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分期付款買車第二年保險可以自己買嗎
分期付款買車第二年保險是可以按照自己購買的,無需在汽車銷售商指定的地方購買車險。供應商、經銷商不得限定保險等產品的提供商和售後服務商。
根據《汽車銷售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供應商、經銷商不得限定消費者戶籍所在地,不得對消費者限定汽車配件、用品、金融、保險、救援等產品的提供商和售後服務商,但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服務、召回等由供應商承擔費用時使用的配件和服務除外。
經銷商銷售汽車時不得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或者強制為其提供代辦車輛注冊登記等服務。
第十五條經銷商向消費者銷售汽車時,應當核實登記消費者的有效身份證明,簽訂銷售合同,並如實開具銷售發票。
第十六條供應商、經銷商應當在交付汽車的同時交付以下隨車憑證和文件,並保證車輛配置表述與實物配置相一致:
(一)國產汽車的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
(二)使用國產底盤改裝汽車的機動車底盤出廠合格證;
(三)進口汽車的貨物進口證明和進口機動車檢驗證明等材料;
(四)車輛一致性證書,或者進口汽車產品特殊認證模式檢驗報告;
(五)產品中文使用說明書;
(六)產品保修、維修保養手冊;
(七)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憑證。
(1)分期第二年保險怎買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十四條
保險合同成立後,投保人按照約定交付保險費,保險人按照約定的時間開始承擔保險責任。
第十五條
除本法另有規定或者保險合同另有約定外,保險合同成立後,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十六條
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前款規定的合同解除權,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並不退還保險費。 投保人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保險人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
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應當退還保險費。 保險人在合同訂立時已經知道投保人未如實告知的情況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保險事故是指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
❷ 分期車第二年可以自己買保險嗎
可以。分期付款購車一般要辦理車輛抵押手續,在貸款償還完畢之前,這輛車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屬於你。還貸期間,只有使用權,沒有處分權。
銀行為了防範風險,一般要求車輛繳納全險,保險的受益人一般都是銀行,這是為了車輛出現意外情況後,還能獲得保險賠付。所以,可以選擇自購保險,但是在還貸期內必須要買齊銀行要求的險種,而不能自行決定買哪些險種。
分期購車,第二年保險車主可以自行購買,不強求在4S店購買的。保險項目有:交強險第三者車損車上人員責任險玻璃險不計免賠,新車還可以加個劃痕險!第三者建議可以買高一點,因為現在大街上跑的車是好車越來越多了,車也值錢了,人也值錢了,不說買了保險就要出事。
❸ 按揭車第二年保險怎麼買
1、首先,交強險必須買,不管第二年險種如何取捨,這個是國家強制性購買的。其實也是對大家提供最基本的保障。交強險第一年的基本費用為950元,第二年的費用與第一年出險情況掛鉤,第一年未出險的,下浮10%;兩年未出險,下浮20%;三年未出險,下浮30%。反過來,第一年發生二次及以上有責任交通事故的,則上浮15%;發生有責任死亡事故的,最高上浮30%。
2、其次,建議購買車損險和第三者險,這兩個都是商業險里的主險,提供了對車和人最基礎的保障。所以不管上一年有沒有出險,這兩個險種都有買的必要。
3、最後,酌情購買其他附加險。一般最常買附加險有玻璃單獨破碎險、劃痕險、盜搶險、不計免賠險、車上責任險等險種。新車或車的價值較高的,一般會上這些險種。如果是舊車和駕駛嫻熟的老手,可以不用投保劃痕險和玻璃險。不計免賠可以顯著降低車險損失。
4、綜上所述,第二年車險的選擇,該如何購買,要綜合考慮上一年的情況出現情況以及車輛和車主的具體情況,選擇最適合的險種組合,真正做到足額投保,又不浪費和花冤枉錢。
❹ 分期付款的車第二年必須買全險嗎
第二年不強制購買全險。
現在新出的規定是,分期車在第一年必須要買全險,但是第二年就不做強制要求了,因為第一年的車輛雖然在自己的名下,但車輛還不是真正屬於自己,所以銀行或者第一受益人都會要求,第一年必須買全險,以保障車輛的安全。
第二年不強制購買全險,但是必須購買國家強制規定購買的交強險,這是國家規定,所有車輛都必須要購買這個險種,它能給車輛提供最基本的保障,不過有條件的話,還是建議要購買全險以保障自己車輛及自己的安全。
車險專家提醒,一般來說,行內公認的投保汽車保險全險包括:交強險、車損險、三者責任險、不計免賠、車上人員險,有條件的還可以附加盜搶險、玻璃單獨破碎險、車身劃痕險等。
車主購買了車險全險,險種的范圍是比較大的,但仍有一些理賠不到的地方,比如在發生人為的打砸車輛,或是車輛被盜等情況時,是不能獲得有效賠償的。車險全險並不等同於全部保險。
(4)分期第二年保險怎買擴展閱讀:
眾所周知,保單是約定雙方權利與義務的有效合同,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約,一旦生效必須不折不扣地履行。投保時,不論投保人還是保險人都須如實告知對方實情,這不僅是基本的業務程序,也是保險條款的硬性規定。
車險投保同樣如此,作為保險人,保險公司會講清現有車險種類、保險期限、保險責任、除外責任、保額如何確定、發生事故怎樣賠償、附加險種的責任范圍等。而對於車主,就車輛的車齡、品牌、車況、事故記錄和車主的駕齡等,投保人均應如實告訴保險公司。
盡管內容聽來繁瑣,實際上車主認真閱讀保單或宣傳材料就會一目瞭然。只要誠實地履行上述告知義務,今後就會避免不必要的麻煩,使自身權益得到可靠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