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銷售理財產品實行「雙錄」有什麼好處
據報道,8月23日銀監會發布了《銀行業金融機構銷售專區錄音錄像管理暫行規定》10月20日起銀行銷售理的財產品必須實行專區雙錄,專家表示「雙錄」利於釐清銀行與消費者的責任。
而從消費者角度來說,「雙錄」工作可以讓消費者更清楚地了解產品的發行主體、收益水平、風險屬性等內容,准確識別所購買的是銀行自行發行的還是代銷產品,是保本型還是非保本型,是有固定收益的還是沒有固定收益的,從而真正做到信息對稱、自主選擇、風險自負
希望雙錄能夠實現理財及代銷的銷售環節監管無真空,有效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
『貳』 銀行買理財16歲要雙錄嗎
未成年人購買理財產品:
未成年投資者(18歲以下)首次認購理財產品時,只能在法定監護人的陪同下,到我行任意營業網點現場完成包括風險承受能力測評在內的一系列產品認購程序,須通過驗證戶口簿或其他法律證明文件確認其監護人身份。(建議您提前聯系網點詢問需要攜帶的證明資料類型);
未成年投資者只能購買風險級別在R1~R2范圍內的理財產品,且只能購買與其風險承受能力測評結果相匹配的理財產品;
此後再次認購理財產品,未成年投資者無需到場,但需要材料證明代辦的監護人身份,因此建議監護人需提前聯系網點確認需要攜帶的證明資料;
對於18歲以下未成年客戶我行不放開自助渠道購買理財產品。
『叄』 對在銀行買的理財產品可以要求看雙錄嗎
這個不可以要求收看的,這個沒有許可權的,應該是
『肆』 為什麼理財需要雙錄
為何要對銀行銷售每筆理財產品的過程錄音錄像?財大師針對針對這個問題曾經出過一篇專門的文章,通讀了文章後,你會發現這其實要從兩個長期「痛點」說起:一是私售「飛單」,二是誤導銷售。
1、業內人士介紹,目前商業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可分為兩類,自主發行的理財產品(自有理財產品)和代銷產品,後者以代銷公募基金、保險產品為主。
2、所謂「飛單」,是指銀行員工利用銀行的營業場所,私自銷售第三方理財產品。也就是說,該產品既不是銀行的自有理財產品,也不是和銀行簽訂了代銷協議的理財產品,一旦發生兌付風險往往難以解決。
3、銀行內部員工之所以鋌而走險違規銷售「飛單」,圖的是不菲的回扣;一些投資者之所以被「飛單」擊中,一方面是貪圖超高收益率,另一方面是信任銀行招牌,覺得「在銀行里買的肯定沒問題」。
4、除了「飛單」,銀行代銷理財產品也隱藏著「誤導銷售」的風險。例如,不標注理財產品的「代銷」屬性,將代銷產品與存款或銀行自有理財產品混淆銷售;又如,為了完成經營業績,誤導投資者購買與其風險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理財產品。
5、為了防止代銷風險、規范代銷行為,銀監會此前已多次強調,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審慎開展代銷業務,並針對上述隱匿風險分別作出了相應的規定,但當糾紛真正發生,卻常常因為缺乏音頻、視頻證據而陷入維權「扯皮」狀態,銀行、投資者雙方的權利義務無法釐清,「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6、為了有效解決長期存在的這兩大「痛點」,更好地維護銀行和消費者合法權益,整治金融亂象,「雙錄」管理辦法出台。
『伍』 銀行銷售理財產品雙錄,是不是可以放心買了
銀行也只是中介,而且出售理財產品裡面銀行是沒有占股份的,所以銀行不管理睬的產品是否好都會極力向你推薦促成你購買,只為了賺取其中的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