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泰康附加安心無憂意外傷害保險可單獨在嗎
不可以,因為是一個附加險.你可以購買一款安心無憂意外傷害保險的意外主險.
⑵ 在線等 中國太平安心無憂保險
這沒什麼的的,如果沒有交上錢,會有60天的寬限期的,在這60天內合同依舊有效力,你也可以補交的,如過了60天就進入中止期,合同沒有效力,但可以申請恢復合同效力,只不過有點麻煩,所以還是盡早交上好些。至於說退保要多少,那就不太清楚了,反正損失可能有點高的
⑶ 泰康重疾無憂保險條款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健康人生重大疾病定期保障計劃
產品介紹
本保障計劃由《健康人生兩全保險》和《附加健康人生重大疾病定期保險》組合而成,兩者捆綁銷售,並可附件多種附加險種,它集重疾、養老、身故保障於一身,涵蓋32種重大疾病保障,最高可保至80周歲,具有投入少、保障全、到期還的特色。本計劃提供「保至70周歲」和「保至80周歲」兩種保險期間供客戶任意選擇,0~65周歲人群均可投保,同時還特設定額保費,可按份購買。
四大特色凸顯保障
保障全面重疾無憂(提供多達32種重大疾病保障)
滿期返還兼顧養老(一生健康,到70或80周歲可返還本金)
保費合理物超所值(保費低廉,性價比高)
健康人生呵護一生
多重選擇靈活便捷
投保年齡:0歲(出生滿30天且出院)至55周歲/65周歲
保險期間:至70周歲/至80周歲
繳費期間:躉繳、5、10、15、20年
繳費方式:年繳
生老病死保障全面
生存保險金
在約定的生存保險金給付日(被保險人健康生存至70周歲或者80周歲後的首個年生效對應日)返還已繳保費。
身故或重疾保險金
一年內非因意外傷害身故或重疾,返還已繳保費,合同終止;
因意外傷害導致身故或重疾,或一年後非意外身故或重疾,給付基本保額,合同終止。
額外附加讓家無憂
該保障計劃還可額外附加以下險種,滿足家庭多樣化保障需求。
《泰康附加少兒住院費用補償型醫療保險》
《泰康附加安心無憂意外傷害保險》
《泰康附加意外傷害醫療保險》
《泰康附加生命關懷提前給付(2006)定期壽險》
案例說明:
辛女士,30周歲,年收入6萬元。辛女士非常關注身體健康狀況,考慮到當前高額的醫療費用顯示,打算通過購買保險來進行風險轉移。考慮到辛女士的投保需求和經濟實力,我們建議她採用如下保險方案:
購買《泰康健康人生重大疾病定期保障計劃》10份(每份500元),繳費期間選擇20年。
辛女士的保額及所交保費情況如下:
辛女士享受的利益:
險種名稱
保額
保費
泰康健康人生
重大疾病定期保障計劃258790元
5000元/年
泰康附加生命關懷提前給付(2006)定期壽險258790元
0元
身故保險金:保險期間內因意外傷害或一年後非因意外導致身故,可獲258790元身故保險金,保險合同終止。
重大疾病保險金:若初患32種重大疾病的一種或幾種,可獲258790元重大疾病保險金,保險合同終止;
全殘保險金:若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身體全殘,可提前給付身故保險金258790元,保險合同終止;
生存祝壽保險金:若被保險人健康生存至70周歲生存對應日,將獲得祝壽保險金100000元,保險合同終止;
《健康人生重大疾病定期保障計劃》常見問題
問:泰康人壽《健康人生保障計劃》適合哪些人群購買?
答:《健康人生保障計劃》適合出生滿30天至65周歲(含)的人群購買。該計劃為以上人群提供了可達80周歲的32種重大疾病保障。
問:城鎮居民社保醫療覆蓋面越來越廣,農村也正在全面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已經擁有基本保障的廣大群眾,還需要購買此款產品嗎?
答:有位保險專家說得好,「保險不會改變你的生活,但是可以讓你的生活不改變。」對於低收入者來說,社保醫療是基礎,商業保險是補充;但對於高收入者來說,商業保險是基礎,社保醫療只是補充。換句話說,在職時收入越高的人,退休後對「高品質的晚年生活」的需求就會越強烈。因此,越是高收入人群越應該及早規劃自己未來的新生活。
問:《健康人生保障計劃》如何體現「有病防病,無病養老」的功能?
答:《健康人生保障計劃》提供32種重大疾病定期保障。保障期間,若客戶罹患保障范圍內的重大疾病,可獲得重大疾病保險金;若健康生存至70或80周歲,可以領回所交保費作為養老金。
問:《健康人生保障計劃》如何既能獲得急用現金又能繼續擁有保障?
答:《健康人生保障計劃》具有保單貸款功能。只要合同有效且具有現金價值,客戶急需用錢時,可以書面形式申請辦理保單貸款,及時獲得急用現金。但每次申請貸款的最低金額為5000元,最高金額不超過保單現金價值的70%。貸款期間,保單保障部分依然有效。
問:《健康人生保障計劃》對哪類人群可以實現理財需求?
答:對於現代社會的年輕「月光族」或者沒有更好的理財渠道的人來說,《健康人生保障計劃》可以是一個不錯的強制儲蓄理財手段,在留存一定收入的同時還解決了一旦患重大疾病的後顧之憂。
問:請問年齡在50歲以上的人投保《健康人生保障計劃》保是否需要體檢?
答:對於投保該計劃的年齡在50~65歲且沒有既往病史人,如果投保的保險金額不超過5萬元即可免檢。這也是本款產品的優勢之一,放寬投保條件,更易於承保,可以讓更多的中老年人擁有健康人生。
問:請問少兒群體投保《健康人生保障計劃》有何優勢?
答:3~17歲少兒投保《健康人生保障計劃》免體檢的最高保險金額可達到20萬元,保障額度業內領先。這也滿足了解決了部分高收入家庭對孩子重疾保障的需求,且投保更簡單。
該產品將於2月份在全國范圍內推廣,請與當地分公司或業務人員聯系
⑷ 泰康2019在售保險險種
泰康保險險種大概有20種左右。
泰康保險少兒險主要分為泰康附加少兒特定疾病保險、泰康智慧寶貝終身保險(分紅型)、附加世紀泰康少兒住院個人醫療保險;
泰康保險養老保險主要分為泰康世紀長樂終身壽險(分紅型)、泰康安享人生兩全保險(分紅型)、泰康松鶴延年兩全保險(分紅型);
泰康保險意外保險主要分為泰康附加安心無憂意外傷害保險、泰康安心無憂意外傷害保險、綜合意外傷害保險條款;
泰康保險健康保險主要分為附加世紀泰康住院醫療(費用型)、康生命關愛重大疾病終身保險;
泰康保險保障保險主要分為泰康愛家之約家庭保險套餐、泰康附加定期保險、泰康附加投保人身故豁免保險費保險、泰康附加投保人失能豁免保險費保險、泰康新天壽兩全保險(分紅型)、吉祥相伴定期保險、福壽兩全保險、泰康世紀長樂終身壽險(分紅型)、世紀長安終身保險。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⑸ 我買了泰康安享人生兩全保險 及泰康附加安心無憂意外傷害保險 腿砸傷能賠付多少
你看看 保額 意外傷害的保額 保額是多少
然後看你花掉多少 賠一個百分比 百分比多少 看下合同
⑹ 中國人壽的 安心無憂具體是什麼
是一款重大疾病風險保險產品。
該保險產品組合由國壽福終身壽險(臻享版)、國壽附加國壽福提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臻享版)、國壽附加國壽福豁免保險費疾病保險(優享版)和國壽附加國壽福豁免保險費重大疾病保險(優享版)組合而成。
該保險的利益及基本保障:
1、身故保險金:若被保險人意外身故,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合同終止。
2、殘疾保險金:若被保險人意外殘疾,可獲得保險金額10%至100%的殘疾保險金。
3、燒傷保險金:若被保險人意外燒傷,可獲得保險金額50%至100%的燒傷保險金。
(6)泰康安心無憂保險條款擴展閱讀:
該保險的亮點:
1、病種覆蓋,全面細致
該保險產品組合承保病種更為細致、豐富,包括100種重大疾病和30種特定疾病,疾病種類不僅涵蓋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後遺症、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冠狀動脈搭橋術等當下較為常見的重大疾病。
還包括特定惡性病變或惡性腫瘤、冠狀動脈介入手術、心臟瓣膜介入手術等易於治療的特定疾病,保障內容專業、全面,保障周期穩定、長久,可以為客戶提供相伴一生的安心保障。
2、保障升級,貼心守護
自面市以來,中國人壽「國壽福」系列保險產品廣受客戶好評,堪稱中國人壽健康險中的旗艦產品。此次新推出的國壽福(臻享版)保障力度再次升級,在滿足合同約定條件的情況下,其中特定疾病保障,可享三次賠付,每次為基本保險金額的20%,累計可以達到基本保險金額的60%。
3、交費靈活,實惠之選
該保險產品組合交費方式為19年、29年交兩種,打破了傳統健康險20年、30年交的交費方式,在保障提升、保費持穩的基礎上,進一步縮短了交費期間。
4、保費豁免,安心無憂
該保險產品組合特別設計投保人重大疾病、身故、高殘豁免和被保險人特定疾病豁免,雙重豁免責任提供全面周到呵護。投保人、被保險人符合合同約定的相關要求,即可免除主合同及本公司所認可的其他人身保險合同應交未交保費。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經濟網-中國人壽推出國壽福(臻享版)保險產品組合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經濟網-泰康附加安心無憂意外傷害保險
⑺ 太平保險公司險種安心無憂是說什麼險種
太平洋安心無憂是一款意外險,保險責任如下:
1、意外傷害身故給付
2、意外傷害殘疾給付
3、意外傷害燒傷給付
4、意外傷害醫療費用給付
5、住院醫療費用給付
6、住院每日補貼
⑻ 泰康安心無憂意外傷害產品出了什麼問題嗎為什麼突然提出合同期滿後公司從此不再續保
這種情況有可能是保險公司調會兒升級。
⑼ 求泰康人壽健康人生的詳細條款
保險責任
本合同保險責任分為基本責任和可選責任。
基本責任
在本合同保險期間內,我們承擔下列保險責任:
持續保險金
在約定的本合同的交費期間內,被保險人在本合同每一年的年生效對應日(見10.5)生存,我們按保險單上載明的本合同的基本責任保險費的
2%向生存保險金受益人給付持續保險金。如您選擇一次性交納保險費,我們將不向生存保險金受益人給付持續保險金。
泰康人壽健康人生的詳細條款:
被保險人在您每交滿
5年基本責任保險費後的本合同的首個年生效對應日生存,我們按保險單上載明的本合同的基本責任保險費的
50%向生存保險金受益人給付特別保險金。如您選擇一次性交納保險費,我們將不向生存保險金受益人給付特別保險金。
生存保險金
(1) 被保險人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滿 60 周歲後的本合同的首個年生效對應日(不含年滿 60
周歲後的本合同的首個年生效對應日)之前,在每一年的年生效對應日生存,我們按基本責任保險金額的 10% 向生存保險金受益人給付生存保險金;
(2)
被保險人於年滿 60 周歲後的本合同的首個年生效對應日起(含年滿 60周歲後的本合同的首個年生效對應日) ,在每一年的年生效對應日生存,我們按基本責任保險金額的
20% 向生存保險金受益人給付生存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
被保險人身故,我們向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終止。身故保險金的數額為:
(1)如果被保險人在年滿
18周歲前(不含 18 周歲生日)身故,身故保險金的數額等於您已交納的本合同的累計基本責任保險費數額;
(2)如果被保險人在年滿 18周歲(含
18周歲生日)至年滿 60 周歲後的本合同的首個年生效對應日(不含年滿 60
周歲後的本合同的首個年生效對應日)之間身故,身故保險金的數額等於您已交納的本合同的累計基本責任保險費數額的 110%;
(3)如果被保險人在年滿
60周歲後的本合同的首個年生效對應日(含年滿 60周歲後的本合同的首個年生效對應日)至年滿 79 周歲後的本合同的首個年生效對應日(不含年滿 79
周歲後的本合同的首個年生效對應日)之間身故。身故保險金的數額等於基本責任保險金額的 4 倍扣除生存保險金受益人在被保險人年滿
60周歲後的本合同的首個年生效對應日(含年滿 60周歲後的本合同的首個年生效對應日)後已領取的基本責任的生存保險金;
(4)如果被保險人在年滿
79周歲後的本合同的首個年生效對應日(含年滿 79周歲後的本合同的首個年生效對應日) 之後身故, 身故保險金的數額為零。
一次性領取選擇權
如果被保險人在年滿
60周歲後的本合同的首個年生效對應日仍生存,生存保險金受益人可以選擇一次性領取生存保險金,其數額等於基本責任保險金額的 3.6倍,該數額已包含被保險人在年滿
60 周歲後的本合同的首個年生效對應日應領取的基本責任的生存保險金和特別保險金,本合同終止。生存保險金受益人要行使上述選擇權,需要在被保險人生存至年滿
60周歲後的本合同的首個年生效對應日前 30 天內行使。如果生存保險金受益人未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內行使選擇權,則視為放棄選擇權,我們繼續按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