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有事業單位編制,有養老保險,能辦理失地保險嗎
失地農民養老保險辦理條件:
徵收土地時年滿16周歲(含16周歲)以上、徵收土地面積占現有承包土地面積80%(不含80%)以上或因歷次征地後剩餘土地面積不足20%(不含20%)的,視為完全失地農民,可以參加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剩餘土地交回村集體,轉為城鎮戶口,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統賬結合的養老保險模式。被征地農民參加養老保險,先由所在村委會負責向鄉鎮填報被征地農民人數、征地數量等情況,並在本村范圍內張榜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於7天。無異議後由鄉鎮負責審核確認報縣國土局審查。縣國土局會同縣農牧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所在鄉鎮負責對征地涉及的參保人數、征地面積、個人繳費標准、費用籌集等進行征前告知、聽證,確認後由鄉鎮將參保基本信息採集匯總後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Ⅱ 失地農民養老保險與非失地農民養老保險
我非常喜歡收看今日說法,今日說法能說真話,說實話.我從中也學到了一些法律知識,增強了守法意識.
我們的土地被:人民公社,大隊,鄉,村,鎮,區,公路代征,國企徵用,外帶戶建私房等以各種不同方式低價征,或低價強征,或無償佔用,戓是在村民中流傳的一句賣給外來戶的(一桌酒,一包煙,一尺紅布賣一大圈),群眾現在無一寸土地可耕,以前國企征地給解決了幾十個農轉非戶口,土地從村民手中轉向開發商政府的眼前利益真的很高,開發商每畝出價28萬元,村民每畝只有3.5萬元,2萬元,1萬元這樣的補償價,農民現在是:種田無地,就業無崗,保障無份,創業無錢,鄉鎮村辦企業未洽一分錢將土地佔去群眾無言,民不與官斗嗎,政府低價收購賺了大把錢群眾得不到實惠生活無著落我認為這於中央提出的要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堅持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發展成果惠及廣大民利益不一致.這一事我向市長信箱發過信沒回復,望能得你們的關注,解決失地農民(非農民)的生活問題為謝!(湖北省咸寧市溫泉辦事處肖橋村三組)
Ⅲ 我的失地保險名額多。可以分給無地賣的人參保嗎
按規定是不可以的,要麼自己土地換社保,要麼不要社保只要補償,轉讓不可以。
Ⅳ 我已交城鎮個人養老保險,村裡再辦里失地保險,我是否可以辦理
如果村裡辦理失地保險,不需要自己出錢繳納的,你可以辦理,將來申請帳戶合並時,看當地社保帳戶是否同意同時間段重復的保險當增大繳費吧,不能再退回村裡也與你沒有損失。
Ⅳ 購買失地農民基本保險的條件是什麼
您好! 網路律臨律師為您解答!【回答】
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申請條件是:
(一)土地被依法批准征地後,人均耕地面積不足0.3畝(以村民小組為單位)的農業人口。
(二)失地時年滿16周歲且未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的失地農民,同時提供能夠證明是失地農民身份的原始材料,包括戶籍、征地協議或合同及聯產承包責任制土地承包合同書等。
被征地農民參保應提供以下資料:
(一)由各被征地村(社區)提供征地協議及土地補償合同;
(二)被征地農民身份證及戶口本等證明;
(三)填報的《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花名冊》、《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申請表》及《被征地農民待遇審批表》;
(四)由國土資源部門審核後的《征地情況及保障資金明細表》。
經農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發放《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手冊》或《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待遇證》。【回答】
你好【提問】
失地保險麻煩幫我介紹一下【提問】
失地保險即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是指農民因失去土地,導致收入來源不穩定,而城鎮職工社會養老保險沒有考慮和承擔農民失地後的養老保障,地方政府推行的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制度。因為失地保險各地實施的政策不同,繳費、養老金待遇也會不同,以實際推行的政策為准。【回答】
年齡都限制嗎【提問】
土地被徵收後多久可以買【提問】
可以轉讓給不在一個村的家人買嗎?【提問】
一般情況下一年後就可以買【回答】
這個要看當地政策的【回答】
Ⅵ 殘疾人需不需要辦失地保險
需要不需要的前提是你得有地可失,只要是失地農民為何不辦失地保險,有了保險不就有了養老保障了嗎?
Ⅶ 農村戶口原本沒有土地,能否辦理失地險
失地保險就是農民賴以生存的土地失去後,一份保障,前提是有地而後被國家徵用,你沒有地,就沒有可以被徵用的土地,所以不能
Ⅷ 年輕人不可以參加農民失地保險嗎
這個參加農民失地保險,原則上是只要你是爭土地被徵用了。都是可以的
Ⅸ 我家4個人分地,能辦理了5個人的失地養老保險嗎
二輪土地承包時,你家只有父母,你和一個弟弟。
現在土地被當地政府徵收了,並且說為你們辦理失地養老保險,辦理失地人員養老保險的依據,就是二輪土地承包參與人員。
你們家二輪土地承包參與人員共有四人,所以,辦理失地養老保險的只能是四人。
除非你有證據證明你家實際需要辦理保險的是五個人,可以增加一個人的失地養老保險。
否則,四個人分地是無法辦理五個人的失地養老保險的。
Ⅹ 非農戶口可以入農村失地保險嗎
非農業戶口不可以繳農村養老保險,可以繳納城鎮居民養老保險。
繳納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參保范圍: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
國家為每個參保人員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支付終身。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
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鎮居民,年滿60周歲,可按月領取養老金。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養老待遇的,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簡稱新農保)是以保障農村居民年老時的基本生活為目的,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模式,養老待遇由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一項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國家社會保險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對於長期繳費的農村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