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購買的基金、股票的本金是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婚後升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在婚後購買的東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以結婚證上的時間為准。
② 男方在婚前做的投資理財,收益是在婚後才得到的,那這筆錢屬於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
收益部分算婚後財產
如果男方繼續用這筆收益所得進行投資,所得屬於婚前還是婚後財產?>>>>仍屬於婚後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獎金;
(二) 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 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③ 理財類保險獲得收益後算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
那個理財保險是專屬於私人的,這和婚前婚後財產是不牽扯任何關系,就是結了婚以後你這個東西也屬於私人,屬於指定的受益人的,跟這個夫妻共同財產扯不上關系。
④ 理財產品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理財產品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明確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理財產品,同樣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即便是「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請參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如下規定:
第十一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⑤ 婚前買的理財 屬於婚前財產嗎
首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五條規定,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因此,由於購買的理財為婚前個人財產,但是理財收益不屬於孳息和自然增值,所以理財收益應當為夫妻共同財產。
⑥ 婚前房子變賣資金購買理財還算婚前財產嗎
正常來說,在婚前用變賣房產取得的資金購買理財產品,這部分理財產品屬於個人的婚前財產,但是理財產品如果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產生的收益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如果你在結婚之前也出幫助對方購買房產,那麼就不能這樣算了。
⑦ 關於婚前微信支付寶上買的理財產品婚後算不算個人財產
如果從時間節點看結婚後沒有追加資金,就應該算婚前財產,因為微信或支付寶上,入賬時間和金額明顯可查。
⑧ 保險理財產品屬於個人財產還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保單是屬於個人財產,該保單屬於被保險人以及受益人,離婚後被保險人以及受益人是誰保險利益就是誰的,如果是以指定受益人的方式投保的,受益還是免稅的。根據法律的規定,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理財保險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保險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可分割」如同一條鐵律,但實際上根據相關規定,保險在離婚時也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考量。
3.共同財產投保的,保險金為共同財產的;個人財產在婚前投保,保險金為個人財產;個人財產在婚後以共同財產投保,保險金為個人財產,但已繳納的保險費中有一半屬於對方。
4.《保險法》規定任何人不能在投保人的合法權益內強行要求投保人退保,故而通常的做法是當夫妻雙方互為投被保人時,在離婚後到保險公司進行投保人變更,將保單完全轉讓給被保人那方,然後對保單現價進行對半分割;或直接退保,將退還的保單現價對半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