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理財產品違約金是多少
如果是理財產品,你當是應該簽署一份類似於協議一樣的東西,那個是關鍵,找到它,並仔細閱讀,其中肯定有關於違約的條款。你去找到那份協議比看其他人的回答更加有用,有實際意義。那無論是雙方協商還是打官司的唯一根據。希望有用!
B. 理財產品違約贖回到賬時間多久
您好,違約贖回到賬時間:違約贖回委託提交後約3個工作日內完成資金到賬。違約贖回業務實際發生的清算手續費和資金到賬具體日期以我行系統清算為准。
如您還有疑問,請您打開www.cmbchina.com 點擊右上角「在線客服」進入咨詢。
C. 理財產品個人能違約嗎 急著用錢
還要看協議,如果沒有封閉期和贖回的相關規定,應該是可以提取的。多數情況下即便有封閉期,在支付一定違約成本的前提下應該是可以拿回的。
D. 招行10億理財違約怎麼回事
招商銀行爆出10億產品違約!
投資人千萬利息消失無蹤!你是不是該到銀行看看你的錢了?
近日,一位招商銀行私人銀行客戶爆料稱,其在招商銀行北京分行首體支行的客戶經理介紹下,於2013年投資的理財產品,在2017年9月份遭遇違約。
下面是產品的合同,根據合同(《 招商財富-招商銀行-弘毅夾層專項資產管理計劃資產管理合同》):
該資管計劃由招商財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擔任資產管理人、招商銀行北京分行擔任資產託管人,募集資金的對應標的為聯想控股旗下弘毅投資的夾層基金——規模10億元的弘毅一期(深圳)夾層投資中心(有限合夥)。
看著比較復雜,簡單來說這款產品:
由招商銀行的投資機構運作
資金由招商銀行託管然後投給了弘毅一期(深圳)夾層投資中心(有限合夥)
按照投資人的說法,當時購買這款產品時,招商銀行的客戶經理曾向他表示:
該產品3年到期,是保本保息產品,年化收益率可以達到11%-13%
於是該投資人分別於2013年8月20日和2014年8月19日實繳1200萬元和800萬元,共認購的基金份額為2000萬元。
按照和銀行的約定,投資人在2016年9月2日就可以從銀行拿回自己投入的本金和利息,但是問題出現了,招行客戶經理稱:
該基金期限採用3+1結構,根據《資管合同》,普通合夥人有權將基金期限順延一年。也就是說,基金管理方有權將基金期限延期至2017年9月2日。
於是招商銀行將產品的到期日延期一年,但是在2017年9月2日,產品出現了違約,招行客戶經理再次宣稱:
投資者的2000萬元投資款,或僅能收回本金,並不能保證利息或「收益甚微」
2000萬的本金,按照年化收益11%來算,4年的利息額將高達1036萬元,招行兩次違約,投資者還損失了上千萬元的利息!
那麼這款致使招行違約的產品到底是什麼呢?
違約的產品!
下面觀察君就為各位分析一下這款產品,以及為什麼違約!
產品的名稱為弘毅一期,成立於2013年5月17日,當年9月2日完成首次交割,總認繳出資額約為10.4億元。
產品結構中,弘毅夾層(深圳)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作為普通合夥人(GP)認繳5000萬元;
4個有限合夥人(LP)認繳金額分別為:
聯想控股1億元
深圳市嘉源中和創業投資企業(有限合夥)2000萬元
西藏嘉城夾層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3070萬元
招商財富約8.4億元
期限方面,基金存續期為成立日(即2013年5月17日)至首次交割日的第三個周年日(即2016年9月2日);基金期限採用3+1結構,根據《資管合同》,普通合夥人有權將基金期限順延一年。
在違約時,招行客戶經理宣稱:違約的原因是因為,弘毅一期投資三個項目兩個正常,一個出了點問題,正在重組。
但是觀察君仔細梳理之後發現,弘毅一期所投項目,並非是3個,而是6個,其中3個在資管計劃到期後,依舊未能退出!
弘毅一期2017年二季度基金管理報告(下稱「管理報告」)顯示,6個項目包括:
未能退出的三個項目為:
融眾小貸(二期)
據基金管理報告,對融眾小貸的第一筆1.5億元投資,於2014年10月退出,實現投資收益2290萬元;之後,弘毅一期追加了1.5億元開展二期投資,年利率16%,但2015年年底展期半年後,由於資金流動性原因,融眾小貸未能在2016 年6 月貸款到期時還款,已造成逾期。」
中聯重機
弘毅一期於2014年8月聯手弘毅投資的被投企業中聯重科,投資奇瑞重工(後更名為中聯重機)。其中,弘毅一期出資額1.13億元,預期年化收益率為15%,中聯重機計劃2015年年底掛牌新三板。
但隨著中聯重機沖刺新三板受阻,方案改為:將以大股東回購的方式,於2017年實現退出。但截至目前,該項目依舊未能退出。
上海譽豐項目
弘毅一期分別於2015年6月、7月和10月三次向上海譽豐提供共計1.3億元人民幣,資金用途為補充借款人流動資金。由於銀行抽貸造成債務危機,上海譽豐資金鏈斷裂,預計上海譽豐總負債為10億元,可處置資產總值僅3.2億元,嚴重資不抵債。
投資了六個項目,三個出現了問題,這才是產品違約的根本原因!
錢還能拿回來嗎?
現在最重要的問題是,投資人的錢還能拿回來嗎?
雖然還沒有公布,但最終處理的結果,應該正如那位招行客戶經理所說:本金可以拿回來,但是「收益甚微」!
也就是說,投了這個產品的投資人,他們的10.4億資金被別人借走,然後白白地用了4年!
責任應該在誰?
觀察君認為兩方都存在問題,招行可能應承擔較大責任:
招商銀行:
第一:招商銀行的客戶經理私自承諾收益
11%-13%年化收益率,招商銀行並沒有為投資人出示擔保函,雖然這是客戶經理的個人行為,但是招行存在監督管理上的失誤。
第二:未能充分提示風險
該產品風險早已出現,但招行私人銀行部工作人員始終未對風險進行充分揭示,導致投資人出現投資上的錯誤判斷
投資人:
在招行並沒有出具擔保函的基礎上,投資人依然選擇相信客戶經理許諾的投資收益率,說明投資人對自己所購買的產品的風險和運作機制並沒有完全的了解。
結語!
上個月,陸金服剛剛爆出了1.4億資管計劃違約;還沒過一個月,又出現了招商銀行10億產品違約,觀察君還了解到上個月交通銀行也出現3億理財產品退出!
單獨來看,可能只是幾起無傷大雅的資管行業違約事件,但如果把這一系列的事件放在一起分析的話,就可以看到背後的真相!
那就是,在國家經濟去杠桿的大背景下,在資管新規出台之後,資產管理行業的剛性兌付或將徹底成為歷史!
簡單地說,就是投資者拿不到投資收益,甚至是投資本金的情況可能會越來越多!
面對這種情況,我們該怎麼辦?
第一、樹立正確的投資意識
做投資首先要糾正一個錯誤觀點,就是如果我投錯了也會有銀行或國家為我兜底,這種可能性在未來幾乎是不存在的,投資是自己的事,做出了錯誤的投資決策,就要自己負責任!
所以,投資任何產品、任何產品、任何產品(重要的事情說三遍),一定要仔細了解自己它的風險和運作方式,不能連保本產品和非保本產品都分不清楚!
第二、銀行提供的產品也要仔細甄別
在中國,許多大銀行都是國有的,這樣投資者就形成了一種固定的思維模式,就是銀行一定是安全的,銀行提供的產品也不會出問題!
這是完全錯誤的,銀行提供的產品也可以分為很多種類,從收益的派發上就可以分為保本保息、保本不保息、不保本等多種產品,從投資的方向還可以分為信託、基金、保險等。
在銀行購買產品,觀察君建議,首先看保不保本(不能只聽客戶經理,要看到銀行的擔保函),再看資產的出口端(投向哪裡)是什麼,然後看違約的處理方法!
總結起來就一句話,今後不要再想著「傻瓜式理財」,把錢放在銀行就不管不問,要對自己的資金負責,因為你不負責的話沒有人會給你兜底!
E. 招商銀行的理財產品沒到期需要付違約金嗎
具體看當時簽訂的理財合約。
一般不會有違約金,只是會減少或失去全部理財收益。
F. 理財產品違約風險
銀行理財產品應該還沒有違約的,個別信託剛性隊服開始出現問題。為了防範風險,銀行理財產品可以買保本型的,看清投資方向;買信託可以買地方政府平台信託,礦產和小房地產公司的信託不要碰。
G. 招商銀行買理財產品可以退出嗎違約金是多少
具體看當時簽訂的理財合約。
一般不會有違約金,只是會減少或失去全部理財收益(公眾在線金融)
H. 一般情況下銀行理財產品違約要怎麼辦
剛開始買的吋候你就簽了字的,最終解釋權歸銀行。
I. 你認為理財產品有沒有大規模違約的風險
從2018年開始,借款市的收益率繼續上升,市場的財力收益率一直下降。這兩件事相互互補,很多人漸漸習慣了,把像嬰兒貨幣一樣的錢換成債券基金。長期以來,金融機構也把債券作為貨幣產品的替代品來宣傳,雖然不嚴密,但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在那個時候,必須要出示風險。債券基金分為短期債券、利息債券、信用債券、轉租債券等各種類型。
請不要認為這件事與你無關。熟悉的是,貨幣基金多買超短債,大量銀行的理財也都有債權類的資產,否則會給你收益。並不是有很大的風險。短債和利息債不是更好的。一般來說是金融機構的發行主體,政策債券也沒有什麼可怕的。可轉換債券和股票一樣,不能說。
J. 理財產品無法兌付,理財到期不兌付怎麼辦
一般延遲兌付的,公安機關會介入調查。銀行理財產品還可以分為保證收益理財產品和非保證收益理財產品。保證收益理財產品的收益是固定的,到期後就可以獲得協議上規定的收益,反之為非保證型。
非保證型又分為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和非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是指銀行按照約定向客戶保證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投資風險由客戶承擔,並依據實際投資收益情況確定客戶實際收益的理財產品,反之就是非保本型。
一般銀行的保本浮動收益型的風險僅次於儲蓄風險,是追求穩定收益的穩健型客戶的最佳選擇。
一、固定收益類理財產品。商業銀行按照約定條件向投資者承諾支付固定收益,銀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投資風險。
二、非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商業銀行根據約定條件和理財業務的實際投資收益情況向投資者支付利益,並不保證投資者本金安全的理財計劃。
三、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商業銀行按照約定條件向投資者保證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風險由投資者承擔,並根據實際收益情況確定投資者實際收益的理財計劃。
四、商業銀行承銷的理財產品。商業銀行代其他機構銷售的產品,商業銀行只收取固定的承銷費用,不對產品的風險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