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最低工資1400元扣完五險保險還剩多少
五險中養老、醫療、失業存在個人繳費部分,各自繳費比例分別為8%、2%、1%,合計11%,另外,還涉及到每月5~10元的大病醫療保險
據此,以1400作為繳費基數的話,扣完社保的個人繳費部分後就是1400*(1-11%)-10=1236
PS:最低工資標准一般是低於當地最低繳費基數的,根據規定,個人上一年度月均收入低於最低繳費基數時應以最低繳費基數作為參保人個人的繳費基數
你們的最低工資標准都是1400了,最低繳費基數應該是在2000以上的,所以,如果是收入是最低工資標準的話,扣除社保個人繳費部分必然是低於1236的
⑵ 國家規定的最低基本工資是不是扣除保險之後
按照2004年3月份的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最低工資規定》(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21號)第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以下三項後,實際所得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准: 1、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2、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3、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加班費當然是根據基本工資來計算的。 簡單點來說就是個人所買的保險是由個人繳納費用。如果是用人單位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等勞動福利待遇所買的保險則是由用人單位繳納。 詳細請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最低工資規定》: http://ke..com/view/24569.htm
⑶ 各地最低工資標準是扣除五險一金後還是扣除之前
最低工資標準是扣除五險一金之前的應發工資。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⑷ 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是扣完保險還是不扣保險的
最低工資標準是沒有扣除保險的。勞動者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包含在最低工資標准之內。
確定最低工資標准應考慮的因素確定最低工資標准一般考慮城鎮居民生活費用支出、職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失業率、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可用公式表示為:
M=f(C、S、A、U、E、a)
M 最低工資標准;
C 城鎮居民人均生活費用;
S 職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A 職工平均工資;
U 失業率;
E 經濟發展水平;
a 調整因素。
(4)樂山最低工資除去保險之後擴展閱讀
下列各項在最低工資標准以外,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
(一)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加點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省規定的勞動者應當享受的福利待遇。主要包括:對勞動者進行培訓的費用;按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定發給勞動者的費用和用品,以及用人單位自身規定的工作用品(如工作著裝等);
按國家住房制度改革規定由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支付的醫療衛生費、喪葬撫恤救濟金、探親路費、計劃生育補貼、生活困難補助、冬季取暖補貼、防暑降溫費等。
七、用人單位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以及通過補貼伙食、住房支付或提供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收入,不得抵扣最低工資標准。
⑸ 員工每個月扣除各種社會保險以後實得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准怎麼辦.
最低工資標準是針對稅前工資的,扣除保險以後所得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准也是合法的,當然最低工資也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五險一金勞動者自己可以多繳納,也可以少繳納;所以最低工資是包含五險一金的。
最低工資標准,是指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是政府強制的一個職工最低工資標准,用人單位支付給提供正常勞動的勞動者工資必須高於這個標准,至少不能低於這個標准。
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下列各項不算在最低工資標准內: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加班和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⑹ 各地最低工資標準是扣除五險一金後還是扣除之前
最低工資標準是扣除五險一金之前的應發工資。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五險一金,是員工所在公司給的保障性待遇,其中住房公積金不僅是個人避稅的一種途徑,更是收入的一種增加方式。因而對待的時候,員工一般都是積極爭取的。很多人交了五險一金,具體怎麼交五險一金,五險一金要交多少年等一系列的問題還是一知半解的,今天,金投保險網小編就跟大家講講五險一金最基礎的知識。「五險」指的是五種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積金。
⑺ 最低工資是扣完社保前還是扣完社保後拿的錢我說不加班底薪2000的情況下!
參閱《最低工資規定》第六條「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准,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的規定,不難看出:最低工資標准里綜合了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因素。
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在依法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後,勞動者實際領取的工資可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這個政策在大部分地區施行。
當然也不乏個別經濟發達地區出於對勞動者的保護,在地方規定中明確,最低工資不包括個人所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如上海市就明確規定:「下列項目不作為月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三)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因此,最低工資是扣完社保前還是扣完社保後拿的錢,需咨詢所在地區社保中心後才能確定。
⑻ 最低工資標準是除去社保後的最低工資標准嗎
最低工資標準是扣除社保之後的工資。至於吃住都從工資里扣哪倒是合理合法的。
⑼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扣除社會保險後的錢還是滅扣前的工資
你好,最低工資標准指的是:應發工資標准
計入最低工資標準的項目包括國家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的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績效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和按規定應由勞動者個人繳納的養老、工傷、失業、醫療、公積金、剩餘保險。
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應發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實發工資在扣除了個人應繳納的各項保險後可以低於最低最低工資標准。但如果將應由單位繳納的部分也在你的工資之內扣除的話,就是不合法的了。
也就是說這個最低工資指的應該是800,而不是500,打個比方:如果你所在地最低工資標准為600元,你沒扣除各項保險之前為800元,高於600;但是扣除之後500低於600,這是合法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
⑽ 最低工資是扣完社保之前還是扣完社保之後所拿的錢
盡管《最低工資規定》沒有明確的條文規定,但可從其計算方法推出最低工資是指扣社保之前的工資總額。
依據:《最低工資規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2003】第21號)
第十二條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該規定還有一附件:《最低工資標准測算方法》
舉例:某地區最低收入組人均每月生活費支出為210元,每一就業者贍養系數為1.87,最低食物費用為127元,恩格爾系數為0.604,平均工資為900元。
1.按比重法計算得出該地區月最低工資標准為:
月最低工資標准=210×1.87+a=393+a(元)(1)
2.按恩格爾系數法計算得出該地區月最低工資標准為:
月最低工資標准=127÷0.604×1.87+a=393+a(元)(2)
公式(1)與(2)中a的調整因素主要考慮當地個人繳納養老、失業、醫療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費用。
另,按照國際上一般月最低工資標准相當於月平均工資的40-60%,則該地區月最低工資標准范圍應在360元-540元之間。
小時最低工資標准==[(月最低工資標准÷20.92÷8)×(1+單位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比例之和)]×(1+浮動系數)
浮動系數的確定主要考慮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福利等方面與全日制就業人員之間的差異。
各地可參照以上測算方法,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合理確定月、小時最低工資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