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健康保險哪些是保障范圍包括各種疾病和事故的保險嗎
金祥裕—陽光人生更美好
投保范圍:18歲-55歲,身體健康者
繳費方式:10年交
產品特色:
高額健康意外保障 讓您安心
理財賬戶保值增值 讓您放心
靈活支取養老所需 讓您省心
金色人生吉祥富裕 讓您舒心
案例演示
王先生,30歲,為自己投保陽光金祥裕綜合保障計劃,每年繳費:1萬元,選擇10年繳費,共計交費10萬元,保障終身。
這份計劃擁有五大功能:
第一是保大病:合同生效180天後,如確診患有常見70種大病的任何一項,即可獲得10萬元重疾保障金,重疾范圍廣!這款產品不僅管重大疾病,而且管10種輕症,可賠2萬元,確診給付拿錢看病,輕症種類也多!
第二是保小病:生病住院,醫保內用葯每次可報銷5000元,自費葯每次可報銷1000元。住院每天可獲得50元津貼,重症監護室另獲得每天100元津貼,可用於住院期間營養費補充。
第三是保意外:因意外到醫院治療,無論住院、門診、急診的醫保內用葯,100元以上元以下全額報銷。如因意外導致傷殘,按勞動保障部門規定的10級281項,獲得1萬到10萬不等的賠付。
第四是保身價:身故獲得至少20萬的賠付,如因意外身故,獲得至少30萬的賠付。
第五是養保老:如果一生都健健康康,無病無災,那麼理財賬戶為提供豐厚的收益。按照中檔收益:
60歲時,賬戶價值19.5萬
70歲時,賬戶價值27.1萬
80歲時,賬戶價值36.3萬
小結:擁有一份金祥裕綜合保障計劃,大病管,小病報,住院每天給鈔票;繳費短,保障長,安心養老收益高;健康養老,就是一種不動聲色的炫耀!
陽光保險集團金祥裕綜合保障計劃!敬請把握!熱線電話
B. 根據保險事故來劃分,人壽保險可以分為
(一)以保險事故為標准,分為死亡保險合同、生存保險合同和生死兩全保險合同三類(1)死亡保險合同是以被保險人的死亡為保險事故,保險事故發生以後,由保險人按照約定給付保險金的保險合同。死亡保險合同又可分為終身死亡保險合同和定期死亡保險合同。終身死亡保險合同就是合同不定期限,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險人不論何時死亡,保險人均有給付保險金的義務。定期死亡保險合同,是以一定期間為保險期限的保險合同。被保險人在這一期限內死亡,保險人便要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如果被保險人在約定的期限仍然生存,保險合同效力中止,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也不退還保險費。(2)生存保險合同是以被保險人在一定期限內或達到一定年齡時的生存為保險事故,被保險人在約定的時間屆滿時仍然生存,由保險人給付保險金的合同。根據保險費的交付和保險金給付的方式,生存保險合同也可分為兩種:①一次性給付保險金額的保險合同。這種合同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時,一次交付保險費,當保險期限屆滿時保險人一次給付保險金。如果被保險人在保險期滿前死亡,保險人返還投保人交納的保險費。②分期給付保險金額的保險合同。這種合同或一次交足保險費,或分次連續交付保險費滿若干時間後,從一定期日起,由保險人按年、按季或按月給付一定保險金額,一直到一定期日或到被保險人死亡為止。(3)生死兩全保險合同是以被保險人的死亡和生存為保險事故,以保險期間被保險人死亡,或保險期限屆滿被保險人仍然生存為保險事故發生,由保險人給付保險金的合同。由於被保險人的生存和死亡都使保險事故發生,因此,生死兩全保險合同的特點是必然會有保險事故發生。這種保險,以死亡為保險事故,旨在保障受益人的生活;以生存為保險事故旨在儲蓄,以供被保險人晚年生活所需。(二)依保險金給付方法,分為有資金人壽保險合同和年金人壽保險合同。資金人壽保險合同是指保險事故發生時,由保險人按全部保險金一次給付的保險合同。年金人壽保險合同以被保險人的生存為條件,在被保險人終身或一定年限中,每年給付一定數額的保險金。終其身每年都給付的,稱為終身年金保險合同。在一定期限內每年給付的,稱為定期年金保險合同。此外,還有即期年金和延期年金。前者是指合同成立後,保險人立即按照合同約定,按期給付年金的保險合同。後者指保險合同成立後,約定期日開始給付年金的保險合同。(三)以保險合同承保的技術和范圍為標准,可分為普通的人壽保險合同和簡易人壽保險合同。普通人壽保險合同是以通常的技術方法經營的保險合同。這種保險由一般的經營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經營。經營范圍包括死亡、生存以及生死兩全保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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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人壽保險以保險事故為分類標準的分類有哪些
人壽保險是以被保險人的壽命作為保險標的,以被保險人的生存或死亡作為保險事故(即給付保險金的條件)的一種人身保險業務。 人壽保險所承保的風險可以是生存,也可以是死亡,也可同時承保生存和死亡。在全部人身保險業務中,人壽保險占絕大部分,因而人壽保險是人身保險的主要和基本的險種。 人壽保險的種類: 1.健康型保險:這種保險又叫做疾病保險,是人身保險中的一種。參加健康保險以後,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發生疾病、分娩或因疾病、分娩而致死、致殘時,保險人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保險的責任范圍包括:喪失工資收入;喪失業務上的收益;醫療費用;殘廢補貼;喪葬費及遺屬生活補貼等。但一般不包括由意外傷害所引起的各項損失。 2.保障型保險。 3.少兒型保險。 4.養老型保險。 5.分紅型保險。 6.附加型保險。
D. 健康保險主要有哪些類型 健康保險的分類標準是什麼
健康險就是以被保險人的身體作為保險標的,使被保險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傷害時發生的費用或損失獲得補償的一種人身保險。E. 保險性質不同健康保險可分為什麽保險和什麼保險
健康保險按照保險責任,健康保險分為疾病保險、醫療保險、收入保障保險等。
F. 一般來說,健康保險的責任范圍都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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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諾解答:
您好!
保險責任是保險公司承擔風險責任的范圍規定,在保險合同中有專門的責任條款,在保險責任范圍內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均要負責賠償或給付保險金。保險責任是健康保險合同中最重要的內容,也是不同的健康保險產品的區別體現條款,投保人、被保險人在購買保險前後,要仔細閱讀保險條款中的保險責任項目。一般來說,健康保險的責任范圍包括三個要素:一是被保險的風險事故必須發生在保險責任內;二是保險事故發生在保險期間內;三是補償金額以保險金額為限。不同的險種有不同的保險責任,主要分為基本責任、特約責任和除外責任。
G. 什麼是健康保險的保險責任
籠統地講,健康險的承保責任范圍包括:工資收入損失;業務利益損失;醫療費用;殘疾補貼以及喪葬費及遺屬生活補貼等。從總體上看,健康險承保的主要內容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承保的是由於疾病、分娩等所致的醫療費用支出損失,一般稱這種健康保險為醫療保險或醫療費用保險;另一類承保的是由於疾病或意外事故致殘所致的收入損失,如果被保險人完全不能工作,則其收入損失是全部的;如果無法恢復所有工作,只能從事比原工作收入低的工作,那麼收入損失是部分的,損失數額就是原收入與新收入的差額,一般稱這種健康保險為殘疾收入補償保險。
目前,我國健康險中的殘疾收入補償保險較為少見,健康險的保險責任范圍主要包括:疾病、分娩、因分娩或疾病所致的殘疾和因分娩或疾病所致的死亡等四項。前兩項以補償醫療費用損失為目的,屬單純的健康保險。第三項除醫療費用外,還補償被保險人生活收入的損失,屬於殘疾保險。第四項彌補喪葬費用並給付遺屬生活費用,類似以死亡為條件的人壽保險。因此也有人說健康保險是一種綜合保險。事實上,健康險單獨承保的情況比較少,大多數時候都是作為人壽保險的附加險出現,即附加疾病保險和附加分娩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