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國人壽條款
你好,你說的這事中國人壽根本沒有這樣的條款,更沒有文件規定在該保險公司考保險代理人資格證就必須在該公司做保險銷售,如果不做就不給資格證;不過你說的這種情況在各家保險公司不是沒有,現在保險公司增員非常困難,出於保護增員者的利益而使用的一種手段;另外你考證的錢都是自己出的,如果公司不給證完全可以去同業工會揭發,這樣做就是維護你自己的權益。
❷ 人壽保險的常用條款有哪些
復效條款是人壽保險的常用條款之一。如果保險單所有人在寬限期屆滿時仍未繳付保險費,並且保險合同中沒有其他約定的,保險單便會失效即中止。另外對於萬能壽險,如果保單沒有足夠的現金價值來支付每月的死亡率和費用成本,保單也會失效。但保險單的中止不同於保險單的終止,中止的保險單仍可在一定的期限內申請復效。
壽險合同復效的程序
(1)須自保險合同失效之日起一定期限(一般為兩年)內提出申請,並不曾退保或把保險單變為定期壽險;
(2)保險人一般要求被保險人須符合可保條件或提供可保性證明以防範逆選擇;
(3)須經保險人審查同意;
(4)必須補繳失效期間所欠繳的保險費和利息,扣除應分配的紅利,並歸還所有保險單質押貸款。
保險合同復效後,保險人對於失效期間發生的保險事故仍不予負責。之所以投保人要補繳失效期間的保險費和利息,而保險人對於失效期間發生的保險事故不予負責,其原因在於恢復的是原合同,而不是訂立一個新合同,並且在許多情況下(注意並不是所有情況),恢復原合同要優於訂立新合同。這是因為,相對於原訂約時的狀況,被保險人這時年齡已經增加,健康狀況也有可能有所下降,甚至保險公司已停止銷售原有業務類型,投保人可能會支付較高的成本來購買或已經購買不到原有保單類型。因此,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如果意欲復效,就應在兩年的復效期內及時申請復效,超過復效期未提出申請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❸ 人壽保險的常用條款有哪些
復效條款是人壽保險的常用條款之一。如果保險單所有人在寬限期屆滿時仍未繳付保險費,並且保險合同中沒有其他約定的,保險單便會失效即中止。另外對於萬能壽險,如果保單沒有足夠的現金價值來支付每月的死亡率和費用成本,保單也會失效。但保險單的中止不同於保險單的終止,中止的保險單仍可在一定的期限內申請復效。
壽險合同復效的程序
(1)須自保險合同失效之日起一定期限(一般為兩年)內提出申請,並不曾退保或把保險單變為定期壽險;
(2)保險人一般要求被保險人須符合可保條件或提供可保性證明以防範逆選擇;
(3)須經保險人審查同意;
(4)必須補繳失效期間所欠繳的保險費和利息,扣除應分配的紅利,並歸還所有保險單質押貸款。
保險合同復效後,保險人對於失效期間發生的保險事故仍不予負責。之所以投保人要補繳失效期間的保險費和利息,而保險人對於失效期間發生的保險事故不予負責,其原因在於恢復的是原合同,而不是訂立一個新合同,並且在許多情況下(注意並不是所有情況),恢復原合同要優於訂立新合同。這是因為,相對於原訂約時的狀況,被保險人這時年齡已經增加,健康狀況也有可能有所下降,甚至保險公司已停止銷售原有業務類型,投保人可能會支付較高的成本來購買或已經購買不到原有保單類型。因此,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如果意欲復效,就應在兩年的復效期內及時申請復效,超過復效期未提出申請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❹ 人壽保險知識
若投保人系家庭的經濟主要來源,那麼,風險發生後,保險可以幫那個家庭維持風險發生前的生活水平。而且可以緩和資金的周轉不良。一個人平平安安,無大災無大難也是一種福氣。能於在世時遇到保險更是一種緣。保險的好在於給自己家從買對保!
❺ 人壽保險常見的標准條款有哪些
寬限期條款
人壽保險大部分為長期合同,交費期間有的長達幾十年。交費期間常出現一些無法按時交費的情形,比如出差、遺忘、暫時性經濟拮據等。為避免保險單輕易失效,保險人一般給投保人繳納續期保費一定的寬限期,在寬限期發生保險事故的,即使投保人沒有繳納保險費,保險人仍給付保險金。如果突破寬限期仍未交費,有保險費自動墊交條款保護的,進入墊交期,沒有保護的,則進入失效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規定的寬限期為2個月。
保險費自動墊交條款
突破寬限期仍舊未繳納保險費的,如果保險單現金價值足以墊交保險費及利息時,保險人將自動墊交保險費,除非投保人書面反對該條款。墊交保險費一直到累計貸款本息達到保險單的現金價值時結束,此時保險單將進入失效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並未強制規定該條款,但許多保險公司提供該條款,此條款在許多國家都不是法定條款。
復效條款
復效條款規定人壽保險單如因欠交保費而中止效力的,投保人可以在兩年內申請補交保險費使保險單復效。但是其他原因導致的失效並不受復效條款的保護。
不喪失價值條款
該條款規定,即使保險單失效,保險單的現金價值所有權仍歸投保人所有。
年齡誤報條款
鑒於年齡是影響人壽保險費率的重要因素,該條款規定,當保險人發現被保險人年齡誤報時,將根據真實年齡調整保險金額。若年齡誤報超出保險公司規定的承保年齡范圍時,保險合同無效,保險人退還保險費。 年齡誤報不屬於不可抗辯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無年齡錯誤處理,有些保險公司條款中關於年齡誤報有零星規定。
受益人條款
該條款亦規定,如果未指定受益人的,並且被保險人沒有遺囑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險人的法定繼承人作為受益人。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的,該保險金轉回被保險人,被保險人可另行支配。
自殺條款
一般規定,被保險人在保險單生效(或者復效)後二年內自殺,無論精神是否正常,保險人都不給付保險金,而只支付所交保險費給受益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關於自殺規定為退還現金價值。
不可抗辯條款
保險單生效(或者復效)之日起兩年後,保險人不得因為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投保時的故意隱瞞、過失、遺漏和不實說明等原因否定保險合同的效力,但是投保人欠交保險費的除外。國際通用的該條款一般側重保護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利益,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側重於保護保險人的利益,其敘述為:「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應當向投保人說明保險合同的條款內容,並可以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或者因過失為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於保險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並不退還保險費。投保人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發生有嚴重影響的,保險人對於保險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可以退還保險費。」
保單貸款條款
人壽保險保險單具有現金價值,一般規定在保險單經過兩年後,可將保單抵押給保險人申請貸款。實際操作中,一般貸款額度不超出保單現金價值的一定比例,比如80%。當貸款本利和達到保單現金價值時,投保人應按照保險人通知的日期歸還款項,否則保單失效。領取保險金時如果款項未還清,則保險金將扣除該款項後支付。保單貸款期限一般為6個月,時間短、額度小、筆數多,一般貸款凈收益低於保險人投資收益,所以該條款是保險人向投保人的優惠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並沒有規定此條款,有些保險公司的一些條款規定了此款。
保單轉讓條款
保險單有現金價值,可作為金融資產,在一定條件下轉讓(不侵犯受益人的既得權利等情形)。轉讓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把保單所有權完全轉讓,同時轉讓一些未履行的義務;另一種是將保單作為被保險人的信用擔保或者貸款的抵押品。保險單轉讓時必須書面通知保險公司,否則轉讓不成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並沒有規定此條款,也未出現規定了此款的條款。
紅利及保險金任選條款
分紅保險的紅利有多種處置方式,可以選擇。它們是:領取現金、累積生息、抵交續期保費、自動增加保額、自動購買定期死亡壽險、並入准備金以提前滿期等。 保險金任選條款規定,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在領取保險金時,可選擇所列方式:收入利息(領款人死亡後,受益人領回本金)、定期收入(年金)、定額收入(年金)、終身收入(年金)。
❻ 中國人壽保險各險種條款
到中國人壽的網站上的產品介紹看啊,十分詳細的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設定然後看利益。
http://www.e-chinalife.com
❼ 保險的基礎知識
了解的知識太多了,當然最重要的就是保險基本知識,比如如何為客戶投保,以及手續等。
其次還有風險知識,《保險法》,理財知識等等。
對於銷售相關工作,不管你在哪家保險公司做都基本是一樣的,關鍵就是自己的業績情況以及團隊發展決定自己的出路。
就像大家所認為的那樣,保險的確不好做,就是因為不好做所以市場空間就大。而且現在保險公司真的缺乏相關人才,我的意思何不去償試一下,因為在保險行業裡面說過這么一句話「保險不是人做的,而是人才做的」,也許經過保險行業的磨練,肯定會有收獲的,以後也會在這個社會越來越值錢。
另外,保險業務完全在於自己,關鍵是不是在用心工作即自己的態度決定,這跟自己的性格呀,資源呀,都是沒有太大關系。
在這里,我知道在保險行業,大家有公認的三句話是這么說的「品牌在人壽」「平安的人才」「新華的產品」
保險公司的底薪,銷售行業畢竟與自己的業績掛溝的,沒有業績,不用說2000,5000的底薪,甚至更高,都是不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