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對理賠結果不滿意我該怎麼處理
客戶對保險的理賠有疑問的話,有權利要求保險公司的理賠人員或者業務員給您一個解釋! 如果對保險公司的解釋仍然感到不滿意的話,可以有以下幾種途徑解決: 1、通過該保險公司的服務熱線或者客戶服務部門進行投訴,將情況象他們反映,由 他們調查後再對客戶進行解釋。 3、直接和當地的保監委或者國家保監委進行反映。 4、可以向簽發保險單的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當然客戶也可以通過我們這里的熱線咨詢和投訴專欄進行反饋,我們也會作出相應的解釋,或者和當地的保險公司理賠部門進行聯系和溝通!
㈡ 我去年出車禍後對方負全責,但是對保險公司的理賠結果不滿意,該怎麼辦
你去年出車禍後,對方負全責,車禍的對方是你的第一責任,賠款不滿意,你要起訴的是對方的車主,保險公司只能是連帶責任,你將主次,搞反了
㈢ 開車撞到人傷者出院後對保險理賠不滿意要怎麼弄
建議你直接起訴 。
㈣ 財產保險公司車險定損員的理賠處理不滿意怎麼辦
樓主看來是位相當明白事理之人,也難免被現實生活的模糊現狀所困擾。
1、10年前起所有保險公司不得指定車輛修理廠是肯定的。
2、大的保險公司(平安是可以肯定的)實施的是查勘(委託查勘經紀公司)和定損分離,到現場的就不一定是該公司的定損員。
3、到現場的人員指定修理廠我分析:一是修理廠有該保險公司的定損員,便於問題的解決;二是屬該保險公司該理賠點內部成本控制的方法(如今修理市場環境也好不到哪);三是出現場人員的貓膩行為。
理賠情況並非1+1,本著解決問題即可的態度,若有問題據理爭取達到就可的心態對身心更好。
㈤ 對保險公司的理賠不滿意
通常情況下,只要符合保險合同約定的理賠條件,同時理賠資料齊全,保險公司都會正常理賠。
但需要注意的是,因為保險買賣雙方的信息不對稱,有些情況非常容易出現理賠糾紛。
㈥ 對保險公司理賠不滿意怎麼辦
保險協會仲裁或交人民法院判決。
首先看保險公司賠付的有沒有問題,而不是是否滿足你的要求。你的要求只有是合理的,必要的,才會被支持。就拿醫療報銷來說,不是什麼葯都給你報的,他有一個類似醫保的標准。而且對於各項費用他都有標准。像誤工費是根據行業平均基數來的,而且你要保留各種單據。
我有個同事,她家的新車叫人給撞了。對方不同意去4S店維修,因為4S店的報價會很高,全責方沒上專修險,保險公司不給報銷。於是雙方車輛仍在停車場... ...在此期間是不是所有打車費都都可以獲得法院的支持呢?顯然不是。
㈦ 保險公司理賠結案後,理賠不滿意怎麼辦
保險公司理賠結案後,對理賠金額有異議的,可以根據保險合同條款與保險公司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三條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後,應當及時作出核定;情形復雜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保險人應當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
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後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保險合同對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期限有約定的,保險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保險人未及時履行前款規定義務的,除支付保險金外,應當賠償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保險人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也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
(7)對保險公司理賠員不滿意怎麼辦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九條再保險接受人不得向原保險的投保人要求支付保險費。原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不得向再保險接受人提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再保險分出人不得以再保險接受人未履行再保險責任為由,拒絕履行或者遲延履行其原保險責任。
第三十條採用保險人提供的格式條款訂立的保險合同,保險人與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合同條款有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合同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應當作出有利於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