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保險銷售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包含哪些內容
您好!一般來說,保險銷售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包括保險代理從業人員、保險經紀和保險公估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其中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是中國保監會對保險代理從業人員基本資格的認定,須通過參加中國保監會統一組織的保險代理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考試方可取得。保險經紀從業人員資格證書是保險經紀從業人員在執業前應該取得的證書;保險公估從業人員資格證書是對從事保險公估人員的一種認證證書,由中國保監會統一印製。
❷ 27.保險公司委託從事保險銷售的人員要求具備的條件是()
保險業務員需具備的條件有:
1.從硬性要求方面講:需要取得《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沒有刑事犯罪記錄、非金融監管機構宣布的違禁人員。
2.從個人從業能力職業規劃方面講:需要有廣泛的人脈或人脈開拓能力、良好的品德、優秀的口才、穩定的家庭關系和一定經濟基礎、良好的心理素質等等,當然你還要比絕大多數行業從業人員更加勤奮。
《保險營銷員管理規定》第六條從事保險營銷活動的人員應當通過中國保監會組織的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考試(以下簡稱資格考試),取得《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
第七條《資格證書》是中國保監會對個人具有從事保險營銷活動資格的認定。
《資格證書》由中國保監會統一印製。
第八條參加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第九條報名參加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表》;
(二)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三)學歷證明復印件;
(四)最近3個月正面免冠小兩寸彩色照片3張;
(五)親筆署名無本規定第十一條規定情形的聲明。
通過保險公司集體報名的,保險公司應當對報名考生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
第十條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具備下列條件且無本規定第十一條規定情形的人員,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20日內,由中國保監會頒發《資格證書》: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品行良好。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頒發《資格證書》:
(一)因故意犯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5年的;
(二)因欺詐等不誠信行為受行政處罰未逾3年的;
(三)被金融監管機構宣布在一定期限內為行業禁入者,禁入期限仍未屆滿的。
第十二條《資格證書》有效期3年,自頒發之日起計算。持有人應當在《資格證書》有效期屆滿30日前申請換發。
第十三條申請換發《資格證書》,持有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每年接受後續教育時間累計不少於36小時,其中接受保險法律知識、職業道德和誠信教育時間累計不少於12小時;
(二)前3年內未因欺詐和嚴重金融、保險違法違規行為受刑事或者行政處罰;
(三)無故意不履行數額較大個人債務的行為。
❸ 做保險業務需具備哪些資質
保險代理公司是不需要什麼資質的
保險代理機構管理規定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4號)【2001年11月16日頒布】
第二章設立
第七條保險代理機構可以以合夥企業、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設立。
第八條設立合夥企業形式的保險代理機構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兩個以上的合夥人,並且具有相應民事行為能力;
(二)有符合法律規定的合夥協議;
(三)出資不得低於人民幣50萬元的實收貨幣;
(四)有符合法律規定的合夥企業名稱和住所;
(五)具有符合中國保監會任職資格管理規定的高級管理人員;
(六)持有《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的保險代理從業人員不得低於員工人數的二分之一;
(七)法律、行政法規要求具備的其他條件。
第九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形式的保險代理機構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2個以上至50個以下的股東;
(二)有符合法律規定的公司章程;
(三)注冊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50萬元的實收貨幣;
(四)有符合法律規定的公司名稱、組織機構和住所;
(五)持有《資格證書》的保險代理從業人員不得低於員工人數的二分之一;
(六)有符合中國保監會任職資格管理規定的高級管理人員;
(七)法律、行政法規要求具備的其他條件。
第十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保險代理機構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5個以上符合法律規定的發起人;
(二)有符合法律規定的公司章程;
(三)注冊資本不得少於人民幣1000萬元的實收貨幣;
(四)有符合法律規定的公司名稱、組織機構和住所;
(五)持有《資格證書》的保險代理從業人員不得低於員工人數的二分之一;
(六)有符合中國保監會任職資格管理規定的高級管理人員;
(七)法律、行政法規要求具備的其他條件。
第十一條保險代理機構的法定名稱中應當包含「保險代理」字樣。
第十二條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保監會的規定不能投資於保險代理機構的單位和個人,不得成為保險代理機構的股東、發起人或合夥人。
第十三條保險代理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由中國保監會審查。
本規定所稱的保險代理機構高級管理人員包括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合夥企業的負責人。
保險代理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審查的內容和方式包括對申請材料的審核、考察談話、考試等。談話應當作出記錄,談話記錄應當經考察人和被考察人雙方簽字。申報材料、考察談話記錄、考試成績作為被考察人任職資格審查的重要依據,與中國保監會對被考察人任職資格的審查意見,一並存入被考察人的任職資格檔案。
第十四條保險代理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除應持有《資格證書》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具有經濟、金融、保險、法律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從事保險代理或相關工作三年以上;
(二)具有非經濟、金融、保險、法律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從事保險或相關工作五年以上。
從事保險代理或相關工作10年以上的,其學歷要求可適當放寬。
第十五條保險代理機構的設立分為籌建和開業兩個階段。
第十六條申請籌建保險代理機構,申請人應向中國保監會提交下列材料:
(一)籌建申請報告;
(二)籌建可行性報告,包括市場情況分析、機構發展思路、近三年的業務發展計劃和盈利情況預測等;
(三)機構框架,包括資本金、股權結構或出資比例、組織機構等;
(四)籌建方案;
(五)籌建人員名單及身份證復印件;
(六)籌建負責人簡歷及其親筆署名的無違法犯罪記錄以及其他不良記錄的聲明;
(七)法律、行政法規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七條保險代理機構的籌建負責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二)具有保險代理或相關工作經歷;
(三)無違法犯罪記錄或其他不良記錄。
第十八條中國保監會自收到籌建材料之日起,在三十天內書面通知申請人是否受理。依法拒絕受理的,應說明理由;依法予以受理的,依據本規定進行審查,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六個月內向籌建申請人作出是否批准籌建的決定,書面通知申請人;不批准籌建的,應說明理由。
第十九條經中國保監會批准籌建保險代理機構的,應當成立籌備組,並於批准之日起六個月內完成籌建工作;逾期未完成籌建工作或未達到開業標準的,原批准文件自動失效。
保險代理機構在籌建期內不得從事任何保險代理活動。
第二十條完成籌建工作的,申請人可向中國保監會提出開業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開業申請報告;
(二)公司章程或合夥協議;
(三)內部管理制度,包括組織框架、決策程序、業務、財務和人事制度等;
(四)高級管理人員送審材料;
(五)員工名冊、員工《資格證書》復印件和身份證復印件;
(六)股東或合夥人名冊、法人股東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加蓋股東單位財務印章的最近三年財務報表、自然人股東或合夥人身份證復印件;
(七)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資本金入帳原始憑證復印件;
(八)計算機軟、硬體配備情況;
(九)營業場所使用權或所有權的證明文件;
(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十一)中國保監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一條中國保監會自接到符合要求的開業申請材料之日起三十天內進行驗收,在三個月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並書面通知開業申請人;不批准開業的,應說明理由。
第二十二條保險代理機構的設立申報材料應按中國保監會規定的格式上報。
第二十三條經批准開業的保險代理機構應按規定領取《經營保險代理業務許可證》(以下簡稱《許可證》)。
保險代理機構應嚴格遵守中國保監會制定的許可證管理制度。申領或換發《許可證》後應在中國保監會指定的報紙上予以公告。
第二十四條保險代理機構成立後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後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中國保監會可吊銷其《許可證》。
第二十五條《許可證》有效期三年,保險代理機構應在有效期滿六十天前向中國保監會申請換發《許可證》。申請機構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中國保監會可拒絕為其換發《許可證》;未獲得中國保監會換發的《許可證》的,不得繼續經營保險代理業務。
第五章經營管理
第四十條保險代理機構的經營區域由中國保監會核定。保險代理機構應在核定的經營區域內開展保險代理業務。
第四十一條經中國保監會批准,保險代理機構可以經營下列業務:
(一)代理銷售保險產品;
(二)代理收取保險費;
(三)根據保險公司的委託,代理相關業務的損失勘查和理賠。
第四十二條保險代理機構在展業過程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與非法從事保險業務或保險中介業務的機構或個人發生保險代理業務往來;
(二)超出中國保監會核定的業務范圍和經營區域;
(三)超越授權范圍,損害被代理保險公司的合法權益;
(四)偽造、散布虛假信息,或利用其他手段損害同業的信譽;
(五)挪用、侵佔保險費;
(六)向客戶做不實宣傳,誤導客戶投保;
(七)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或不如實向投保人轉告投保聲明事項,欺騙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
(八)利用行政權力、職務或職業便利以及其他不正當手段強迫、引誘或限制他人訂立保險合同;
(九)串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惡意欺詐保險公司;
(十)法律、行政法規認定的其他損害投保人、被保險人或保險公司利益的行為。
第四十三條保險代理機構在開展業務過程中,應明確告知客戶有關保險代理機構的名稱、住址、業務范圍、法律責任等事項。
第四十四條保險代理機構應當與所代理的保險公司訂立書面委託代理合同。
第四十五條保險代理業務的保費收入可以由投保人直接交付保險公司,或由保險代理機構代收。
保險代理機構代收保費的,應當開設獨立的保費代收帳戶,保險代理機構不得挪用、侵佔該帳戶上的資金。
第四十六條保險代理機構應建立代理業務的詳細記錄,逐筆記錄客戶名稱、代理的險種、代收的保費收取時間和解付時間、代理傭金的收取金額及時間等內容。
第四十七條保險代理機構對代收的保費,應在約定的時間內進行解付。
第四十八條保險代理機構應當保守在經營過程中知悉的當事人的商業秘密。
第四十九條保險代理機構與被代理保險公司終止代理關系後,應按約定將被代理保險公司的各種單證、材料及未解付的保費等交還被代理的保險公司。
第五十條保險代理機構各類業務資料的保管期限,自保險合同終止之日起計算,不得少於十年。
第五十一條保險代理機構應對其工作人員進行定期培訓,每年培訓時間累計不得少於10個工作日。
第五十二條保險代理機構接受保險公司委託辦理保險代理業務時,保險公司可要求保險代理機構向其繳納一定數額的保證金,具體數額和繳納方式由雙方協商。
第五十三條保險代理機構應按其注冊資本或出資額的5%繳存營業保證金,或按中國保監會的規定購買職業責任保險。
保險代理機構應在開業後三十天內將營業保證金足額繳存到中國保監會指定的商業銀行。經批准,保險代理機構可以以中國保監會認可的有價證券繳存營業保證金。
未經中國保監會批准,保險代理機構不得動用其繳存的營業保證金。
第六章監督檢查
第五十四條保險代理機構應當按規定及時向中國保監會報送有關報表、資料。報送的各類報表、資料應當有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並加蓋公司印章。
第五十五條保險代理機構向中國保監會報送的各類報表、資料應當真實、准確、完整。
第五十六條保險代理機構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後六十天內,向中國保監會報送會計師事務所為其出具的審計報告及其他有關事項的說明。
前款所稱會計師事務所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會計師事務所成立三年以上,沒有不良記錄;
(二)內部機構設置及管理制度健全;
(三)有10名以上注冊會計師。
第五十七條中國保監會依法對保險代理機構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保險代理機構應當予以配合,並按要求提供有關資料。
第五十八條中國保監會對保險代理機構進行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或企業設立、變更事項的報批手續;
(二)資本金或出資額;
(三)營業保證金、職業責任保險;
(四)業務經營狀況;
(五)財務狀況;
(六)信息系統;
(七)管理和內部控制;
(八)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
(九)中國保監會認為需要檢查的其他事項。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❹ 對於保險銷售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保險從業人員資格考試證書不設有效期限,分為以下三類:
(一)保險銷售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1、大專及以上學歷報考並通過考試的,頒發《保險銷售從業人員資格證書》(A證),可在全國范圍從業;
2、高中(含)以上大專以下學歷報考並通過考試的,頒發《保險銷售從業人員資格證書》(B證),可在深圳保監局轄區內從業。
(二)保險經紀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要求大專及以上學歷報考,通過考試的,頒發《保險經紀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可在全國范圍從業。
(三)保險公估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要求大專及以上學歷報考,通過考試的,頒發《保險公估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可在全國范圍從業。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❺ 如從事保險營銷員,需要有哪些資質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小諾解答:
您好!
根據保監會施行的《保險營銷員管理規定》,從事保險營銷活動的人員應當通過中國保監會組織的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取得《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並取得所屬保險公司發放的《保險營銷員展業證》。保險營銷員從事保險營銷活動時,應當出示《保險營銷員展業證》,客戶如有疑問,可以通過保險公司的咨詢電話核查,此外,保監會組織開發了"保險中介監管信息系統",該系統投入使用後,各保險公司通過互聯網訪問該系統,進行保險營銷員從業資格、展業登記、繼續教育和誠信記錄等相關管理工作,也可以通過訪問該系統對保險營銷員相關信息進行查詢。
❻ 報名參加保險銷售從業人員資格考試所要求的最低學歷是什麼
大專畢業。凡年滿18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品行良好,正直誠實,具有良好道德觀念的各界人士均可報名參加考試。2013年7月1號起,需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大學在校生方可報名參加。
保險銷售從業唯一由監管部門和行業共建的資格考試認證和專業知識學習平台,其目的是通過中國保險行業知識體系標准化、系統化及現代化的建設和普及,培養公司核心競爭力與從業人員專業價值,推動中國保險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6)保險銷售從業人員資質要求擴展閱讀:
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是由中國保監會統一印製的,對個人具有從事保險營銷活動資格的認定。根據我國的有關規定,從事保險營銷活動的人員必須首先參加中國保險監管部門統一組織的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取得《資格證書》。
參加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同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①《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表》;
②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③學歷證明復印件;
④最近3個月正面免冠小兩寸彩色照片3張;
⑤親筆署名無本規定第十一條規定情形的聲明。
❼ 做保險業務員需具備什麼條件
保險業務員需具備的條件有:
1.從硬性要求方面講:需要取得《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沒有刑事犯罪記錄、非金融監管機構宣布的違禁人員。
2.從個人從業能力職業規劃方面講:需要有廣泛的人脈或人脈開拓能力、良好的品德、優秀的口才、穩定的家庭關系和一定經濟基礎、良好的心理素質等等,當然你還要比絕大多數行業從業人員更加勤奮。
《保險營銷員管理規定》第六條從事保險營銷活動的人員應當通過中國保監會組織的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考試(以下簡稱資格考試),取得《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
從事保險業務的人員稱之為保險業務員。
工資待遇
保險營銷員的收入保險銷售傭金(包括新佣和續佣)為主,還包括基本法利益,組織發展利益,公司福利等。不同保險公司利益上會有一定差別。
剛入行的營銷員由於心態,技能欠缺,不同保險公司會根據新人本身條件,分別給予600—5000不等的底薪,持續3-10個月不等,作為新人補貼政策。在入司一段時間後,將會享受到其他基本法利益,包括服務津貼,季度獎,13月留存獎,年終獎等,按業績來修勻分配收入。
保險公司為激勵優秀營銷員營銷技巧的傳承,通常還有一塊收入,用於獎勵營銷員建立自己的團隊,並給予主任,經理,督導等不同的頭銜,這樣就可以享受到團隊業績提成的收入,團隊越大,收入越高。 其他還有保險公司按營銷員職級不同提供的福利,包括意外醫療保險,養老年金保險等,按業績量不同提供的福利,包括業務沖刺期間的獎勵,小到毛巾,水杯。大到出國旅遊,賓士,寶馬等。
工資待遇總體上來看,以銷售業績為主要導向,團隊管理也會對待遇有影響。一名優秀的保險銷售員基本能達到年薪幾十萬甚至上百萬。
❽ 保險業務員需要的資格證有哪些
2013年1月6日,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13年第2號公布《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監管辦法》。該《辦法》分總則、資格管理、展業登記管理、展業行為管理、崗前培訓與後續教育、保險公司的管理責任、法律責任、附則。
關於資格證考試條款:
第六條從事保險營銷活動的人員應當通過中國保監會組織的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考試(以下簡稱資格考試),取得《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
第七條《資格證書》是中國保監會對個人具有從事保險營銷活動資格的認定。
《資格證書》由中國保監會統一印製。
第八條參加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第九條報名參加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表》;
(二)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三)學歷證明復印件;
(四)最近3個月正面免冠小兩寸彩色照片3張;
(五)親筆署名無本規定第十一條規定情形的聲明。
通過保險公司集體報名的,保險公司應當對報名考生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
第十條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具備下列條件且無本規定第十一條規定情形的人員,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20日內,由中國保監會頒發《資格證書》: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品行良好。
另外,保險公司都統一培訓,然後參加統一的電腦上機考試,通過了才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