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分期付款中車輛出現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怎麼賠求大神幫助
貸款購車在分期付款中,與保險理賠沒有關系,該怎樣理賠還怎樣理賠。
『貳』 車貸的出了交通事故怎麼處理
銀行在發放個人汽車貸款時,會要求保險單上填寫的受益人為貸款銀行。對於較大的理賠款項,保險公司就需要徵求貸款銀行的意見。如果貸款銀行要求獲得賠付,保險公司會將款項賠付給貸款銀行,貸款銀行將賠付款項直接償還貸款人的貸款本金和利息。
車主要積極協助保險公司完成對車輛查勘、照相以及定損等必要工作。結案前應向交管部門了解事故中自己應負多大的責任、損失多少和傷者的賠償費用等情況,然後再向保險公司詢問哪些情況能賠哪些情況不能賠,盡量減少損失。
同時,車主在找救援公司拖車以及找修理廠修車時,關於價格問題要與保險公司及時溝通,避免救援公司或者修理廠的開價與保險公司的賠償價格相差太大。
『叄』 發生交通事故怎麼走保險
1. 報案
(1)出險後,客戶向保險公司理賠部門報案;
(2)內勤接報案後,要求客戶將出險情況立即填寫《業務出險登記表》(電話、傳真等報案由內勤代填);
(3)內勤根據客戶提供的保險憑證或保險單號立即查閱保單副本並抄單以及復印保單、保單副本和附表。
查閱保費收費情況並由財務人員在保費收據(業務及統計聯)復印件上確認簽章(特約付款須附上協議書或約定);
(4)確認保險標的在保險有效期限內或出險前特約交費,要求客戶填寫《出險立案查詢表》,予以立案(如電話、傳真等報案,由檢驗人員負責要求客戶填寫),並按報案順序編寫立案號;
(5)發放索賠單證。經立案後向被保險人發放有關索賠單證,並告知索賠手續和方法(電話、傳真等報案,由檢驗人員負責);
(6)通知檢驗人員,報告損失情況及出險地點。
以上工作在半個工作日內完成。
及時報案很重要
保險車輛若發生道路保險事故後,應立即向事故發生地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同時撥打保險公司報案電話。
保險車輛若發生非道路(如小區等)保險事故後應向公安管理部門報案,並及時(48小時內)向保險公司報案。
保險車輛若發生涉及人傷的保險事故,應及時搶救傷者、嚴重人傷向醫療部門報案,並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並向醫療核損部門咨詢。
保險車輛若發生盜搶事故,應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報案(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同時向保險公司報案,之後還應配合保險公司理賠人員做筆錄及現場勘查;到報社辦理登報聲明;到養路費稽核處辦理停駛手續;公安機關偵察;三個月內被盜車輛找回,保險公司賠付因盜搶引起的修理費用,三個月後車還未找回就到保險公司辦理權益轉讓書;向保險公司提交索賠手續,辦理理賠。
2. 查勘定損
(1)檢驗人員在接保險公司內勤通知後1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查勘和檢驗工作(受損標的在外地的檢驗,可委託當地保險公司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
(2)要求客戶提供有關單證;
(3)指導客戶填列有關索賠單證。
注釋:
為了能夠盡快趕到出事地點,保險公司在全國范圍內都設有網上定損點,會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查勘、定損。
1、需要現場查勘定損的:保險公司會派專業人員迅速趕到現場進行查勘處理。被保險人須會同保險人檢驗,確定修理項目、方式和費用。
2、不需要現場查勘定損的:保險事故車輛拖至離事故現場較近的修理廠。如該修理廠是保險公司的遠程定損點,可直接對事故車輛定損。不是的,可以聯系保險公司派專業人員前去定損。
3、如果保險公司在限定的時間內沒有派定損人員到定損點進行查勘、定損的,被保險人可與保險公司商議,申請駐點的物損評估機構進行定損,保險公司對評估機構的定損應當予以認可,但保險公司對交通事故的真實性有勘驗、調查的權利。
4、當事人對保險公司的財產損失核定不認可的,在車輛未修理之前可申請評估機構進行財產損失核定;當事人對評估機構的定損仍不認可的,可向評估機構的上一級機構要求重新核定;對保險公司的定損或評估機構重新核定均不認可的,可依法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肆』 貸款買車保險如何理賠
根據銀行規定,貸款買車購買保險時必須添加特別約定即第一受益人為貸款銀行。在之後出現保險理賠的情況時,如您按時還款無延期,出險後提供身份證、駕駛證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維修發票或清單,交給銀行,銀行會出去理賠確認函,確認叫理賠款項支付給車主,再由車主支付相關維修費用。
拓展資料:
保險理賠,是指在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而使被保險人財產受到損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損害時,或保單約定的其它保險事故出險而需要給付保險金時,保險公司根據合同規定,履行賠償或給付責任的行為,是直接體現保險職能和履行保險責任的工作。
簡單的說,保險理賠是保險人在保險標的發生風險事故後,對被保險人提出的索賠請求進行處理的行為。在保險經營中,保險理賠是保險補償職能的具體體現。
《保險法》第 22 、 23 條規定,保險事故發生後,依照保險合同請求保險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時,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應當向保險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保險人依照保險合同的約定,認為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應當通知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補充提供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網路——保險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