中的行動指引,但不排除在危機情景下實施其他恢復和處置措施。
據悉,辦法所稱銀行保險機構,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眾存款的金融機構以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和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人身保險公司、財產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等從事商業保險經營活動的公司。
符合以下條件的銀行保險機構,應按本辦法要求制定恢復和處置計劃:按照並表口徑上一年末(境內外)調整後表內外資產(杠桿率分母)達到3000億元人民幣(含等值外幣)及以上的商業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眾存款的金融機構以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租賃公司;
按照並表口徑上一年末(境內外)表內總資產達到2000億元人民幣(含等值外幣)及以上的保險集團(控股)公司和保險公司;
雖不符合上述條件,但基於業務特性、風險狀況、外溢影響等因素,經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指定應制定恢復和處置計劃的其他銀行保險機構。
銀行保險機構與其控股集團均符合上述條件的,一般應在其控股集團統籌下分別制定恢復和處置計劃。但是,保險集團(控股)公司及其附屬保險公司均符合上述條件的,原則上由保險集團(控股)公司統一制定恢復和處置計劃。
關於恢復計劃,目標是使得銀行保險機構能夠在重大風險情形下通過採取相關措施恢復正常經營。
恢復計劃主要內容應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情況、組織架構等基本概況,實施恢復計劃的治理架構,關鍵功能、核心業務、重要實體識別,壓力測試,觸發機制,恢復措施,溝通策略,恢復計劃執行障礙和改進建議等。
恢復計劃具體要素可根據機構類型與自身特點,參考本辦法附件1《恢復計劃示例(商業銀行版》、附件2《恢復計劃示例(保險公司版)》作適當調整。
辦法指出,首次制定恢復計劃的銀行保險機構應於下一年度8月底前,將恢復計劃根據監管職責分工報送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恢復計劃未獲認可的,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應自收到恢復計劃之日起2個月內提出書面意見。銀行保險機構應按照要求在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規定的時限內完成修改並重新報送。
銀行保險機構上一年度恢復計劃已經獲得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可的,應於每年8月底前完成年度更新,並根據監管職責分工報送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恢復計劃的更新未獲認可的,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應自收到恢復計劃之日起2個月內提出書面意見。在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規定的時限內,銀行保險機構應按照要求完成修改並重新報送。
在管理架構、經營模式、外部環境等發生重大變化,或者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為有必要時,銀行保險機構應及時更新恢復計劃並按照前述要求報送,以使恢復計劃與銀行保險機構經營風險情況相適應。
關於處置計劃,目標是,通過預先制定的處置方案,使得銀行保險機構在無法持續經營或執行恢復計劃後仍無法化解重大風險時,能夠得到快速有序處置,並在處置過程中維持關鍵業務和服務不中斷,以維護金融穩定。
處置計劃建議的主要內容應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情況、組織架構等基本概況,實施處置計劃的治理架構,關鍵功能、核心業務、重要實體識別,處置資金來源及資金安排,處置計劃實施所需的信息和數據,處置計劃的實施方案、溝通策略,處置對本地和宏觀經濟金融的影響,處置實施障礙和改進建議等。
辦法提到,首次制定處置計劃建議的銀行保險機構應於下一年度8月底前,將處置計劃建議根據監管職責分工提交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處置計劃建議未獲認可的,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應自收到處置計劃建議之日起2個月內提出書面意見。銀行保險機構應按照相關要求在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規定的時限內完成修改並重新報送。
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應根據處置計劃建議,按照處置的法定許可權和分工,綜合考慮處置資源配置等因素,商各有關部門,形成銀行保險機構的處置計劃。
銀行保險機構上一期處置計劃建議已經獲得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可的,應每兩年更新一次,並於該年度8月底前根據監管職責分工報送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處置計劃建議的更新未獲認可的,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應自收到處置計劃建議之日起2個月內提出書面意見。在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規定的時限內,銀行保險機構應按照要求完成修改並重新報送。
在管理架構、經營模式、外部環境等發生重大變化,或者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為有必要時,銀行保險機構應及時更新處置計劃建議並按照前述要求報送。
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應至少每兩年更新一次處置計劃,充分考慮銀行保險機構以及整個金融體系面臨的經濟環境、法律環境等變化因素,提升處置計劃的可行性與有效性。

⑻ 我國金融業對外開放後,保險業所面臨的機遇,挑戰及應對措施

可以這么說,金融業是國家命脈。不可否認,國外的保險經驗,理念都比中國保險公司要強很多。而且經濟勢力也有。
不過既然金融業是國家命脈,那麼國家就不可能讓外資控制中國金融,而且在國家開始提倡民眾購買商業保險以減輕國家壓力的時候。保險行業更是一個越發容易發展的行業,如果大規模的集資。國家是不會放手由外資來侵佔的。
當然無法否認,中國保險業也應該以此為契機,加強學習,交流,投資。以更高的投資回報,更好的保險險種,更專業的保險代理人來應對即將到來的挑戰。
作為大眾,所關心的無非就是兩點:第一,我買了以後萬一出事了賠不賠;第二,哪家的更適合我
作為我的觀點,目前中國保險行業應該做的,應該是以提高保險代理人素質為最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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