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對方代墊保險費的會計分錄怎麼寫
一、企業購買商品時對方代墊保險費,這項費用構成采購物資的成本並形成欠代墊方的負債。會計分錄為:
借:原材料(或材料采購、在途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二、解釋
1、購入的存貨,其成本包括:買價、運雜費(包括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包裝費、倉儲費等)、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以及按規定應計入的稅費和其他費用。
2、「應付賬款」是指企業因購買材料、商品或接受勞務供應等經營活動而應付給供應單位的款項。通過「應付賬款」科目核算。既然是「代墊」,說明這筆保險費應由購買單位負擔,應歸還給對方,所以記入「應付賬款」科目的貸方。
⑵ 代墊保險費的會計分錄如何寫
⑶ 銷售商品墊付的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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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設銷售(機構)部門人員支付的社會保險費應計入銷售費用
未專設銷售(機構)部門,則計入管理費用
與工資核算相同。
⑷ 代墊保險費是什麼科目
原材料、商品、低值易耗品等通過購買而取得的存貨的初始成本由采購成本構成。存貨的采購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以及其他可歸屬於存貨采購成本的費用。 其他可歸屬於存貨采購成本的費用,即采購成本中除上述各項以外的可歸屬於存貨采購成本的費用,如在存貨采購過程中發生的倉儲費、包裝費、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等。這些費用能分清負擔對象的,應直接計入存貨的采購成本;不能分清負擔對象的,應選擇合理的分配方法,分配計入有關存貨的采購成本。分配方法通常包括按所購存貨的重量或采購價格的比例進行分配。 商品流通企業在采購商品過程中發生的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以及其他可歸屬於存貨采購成本的費用等,應當計入存貨的采購成本,也可以先進行歸集,期末再根據所購商品的存銷情況進行分攤。對於已售商品的進貨費用,計入當期損益;對於未售商品的進貨費用,計入期末存貨成本。企業采購商品的進貨費用金額較小的,可以在發生時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 代墊保險費的那一張單可獨立做賬: 借:原材料-XX材料 貸:其他應付款-XX公司 還代墊保險費時: 借:其他應付款-XX公司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等
⑸ 銷貨方在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代辦保險費是否繳納增值稅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38號)第六條規定:「銷售額為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第50號令)第十二條規定:「條例第六條第一款所稱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但下列項目不包括在內:
......
(四)銷售貨物的同時代辦保險等而向購買方收取的保險費,以及向購買方收取的代購買方繳納的車輛購置稅、車輛牌照費。」
⑹ 銷售商品,對方購貨方支付的保險費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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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產品為對方代墊運費,和貨款一起計入應收賬款中,會計分錄為借:應收賬款,貸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費。
應收賬款是指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經營活動,應向購貨單位或接受勞務單位收取的款項,主要包括企業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等應向有關債務人收取的價款及代購貨單位墊付的包裝費、運雜費等。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經營活動應收取的款項。
企業(保險)按照原保險合同預定應向投保人收取的保費,可將本科目設為1122應收保費科目,並按照投保人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金融)應收的手續費和傭金,可將本科目改為「1124應收手續費及傭金」科目,並按照債務人進行明細核算。
不包括各種非經營活動發生的應收款項。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採用遞延方式收取合同或吸引價款、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在「長期應收款」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債務人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發生的應收賬款,按應收金額,借記本科目,按確認的營業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手續費及傭金收入」、「保費收入」等,科目。收回應收賬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涉及增值稅銷項稅額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
代購貨方墊付的包裝費、運雜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收回代墊費用時做相反分錄。
⑺ 購買材料時對方代墊保險費我們做賬入什麼科目
原材料、商品、低值易耗品等通過購買而取得的存貨的初始成本由采購成本構成。存貨的采購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以及其他可歸屬於存貨采購成本的費用。
其他可歸屬於存貨采購成本的費用,即采購成本中除上述各項以外的可歸屬於存貨采購成本的費用,如在存貨采購過程中發生的倉儲費、包裝費、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等。這些費用能分清負擔對象的,應直接計入存貨的采購成本;不能分清負擔對象的,應選擇合理的分配方法,分配計入有關存貨的采購成本。分配方法通常包括按所購存貨的重量或采購價格的比例進行分配。
商品流通企業在采購商品過程中發生的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以及其他可歸屬於存貨采購成本的費用等,應當計入存貨的采購成本,也可以先進行歸集,期末再根據所購商品的存銷情況進行分攤。對於已售商品的進貨費用,計入當期損益;對於未售商品的進貨費用,計入期末存貨成本。企業采購商品的進貨費用金額較小的,可以在發生時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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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墊保險費的那一張單可獨立做賬:
借:原材料-XX材料
貸:其他應付款-XX公司
還代墊保險費時:
借:其他應付款-XX公司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等
⑻ 用商業匯票買材料,對方代墊保險費,運雜費
1、購買原材料對方代墊的運雜費計入原材料科目中;
2、會計分錄如下: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銀行存款/現金
3、代墊運費指本該由購貨方承擔的運費,由於承運人不便到購貨方收款,而由銷售方代購貨方墊付給承運部門,然後向購買方收回代墊款項。
銷售方發生的代墊運費,其實際付款者是購貨方。銷貨方只是按照合同的約定,受購買方的委託,代購買方將其購買的貨物委託承運部門運輸到指定地點,代為墊付運輸費用或代為辦理托運手續並墊付運輸費用,然後將墊付款向購買方收回。
⑼ 代墊保險費計入應收賬款嗎
一、企業購買商品時對方代墊保險費,這項費用構成采購物資的成本並形成欠代墊方的負債。會計分錄為:
借:原材料(或材料采購、在途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二、解釋
1、購入的存貨,其成本包括:買價、運雜費(包括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包裝費、倉儲費等)、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以及按規定應計入的稅費和其他費用。
2、「應付賬款」是指企業因購買材料、商品或接受勞務供應等經營活動而應付給供應單位的款項。通過「應付賬款」科目核算。既然是「代墊」,說明這筆保險費應由購買單位負擔,應歸還給對方,所以記入「應付賬款」科目的貸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