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某人用帳外資金購買了一些理財產品,獲得一些收益,但所有資金未離開該帳戶,請問這樣算挪用公款罪嗎
沒有轉款憑證的話,就沒有挪用公款。例如,如果你將境外資金辦理質押,但是質押並沒有登記,待解壓後,沒有出現過質押痕跡,就沒辦法查出你將資金挪用過。
❷ 挪用公款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是否能夠認定為營利活動
刑法對公款購買銀行的理財產品,屬於進行營利活動的盈利行為。如果數額達到較大以上是構成挪用公款罪的,如果挪用的是集體單位的資金,則屬於挪用資金罪。如《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就規定了,挪用公款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的處罰
❸ 單位挪用財政資金,購買理財產品,按規定怎樣處
應立即追回資金,如不能追回的情況發生風險損失需要承擔經濟損失,同時根據嚴重程度還應追究相關責任人的相應的法律責任。
❹ 會計出納一人擔任 挪用集體資金60萬元用於購買理財產品末經領導簽字,沒上村民代表會。犯法嗎
首先,會計和出納不能為一個人,在管理上這樣的做法就存在漏洞。
其次,未經允許挪用公款,相當於職務侵佔,但所謂民不告,官不究,如果沒有提及上訴,就不算犯法,但就此行為,當屬於職務侵佔了。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❺ 為了謀取好處費而挪用公款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行為如何定性
你好,根據使用者的身份來判定,涉嫌挪用公款或者挪用資金。
❻ 挪用資金購買理財產品案例分析
要看這筆資金使用期,我是理財公司的,短期的要3個月,長期的是一年,收益率百分之10左右
❼ 有一村幹部挪用涉農資金40000元,最高處罰可以達到什麼程度
村幹部在定罪時涉及到認定是否國有的身份的問題,這個有看他現在涉嫌的罪名。另外涉農資金是否屬於應急資金,如果是應急的屬於加重處罰的。
❽ 挪用資金一百萬給別人到銀行買理財產品有沒有罪
受銀行人員欺騙將公款購買理財產品涉嫌挪用資金罪。 挪用資金罪,根據我國《刑法》和有關司法解釋規定,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
❾ 挪用資金到銀行買理財產品有沒有罪
肯定有罪啊
❿ 村幹部挪用公款12萬放銀行半年,獲得利息4000元,這種情況下量刑重不重
村幹部挪用公款12萬放銀行半年,獲得利息4000元,涉嫌挪用資金罪,一般來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