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社保自查報告
社保定點葯店自查報告主要寫幾個方面的內容:
1.全年定點銷售葯品的類別,數量,金額,與去年同期比較增加減少情況;
2.與社保定管理機構的資金結算情況;
3.在定點銷售葯品中是否按照規定,對自費葯品和可報銷葯品進行分類管理和銷售,有無違反規定的銷售;
4,在定點銷售葯中存在的問題,如果有是怎樣糾正的;
5.有什麼好的建議,以及群眾意見的反饋.
㈡ 保險公司自查報告
一看就是被上海保監局逼迫的可憐的人兒啊。
是合規經營的自查報告吧?
㈢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社會保險基金進行哪些監督
《社會保險法》第七十九條規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社會保險基金實施監督檢查,有權採取下列措施:查閱、記錄、復制與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相關的資料,對可能被轉移、隱匿或者滅失的資料予以封存;詢問與調查事項有關的單位和個人
㈣ 社保稽核自查報告怎麼寫有什麼格式要求嗎
以當地社保部門格式要求為准,具體可以向發出社保稽核的單位咨詢
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