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申請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
《工友》編輯部:
申請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的條件、程序和項目如下:
首先,申請先行支付的條件包括兩種情形:一種是你前面已經提到的《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二條之規定;另一種為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其次,申請先行支付的程序一是應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十八條之規定,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交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以及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按相關規定審核工傷的性質並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書》。二是個人或者其近親屬持《工傷認定決定書》和有關材料(含醫療診斷、鑒定等費用的原始票據等等),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書面申請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屬第三人不支付工傷醫療費用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還應告知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情況。
再次,先行支付根據不同情形所支付的項目並不相同。一是因第三人造成的工傷,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僅限於醫療費用,而不包括工傷保險待遇。二是因用人單位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則包括《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所列舉的九項費用,即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住院伙食補助費、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因生活不能自理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勞動能力鑒定費。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後,依法要求用人單位償還或者向用人單位追償。
2. 工傷保險基金怎麼領取
工傷保險基金是在符合工傷保險的領取條件,才可以領取工傷保險金,工傷保險基金主要用於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勞動能力鑒定,工傷預防的宣傳、培訓等費用,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用於工傷保險的其他費用的支付。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二條工傷保險基金存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用於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勞動能力鑒定,工傷預防的宣傳、培訓等費用,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用於工傷保險的其他費用的支付。
工傷預防費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衛生行政、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將工傷保險基金用於投資運營、興建或者改建辦公場所、發放獎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2)淄博市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辦法擴展閱讀: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3. 因工傷發生的哪些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治療費,伙食補助、交通食宿,後續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由工傷保險支付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准,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准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4. 如何申請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
如何申請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請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的條件、程序和項目如下:首先,申請先行支付的條件包括兩種情形:一種是《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二條之規定;另一種為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其次,申請先行支付的程序應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十八條之規定,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交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以及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按相關規定審核工傷的性質並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書》。二是個人或者其近親屬持《工傷認定決定書》和有關材料(含醫療診斷、鑒定等費用的原始票據等等),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書面申請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屬第三人不支付工傷醫療費用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還應告知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情況。再次,先行支付根據不同情形所支付的項目並不相同。一是因第三人造成的工傷,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僅限於醫療費用,而不包括工傷保險待遇。二是因用人單位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則包括《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所列舉的九項費用,即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住院伙食補助費、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因生活不能自理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勞動能力鑒定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後,依法要求用人單位償還或者向用人單位追償。
5. 淄博市工傷賠償標准
淄博市規定如下:
(一)由用人單位支付的待遇:
1、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2、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3、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二)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待遇:
1、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2、經確認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3、住院伙食補助費;
4、經批准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配置輔助器具的交通食宿費;
5、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6、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7、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9、勞動能力鑒定費;
10、法律、法規規定的用於工傷保險的其他費用。
6. 什麼條件可以申請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
社會保險法確立了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制度,《社會保險基金先行支付暫行辦法》細化了先行支付的具體細節。從先行支付所需提交的材料來看,無論是第三人侵權導致的工傷,還是普通的工傷,都需要提交工傷認定決定書和第三人或用人單位不能賠償或拒不賠償的相關材料,也就是說,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必須在工傷認定之後,所以,發生工傷後,職工要及時收集整理自己的勞動關系證明和早日開出診斷證明,去申請工傷認定,為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創造條件。
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第一、職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訴訟,向用人單位索賠;第二、可以要求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由工傷保險基金向用人單位追償。但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的也只是工傷保險待遇中應當由其支付的項目,如工傷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及工傷死亡待遇等,並不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資、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這樣,職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就多了一條支付途徑,而用人單位面臨的不僅是工傷職工的索賠,更有可能面臨工傷保險基金利用行政手段強行劃撥,查封、拍賣單位的財產。
在一定意義上講,侵害勞動者權益的行為,絕大多數是勞動行政部門監管力度不夠導致的,如: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不參加社會保險、欠薪等。從勞動爭議的案由來看,80%以上的勞動爭議為討薪和工傷糾紛,從形成糾紛的原因來看,只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能夠盡職盡責規范用人單位的用工行為,這種糾紛不僅會大幅減少,更能快速處理。所以,用行政手段處理勞動糾紛,筆者一直認為是處理此類問題比較好的辦法。
7.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費用怎麼領
以個人名義或單位名義填寫工傷保險待遇申領申請表、附帶工傷認定書、傷殘等級通知書及首發治療表等遞交給社保部門,再辦理好個人的銀行卡(要問社保部門是哪家銀行),等錢下來會通知你或單位去領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