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浙江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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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養老保險和農村養老保險,都是屬於社會保險范圍。並且農村養老保險明確規定了,沒有參加社會保險的,才可以參加農村養老保險,所以,國家是不允許參加兩個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也只能是一個,所以不能同時享有兩個。
具體來說,主要部分處理辦法基本相同。
1.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同時又參加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的,按照浙江省的標准就是,參加的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可以按規定折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6年,大病醫療統籌折算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10年)。
2.參保人員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根據其養老保險實際繳費年限和折算繳費年限確定養老保障待遇:如果兩者相加滿15年的,可以按企業退休,享受職工基本養老金;
3.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有兩種處理方式:(1)選擇一次性補繳基本養老保險滿15年後辦理養老金領取手續,(2)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就是將實際繳納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折算到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按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辦法辦理手續領取待遇。
4.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領取手續時,可以同時一次性補繳滿20年的醫保年限後,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⑵ 2020年7月1曰以後農民失地養老保險怎麼辦浙江省衢州市
一、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指的是什麼?
失地農民指的是由於城市化發展,一些農民的土地將面臨徵收或者是轉為非農業用地是避免不了的,因此國家出台了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快來保障農民的權益,就是讓他們在沒有土地的情況下,還能安心養老,因為在農村土地可以說是農民的命根子,沒有土地就沒有經濟來源,所以國家為了解決農民失地的後顧之憂而出台的政策。對於失地農民養老保險並不是什麼人都可以參保的,需要符合以下條件才行。
1.失地農民指主要指政府統一徵收農村集體土地而導致失去全部或部分土地,僅僅只針對征地時對所征土地享有承包經營權的人員。
2.規定年滿18周歲及以上的失地農民方可自願參保,年齡以居民身份證登載的出生日期為准,征地時間以征地批文為准。
2.城鎮職工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怎麼辦理?
(1)辦理終止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手續;
(2)本人提出參加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的申請;
(3)各被征地村(社區)為其辦理增員手續;
(4)個人補繳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費;
(5)市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為其辦理參保手續。
⑶ 2020年失地農民每人需失地多少畝才有1人可參保
土地被國家依法批准被征後,人均耕地面積不足0.3畝的失地農民,年滿16周歲且未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民,能提供相關材料證明。同時滿足以上兩個條件才能申請失地保險
⑷ 浙江農村失地保險交15000和24000的以後的養老金有區別嗎
因徵收地農業戶籍人口失去土地而得到補償的保險,補償15000和24000金額的養老金當然有區別,現在繳納的養老金多,將來到60歲每月領取的養老金就多,現在繳納的少,將來領取的就少。
⑸ 浙江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
企業養老保險和被征地養老保險,都是屬於社會保險范圍。並且被征地養老保險明確規定了,沒有參加社會保險的,才可以參加被征地養老保險,所以,國家是不允許參加兩個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也只能是一個,所以不能同時享有兩個。具體來說,主要部分處理辦法基本相同。1.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同時又參加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的,按照浙江省的標准就是,參加的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可以按規定折算城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6年,大病醫療統籌折算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10年).參保人員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根據其養老保險實際繳費年限和折算繳費年限確定養老保障待遇:如果兩者相加滿15年的,可以按企業退休,享受企業基本養老金: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以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有兩種處理方式:(1)選擇一次性補繳基本養老保險滿15年後辦理養老金領取手續,(2)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參加新型被征地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就是將實際繳納的城鎮企業養老保險折算到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按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辦法辦理手續領取待遇。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以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領取手續時,可以同時一次性補繳滿20年的醫保年限後,享受企業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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