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買保險沒有如實告知保險公司會不會賠
你指的是什麼先,如果是有病,肯定不行
② 保險公司以未如實告知拒賠了怎麼辦
保險公司不能以你未如實告知而拒賠。因為你們當初辦理保險時,並沒有癌症的症狀,不能因為到醫院檢查這方面的問題,而保險公司單方面確認就是癌症。這是他們不講理的做法。你們可以要求保險公司提供證據證明你們是先得癌症,後投保是事實依據。不行就到法院告他們或者找媒體曝光。但前提一定要知道自己在投保前確實沒有癌症的情況。
③ 新保險法里,未履行如實告知條款,2年後發生事故,保險公司賠嗎
保險公司不得「解除合同」。至於是否賠償,因為核心在於是否「發生保險事故」,這就看合同是如何約定的。
舉個例子:重疾險一般要求是初次罹患重疾,如果一個人已患甲狀腺癌,沒有如實告知的情況下投保重疾險,兩年後再次診斷甲狀腺癌。顯然,再次診斷甲狀腺癌不符合「首次罹患重大疾病」的定義,也就不符合發生保險事故的定義,因此,保險公司是可以拒賠的。
另外,如果發生的保險事故符合條款中的責任免除的,就算過了兩年,保險公司也是可以不承擔保險責任的。
比如:如果保單合同的責任免除里有約定「酒後駕駛」,那麼,如果因酒後駕駛導致的事故,就算合同成立超過了兩年,也是可以拒賠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十六條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前款規定的合同解除權,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並不退還保險費。
投保人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保險人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應當退還保險費。
保險人在合同訂立時已經知道投保人未如實告知的情況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保險事故是指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
無論是線上還是線下投保,投保人都會收到保險公司的詢問(填寫健康情況告知書或保險公司代理人的口頭詢問),一般與健康、財務等情況相關,以評估投保人所屬的風險等級,從而做出承保的決定。
作為投保的最大誠信原則,如實告知是投保人必須履行的一項法律義務,投保人要向保險公司如實地告知所詢問相關的重要事實。投保人需要對保險人問及的,投保時「應該知道」的重要事實,並且進行如實告知,否則可能會影響保單合同的效力。
④ 沒有如實告知保險公司會賠嗎
這得看你什麼信息沒有如實告知,如果是非常重要的信息,能左右理賠,那麼保險公司知道你故意隱瞞肯定不會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