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購買商業保險取得增值稅發票能否抵扣要根據保險的險種與用途確定。員工購買商業保險取得增值稅發票能否抵扣情形如下:
第一,企業職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發生的人身意外保險費支出,屬於購進旅客運輸服務,不可以抵扣增值稅。
第二,公司繳納的僱主責任保險是一種財產保險,僱主責任險保障的是僱主,即企業。因此,取得專票,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第三,公司為全體員工購買的人身意外傷害險,應屬於集體福利,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第四,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不屬於職工福利費性質,取得相關增值稅專用發票等抵扣憑證,可以按規定抵扣進項稅額。
員工購買商業保險個人所得稅扣除情形如下:
第一,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80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第一條規定:關於企業差旅費中人身意外保險費支出稅前扣除問題企業職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發生的人身意外保險費支出,准予企業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第二,《中華人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企業參加財產保險,按照規定繳納的保險費,准予扣除。
第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第一,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於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於個人消費。
第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第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第四,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
第五,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於不動產在建工程。
第六,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第七,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B. 車輛保險費可以抵扣嗎會計分錄是
買車險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對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來說是可以抵扣,小規模納稅人不能抵扣,而增值稅普通發票都是不可以抵扣的。
車輛保險費計入管理費用科目,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車輛保險費
貸:銀行存款
(1)企業自有車輛繳納的車輛保險,取得專票可以抵扣增值稅。
提醒:
車輛保險屬於公司財產保險,與取得經營收入相關,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2)企業職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發生的人身意外保險費支出,屬於購進旅客運輸服務,不可以抵扣增值稅。
提醒:
企業職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發生的人身意外保險費支出,屬於差旅費范圍,准予企業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
(3)公司繳納的僱主責任保險是一種財產保險,僱主責任險保障的是僱主,即企業。因此,取得專票,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註明:
僱主責任保險:是指被保險人所僱用的員工,在受雇過程中從事保險單所載明的與被保險人的業務有關的工作時,因遭受意外事故而受傷、殘廢或因患有與業務有關的職業性疾病,所致傷殘或死亡,被保險人根據法律或僱用合同,須負擔醫葯費用及經濟賠償責任,包括應支出的訴訟費用,由保險人在規定的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的一種保險。
(4)公司為全體員工購買的人身意外傷害險,應屬於集體福利,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5)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不屬於職工福利費性質,取得相關增值稅專用發票等抵扣憑證,可以按規定抵扣進項稅額。
提醒:
公司為非特殊工種職工購買的人身意外傷害險,應屬於個人消費,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政策依據:
(1)《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2)《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企業參加財產保險,按照規定繳納的保險費,准予扣除。
(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於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
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於個人消費。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四)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
(五)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於不動產在建工程。
(六)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七)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條第(四)項、第(五)項所稱貨物,是指構成不動產實體的材料和設備,包括建築裝飾材料和給排水、採暖、衛生、通風、照明、通訊、煤氣、消防、中央空調、電梯、電氣、智能化樓宇設備及配套設施。
(4)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80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第一條規定:關於企業差旅費中人身意外保險費支出稅前扣除問題
企業職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發生的人身意外保險費支出,准予企業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關於發布修訂後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8年第23號--國家稅務總局
C. 貸款利息可以沖抵企業所得稅嗎
可以的,企業的貸款利息,只要有相關的借款合同,其利率在正常范圍內,且款項是用於企業的日常經營發生的,企業所得稅在匯算清繳時,是允許在稅前扣除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八條
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第六條
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
(一)銷售貨物收入;
(二)提供勞務收入;
(三)轉讓財產收入;
(四)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八)接受捐贈收入;
(九)其他收入。
(3)貸款保險費稅金可以抵扣嗎擴展閱讀: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⑴資本性支出。是指納稅人購置、建造固定資產,以及對外投資的支出。企業的資本性支出,不得直接在稅前扣除,應以提取折舊的方式逐步攤銷。
⑵無形資產受讓、開發支出。是指納稅人購置無形資產以及自行開發無形資產的各項費用支出。無形資產受讓、開發支出也不得直接扣除,應在其受益期內分期攤銷。
⑶資產減值准備。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計提的減值准備,不允許在稅前扣除;其他資產計提的減值准備,在轉化為實質性損失之前,不允許在稅前扣除。
⑷違法經營的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納稅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被有關部門處以的罰款以及被沒收財物的損失,不得扣除。
⑸各項稅收的滯納金、罰金和罰款。納稅人違反國家稅收法規,被稅務部門處以的滯納金和罰款、司法部門處以的罰金,以及上述以外的各項罰款,不得在稅前扣除。
⑹自然災害或者意外事故損失有賠償的部分。納稅人遭受自然災害或者意外事故,保險公司給予賠償的部分,不得在稅前扣除。
⑺超過國家允許扣除的公益、救濟性捐贈,以及非公益、救濟性捐贈。納稅人用於非公益、救濟性捐贈,以及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的捐贈,不允許扣除。
⑻各種贊助支出。
⑼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各項支出。
D. 銀行貸款購買的保險費增值稅發票可以抵扣嗎
可以抵扣。
財產保險是增值稅的可抵扣項目,可以憑取得的保費增值稅專票作為進項抵扣。
如果是人身保險的話,才不能抵扣(人身險的話只有特殊崗位的人身保險可以抵扣)。
E. 貸款利息增值稅能抵扣么
不能。
根據營改增政策規定,「購進的貸款服務」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並同時規定,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企業所支付的利息費用及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在營改增之後需要繳納6%的增值稅,且這部分的稅額無法做進項抵扣。
F. 銀行開具的貸款利息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嗎
銀行開具的貸款利息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得抵扣。
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貸款利息、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銀行開戶交納的手續費、賬戶管理費等與貸款服務無關的費用,根據財稅〔2016〕36號附件1中金融服務注釋,屬於直接收費金融服務,可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並按規定抵扣進項稅額。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於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
「購進的貸款服務」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並同時規定,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這意味著,企業所支付的利息費用及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在營改增之後需要繳納6%的增值稅,且這部分的稅額無法做進項抵扣。
對於資本密集型的行業(如金融投資、房地產等),企業每年支付給銀行或相關金融機構的利息費用通常是巨額的,若貸款利息所產生的增值稅由買方企業來負擔,但企業卻無法進項抵扣,無疑會增加企業流轉稅負,客觀上要求企業需要尋求其他融資方式來降低資金的使用成本,從某種意義上說,會推動企業融資方式的改革。
G. 公司為員工購買的商業保險可以抵扣增值稅嗎
不可以。
對於公司買的商業險需要看是哪個險種。如購買僱主責任險可以抵扣進項。為員工購買人身保險等商業險則不能抵扣進項稅額。
企事業單位按照國家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繳費比例或辦法實際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免徵個人所得稅,個人按照國家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繳費比例或辦法實際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7)貸款保險費稅金可以抵扣嗎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對於沒有任何保險保障的客戶,建議優先考慮保費相對較低的意外險、醫療險、重疾險等保障型險種,在准備了充足的保障且經濟仍然寬裕的情況下再購買養老險產品。
按照國際慣例,商業養老保險提供的養老金額度應佔到全部養老保障需求的25%-40%,在有了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考慮到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和物價等因素,投保人購買20萬元左右的商業養老保險比較合適。
H. 購買的財產保險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嗎
財產保險增值稅可以抵扣。
1、單位(個人)和保險公司之間存在保險合同關系,單位(個人)向保險公司繳納保險費,保險公司開具增值稅發票給單位(個人)。如果單位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且車輛用於生產經營,則單位取得保險公司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進項稅。
2、單位(個人)和4S店之間存在汽車修理合同關系,4S店仍然是給單位(個人)提供汽車修理服務,並非給保險公司提供汽車修理服務。單位(個人)首先要將修理款支付給4S店,然後憑著4S店給其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向保險公司辦理出險的理賠業務。
3、在存在保險合同的關系下,單位(個人)支付給4S店的修理費,如果單位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且車輛用於生產經營應該可以正常抵扣進項稅,這個和沒有保險合同下的增值稅進項稅處理應該一樣。
4、而保險合同下,單位(個人)支付給保險公司的保險費,如果單位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且車輛也是用於生產經營,保險費也可以正常抵扣進項稅。
《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下列進項稅額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下同)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二)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三)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計算公式為:
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買價,是指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在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註明的價款和按照規定繳納的煙葉稅。購進農產品,按照《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實施辦法》抵扣進項稅額的除外。
(四)從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自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8)貸款保險費稅金可以抵扣嗎擴展閱讀
(1)《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2)《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企業參加財產保險,按照規定繳納的保險費,准予扣除。
(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於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
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於個人消費。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四)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
(五)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於不動產在建工程。
(六)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七)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條第(四)項、第(五)項所稱貨物,是指構成不動產實體的材料和設備,包括建築裝飾材料和給排水、採暖、衛生、通風、照明、通訊、煤氣、消防、中央空調、電梯、電氣、智能化樓宇設備及配套設施。
(4)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80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第一條規定:關於企業差旅費中人身意外保險費支出稅前扣除問題
企業職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發生的人身意外保險費支出,准予企業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