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買飛機票的時候,忘記買保險了。怎麼辦、
不買保險也可以坐飛機....就算沒買額外的保險,出了事也能得到一定的補償。如果想給自己再多一份保障,也可以當天去機場再買。。機場有好多賣保險的~
2. 坐飛機不買保險有什麼後果
乘坐飛機,不買保險,出了事故時航空公司負責。買了保險而出事故是由航空公司和保險公司共同負責。一般航空公司為了降低自己的風險,會要求乘客另外購買保險,就是把風險或者部分風險轉移給第三方。
3. 網上訂機票可以不買保險嗎
網上訂機票可以不買保險。
對於很多人來說,現在坐飛機就猶如坐火車一樣普遍,但是飛機畢竟是有著一定的危險性,如果發生了意外將會不堪設想,因此很多人在上飛機之前會購買一份保險,為自己的出行做好百分百的保障。
飛機票在買保險這一塊航空公司並沒有給出硬性的要求,如果購買的不是特價機票,可以不買保險,因此在購買飛機票時,買不買保險也要根據自己的意願來決定。
飛機保險的特點:
1、高價值、高風險,專業性、技術性較強。再保險和共保必不可少。
2、再保險和共保必不可少。
3、險種都具有國際性。
4、承保條件與國際市場同步。
5、原保險人與再保險人共同處理賠案。
6、自願保險與強制保險相結合,以強制保險為主。
以上內容參考 網路-飛機保險、網路-航空保險
4. 機票沒有買保險,會不會有事
為分散風險和滿足相關合同要求,航空公司需購買一定的飛機保險,飛機保險主要包括飛機機身險、第三者責任險和旅客法定責任保險。題主說的機票保險概念就是其中的旅客法定責任保險了,涉及國際航空運輸中損害賠償的問題,通常要依照《蒙特利爾公約》的標准對乘客進行賠償。國際民航組織(ICAO)於1999年5月起草了《蒙特利爾公約》,並於2005年7月31日在我國正式生效。公約規定承運人對傷亡旅客承擔的賠償責任採用雙梯度責任制。第一梯度實行嚴格責任制,即無論承運人是否有過錯行為,都需承擔賠償責任,為10萬及10萬以下特別提款權;第二梯度(10萬特別提款權以上)實行過錯推定責任制,當旅客傷亡是由承運人責任造成時,旅客也可以要求得到超過10萬特別提款權的賠償,如果承運人能夠證明損失不是由於其過錯造成的,則承運人不承擔第二梯度責任。而根據國務院1989年《國內航空運輸旅客身體損害賠償暫行規定》的有關條款,只要購買機票,國內航線「對每名旅客的最高賠償金額為人民幣7萬元」。但該賠償限額標准在2006年《國內航空運輸承運人賠償責任限額規定》出台後,由7萬元提高至40萬元。很多具體賠付案件中,對於沒有單獨購買航意險的乘客,保險公司的賠付額度根據機票的不同而有所區別,之所以出現國際航班乘客出險賠付高於國內航線,外籍乘客高於中國乘客等問題根源就在於二者分別執行《華沙公約》和《國內航空運輸承運人賠償責任限額規定》,其條款不同。例如:1988年洛克比空難時,每人賠付和8270萬元人民幣;2007年肯亞航空公司507航班發生空難時,遇難者中的5名中國公民,賠償每人近200萬元人民幣;2009年法航空難,每名遇難者家屬獲賠10萬歐元。這里再補充一點國內歷次空難的賠付標准(不包含客戶自行購置航意險理賠額度):2000年武漢空難,每人賠償12.5萬元;2002年大連空難,每人賠償18.4萬-19.4萬元;2004年包頭空難,每人賠償21.1萬元;2010年伊春空難,每人賠償96萬元(沒有按照40萬限額標准走)。所以,機票本身是包含了一定的保險,是航空責任險,但即使是40萬元保額,也不夠百萬房貸的一半啊!建議坐飛機的朋友自己購置航空意外險,一瓶飲料錢而已(很多保險公司航意險可在網上購買,保險期間一周,保額百萬,保費僅需5元)。如果對具體的條款感興趣可以看看<機身一切險、零備件一切險及航空公司責任險條款(2009版)山東保險行業協會>部分內容參考:國內航空運輸旅客身體損害賠償暫行規定飛機失事到底該賠多少錢海內外賠付一覽-----------------------------------------------------------------------------------------------------------20140404分割線MH370事件,舉國哀傷,逝者已去,希望其家人能從失去親人的打擊中盡快走出來。兩年前只是就題論題回答了部分內容,下面再補充一些材料。國內最近的一次空難是2010年8月24日晚22時發生的伊春空難,距今已接近4年時間。當時確立的96萬賠償標准(承運人航空公司的賠償),至今仍有家屬並不認同(根據2012年報道)。伊春空難的索賠訴訟,最終可能仍落入中國式索賠的結局。即採取協調解決,由原航空局等相關部門組織,或授意航空公司與遇難者家屬談判,既有商業性質,又通過行政手段,採取拖延戰術予以調解。再往前追,2004年的包頭空難,承運人東航提出的賠償方案為每名遇難者賠償21.1萬元,業遭到很多家屬反對。在美國律師事務所的幫助下,遇害人家屬代理律師曾經將向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洛杉磯郡高等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被告包括事故飛機製造商加拿大龐巴迪公司、龐巴迪宇航公司,航空運營商中國東方航空,以及事故飛機發動機製造商美國通用電氣公司。家屬請求法院判令以上四名被告連帶賠償原告的經濟及精神損害。最終結果是洛杉磯郡高等法院根據「方便管轄原則」,裁決中止審理該案,建議最適合管轄的法院為中國法院,案件由此轉回中國。而在國內歷經7年時間,提交多家法院,至2012年,該案仍未有結果。據稱,此案在美國審理期間曾進行過調解,經各方商討後,原、被告一度達成調解協議——每位遇難者獲賠約300萬元。但該案回國審理後生變。遇害人家屬代理律師稱,東航最終反悔,不肯按此價格支付。而東航相應負責人則表示,東航從未同意此協商價格,並始終堅持案件移送回國審理。主流觀點認為,中國應適時與國際通行規則接軌,尤其應與《公約》接軌。有一種說法是:並非航空公司不同意,而是有關部門擔心,一旦這個標准抬高,打開了口子,將來其他的意外事故人身傷害賠償將隨之水漲船高。其實,前文提到的《蒙特利爾公約》簽訂之時,就存在爭議。歐美日等發達國家認為,應當無條件實行無限額的賠償規則,而部分發展中國家則表示反對,理由是上述規則將會影響並打擊本國民航業的發展。最終,《公約》確定了有條件的無限額賠償原則。雖然中國的空難賠償標準是在逐步提高的,但與國際標准還相去甚遠,應適時與國際通行規則接軌,尤其應與《公約》接軌。馬航事件沒有發生在中國,這些同胞的家屬或不至於遭受中國式索賠。但從歷史上看,空難的跨國訴訟也並不容易。而當發生這種災難的時候,理賠最迅速和快捷的一定是乘客購買過航空意外險的商業保險公司。3月25日馬航聲明出來之後,國內各家保險公司就已經開展理賠工作,並將保險金送至客戶家屬。除了兩年前的上文中提到的國內空難賠償標准低之外,還有一個訴訟難的問題需要補充,所以,建議不變。雖然本人是行業內利益相關者,但上面僅僅是客觀陳述事實,絕無廣告意圖。註:關於包頭、伊春空難理賠情況根據網路報道整理顯示全部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5. 機票忘了買保險可以補嗎
可以補買保險的。事實上機票和保險本就是兩款產品。
1、可以向保險公司直接購買。電話、網站、手機端都可以,在保險平台選擇合適的險種即可。
2、可以到機場買。一般機場辦理登機牌的櫃台旁邊就有銷售保險的,找不到可以問一下機場內的工作人員。
3、其實不買保險也無所謂,不是強制規定,也有人不買的,畢竟出現問題的情況是非常小的小概率事件。
(5)機票忘買保險可以不買嗎擴展閱讀:
機票總價=機票價格+機場建設+燃油費+保險費。在攜程旅行網官網預訂並支付,用支付寶或網銀支付都可以。
訂票完成到機場的值機櫃台用身份證值機,領取登機牌,現在已經沒有紙質機票了,登機牌是安檢、登機的憑證,行程單相當於用來報銷的發票,如果需要報銷就需要行程單。
如果對座位有要求的話可以提前在網上值機選座位,到時候到值機櫃台說已經網上值機了,她就會直接給列印登機牌,就不用在櫃台選了,這一可以避免想要的座位提前被人選走。
6. 買好了機票但是忘了買保險,登機時能補買嗎
機場肯定有專門的售票櫃台,該櫃台也提供航空意險購,先買保險,再到值機櫃台更換登機牌,一旦換了登機牌就不能再買保險了。
航空保險是賠償由飛行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的保險業務。經營航空運輸或其他航空業務的企業或個人向保險公司支付一定數額的保險費,即可在保險期內發生飛行事故遭受損失時得到經濟賠償。機票中的保險是由保險公司賠付給航空公司,再由航空公司賠付給旅客。
航意險則由旅客直接持保單到保險公司索賠。對每一位旅客來說,是否購買航意險完全是自願。航意險是航空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簡稱。它是保險公司為航空旅客專門設計的一種針對性很強的商業險種。它的保險期限從被保險乘客踏入保單上載明的航班班機的艙門開始到飛抵目的港走出艙門為止。它的保險責任是被保險乘客在登機、飛機滑行、飛行、著陸過程中,即在保險期限內因飛機意外事故遭到人身傷害導致身故或殘疾時,由保險公司按照保險條款所載明的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或按身體殘疾所對應的給付比例給付殘疾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