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險公司擔保責任
擔保和保險本身來講,兩者是有區別的。一方面在有效期間內,從擔保角度講,一旦買房人不能還款,擔保單位就有責任代買房人還款。而從保險(壽險)角度講,保險公司為買房人賠付貸款是有責任范圍的,並不是買房人所有的不還款情況保險公司都責任賠付。
另一方面,我們應該全面理解保險的概念和作用。保險(壽險)不應僅僅是貸款中的一項費用,交納保險費後,買房人相應取得了一種減少未來償付風險的權利,這部分風險將由保險公司來承擔。如果買房人償還剩餘貸款本息,之後買房人和保險公司之間並不因此而產生債權債務關系,這樣買房人就利用保險將保險事故帶來的還款風險完全消除了,買房人仍擁有房屋的所有權。
而在擔保的方式下,如果買房人不能償還貸款,擔保單位代其還清了貸款,依照我國擔保法第三十一條,擔保單位相應取得了對買房人的追索權。
舉例來說,擔保單位為買房人貸款30萬元提供擔保,如果買房人還了10萬元貸款本息後不能繼續還款,擔保單位為其償還剩餘20萬元本息後就有權利要求買房人向擔保單位償還20萬元的本息,也就是說買房人相就職為擔保單位20萬元本息的債務人。在這種情況下,買房人或其繼承人要麼想辦法繼續還清擔保單位為其代還的20萬元本息,要麼將其擁有的財產(包括其貸款購買的住房)變賣來償還債務。也就是說,擔保單位為買房人償清貸款後,買房人債務仍沒有消除,只不過債權人發生轉移而已。
2. 出現幾次事故保險公司就不給擔保了
首先你沒說清楚,是壽險還是財險,還有出了幾次保險事故,都是承保范圍內的嗎,還是超出了次數限制,需要你認真看保險合同條款。
3. 關於保險行業擔保人
你好,我是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廣東韶關的保險代理人,其實擔保的作用就是萬一你所擔保的人出了問題,都是你要負責,不然怎麼叫擔保。辦理步驟提供身份證復印件,簽訂文字協議。擔保肯定有風險,如果你相信他為人也就放心。沒有要求簽任何文字形式的合同或者協議。你應該和他確認一下。一定有文字協議。
4. 保險公司不得對外質押擔保
您好,向您介紹一下工行的個人經營貸款、單位固定資產貸款和單位流動資金貸款,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個人經營貸款:
個人經營貸款是我行向個人(自然人)發放的用於其合法經營活動所需資金周轉的人民幣擔保貸款。目前僅限於受理有經營實體自然人的個人經營貸款申請。
一、貸款用途
個人經營貸款的用途僅限於借款人在經營過程中的正常資金周轉需求,貸款不得以任何形式流入證券市場、期貨市場和用於股本權益性投資、房地產項目開發,以及用於其他國家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不得經營的項目。
二、貸款條件
1、年齡在18(含)-60周歲(含),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在北京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證明;
2、借款人具有經營實體,在我行取得A級(含)以上的個人資信等級(目前暫不執行);
3、借款人及其經營實體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在我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無任何違約記錄;
4、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能提供我行認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質押和抵押擔保;
6、在其經營領域有一年以上從業經驗和良好的從業記錄,經營期限原則上在一年(含)以上;
7、在我行開立個人結算賬戶;
8、經營情況良好,現金流量穩定;
9、產品有市場、有效益,有良好的經營前景;
10、借款人及配偶所擁有的經營實體(包括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在我行無融資;
11、我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提供資料
1、申請人填寫的個人貸款申請表。
2、個人身份證件、戶口本、居住證明、婚姻狀況證明。
3、個人收入證明或個人資產狀況證明。
4、貸款用途證明(如購貨合同等)。
5、採取質押擔保的,應提交質押憑證,以第三人權利質押的還需提供出質人身份證明、同意質押的書面證明;採取抵押擔保的,應提交房屋產權證、評估報告、房產共有人(如有)同意抵押的書面證明,以第三人房產作抵押的,還須提供房產所有人身份證件及同意抵押的書面證明。
6、經營實體同意承擔連帶擔保的證明文件。
7、經營實體的經年檢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企業章程或合夥經營協議及驗資報告、出資協議。
8、我行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
四、貸款期限
一般為1年(含),最長不超過3年。
五、貸款擔保
1、個人經營貸款必須提供擔保,擔保方式限於質押擔保和抵押擔保,還須經營實體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2、採用質押擔保的,質物范圍應執行總行關於質押貸款的相關規定。
3、採用抵押擔保的,抵押物須為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限自然人)名下的個人住房或個人商用房。抵押物必須產權明晰、價值足額、易於變現且擁有完全產權。禁止以大型商場的分割銷售攤位、酒店式公寓及其他存在產權糾紛、不易變現的房產作抵押,禁止接受已設定抵押權的房產作抵押,禁止接受借款人及配偶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作抵押。抵押物價值的確定,應由我行認可的評估公司進行評估。對採取抵押擔保方式申請個人經營貸款的,借款人須向我行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抵押物財產保險,並明確第一受益人為我行。
固定資產貸款:
固定資產貸款是指中國工商銀行發放的,用於借款人新建、擴建、改造、開發、購置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本外幣貸款。
一、貸款品種
1、一般項目貸款:客戶因從事固定資產投資活動產生資金需求而向中國工商銀行申請的本外幣貸款,按照貸款的不同用途,可分為基本建設貸款、技術改造貸款、科技開發貸款。
1)基本建設貸款:是指用於經國家有權部門批準的基礎設施、市政工程、服務設施和以外延擴大再生產為主的新建或擴建生產性工程等基本建設而發放的貸款。
2)技術改造貸款:是用於現有企業以內涵擴大再生產為主的技術改造項目而發放的貸款。
3)科技開發貸款:是指用於新技術和新產品的研製開發、科技成果向生產領域轉化或應用而發放的貸款。
4)商業網點貸款:是指商業、餐飲、服務企業,為擴大網點、改善服務設施、增加倉儲面積等所需資金,在自籌建設資金不足時,而向銀行申請的貸款。
2、並購貸款:針對境內優勢客戶在改制、改組過程中,有償兼並、收購國內其他企事業法人、已建成項目及進行資產、債務重組中產生的融資需求而發放的本外幣貸款。鑒於該項貸款的特殊性,中國工商銀行制定了專門的辦法規范該類貸款的審批及管理,具體情況可向中國工商銀行縣支行以上機構咨詢。
3、臨時周轉貸款:對中國工商銀行已承諾貸款客戶,在項目建設中采購設備或建築材料,因計劃安排資金暫時不能到位所發放的墊付性短期貸款。
4、外匯轉貸款:外國政府及金融機構(貸款人)向我國借款人提供並由國內銀行轉貸的貸款。該類貸款通常帶有一定優惠,如利率較低,期限較長。該類貸款的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均由貸款人決定,通常帶有一定優惠,如利率較低(一般在0.2%-0.3%,有的甚至為無息),期限較長(一般在10-40年間,並含有2-15年寬限期)。
三、提供資料:
1)借款人營業執照,公司章程,貸款證,借款申請書。
2)借款人(出資人)最近三年的審計報告原件及隨審計報告附送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現金流量表及其報表附註。
3)借款人現有負債清單及信用狀況。
4)有權部門對項目立項的批復,項目可研報告、環保部門及其他有權部門對項目的批復文件,權威部門論證結論。
5)市場供求、產品價格、行業狀況分析資料。
6)項目建設資金來源證明文件。
7)項目建設進度表,資金使用計劃。
8)貸款償還方式及計劃,借款人在項目建設期及貸款償還期內現金流量預測材料。
9)貸款擔保意向或承諾,擔保人營業執照、財務報表、或有負債狀況,抵押(質押)物的情況說明。借款人營業執照、公司章程、貸款證(卡)、借款申請書。
10)同級別法律事務部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流動資金貸款:
流動資金貸款是為滿足客戶在生產經營過程中臨時性、季節性的資金需求,保證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而發放的本外幣貸款。
一、種類
按貸款期限可分為臨時流動資金貸款、短期流動資金貸款和中期流動資金貸款:
1.臨時流動資金貸款:期限在3個月(含)以內,主要用於企業一次性進貨的臨時性資金需要和彌補其他支付性資金不足。
2.短期流動資金貸款:期限3個月至一年(不含三個月,含一年),主要用於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周轉資金。
3.中期流動資金貸款:期限一年至三年(不含一年,含三年),主要用於企業正常生產經營中經常佔用資金。
二、貸款條件
1、借款人應是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體工商戶。
2、遵守國家的政策法規和銀行的信貸制度,在國家政策允許的范圍內生產、經營。
3、經營管理制度健全,財務狀況良好,資產負債率符合中國工商銀行的要求。
4、具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地,產品有市場,生產經營有效益,不擠占挪用信貸資金,恪守信用。
5、在中國工商銀行或中國工商銀行的代理機構開立了基本帳戶或一般存款帳戶,並領有當地人民銀行核發的「貸款證」,經營情況正常,資金運轉良好,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6、應經過工商部門辦理年檢手續。
7、除國務院規定外,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股本權益性投資累計額未超過其凈資產的50%。
註:申請中期流動資金貸款的企業還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按中國工商銀行信用等級標准評定為A級以上的企業;
2、規模較大,生產經營活動正常,資產負債率低於70%;
3、產品有市場,近三年產銷率在95%以上;生產經營有效益,近三年不虧損;信譽好,不拖欠利息,貸款能按期歸還;
4、不擠占挪用流動資金搞固定資產投資。
三、提供資料
(1)借款人提出貸款申請,填寫《借款申請書》,並按銀行提出的貸款條件和要求提供有關資料。(若為新開戶企業,應按有關規定,先與中國工商銀行建立信貸關系。)一般情況下,銀行要求提供的重要資料有:
1、借款人及保證人的基本情況。
2、經會計(審計)部門核準的上年度財務報告及申請借款前一期的財務報告。
3、企業資金運用情況。
4、抵押、質押物清單,有處分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及保證人。
5、擬同意保證的有關證明文件。
6、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
7、銀行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由於各地區業務差異,具體情況建議您再向當地95588確認一下,謝謝!:)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5. 保險公司最不合理的收費應取消(跟代理人收的單證押金)都有內外擔保,所以的保單,紙張都要現金買,還要
你別忘了,各地保險公司都是由個人承包的,你一百他三百最後都流到承包人個人腰包里了,還有你的續期傭金呢,經理不退你的抵押金同時他個人可以得到上級公司應付你的續期傭金。
6. 能要求保險公司提供反擔保么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1、你的「另個朋友」屬於擔保人,保險公司說他是第三方擔保人沒錯,第三方擔保就是擔保人。
2、第三方擔保的意思是:為債務人(欠錢的人)向債權人(借錢出來的人)提供擔保的第三方。
3、反擔保是指:當擔保方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為了保障擔保人的利益,債務人需要提供相應的東西給擔保人做擔保,債務人向擔保人提供擔保的行為就叫反擔保。
4、擔保人需要承擔的責任是:當債務人無法履行債務時,擔保人將承擔償還債務的責任。
5、我是擔保公司的,以後有相關疑問可以直接咨詢我,共同學習!
7. 進保險公司為什麼都要有保證人呢具體保證什麼
保險代理人工作內容之一就是收取保費,為防止個別人私自盜用、挪用保費而採取的一種防範措施。
有個別保險代理人為了個人的短期利益及不負責的私自向客戶承諾一些非保險公司服務之外的東西,當達到個人目的後就把剩下的事丟給保險公司。採用擔保人這種方式可以有較的減少這類事情發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五條: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或者超出授權范圍與債權人訂立保證合同的,該合同無效或者超出授權范圍的部分無效,債權人和企業法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債權人無過錯的,由企業法人承擔民事責任。
擔保人的設立
1、擔保人具有法律規定的資格,即滿足所需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五)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
2、擔保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
(7)保險公司都拒絕擔保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一般保證與連帶責任擔保區別:一般保證是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連帶保證責任是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這二者的區別主要有:
一、承擔責任的具體作法不同。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只是在主債務人不履行時,有代為履行的義務,即補充性;而連帶責任保證中的保證人與主債務人為連帶責任人,債權人在保證范圍內,既可以向債務人求償,也可以向保證人求償,無論債權人選擇誰,債務人和保證人都無權拒絕。
二、連帶責任保證中保證人與主債務人的權利義務及其責任承擔問題適用於連帶責任的法律規定;而一般保證中保證人與主債務人之間不存在連帶債務問題,只是在保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後,保證人對主債務人有求償權。
三、一般保證中的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而連帶責任保證中的債務人沒有先訴抗辯權,即不能以債權人是否催告主債務人作為是否履行保證義務的抗辯理由。
四、連帶責任保證是由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無規定或約定的,按連帶責任保證承擔;而一般保證則只是由當事人約定。
五、連帶責任保證的擔保力度較強,對債權人很有利,而保證人的負擔相對較重;而一般保證的擔保力度相對較弱,保證人的負擔也就相對較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擔保人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擔保人承擔的責任
8. 請問有些保險公司為什麼需要擔保人
有些保險公司需要擔保人的問題如下:
1,歷史遺留的一種程序,在我國早期保險行業發展初期,監管不到位,保險業務員素質無法保證,而且早期的時候保險業務員代收保險費的情況很普遍,因此為防止業務員攜款潛逃而設的程序。
2,代理人入司需要有本地人擔保,保證代理人不會拿了客戶的錢走人,或者作一些不道德或違法的事情而不負責任,有些保險公司需要擔保人,這樣降低保險公司的損失。
3,如今保險行業監管力度加大了,公司管理也正規了,交保費有直接的在線支付,有直接的官網轉賬,就算是首期也會自己去刷卡或在線支付,基本沒什麼風險需要去擔當。
9. 保險公司是否可以從事擔保類業務
不能的。保險中有種保證保險,它只是將投保人所承擔的風險轉移給保險公司承擔,保險公司只承擔經濟賠償責任,不負責道德等因素造成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