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全家在平安交重大疾病保險 父親有重疾 其他家人保費能豁免嗎
這個得看條款。具體投保人,還是被投保人,還是雙向豁免。但全豁免不大可能。尤其是投資連帶的。最麻煩,賬戶里沒有錢,有時候保單就失效。具體看看條款。找代理人。
2. 請問某人犯罪入獄後,其親人能為其購買保險嗎請從人壽保險和財產保險兩方面說。有法律依據更好喲!謝謝
人壽保險免賠條款說因犯罪造成的損害、傷亡不在賠償范圍內,沒說住監獄不給買保險,因此某人犯罪入獄後身體健康可以買保險,只要不是因為犯罪造成傷亡保險公司就會給賠,再說啦住監獄也有放出來的時候,死緩也有改判無期、無期判有期,有期給減刑,最後放出,所以住監獄可以買保險。財產保險就可以由親屬自己買,犯人和財產處於分離狀態不適合購買財產保險,保險公司也不會給人和物長期分離的財物做保險。
3. 自己身故,家人不知道有保險怎麼辦
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我們應該做好保單管理,防止意外出現。
為什麼要進行保單管理
如何進行保單管理
如果保單丟失了怎麼辦
一、為什麼要進行保單管理
1、保險公司不會主動理賠
保險公司會有許多保險產品,對應的保單量非常大。保險公司不會挨著對每一份保單進行排查,也不會對每一個被保險人的現狀進行核實。
比如,A先生給自己購買了一份壽險,但是沒有告訴家人。如果他意外死亡,而家人在不知道這份保單的情況下,保險公司會主動上門來理賠嗎?答案是不會。
這種情況下,如果保險公司到繳費時間卻沒有收到保費,可能會來聯系投保人,從而得知被保險人身故的事情。但這種情況下,保險公司依舊不會主動上門提供理賠。
只有受益人向保險公司報案,提出理賠申請了,保險公司才會進行理賠。
也有例外。在重大社會性事件中發生事故,保險公司為了營造良好的口碑,會主動進行保單排查,主動上門理賠。比如在今年九寨溝地震事件中,各大保險公司在第一時間啟動應急措施,主動排查被保險人情況,對地震中受傷/身故的被保險人主動進行理賠。但正常情況下,保險公司是不會主動理賠的。
2、忘記繳費時間
長期型和終身型保險的繳費期通常都比較長,有時難免會忘記什麼時候繳費。
如果過了寬限期還沒有繳費的話,就會造成保單失效,被保險人失去保障的情況。雖然到期未繳費的話,保險公司一般會來提醒投保人的,但萬一投保人更改了聯系方式卻忘了告訴保險公司,或者因為其他什麼事情而沒有收到通知等情況,就會給自己帶來不少麻煩。
與其寄希望於保險公司的提醒,不如把主動權掌握在自己手裡,管理好自己的保單,才能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3、梳理保障規劃
保險購買不是一件一勞永逸的事,我們需要隔一段時間去審視自己的保障是否完善,比如經濟收入增加了之後,是否需要增加保額;之前買的定期壽險,是否再需要購買一份終身壽險等等情況。
妥善保管保單,才能一目瞭然地了解自己和家人的保障情況,並隨之對其進行調整。
二、如何進行保單管理
一個家庭需要購置多份保險,才能保證保障的完備。一個家庭,按現在的大多數情況來看,大概為4個老人,2個大人,1或2個小孩,如果給每一個人都配備了基本的保險產品的話,保單數量是不少的。
這么多份保單,通常來自許多不同的保險公司,很少會有所有保單都在同一家保險公司購買的情況。那麼這么多繁雜的保單該怎麼管理呢?
1、建立電子文檔
我們可以把每張保單上的主要內容提取出來,歸納整理成一個表格,保額、保費和保障等情況一目瞭然。
保魚君做了一個樣本:
用這樣一張表格,我們可以清楚簡潔地看到,家庭成員的保障情況,誰還缺什麼險種,誰的保額不足等等,都非常明朗。通過保費總計來調整自己的預算,通過保額來判斷自己是否還需要再加保等,一張表格就能掌握全家的投保情況,是非常方便的。
2、紙質保單的歸納
對於紙質保單一定要分類整理、匯總歸納,同時電子保單也可以列印出來放在一起,用一個文件夾整合好,放在安全的位置,並且要讓家人都知道保單放在哪兒。
保魚君有話說:雖說有些保險公司和保險代理人都提供保單管理服務,但保魚君向來喜歡自己掌握主動權,自己學會管理保單。
三、如果保單丟失了怎麼辦
1、電話掛失
發現保單遺失之後,要馬上給保險公司打電話進行掛失,防止被人冒用損失權益。如果掛失之後找到保單了,可以再辦理解除掛失。
2、及時補辦
保單掛失之後,要及時到保險公司補辦新的保單。保險公司會提醒您准備相關證件,他們對承保保單的投保單、身份證復印件等有效資料都有存檔,只要信息核對無誤,即看列印、製作保單交予客戶,原保單作廢。
如果理賠時才發現保單丟失的話,要馬上與保險公司聯系補辦,只要在正常繳費期間,補辦之後的保單仍然可以理賠。另外,在補辦保單時,保險公司還會收取一定數額的工本費,金額不會太多。
4. 有沒有一些既有家庭財險保險,又有家人意外的綜合險保險
1.普通家財險
普通家財險,是保險人專門為城鄉居民開設的一種通用型家財險險種。它曾經是保險人面向城鄉居民家庭提供的唯一險種,現在則變成了家財險險種中的一種主要險種,其他家財險種基本上都是在普通家財險的基礎上衍生出來的業務。因此,普通家財險具有基礎地位。
2.定期還本家財險
定期還本家財險,又稱家財兩全險,是兼具家財保險和滿期還本雙重性質的家庭財產保險業務,它是在普通家財險的基礎上產生的又一種較受保險客戶歡迎的家財險險種。定期還本家財險具有利息抵充保險費、定期還本、保險期限多樣化等特徵。
3.住宅及宅內財產保險
住宅及宅內財產保險,是一種面向居民家庭的特色家財險種。該險種由一個主險和三個附加險組成,主險又分為火災險、綜合災害險和地震險。當被保險人住宅及宅內財產因發生承保范圍內的災害事故而受損時,保險人支付全部或部分保險賠款。此外,保險人還承擔下列費用:若被保險人家庭成員為施救被保險財產受到人身傷害,按保險條款規定負責給付保險金;若災害事故致使住宅不能居住,保險人根據實際需要補貼被保險人家庭的寄宿費用。這兩種費用保障超出了傳統家財險的承保范圍,但可以滿足保險客戶的客觀需要。住宅及宅內財產保險的附加險有:附加盜竊險、附加住宅責任險、附加房屋租金險。
4.安居綜合保險
安居綜合保險,是一種面向城鄉居民家庭或個人的家庭財產保險綜合保險,其特點是險種具有組合性,保險客戶可以根據自身需要而加以選擇。
5.團體家財險
團體家財險,是以團體為投保單位、以該團體的職工為被保險人並承保其家庭財產的家財險業務。它是為了適應企事業單位和其他法人團體為職工統一辦理家財險及附加盜竊險的需要而實行的一種承保方式。
6.家財險附加盜竊險
所謂附加盜竊險,是指在家財險主險的基礎上專門以被保險人可能遇到的盜竊風險為承保責任並由保險人承擔被盜財產損失的一個附加險種,它雖然不能作為獨立業務承保,但因盜竊是家庭財產面臨的主要風險,亦成為多數家庭投保時必然選擇的保險。因此,附加盜竊險在家財險中有重要地位。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5. 家人買保險
保險是在這么多的金融理財產品中比較特殊的一種,它最初誕生的初衷就是為了我們提供保障,幫我們對應生活可能遭到的風險。
在配置保險前首先要先確認自己的需求,不管是返還型或是消費型的都是基於自己的需求來定製的保險規劃。
這個規劃是根據自己的家庭成員情況,收入水平,負債情況等來確認的。
一般來說,是優先建議配置家庭支柱,在選擇保險時優先選擇消費型保險,一來是因為可以花最少的錢,在最大的范圍內得到最大的保障,二來是分開配置,比以前捆綁一起的會保障更多,相應的保費也會更優惠。
當然,這取決於你的保障是否全面,保額是否足夠,佔比是否在年收入的5%-10%之內。
另外,現在的消費型保險產品有一些也附加或也加了可以選擇到期返還保費或保額的條件,在自己沒有確定是否需要哪個之前,不懂如何看保險條款,如果買到不合適的保險產品,對你來說反而是一種損失,更怕的是明明有保險,但因為沒配置到合適的,或者買到不對的保險,無法得到理賠,這對你來說更是得不償失。
如果一輩子無事無災倒沒有什麼,如果真的發生了什麼,卻發生這份保障沒用,那才是真正地絕望。
以我個人想法的話我是會建議選擇消費型的保險產品。
一來是因為羊毛出在羊身上,選擇了返還型的自然每年的保費就會相應地多出,而保險一般就要交費20年或30年,一年多出個一萬,那30年下來就是30萬 了。
如果你再懂一些基金股票的投資方法,每年的一年塊,投資個30年,是會比你到期無事無災返保費或保額劃算。
保險公司拿我們的錢也是用來做投資,而且這中間還要考慮到【通貨膨脹】。
十年前,萬元戶已經是很了不起 但現在的一萬塊根本買不了什麼,那到了30年以後,30萬已經縮水到10萬了。
二來既然決定買保險,不單是家庭支柱需要配置,家人也需要一起配置,但是如果一家人全部配置,把壽險,重疾險,意外,醫療險全部配上,也是一筆不小的費用 。
在保障沒有全面時,優先考慮消費型保費,先全部保障上。
在這四個險種中,意外險和醫療險屬於一年期短險,意外險一年最多不到200塊,醫療險成人的話有社保也才幾百。
壽險的話如果年齡不大的話也不算很貴,從成年到30歲以上的話,看保額和保障情況,如果是有30萬-50萬的話也就幾百到一千五左右,具體的情況因人而異。
重疾險的話才是這重頭之重,也是這幾個保險中最重要的。我們無法保證自己一定不會得病,但也不想在自己得重大的病時沒錢醫療。
重疾險是在確診後,符合理賠要求時就可以進行申請理賠,拿到這筆錢就能進行治療,如果不想治療也沒關系,但如果想治療的話,有了這筆錢,心裡也會安心很多,對病情也有著安慰的作用,可以安心治療,不會因為錢而焦慮加重病情。
但重疾險也是這三個險種屬於保費相對來說也多一些錢的產品,在配置之前還要進行健康告知,同樣的保額和保障,越年輕越便宜,同樣,通過核保也更高。
如果自己過去住過院,有過其他病的治療,如果不符合健康告知內容,或是沒有如實告知,那麼在後面出險的話是不會得到理賠的。
所以,保險不是想買就能買,但決定了配置保險,就早早給自己做好保險規劃,優先家庭支柱,最後再到孩子。
6. 正在服刑的人,家人能為其繼續購買養老保險嗎
是不是可以這樣理解:是在服刑之前買的保險,家人繼續為他交費?
如果是這樣的話,家人可以為服刑人員繳費。
如果是在服刑之後,家人想給新辦保險,這樣的話沒有本人簽字,保險不生效的~~~~~~
7. 假如一個人買了保險,他死了,但是他家人不知道他買了保險,怎麼辦,保險公司會走上門嗎
如一個人買了保險,他死了,但是他家人不知道他買了保險,保險公司是不會主動通知理賠的,因為如果沒有保險報案,保險公司也不知道被保人的具體身體狀況。所以在購買保險後是需要告知家人和受益人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一條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後,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難以確定的,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保險人通過其他途徑已經及時知道或者應當及時知道保險事故發生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 保險事故發生後,按照保險合同請求保險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時,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應當向保險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保險人按照合同的約定,認為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應當及時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補充提供。
(7)的人其家人有保險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三條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後,應當及時作出核定;情形復雜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保險人應當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後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保險合同對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期限有約定的,保險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保險人未及時履行前款規定義務的,除支付保險金外,應當賠償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保險人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也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
8. 正在服刑的人,家人能為其購買此期間的養老保險嗎
服刑期間不能參加社會保險也不能享受社保待遇。
同時在服刑期間是不能夠續保的,在刑滿釋放出來後可以繼續繳,可以和前次繳過的合並計算年限。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帳戶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可按規定予以繼承。
《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規定,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按照規定:「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
在職人員違法犯罪被依法判刑,從刑期開始之日起,便已失去享受按規定應被剝奪的公民權利。一般用人單位對被判刑的在職人員將按有關獎懲的規定,作出開除的決定。
因此,其被開除後已失去在職人員的身份,不能再享受在職人員的勞動保險待遇,包括退休待遇。即使刑滿釋放後,也不存在補辦退休的問題。
(8)的人其家人有保險擴展閱讀:
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
對被判刑或勞教前已經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刑釋解教人員,重新就業的,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接續養老保險關系,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按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對被判刑、勞教前已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刑釋解教人員,可按服刑或勞教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養老金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