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居民醫療保險基金按70%的比例結付這話我怎麼理解,為什麼不直接寫報銷
「居民醫療保險基金按70%的比例結付」理解這句話,需要從醫保整體政策上考慮,比如:住院時根據醫院級別需要有一個起付標准(自己承擔的起步價),另外乙類葯品一般需要個人先負擔10%-20%(每個 葯品的比例也不同)的費用,再按70%的比例報銷。這樣一來,總的報銷比例肯定不是70%了,所以只能這樣表述。
⑵ 個人醫保基金怎麼使用
個人賬戶用來支付一下費用:①在門(急)診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②在定點零售葯店購葯的費用;③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准以下的醫療費用;④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准,按規定應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
⑶ 醫保個人賬戶改革,零售葯房是該哭還是該笑
我覺得應該哭,畢竟改革之後會有更多的人有能力去大型的醫院就診,所以零售葯房的前景可能會不是很好
⑷ 怎樣查詢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否交費
一、目前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個人查詢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1、參保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到當地社保局服務大廳查詢列印繳費清單;
2、撥打參保地勞動保障電話12333查詢;
3、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通過個人查詢系統,查看社保卡余額;
4、到當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刷卡住院、買葯的時候查詢余額;
5、到醫療卡發卡銀行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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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社會醫療保險的組成部分,採取以政府為主導,以居民個人(家庭)繳費為主,政府適度補助為輔的籌資方式,按照繳費標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則,為城鎮居民提供醫療需求的醫療保險制度。
2016年1月《國務院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發布。《意見》指出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制度。
⑸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如何報銷
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程序
參保患者出院後,需在每月1日前將住院費用收據、病歷首頁復印件(需醫院醫保科蓋章)、出院小結、出院證、住院醫療費用明細(一日清單)、醫保現金交款單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交到社區,進行相關登記。並在每月5日前,各個社區將相關材料及表冊上報區醫療保險辦事處;每月的5日到10日,區醫療保險辦事處審核相關票據,核算報銷金額;之後每月的12日—15日,區醫療保險辦事處上報市醫保中心審批;次月上旬,區醫保辦事處支付報銷費用。參保患者持本人身份證到區醫保辦領取
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報銷流程
1.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報銷所需材料
(一)申報結算資料
住院結帳發票並蓋章;醫療保險卡;住院費用明細清單並蓋章;使用目錄以外葯品及特殊診療項目的志願書復印件並蓋章;出院記錄並蓋章;手續完備的「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轉診單」
(二)結算
如果參保人是異地住院手續齊全,5個工作日後可以憑收單憑據、本人身份證直接到社保中心結算報銷。需要注意的是每月28日至月底暫停報銷,次月1日起恢復報銷。
⑹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什麼包括什麼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社會醫療保險的組成部分,採取以政府為主導,以居民個人(家庭)繳費為主,政府適度補助為輔的籌資方式,按照繳費標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則,為城鎮居民提供醫療需求的醫療保險制度。
不了解社保的用途的可以看看這篇文章:《社保的最新解析,到底有什麼用途? 》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報銷范圍
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葯店發生的下列項目費用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報銷范圍:
(一)住院治療的醫療費用;
(二)急診留觀並轉入住院治療前7日內的醫療費用;
(三)符合城鎮居民門診特殊病種規定的醫療費用;
(四)符合規定的其他費用。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辦理流程:
1、首次參保城鎮居民醫保的:戶口簿、身份證和學籍證明原件並提交復印件、一張一寸近期彩色登記照,自行確定並攜帶一張用於繳費的銀行卡。
2、再帶上上述證件及照片,去戶口所在地的社區,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相關手續後,由社區統一參保即可;
3、需要說明的是: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以家庭為單位參保的,當事人要參保該項的,戶口本內的家庭成員都應該同時申報參保。
另外,以下三類人員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低保對象需出示《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並提交復印件。一級、二級的重度殘疾人,需出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原件並提交復印件。低收入家庭老人需提交居住地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未按月享受養老金或退休金待遇的證明。
對醫療險的概念有不懂得朋友可以看這篇:《醫療險是什麼?都有哪些?》
有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可以提高我們應對風險的能力,但是還不足夠,想要在生活的意外和風險來臨時更從容,就要配齊四大險種。
⑺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是怎麼回事
1、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又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是指國家為保障參保職工的基本醫療待遇,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國家有關規定,向參保單位和參保職工籌集用於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專項基金。該項基金由參保單位和參保職工個人按照一定的繳費比例共同繳納。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應當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主要是由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利息;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滯納金;依法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其它資金等五部分構成。
2、個人賬戶
個人賬戶是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技術監督局發布的社會保障號碼為每一個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建立,記錄單位按規定劃轉的養老保險費和個人繳納的全部養老保險費,作為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退休時計發個人賬戶養老保險金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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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限額
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
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要劃定各自的支付范圍,分別核算,不得互相擠占。要確定統籌基金的起付標准和最高支付限額,起付標准原則上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
起付標准以下的醫療費用,從個人帳戶中支付或由個人自付。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主要從統籌基金中支付,個人也要負擔一定比例。超過最高支付限額的醫療費用,可以通過商業醫療保險等途徑解決。
統籌基金的具體起付標准、最高支付限額以及在起付標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額以下醫療費用的個人負擔比例,由統籌地區根據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則確定。
⑻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買葯可以報銷么
不可以的。
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葯店發生的下列項目費用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報銷范圍:
(一)住院治療的醫療費用;
(二)急診留觀並轉入住院治療前7日內的醫療費用;
(三)符合城鎮居民門診特殊病種規定的醫療費用;
(四)符合規定的其他費用。
保險待遇:
1、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主要用於支付參保居民的住院和門診大病、門診搶救醫療費,支付范圍和標准按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標准執行。
2、起付標准(也就是通常說的門檻費)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一樣,即三級980元、二級720元,一級540元。
3、就醫管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居民就醫實行定點首診和雙向轉診制度,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專科醫院、院店合作和二級及其以下醫療機構確定為首診醫療機構。
將部分三級綜合和專科醫療機構確定為定點轉診醫療機構,參保居民就醫時應首先在定點首診醫療機構就診,因病情確需轉診轉院治療的,由定點首診醫療機構出具轉院證明。
方可轉入定點轉診醫院接受住院治療,等病情相對穩定後,應轉回定點首診醫院。
4、支付比例:基金支付比例按不 同級別醫療機構確定,一級(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二級、三級醫療機構基金支付比例為75%、60%、50%。
城鎮居民連續參保繳費滿2年後,可分別提高到80%、65%、55%。
5、基本保額:一個自然年度內,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額為每人每年1.6萬元。如果是由於慢性腎功能衰竭(門診透析治療)。
惡性腫瘤(門診放、化療)、器官移直抗排異治療、系統性紅斑狼瘡、再生障礙性貧血(簡稱「門診大病」)患者,年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可提高到每人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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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銷比例
一是學生、兒童。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8萬元以下醫療費用,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5%;二級醫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為65%。
二是年滿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0萬元以下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0%;二級醫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為65%。
三是其他城鎮居民。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0萬元以下的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0%;二級醫院住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55%;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為60%。
城鎮居民在一個結算年度內住院治療二次以上的,從第二次住院治療起,不再收取起付標準的費用。轉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規定的轉入或再次入住醫院起付標准補足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