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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強制為員工買哪些保險

發布時間:2021-08-12 22:10:02

Ⅰ 國家規定企業必須為員工繳納的保險有哪些

員工保險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實施公司福利制度方案,構造合理的員工保險體系,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章 社會保險險種

第二條 離退休養老保險。

1. 公司各類職工按國家規定,均應辦理強制性養老保險社會統籌;

2. 實行企業繳費與個人繳費相結合,具體繳費比例由當地政府文件規定;

3. 養老金的計發根據當地政府社會保險部門文件規定。

第三條 公司具有較好財務狀況時,可為職工辦理補充性養老保險,所需費用從公司自有資金中的獎勵福利基金中支付。鼓勵並協助職工參加儲蓄性養老保險。

第四條 醫療保險。

1. 當地有醫療保險社會統籌時,公司應按規定參加,為全體職工辦理相應的手續;

2. 當地總工會組織大病、重病統籌時,公司應積極參加。

第五條 失業保險。

公司按政府有關規定,向當地失業保險辦理有關手續。

公司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 %(一般為0.6%,最多不超過1%)繳納失業保險費。

第六條 失業保險領取標准。

1. 失業前在企業連續工作1年以上不足5年,領取最長期限為12個月;

2. 失業前在企業連續工作5年以上,領取最長期限為24個月。

失業救濟金相當於當地社會救濟金的120%~150%。

第七條 失業保險領取或失去資格的情形。

1. 領取資格情形:

(1) 公司依法破產後;
(2) 職工在公司整頓期被精減;
(3) 公司被撤銷解散後;
(4) 職工終止或解除了勞動合同;
(5) 被辭退、除名或開除。

2. 失去資格情形:

(1) 領取期限屆滿;
(2) 參軍或出國定居;
(3) 重新就業;
(4) 無正當理由,兩次拒絕接受就業機構介紹的工作;
(5) 在領取期間被勞教或被判刑。

第八條 意外傷害保險。

公司為危險工作崗位或全體職工,向當地商業保險機構辦理有關意外傷害保險手續。

公司自行確定意外傷害保險投保范圍。

第九條 隨著社會保險的發展和提供的保險商品越來越多,公司應精心選擇合適的保險機構和保險品種,以求獲得低成本、高效益的保險效果。

第三章 公司內部保險待遇及措施

第十條 退職養老保險。

職工喪失勞動能力,但未達到退休條件,根據規定,退職後可按月發給本人標准工資 %(如40%)的生活費。

第十一條 疾病保險。

1. 對長期固定工:

(1) 患病停工治療在6個月以內的,根據其工齡長短,發給本人標准工資的60%~100%病假工資。
(2) 患病停工治療在6個月以上的,根據其工齡長短,發給本人標准工資的40%~60%疾病救濟費。
(3) 醫葯費由公司負擔。
(4) 職工死亡,公司發給相當於本公司2個月平均工資的喪葬費。另外,一次性發給其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供養1人,發給死者生前6個月的標准工資;供養2人,發給9個月的標准工資;供養3人,發給12個月的標准工資。

2. 對勞動合同工。

(1) 給予一定時間的醫療期。
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及在本公司工齡5年以下的,醫療期為3個月;在本公司工齡5年以上的,為6個月。
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及在本公司工齡5年以下的,醫療期為6個月;在本公司工齡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為9個月;在本公司工齡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在本公司工齡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在本公司工齡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2) 在醫療期,其醫療待遇和病假工資和固定工相同。
(3) 醫療期滿後,因不能勝任工作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公司發給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同時按本公司工齡,每滿1年增加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另外,患重病的,增加不低於醫療補助費50%的金額;患絕症的增加不低於醫療補助費100%的金額。

3. 對農民合同工和臨時工。

(1) 對農民合同工,公司根據其實際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工齡,給予3~6個月的醫療期;對臨時工不超過3個月。
(2) 在醫療期,其醫療待遇和病假工資與固定工基本相同。
(3) 醫療期滿後,因不能勝任工作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公司酌情發給一次性 個月(如3~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第十二條 工傷保險的范圍。

1. 執行日常工作、臨時指定或經同意的工作時的傷害;
2. 在緊急情況下雖未經上級批准但對公司有利的工作時的傷害;
3. 在從事技術發明或改造時的傷害;
4. 因工出差或工作調動期間及往返途中的意外事故導致的傷亡;
5. 工作中受傷但未察覺,事後發作疼痛而不能工作。
6. 因工負傷醫療終結後,舊傷復發而導致傷殘或死亡;
7. 因緊急任務加班,不能回家休息,臨時在現場睡眠發生意外事故,且非本人應負主要責任;
8. 在日常工作中,與壞人作斗爭而遭壞人傷害;
9. 因嚴重醫療事故而使病傷惡化,並經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屬實;
10. 在本公司食堂就餐而食物中毒;
11. 參加公司或代表公司參加各種文化體育活動比賽時傷亡;
12. 參加公司組織的參觀旅遊、政治活動和社會公益活動時傷亡;
13. 各種職業病的侵害(衛生部規定為9類99種)

第十三條 工傷保險待遇。

1. 職工因工負傷,醫療費用和住院膳食費用全部由公司承擔,醫療時間至醫療終止時止。醫療期間,原標准工資照發,直至醫療結束時止。
2. 職工患職業病,凡被確診的,享受國家有關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或職業病待遇。
3. 職工因工緻殘,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的,按傷殘等級發給證書並享受相應待遇:
(1)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按規定實行退休。
(2) 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公司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因變崗降低了工資,應發給因工傷殘補助費。
4. 職工因工死亡,公司發給相當於本公司3個月平均工資的喪葬費。另每月支付其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供養1人,為死者本人工資的25%;供養2人,為死者本人工資的40%;供養3人及以上者,為死者本人工資的50%,直到受供養者失去受供養條件為止。

第十四條 生育保險待遇。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公司對女職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1. 禁止女職工從事不利於身體健康的工作。
2. 劃定女職工經期、已婚待孕期、懷孕期、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並嚴格遵守。
3. 女職工在懷孕期、產期、哺乳期,享有基本工資,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允許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
4. 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 難產增加休假15天。

第四章 保險管理

第十五條 公司為每位員工建立保險工作卡或保險檔案。
第十六條 保險范圍一般在中國境內。出境考察或在國外長期工作的保險,可預先在國內投保或按所在國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 保險險支付或索賠。
如發生投保條款中規定的事件,應由公司有關部門或由員工(或受益人)向保險機構(公司)申請支付或索賠。
必要時維持現場原貌或保存證據,在索賠時應提供所需要的各類證明。
第十八條 及時辦理與職工新聘用、調崗和辭退相關的保險關系的初建、增減、企業間轉移、撤保、續約等事務。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鑒於目前正進入社會保險的重大時期,保險法規、政策變動較大,公司應密切關注中央和本地政府保險法規、政策動態,並及時作出相應調整。
第二十條 本辦法與當地政策抵觸時,以當地政府規定為准。
第二十一條 依據本辦法,人事部會同財務部制定具體實施細則,並由董事會批准。

Ⅱ 國家強制規定給員工繳納的社會保險有哪些

國家強制規定給員工繳納的社會保險有: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五項社會保險。
勞動法的規定如下:
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負傷; 社會保險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
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
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註:http://ke..com/view/20285.html?wtp=tt#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Ⅲ 新勞動法有哪些保險是強制企業為員工購買

一、強制要交的保險有兩種:工傷保險、醫療保險;
二、養老保險是鼓勵企業和員工交納,但不是強制的。因為養老保險的性質是員工繳納保險期滿15年並達到退休年齡,才可以領養老金,如果達不到這一條件,就只能一次性領取自己帳戶里的金額(不包括公司繳納的部分)
三、失業保險及生育保險現在政府都沒有強制企業交納的條款,一般企業很少為員工交納這兩種保險。

Ⅳ 國家強制規定企業必須為員工購買哪些保險

就是這五險,但是農民工繳費辦法比較特殊,可「先行辦理工傷、醫療險」,也可以五險全上,養老、失業、生育保險比例與城鎮職工一樣,但農民工失業保險個人不繳費;其次醫療可以按照單位9%+1%個人2%+3元的「本市/外埠農村勞動力」繳納,也可以按照單位2%個人不繳費的「本市/外埠農民工」繳納。
關於生育保險,只覆蓋本市戶口職工、或者有居住證的外地戶口職工。在待遇上非本市戶口職工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醫療費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沒有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異地戶口職工生育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按國家規定執行。

Ⅳ 國家規定企業給員工必須要交哪些保險

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Ⅵ 單位應該為員工買什麼保險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購買的保險有以下幾種。

第三,工傷保險。同樣是基本社會保險之一。這項保險的主要作用,是保障勞動者在失業之後,找到新工作之前這個階段能有一個最低生活保障。

第四,工傷保險。顧名思義,這項保險是保障員工在工作期間受到意外傷害後,可以得到相應的經濟補償。但是要注意的是,這項保險在申請時,會有一些約束條件,就是要舉證員工受傷是在工作時間或者是因公受傷,在工作以外時間,因個人原因產生的意外傷害是不予賠償的。

以上就是國家強制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的保險,其他如意外險、補充醫療保險則根據用人單位具體情況購買,不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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