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同為財富傳承保險和信託應該選哪一個
如果是用保險,主要是指大額人壽保險,適合傳承現金類資產,並一定要指定受益人,而且受益人一定要比被保險人活的更長,而對於投保人的選擇,盡量以未來不會出現債務問題、道德問題為宜,同時也盡量比被保險人長壽為佳。
而對於家族信託,其可傳承的資產類型既包括現金資產,也包括股權和房產等,通過家族信託,可以隔離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未來的債務風險,也能防止婚姻變化帶來的資產分割風險,同時還能避免繼承可能帶來的種種問題,包括遺產稅、子孫爭產、子孫揮霍等。而且可以通過信託合同的靈活設定,來約束受益人的的行為,培養受益人的良好習慣等。
當然,有時候,也可以通過這兩者的結合來進行財富的傳承,也即保險金信託,將保險的確定性和杠桿性與信託的靈活性和獨立性完美的結合,實現最優的傳承效果。
除此之外,遺囑尤其是公證遺囑、遺贈協議等都是傳承的法律工具,各個工具各有特點及所適合的場景,具體的運用需要結合家庭的具體情況而定,包括家庭結構及成員關系、資產總量及形態和分布等。
另外,家族財富的傳承很多時候需要依靠一套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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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保險行業和信託行業哪個比較有發展前景
近年來,信託行業實現了快速發展,信託行業信託資產總額持續攀升。前瞻網發布的《2014-2018年中國房地產信託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數據顯示,2012年,信託行業資產總額達到了7.47萬億元,相比上年提高55.27%。伴隨著信託行業快速發展,信託行業兌付危機頻頻爆發。
2012年以來,信託行業信託產品兌付風險的暴露日漸頻繁,尤其是在房地產信託領域,信託兌付危機頻頻出現,數家大型信託公司接連曝出信託產品兌付危機,涉及金額都非常大,反映出信託產品市場風險積聚比較嚴重,部分風格激進、業務集中、兌付時間集中的公司面臨著較大風險。
信託業頻頻爆發的兌付危機折射出了信託業發生的深層次困境。從我國信託行業業務結構變化情況來看,融資類業務佔比近年來雖然有所下滑,但是依然占據主要部分,截至2012年末,信託行業融資類業務佔比依然高達48.87%。
由於我國信託行業業務結構以借貸融資為主,所以信託公司在經濟周期波動和轉換過程中面臨較大的信用風險管理壓力,借貸融資類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兌付(償付)風險日益突出。
融資性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缺乏流動性,缺少風險定價、風險轉移、風險緩釋機制,所以一旦經濟下行,信託行業融資類業務將面臨很大的兌付風險。而且,由於信託行業面臨著剛性兌付的「潛規則」,所以融資類業務的兌付風險全部轉入了信託公司內部,一旦出現兌付問題,信託公司就要想辦法進行兜底處理完成兌付。
在不健康的業務結構和「剛性兌付」的雙重壓力下,信託行業發展顯得「異常脆弱」,一旦經濟下行,很多信託公司將面臨著巨大的兌付壓力,事實上,很多兌付風險依然沒有暴露,而且在不斷集聚。
從商業銀行的經營情況來看,截至2013年3月末,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余額達到5243億元,同比增長20.7%,不良貸款率0.99%,比年初上升0.02個百分點。這已是自2011年第四季度以來,不良貸款余額連續六個季度反彈,未來一段時期不良貸款規模可能還會繼續攀升。商業銀行尚且如此,作為風險承受程度更高的信託行業,面臨的兌付危機可想而知。
信託行業步入了調整期,行業發展亟需轉型。從中國經濟金融發展趨勢來看,我國的信託公司發展空間依舊廣闊,盡管要經歷轉型期帶來的痛苦,以及承受來自其他金融機構的競爭壓力,但是轉型也是信託行業尋求可持續發展的不二選擇。
前瞻網認為:信託行業需要尋求經營戰略的重新定位,未來可選的經營戰略轉型方向包括:專業私人財富管理信託公司、專業的金融信託服務機構、以投資管理為主的專業信託公司、綜合性的信託公司、金融控股集團等。
信託公司都應該選擇自身的轉型道路,盡管轉型道路選擇可以不同,但是無論如何,信託公司都應當在專業投資(資產)管理能力和高凈值客戶的服務能力方面尋求提高和突破,從而實現信託行業的可持續發展。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您。
Ⅲ 家族信託和保險的區別
家族信託,是個人或家庭的名義成立的信託,主要功能是家庭財富的傳承、保險避稅、子女教育等。
家族信託目前國內較少,且資金要求在5000萬以上,但隨著高端人士觀念的覺醒,將來家族信託將更加有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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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保險理財和信託理財哪個更好呀
作為第三方理財機構的從業人員告訴你,兩者並沒有任何區別,第三方理財相當於代銷信託公司產品,起到的是代理銷售的角色,而投資人不管在信託公司買還是在第三方理財機構買都是買的信託公司發行的產品。
我個人認為區別主要有以下幾點:
1、第三方理財機構能夠接觸到更多信託公司的產品,而信託公司只會賣自己家的信託產品。(畢竟中國有68家信託公司,總可以有個排名高低,實力強弱之分)。這是第三方理財機構的優勢。能夠讓投資人有更多的產品可以對比和挑選。優中選優。
2、第三方理財機構與信託公司之間信息差異。
第三方理財機構畢竟處於代銷的角色,在信息溝通上和信託公司相差無幾。但是有一定的滯後性是正常的(比如准確的付息時間,到帳時間,當然,如果投資人問信託公司,信託公司客服也沒法給出一個准確的時間點)。
3、第三方理財機構服務意識要強於信託公司。信託公司不缺客戶的。第三方理財機構,由於本來就處於夾縫中生存,往上要看信託公司的臉色,往下要照顧好投資者。所以服務意識上要比信託公司好。(如果不信的話,分別打打第三方理財機構和信託公司的客服電話對比一下就知道,起碼第三方理財機構,工作24小時全天候服務)
產品上並沒有任何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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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保險產品和信託哪個好
人壽保險信託和投資連結型保險在設計理念上都運用了信託和保險的理念,在資金運作上也會有一些重疊,但是二者有明顯區別:
1、投資連結型保險是連接信託的保險產品,屬於創新型人壽保險,最初被設計出來是為了防止經濟波動或通貨膨脹對長期人壽保險造成損失,其在經濟發展過程中逐步演變成一種更注重投資的金融工具,其中風險和收益均由客戶和保險公司共同承擔和享受;
2、而人壽保險信託是連結保險的信託產品,即是將賠付的人壽保險金用於投資理財的信託產品,相比前者具有更完備的理財功能。
3、投資連結型保險具備投資和融資功能,產品的增值是其側重點;而人壽保險信託只能投資,更注重保本功能,以犧牲資金流動性換取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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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信託跟保險哪個收益大些
這個沒有可比較性
信託他是作為一個投資理財去使用,一次性繳付清楚,期限2-3年,利率現在一般為8%-9%
保險需每年追加一定的款項,連續支付10年以上,要想拿到理賠金額,有一定的限制,比如說你買的死亡保,你必須死亡你才能拿到保費。
Ⅶ 有1000萬還要買保險嗎 富人如何進行資產保全
資產管理「保單是容易變現的理財工具」 資產管理是在一定的范圍內,對資產進行合理的搭配、調用,以達到資產在風險可控的情況下,產生一定的收益。並且通過資產管理,還是能實現一些被規劃人的生活目標、管理目標。而資產保全已經上升到另一個層級,是指客戶的財產規模已經非常龐大了,今生今世花不完了,那麼如何在現有的法律框架允許的范圍內,以及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保證財富的穩定、不要縮水。因為在某些法律的環境下(比如遺產稅法),財富傳承的時候會損失很大一塊,怎樣合理地規避這種損失,以惠及下面幾代人的財富分配,怎樣避免家裡後院起火的情況,這些會是這類客戶更關心的。 實現這些功能可以利用的金融工具就是保險和信託 。人壽保險在讓人們透過金錢獲得心靈的坦然與安全感,進而向家人傳遞一份深切愛的同時,又與資產保全緊密地結合在一起,並彰顯出獨特的魅力。 人壽保險是一種十分容易「變現」的理財工具,是穩妥的資金儲備方式。很多人在經營自己的企業時,都會拿出一筆儲備金存到銀行,以備於特殊需要時可以追加到生意中周轉。但是當債權債務問題而引發法律訴訟時,銀行的這些錢就有可能被凍結。此時生意上的往來就可能會因為缺少周轉的現金流而導致停頓甚至引發破產。 但是,如果儲備的方式是購買人壽保險的保單,這個問題便不會那麼可怕。因為人身保險合同是以人的生命為保險標的,依據《保險法》的規定,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單,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或者質押,換句話說就是人壽保險的保單具有不可執行性。所以當所有的財產都被凍結甚至拍賣時,人壽保險的保單不會被凍結和拍賣,而其保單貸款功能則又使其成為了最便捷的「變現」工具。 因此,企業經營者如果能每年拿出一部分儲備金存入保險公司,購買終身壽險,就可以在債權債務糾紛引發的財產被凍結、出現資金周轉不靈的問題時,拿人壽保險的保單去保險公司進行質押貸款,貸款的額度通常在保單現金價值的70%-80%(具體比例可參照所購買保險合同的條款). 即便遭遇到企業破產,保險單的現金價值也不會被計入抵債資產。在這方面,美國安然公司的老闆可以說是很好的例子,他和他的家人在企業破產後還能享受很高的生活品質,就是因為在公司破產前,他和他的太太已經用350萬美元購買了人壽保險,在美國法律規定的框架下在破產之後還能擁有大量可支配的資產。 人壽保險是很好的避稅工具。納稅人利用合法的手段,在稅收法規許可范圍內,採用一定的形式、方法或手段,通過經營和財務活動的安排,逃避納稅義務的行為,就是很好的資產保全。資產保全這個層面高過於資產管理,如果資產保全沒有做好的話,資產管理是沒有意義的,因為如果平台不對,一個有錢人把一筆錢給了一個最後他不願意給的地方或人手上,額度越多他就越心煩,一點意義都沒有。 資產保全工具 「遺囑+現金」 做好資產保全就牽扯到兩大部分,一個是信託,一個是稅務 ,這當中牽涉到保險。以保險作為工具,以信託和稅務安排作為平台,到了這樣的層面以後,才是資產管理。此時的「錢生錢」已經超越了大眾投資者所進入的股票基金等二級市場,而是進入到衍生品以及股權投資類的投資渠道。由此可見,當今中國年收入在1000萬元以上的「有錢人」考慮理財的順序應該是:先做資產保全,再做資產管理。 保單就是遺囑,保單就是現金。舉個例子,一個有錢人的資產分配。比如說他有一個企業,有兩個小孩,有一些相應的金融資產,如果這個人說:我留個遺囑,我走了以後兩個小孩各50%,這就埋下了一個非常大的隱患。這個安排本身是不錯的,50%與50%的安排,但這種安排是一個現金分配,現金分配的結果是必須變賣資產,必須把這個企業給賣了,賣了以後才可以分。比如其中房子值1000萬元,這個房子要分給兩個小孩,只能賣了,不賣就沒法分。如果一個小孩留房子,另一個小孩拿500萬元,就會有分歧,拿錢的小孩會認為房子值1500萬元。如果放到企業則更復雜。所以當一個有錢人要傳承資產的時候,他完全不能以這種簡單的方式,必須要先規劃資產結構。 比如,這個人的兩個小孩當中大兒子比較善於經營企業,所以把企業留給大兒子,那麼企業現在經營評估是多少錢,比如值1個億。另外還有其他金融資產,總共有5000萬元。那麼兩個兒子各佔50%,按照7500萬元來算的話,大兒子繼承企業,二兒子除了繼承5000萬元金融資產,另外的2500萬元,可以設定二兒子在企業中持有25%的股份,然後這個股份將來值多少錢就是多少錢。 這當中5000萬元的金融資產可以用信託或人壽保險的方式,指定二兒子為受益人,就變成了無爭議資產。而大兒子繼承的企業資產也要有一個額度用人壽保險單來安排,用保險公司理賠的現金來支付資產轉移過程中的遺產稅。這樣的預先安排才能避免將來有可能發生的爭議,這是資產結構安排。給誰,誰承接什麼樣的資產,用什麼樣的方式和路徑繼承……所以,一個有錢人的資產結構規劃和財富分配規劃,遠遠超過死後大家把錢分一下的概念。 遺憾的是,很多有錢人都還沒有合理安排,甚至連遺囑都沒有,而僅僅是停留在心目中的比例分配。如果財富分配的結果是家族成員都不高興的話,那就失去了賺錢的所有意義,這個錢是沒有意義的,變成禍害了,變成帶來不幸福的源泉。所以在分配的時候,要考慮如何通過這個分配,使這個家族更團結,互相之間關系更融洽,這是境界。要緊的就是規劃好資產結構,以及盡早開始實施長期的資產保全規劃,比如壽險保單既要盡早買,又不能一次買夠。 在國外,很多國家都徵收遺產稅,而且額度很高。我國也已經開始討論並出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遺產稅暫行條例(草案)》,根據草案,遺產越多,稅率就越高,最高可達50% 。因此,一個有錢人此生擁有的個人財富,在他離開人世的時候會因為納稅問題而「貶值」,甚至成為家人的一種負擔和痛苦。如果資產中非金融資產很多,並且繼承人在接受遺產時沒有足夠的資金支付遺產稅的話,這些資產就不能被繼承而可能被先期拍賣。所以,在做好遺產規劃的時候,及早做好保險規劃對自己、對家人而言,都是一種明智的選擇。因為很多國家關於遺產稅收的法律都是明確規定人壽保險的理賠金是不納入應征稅額的,這當中人文關懷的基本原理是:對一個人的資產可以征稅,但是對一個人生命的價值是不能征稅的。中國政府近年來大力推廣的政策是以人為本,所以我們有理由相信,當我國開征遺產稅的時候,保險理賠也應該是免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