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現在保險公司也不好做
這個好不好做,沒有完全的定義,每個人的看法都不一樣,要看自己的人身目標,理想來看。
想過好的生活,想走捷徑,就得保險就是最好的捷徑,只要肯吃苦,熬過開始的一兩年,以後做起來就很輕松,因為做保險是在做企業,註定要發展企業,讓別人為工作,這才是一個董事長該做的事。
如果想拿幾個月的工資,做一段時間看看,以後干別的,就別做這行,保險開始時很辛苦的,他和其他的行業不一樣,他是越做越容易。並且對你的鍛煉時無止境的,不管你在哪家保險公司做都基本是一樣的,關鍵就是自己的業績情況以及團隊發展決定自己的出路。
就像大家所認為的那樣,保險的確不好做。但,而且現在保險公司真的缺乏相關人才,何不去償試一下,因為在保險行業裡面說過這么一句話「保險不是人做的,而是人才做的」,也許經過保險行業的磨練,肯定會有收獲的,以後也會在這個社會越來越值錢。
另外,保險業務完全在於自己,關鍵是不是在用心工作即自己的態度決定,這跟自己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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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去保險公司工作好嗎
保險是個好行業,但是要成功也要付出汗水和努力。
如果說是電話營銷盡量還是不做了,因為在國內保險的普及、大眾認可度非常低,想要通過電話直接約到客戶或是在電話里談保險是非常困難的,成功率真的是可以用渺小來形容。
電話營銷沒有體現保險營銷員的特長,僅僅是通過電話銷售,銷售技巧、待人處事的能力、溝通表達能力都不能得到良好的鍛煉,成長空間也是非常有限。
保險公司一般分為外勤和內勤,外勤是代理人,也就是出去賣保險的,與保險公司簽訂的是代理人合同,需要出單做業績。
內勤簽訂的是勞動合同,主要負責公司整體的運營,比如:訓練、方案、營銷活動、財務這些,內勤不需要出單,和其他公司的工作一樣,現在保險已經越來被越多人接受,甚至已經加入中小學生讀本,如果是干內勤和外勤可以說發展空間還是很大的。
(2)保險公司不做的對嗎擴展閱讀:
無論在哪裡工作,關鍵看是否有一個有利於自身的成長環境,是否能發揮自己的專長。
保險公司里的崗位很多,有的成長性非常好,總有新東西接觸,有的崗位經過簡單培訓就可以上崗,重復性的工作。
3. 在保險公司不做銷售也要保險工號
你所說的保險工號是指的代理人工號,保險公司不做銷售沒有代理人工號,但保險公司都有員工工號
保險公司的工號分兩種:一是代理人工號。保險公司與保險代理人(保險銷售人員)從法律上講,是屬於代理關系,要真正成為保險代理人需要具備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和保險公司發給該銷售人員的展業證書,正規銷售保險必須具備以上兩證。該保險代理人為該公司代理銷售保險業務是需要工號的,以便保險業務得處理。
二是員工工號。該保險公司的員工是指保險公司內部的、並簽訂有勞動合同的的正式員工,屬於員工僱傭關系。該類人員與第一類人員在起性質上有本質得區別。一般不要上面的兩證,對於要求高的保險公司才要保險代理人資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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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失補償
損失補償原則是保險人必須在保險事故發生導致保險標的遭受損失時根據保險責任的范圍對受益人進行補償。其含義為保險人對約定的保險事故導致的損失進行補償,受益人不能因保險金的給付獲得額外利益。
一般來說,財產保險遵循該原則,但是由於人的生命和身體價值難以估計,所以人身保險並不適用該原則,但亦有學者認為健康險的醫療費用亦應遵循,否則有不當得利之嫌。
保險近因原則
近因原則是指判斷風險事故與保險標的的損失之間的關系,從而確定保險補償或給付責任的基本原則。近因是保險標的損害發生的最直接、最有效、最起決定性的原因,而並不是指最近的原因。如果近因屬於被保風險,則保險人應賠償,如果近因屬於除外責任或者未保風險,則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保險分攤原則
在被保險人重復保險的情況下,保險事故發生,被保險人所得到的賠償金由保險公司和被保險人共同分擔。
保險代位原則
保險人根據合同的規定,對被保險人的事故進行賠償後,或者在保險標的發生事故造成推定全損後,依法向有責任的第三方進行求償的利益,獲取的被保險人對受損投保標的的所有權。中國的保險法律法規要求,保險人必須以自己的名義行使代位求償權,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有義務協助保險人向侵權人索賠。
作用
一、保險必須有風險存在。建立保險制度的目的是對付特定危險事故的發生,無風險則無保險。為了應用大數原則,有可能受益的風險不在可保范圍內,因此商業保險機構一般不承保此類風險。
二、保險必須對危險事故造成的損失給予經濟補償。所謂經濟補償是指這種補償不是恢復已毀滅的原物,也不是賠償實物,而是進行貨幣補償。因此,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必須是在經濟上能計算價值的。
在人身保險中,人身本身是無法計算價值的,但人的勞動可以創造價值,人的死亡和傷殘,會導致勞動力的喪失,從而使個人或者其家庭的收入減少而開支增加,所以人身保險是用經濟補償或給付的辦法來彌補這種經濟上增加的負擔,並非保證人們恢復已失去的勞動力或生命。
三、保險必須有互助共濟關系。保險制度是採取將損失分散到眾多單位分擔的辦法,減少遭災單位的損失。通過保險,投保人共同交納保險費,建立保險補償基金,共同取得保障。
四、保險的分擔金必須合理。保險的補償基金是由參加保險的人分擔的,為使各人負擔公平合理,就必須科學地計算分擔金
4. 人壽保險公司的工作不能幹嗎為什麼一說保險都反對去從事裡面到底有什麼內幕呢
買壽險,安全性和保障力度始終是避不開的話題。人壽保險公司哪家好?其實,買壽險應該主要看產品,而非保險公司。看完今天這篇,就知道怎麼挑壽險了!
例如健康告知3條的擎天柱3號共問詢29種疾病,麥滿分共問詢37種疾病。而臻愛優選僅問詢24種疾病,是同類產品中最少的!
與此同時,臻愛優選對吸煙、喝酒、懷孕、身高體重、高風險嗜好等情況一律不詢問,適合的投保人群也就越廣泛。
每款產品都各有優勢,針對不同需求的人們提供有力保障。
寫在最後
買保險看重的是產品的性價比與保障力度,與保險公司大小沒有太大關系,畢竟無論保險公司規模如何,都有設計出優秀保險產品的能力。根據自身需求、投保便利性等因素綜合考慮,認真挑選適合自己的產品才是正確的方式。如果有投保需求,可以聯系梧桐樹保險網專業的保險規劃師,為大家定製科學合理的投保方案。
5. 保險公司真的不會倒閉么
這個問題,我們用法律依據和實戰經驗結合來回復:
一、法律不允許保險公司「倒閉」。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八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除因分立、合並或被依法撤銷外,不得解散」。因此,在我國,保險公司破產僅對財產保險公司而言,壽險公司是不會倒閉的。對於中國人壽怎麼樣,我剛好整理了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中國人壽怎麼樣?十大人壽保險產品排名榜單!
壽險公司是不能主動申請破產的,只能被收購或者重組,財產保險公司即便破產也會先對客戶的權益進行轉移或清償,不必擔心保險公司破產的問題。因為保監會不允許保險公司申請破產。申請破產其實是公司所有人對自己的財產的一種保護,是被國家允許的。
二、即使最壞的結果是保險公司被分立、合並或依法撤銷,我們的權利和利益也不會受到任何影響。
假如有一天保險公司自己經營不下去了,該怎麼辦呢?這時候,會有另一家保險公司進行兼並、並購。當然,如果沒有人願意出來攬下這一攤子的話,保監會就會指定某家保險公司進行兼並。兼並後,原來保險公司的客戶保單依然有效,也就是說,放心買保險,我們買了保險以後,不必日夜擔心我們的錢肉包子打狗。因為總會有人出面替我們兜著風險。
三、保險公司受保監會嚴格的監管,即使倒閉,政府也會買單。
保險公司與銀行一樣,必須受到政府的監管。所以,保險利益基本能夠得到兌現。以上規則基本適用於全球保險業,比如在美國,就算某保險公司倒閉,保單也照樣有效,只不過是由其他公司來接納,繼續履行原保單上的承諾。
保險公司成立之初,會像保監會繳納一筆准備金。如果保險公司做不下去了,那麼保監會可以拿出這筆錢來對保險公司的客戶有所交代。當然,准備金不是一成不變的,隨著保險公司蛋糕做得越來越大,保費掙得越來越多,准備金也要隨時增加的,否則保監會就會限制保險公司的銷量。
只要是保監會批準的正規保險公司,即使破產,已經投保的保單也不會受到影響。
如果保監會指定其他保險公司接管要約,被保險人仍可以根據保單條款享受相應的保障。因此,消費者在申請保險時,不必擔心保險公司是大是小,也不必擔心公司破產對保障的不利影響。關鍵是看保險條款的內容是否能滿足自己的需求。
所以,買大公司保險和小公司保險從理賠責任來說都是一樣的,合同里約定了就會賠,沒約定的不會因為公司大而賠付。至於理賠的時效性,一般正常的理賠都不難,有些有問題的理賠,也都是根據個案來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