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保費豁免是什麼
保費豁免,指在保險合同規定的繳費期內,投保人或被保險人達到某種特定的情況(如身故、全殘、重疾或輕症等)。由保險公司獲准,同意投保人可以不再繳納後期保險,保險合同依然有效。
作為單獨的附加險出險,可以附加在多種主附險上;
作為附加險與特定主險相捆綁,它的豁免利益有更明確的針對性;
直接在保險合同中以條款的形式出現,無需單獨附加。
1.豁免投保人
當投保人罹患輕症、重疾或因意外導致的全殘或身故,豁免後期保費。
2.豁免被保險人
當投保人罹患輕症、重疾或因意外導致的全殘或身故,豁免後期保費。舉個例子:小明為太太投保了一份重疾險,保額50萬,附加輕症豁免,1年後,太太不幸患了輕微腦中風,符合輕症豁免,太太在獲得保障的同時,後期的保費豁免,重疾保障依然有效。
一般而言,輕症豁免>中症豁免>重疾豁免>全殘豁免>身故豁免。
因為輕症是重症的前期症狀,輕症豁免條件不僅較為寬松,後期的保障依然繼續有效。
保費豁免有哪些前提條件,以及保費豁免的幾個關鍵點?內容太多,就不一一展示了,想了解的話,可以查看原文:超全!你想知道的保險知識都在這
❷ 保險里的豁免是什麼意思
所謂保險豁免,是指被保者或者投保人在保險合同約定的某些特定風險發生的情況下,導致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時,由保險公司同意,投保人可以不用再繼續繳納剩餘保費,而保險合同仍然持續有效。❸ 在保險期內被保險人身故了 賠了身故金後 保險合同都終止了 為什麼還有豁免保費這項啦
你好!你說的情況是不會有的
豁免保險有兩種:
1,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不同,投保人出事,豁免保費,合同繼續有效;
2,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為同一人,投保主險附加險保額不一致的,賠付附加險後,豁免主險保費,主險繼續有效。
❹ 保險中的豁免功能是怎樣解釋的
首先這兩個險種都是附加險, 不同的:保險責任不同,是一個豁免的是大人,一個豁免的是被保險人. 豁免保險費,通常使用於父母給孩子購買保險時附加, 豁免條件是:父母在交費期間發生身故,或一、二、三級殘疾,免交餘下保險費,小孩子繼續享受保險公司保險責任; 重點提示:條款有專業名稱,為便於你讀懂,我直接用父母及孩子來表示. 豁免重疾:通常是附加提前給付重大疾病時,才會出現豁免重疾。 豁然條件:是指被保險人,在交費期間發生重大疾病賠付後,免交餘下保險費,繼續享受保險公司保險責任。購買傳統兩全分紅保險時,建議選擇較長的交費期,如20、30年,如此一來才能將風險盡量轉移給保險公司.
❺ 保費豁免交滿後返本金嗎保費豁免交了一年之後不想交了怎麼辦
豁免之後 剩餘的保費是由保險公司提供的 被保險人可繼續享有過年之前的保障 這就是保險公司的大愛 所以 不用退
❻ 關於保費豁免需要知道什麼
一般夫妻都會選擇能相互保費豁免的保險,因為會更劃算,更多內容可以看這里:《夫妻互保,愛情不倒。今天,你為愛投保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