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保險公司掛單在其他業務人員名下是否違規
又有個不太厚道的想法,首先保監局管的可能性很小,別人掛給你這種說不清楚,如果是個人業務掛渠道拿手續費就比較刺激。所以我有個想法,你反正都要揭發做好繼續准備了,再打你卡上的錢你就不拿出來了,你自己算清楚你應該得的錢,占為己有,反正公司不仁不義在前,再說了,虛掛業余他也沒辦法舉證,業務是你的,錢也是你的。
⑵ 保險掛單問題
一般自己的單自己跟會好點咯。如果主管掛單在你那裡,其實對他才會有點不方便,不用想太多。有師傅帶,很好的事情。
⑶ 保險公司主管掛單業務員名下套取公司補貼且避稅違法嗎
套取公司補貼違反公司有關制度需要承擔違紀責任。不納個稅涉嫌違法,會受到稅務局處罰。
⑷ 保險監管的處罰措施
保險機構,在開展工程保險市場業務過程中,通過不斷的險種創新研發、保險功能拓展、保險服務提升,能夠在為相關建設活動主體提供有效風險保障的同時,發揮多方面的功能作用。
一、工程保險監管的概念
所謂工程保險監管,就是國家(其代表是保監會)通過一定的途徑和手段對工程保險市場和保險公司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和管理。國家對工程保險業的監管,是國家管理經濟的職能在工程保險業中的體現。國家通過法律的、經濟的和行政的手段對工程保險業的組織、業務經營、財務等各項活動及工程保險市場的秩序進行直接或間接的指導、協調、監督和干預。
二、監管的目的與作用
工程監管的主要目的包括:1.保證保險人有足夠的償付能力;2.規范工程保險市場、維護保險業的公平競爭;3.防止保險欺詐;4.彌補自行管理的不足。
其作用,主要圍繞「規范市場競爭秩序」、「降低事故糾紛協調成本」與「提高整體監管水平」三點而來:
1.制止市場無序競爭,促進工程保險市場良性發展
一般在保險業務增長較快的國家裡,比如我國,其工程保險市場很容易會出現無序競爭,突出表現就是破壞性的價格競爭相當普遍,結果,不僅造成了工程保險市場秩序的混亂,而且擴大了經營成本,降低了業務質量和凈保費,使得保險公司的經濟效益下滑,最終損害了各家公司的根本利益。為有效的遏制這種傾向的蔓延,國家必須加強對工程保險的監管,以維護保險市場有序競爭。
2.降低處理事故糾紛的協調成本
工程保險是讓可能發生事故的損失實現用合同的形式制定下來,事故處理就可以簡單、規范,避免了無謂的糾紛,降低了事故處理本身的成本,參加保險對保險人來說,雖然將會為此獲得此種服務付出額外的一筆工程保費,但卻降低著整體糾紛處理成本。
3.有利於監管機構提高整體監管水平
在我國工程保險雖然是一個新興產業,但其在保險業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對其進行監管,就要求有相應的專業人員來從事這項工作。而工程保險相對於其他類別的保險而言,專業性很強。作為一個合格的工程保險監管人員,必須精通保險、財務、金融、法律、工程技術、風險管理等相關方面的知識。因此,監管機構要想對工程保險進行有效監管,就必須培育一批專業的工程保險監管人才。而這些高素質專業人員的加盟,將提高監管機構的人才素養,最終促進監管機構提高整體監管水平。
三、監管機構主體與變化
長期以來,我國保險業實行國家銀保監會與地方銀保監局共同組成的兩級監管體系,工程保險的市場監管也在該體系之下。但在2020年3月前,工程保險的產品審批/備案和監管許可權主要在國家銀保監會手中,地方銀保監局對於轄內工程保證保險的市場監管許可權有限。
2020年2月26日,銀保監會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財產保險公司產品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自3月起,除使用示範產品的機動車輛商業保險、中央財政保費補貼型農業保險產品由銀保監會負責備案並監管外,其他產品均由屬地銀保監局負責備案並監管。我國工程保險開始全面實行屬地銀保監局備案制,工程保險的產品備案和監管許可權也自銀保監會下放至屬地銀保監局。
從銀保監會審批制到屬地銀保監局全面備案制,國內工程保證保險的市場監管重點開始由事前審批向事中、事後的動態監管轉變。依據《通知》內容,未來各地銀保監局將重點關注工程保證保險的條款費率、風險控制,從資產負債匹配、信息披露、內部控制等方面進行保險資金運用監管,對規范工程保證保險市場經營秩序發揮重要監管作用。
四、行業自律與信用監管
除了來自政府機關的行政監管,保險機構在開展工程保險市場業務時還受到來自行業自律組織與市場信用評價機制的監管作用。
保險行業自律組織,主要包括保險行業協會與保險同業公會。這些行業自律組織能夠通過制定行業自律守則、保險行業發展的指導性建議、共同遵守的費率和條件、統一的保險條款格式對保險機構開展工程保險市場業務進行監督與規范指導。如2019年9月6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投標保證保險、履約保證保險、預付款保證保險、質量保證保險四項建設工程領域行業示範條款,規范與指導國內工程保證保險市場業務。
市場信用評價機制,指獨立的社會信用評級機構,採用一定的評級方法對保險公司的財務能力和經營穩定能力進行評價,在此基礎上對保險公司信用等級進行評定,並用一定的符號予以表示,從而為市場參與者提供服務的一種機制。權威的信用評價,不僅能夠解決投保人與保險機構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問題,令投保人對保險機構的資本金、償付能力、資產負債等情況進行了解,還能通過出具權威的信用評級報告避免保險機構不正當市場競爭,成為保險機構融資發展的重要參考依據,發揮市場優勝劣汰作用,發揮市場監管的輔助作用。
⑸ 代繳社保如果被發現,單位和個人都會受到什麼處罰
對於交社保這個話題,其實我在之前的回答中已經回答過很多次了,但是在實踐中,交社保的現象還是比較普遍的。關於支付的問題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也沒有明確的處罰。事實上,對單位和個人沒有任何處罰的問題 事實上,有兩種情況我們指的是支付社會保障 一是由掛靠單位支付;第二是人力資源公司的支付方式 所謂掛靠單位繳費,主要是針對部分靈活就業人員。
因為對社保知識的了解不夠深入或者不全面,找一個有親戚朋友的公司來買單 所謂隸屬關系,主要是指我不在公司工作,但屬於法律意義上的公司員工。除了不在公司工作,還需要具備公司員工的主體資格 比如我要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進入公司員工花名冊,公司就要辦理社保繳納賬戶,增加社保繳納。除了沒有收到公司發的工資,所有社保支付的費用都要我全額承擔。繳費標准按公司員工繳費標准繳納,繳費比例仍按公司員工繳費比例承擔,專業人力資源公司的支付方式,採用專業人力資源公司的支付方式,也和打電話的情況一樣
⑹ 保險公司主管掛單業務員名下多拿錢違法嗎
這個叫做職務侵佔罪,是很明顯的違法行為,並不是說看你單位怎麼規定的。但是是否起訴要看嚴重程度和單位是否追究?單位可以內部罰款就行了。
⑺ 保險掛單員主要做什麼
沒有這個說法,是不是有人叫你做業務,然後給正式業務員,這樣做是違法的,這叫掛單
⑻ 會受到處罰嗎
如果收貨後認識到買賣印章屬於違法行為,從而退貨退款,公安機關應當減輕處罰或者不予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印章的;
(二)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的;
(三)偽造、變造、倒賣車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藝演出票、體育比賽入場券或者其他有價票證、憑證的;
(四)偽造、變造船舶戶牌,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船舶戶牌,或者塗改船舶發動機號碼的。
第十九條違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輕處罰或者不予處罰:
(一)情節特別輕微的;
(二)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後果,並取得被侵害人諒解的;
(三)出於他人脅迫或者誘騙的;
(四)主動投案,向公安機關如實陳述自己的違法行為的;
(五)有立功表現的。
而且你這些根本就未收貨,交易根本沒有完成,所以從法理上來講並不會受到處罰。
⑼ 保險違規行為不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故意遮擋機動車車牌的,不會被拘留。但可由交警部門處罰款200元、記12分的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第九十五條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附件二之《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
一、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
(一)駕駛與准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六)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七)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八)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九)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以及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
(十)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鍾的;
(十一)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⑽ 違反保險法應該受到什麼處罰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為之一,進行保險欺詐活動,應承擔什麼責任
(一)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
(二)未發生保險事故而謊稱發生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三)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四)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等人身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五)偽造、變造與保險事故有關的證明、資料和其他證據,或者指使、唆使、收買他人提供虛假證明、資料或者其他證據,編造虛假的事故原因或者誇大損失程度,騙取保險金的。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有以上行為之一,進行保險欺詐活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情節輕微,尚不構成犯罪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保險公司及其工作人員在保險業務中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欺騙投保人,應承擔什麼責任?
保險公司及其工作人員在保險業務中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欺騙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或者拒不履行保險合同約定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對保險公司處以五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有違法行為的工作人員,處以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限制保險公司業務范圍或者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
保險公司及其工作人員阻礙投保人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或者誘導其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或者承諾向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給予非法的保險費回扣或者其他利益,應承擔什麼責任?
保險公司及其工作人員阻礙投保人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或者誘導其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或者承諾向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給予非法的保險費回扣或者其他利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對保險公司處以五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有違法行為的工作人員,處以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限制保險公司業務范圍或者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