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2017年重慶失業保險金領取金額標准和期限是多少
2017年重慶失業保險金領取金額標准為每月1050元。其領取期限根據其繳費年限來確定,累計繳費時間滿一年不足兩年的為三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兩年不足三年的為六個月等。
根據《重慶市失業保險條例》第二十四條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確定。具體劃分為:
(一)累計繳費時間滿一年不足兩年的為三個月;
(二)累計繳費時間滿兩年不足三年的為六個月;
(三)累計繳費時間滿三年不足四年的為九個月;
(四)累計繳費時間滿四年不足五年的為十二個月;
(五)累計繳費時間滿五年不足七年的為十五個月;
(六)累計繳費時間滿七年的為十六個月。以後累計繳費時間每增加一年,領取期限增加一個月,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失業人員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其繳費的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應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未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第二十五條 失業保險金的標准,按照低於最低工資標准,高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原則,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制訂並報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對外公布。
(1)重慶失業保險金發放時間擴展閱讀:
《重慶市失業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單位與職工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後,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書面告知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失業登記和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
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及檔案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送失業人員戶口所在區、縣(自治縣、市)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審查。區、縣(自治縣、市)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於收到失業人員有關材料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書面答復單位能否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自原單位簽發有關證件之日起六十日內,到戶口所在區、縣(自治縣、市)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和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
『貳』 重慶滿多久可以領失業保險金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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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領失業補助所需資料
1、身份證;
2、戶口本;
3、社保卡;
4、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5、失業登記證明。
【備注】:不同地方失業金領取所需資料不同。
一個月可以領多少錢失業金?政策是這樣規定的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的規定,失業保險金的標准,應當按照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高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根據《企業最低工資規定》的規定,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所在企業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目前,全國已有30個省、直轄市和自治區制定了最低工資標准,並建立了相應的調整機制。直轄市一般統一為一個標准。省、自治區根據各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確定幾個標准,各地區採用不同的標准。《條例》所說的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指的是統籌地區的最低工資標准。
失業金領取時間最長不超24個月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17條的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的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叄』 重慶市失業保險每月領取的時間
你每月簽字之後,失業保險部門會在統發時間給你發放,比如萬盛區就是1-10號簽字,20-25號左右發放到位
『肆』 重慶失業保險打款時間幾號
失業金是每月二十號左右發放到你的銀行卡的。發送到你辦理領取失業金我的時候的銀行卡中。通過 登陸 法律咨詢貼吧,你還可以去直接發布帖子,與律師互動問答法律問題。
『伍』 在重慶失業保險資料交了後,好久能夠領取錢失業金
一般來說,當月提交資料並審核備案通過的話,次月就可以領到失業金了。
一、重慶2017年失業保險金發放金額是多少?辦理失業保險領取手續後可以領到保險金?
【回答】:今年失業保險金發放金額為1050元/月,一般辦完手續後第二個月開始按月發放。
重慶失業保險金領取流程
1、城鎮戶口:申請人攜帶身份證、戶口簿、解除勞動合同原件等資料到街/鎮社保工作機構進行失業登記、待遇領取手續。
2、農業戶口:申請人攜帶解除勞動合同書、失業保險參保證明、失業職工介紹信到社保分局辦理失業登記並領取就業失業登記證,享受農民工一次性生活補助金失業保險待遇。
『陸』 重慶失業保險辦理後多久可以領到保險金
一、重慶失業保險辦理完手續後第二個月開始按月發放。
二、失業保險金由銀行代為發放。職工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鎮社會保障所辦理失業保險手續(不能委託他人代辦),次月25日前通過銀行將本月已辦理失業保險金發放給本人。失業職工在領取失業金期間必須按月到鎮進行一次審核、簽字。
2015年重慶失業保險金領取
失業金發放標准
一類地區:875元
萬州、黔江、涪陵、渝中、大渡口、江北、沙坪壩、九龍坡、南岸、北碚、渝北、巴南、長壽、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大足、璧山、銅梁、潼南、榮昌、北部新區、萬盛經開區
二類地區:805元
梁平、城口、豐都、墊江、武隆、忠縣、開縣、雲陽、奉節、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陽、彭水
辦理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按規定辦理失業和求職登記的。
辦理材料
1、《失業保險金申領表》
2、本人身份證明;
3、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4、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
5、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辦理流程
1、失業人員原單位:應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報受理其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備案,並按要求提供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參加失業保險及繳費情況證明等有關材料。
2、失業人員: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3、領取辦法:失業保險金由戶口所在區縣(自治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失業人員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開具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
辦理時限及地址
辦理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辦理地點:重慶市就業服務管理局
地址:重慶市江北區建新北路三村1號
辦理費用: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