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腕錶界的三大理財產品你聽說過么
若您持有招行一卡通,可嘗試了解招行發行的個人理財產品。
目前,招行的個人理財產品在主頁上有公布,您可以進入主頁,點擊「理財產品」-「個人理財產品」-「搜索」,分類您需要的產品信息。如需建議,請聯系客戶經理了解。(溫馨提示:購買前請詳細閱讀產品說明書)
『貳』 銀行理財產品與存款之間的矛盾怎麼看待
理財產品和存款都屬於理財,不同的是,存款要交存款准備金,而理財產品不需要交,銀行只是做為一個第三方進行中介服務。因此,一般銀行都願意優先推薦理財產品。實際上你在哪個銀行買的理財產品,理財產品的開戶還是在銀行,銀最終進了銀行的口袋,銀行卻能從中收取一筆不菲的手續費。
最高人民法院在號稱對賭第一案的「海富投資案」中確立的股權投資對賭原則:對賭條款涉及回購安排的,約定由被投公司承擔回購義務的對賭條款,因損害被投公司及其債權人的利益,應被認定為無效;但約定由被投公司原股東承擔回購義務的對賭條款應被認定為有效。該案引申的三大法律原則:
(一)「投資領域共擔風險原則」成立
實踐中,風險共擔是判斷投資關系的特徵之一,尤其是在投資領域,法律允許當事人在自願原則的前提下做出任何風險分擔的安排。以合夥法律關系為例,普通合夥的合夥人對外風險共擔,而在公司、有限合夥和特殊普通合夥的情形下,公司股東和有限合夥人承擔有限責任,這都是投資人不共擔風險的立法規定。因此,無論在商法理論上,還是現行法律規定上,都不存在因違反「投資領域共擔風險原則」而致投資法律關系無效的結論。
(二)「保底條款」有效
本質上「保底條款」也是當事人之間的一種風險和利益的分配條款。在民法意思自治原則下,當事人約定對一方或部分投資人的投資利益採取保底措施不僅是市場交易中的常見現象,也存在相應的法理依據。如有具體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不得設定保底條款則無效。例如,基於對證券市場穩定性維護的角度,《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了受託人與證券公司、基金管理人的委託理財合同中禁止設定保底條款。
(三)「名為投資實為借貸屬於違法」原則
既然投資保底條款有效,那實踐中投資收益條款在司法判決中得不到法院支持的原因何在?重點在於規范那些在名義上是投資而實際上是借貸的行為,且一定是在該行為違反了有關金融法規的前提下才能判定為無效。例如不具備從事金融業務資質,實際從事放貸業務並以此為主要收入來源的。為生產經營需要而進行的臨時性資金拆借行為不屬於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中的強制性規定的情形。
『肆』 理財產品的利率在1.55%一3.10%之間到期與那個利率為標准!
這說明該款理財產品到期收益可能在該利率區間上下浮動,並不固定。只能在理財產品到期後才能確定具體收益。所以要考慮一下自己能承受的最低收益是多少!
『伍』 證券理財產品之間的區別
一般證券公司所發的理財產品收益較高 但風險也相對較高
1、股票型理財產品收益肯定高,風險成正比。
2、債券型理財產品收益偏低,風險相對較低。
3、投資組合理財產品收益適中,風險適中。
註:銀行所發的理財產品相對較為靈活,期限也有長有短,可以根據自己需求選擇,選擇時要注意風險提示,不要只注意收益而忽略風險問題。
『陸』 銷售同類理財產品同行之間怎麼競爭
首先是產品知名度的競爭,這包括:產品推廣知名度,公司知名度,以及業務知名度,當然還有業務員的知名度。再次是產品的競爭和價格的競爭,此類又可以分為:產品的優劣,產品的合格率。
理財產品,即由商業銀行和正規金融機構自行設計並發行,將募集到的資金根據產品合同約定投入相關金融市場及購買相關金融產品,獲取投資收益後,根據合同約定分配給投資人的一類理財產品。
『柒』 警惕,理財中的三大禁忌,你犯了幾條
一、混淆收益率
對大多數投資小白來說,眼花繚亂的理財產品宣傳單上唯一能看懂的就是收益率。看完某投資公司的理財產品傳單,隨機選中一款90天4.3%利息的理財產品,買了5萬元。
可到還款的時候傻眼了,立馬去投資公司理論。說到期不是能拿到2150元(5萬×4.3%)收益嗎?為什麼只給我537元?
這犯了很多投資者常犯的錯誤:混淆了「年化收益率」和「實際收益率」。一些銷售人員在推薦理財產品時會有意地忽略「年化」二字,一味地強調收益率數字。而張女士買的這款產品的4.3%是年化收益,到期應得利息是5萬×4.3%÷12×3≈537元,因為該產品是3個月期限,並不是一年。
溫馨提示:要想投資理財,先要學會怎麼計算收益。
二、只看收益不看投資期限
追逐高收益是每個投資人的天性,但是往往收益越高,投資期限就越長。所以,不少人在投資的時候盲目追逐高收益,投了個1年以上的長標,後面出現資金周轉不開的情況。
幸好有的理財平台有債權轉讓功能,但都需要手續費,加上債權轉讓的折價率,到期時間越長,折價率就越高。在急需資金周轉的情況下,你只能低價轉讓,可能轉讓後自己的本金還會虧損。
溫馨提示:投資理財要有資金規劃,近期要用的資金選擇短期理財產品,長期閑置資金可選擇中長期理財產品。
三、心態過於恐慌
生活在一線城市的一名國企職工,退休後攢了40萬,在朋友介紹下開始炒股,由於當時股市行情不好,跌宕起伏。加上心態也不好,股票剛漲一點就想大量買進,剛開始跌一下就想全部拋售,一年下來虧了一半。
後來P2P理財大熱,余額寶一路飆升……朋友多次介紹一些穩定靠譜的理財項目給她玩,她都拒絕了,她選擇把剩下的20萬存進了銀行。
1年過去了,20萬還是20萬,就多了幾千利息,但朋友的20萬卻帶來了五六萬的收益。雖然看著眼紅,但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怕是以後都得把錢存銀行了。
溫馨提示:投資理財也要先學會一些基本的理論知識,在小試牛刀中吸取經驗教訓,而不是想一口氣吃成個胖子,過度恐慌只會讓自己錯失更多好的投資機會。
『捌』 從個人投資角度如何看待證劵理財產品之間的區別
一般證券公司所發的理財產品收益較高 但風險也相對較高
1、股票型理財產品收益肯定高,風險成正比。
2、債券型理財產品收益偏低,風險相對較低。
3、投資組合理財產品收益適中,風險適中。
註:銀行所發的理財產品相對較為靈活,期限也有長有短,可以根據自己需求選擇,選擇時要注意風險提示,不要只注意收益而忽略風險問題。
希望能夠幫到你,望採納!
『玖』 保本型理財產品的三大風險:
1、房地產價格下跌一半,資不抵債;2、災害造成房屋損壞,資不抵債;3、貸款逾期,法院怠於強制執行,短期內無法收回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