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請問參加深圳市勞務工醫療保險可以在外地住院報銷嗎
《深圳市勞務工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 屬於下列情況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參保人與就診的醫療機構進行現金結算,再按規定報銷。
(一)因病情需要,經結算醫院批准轉診到非結算醫院發生的門診費用;
(二)在非結算醫院及其下設的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急診醫療費用;
(三)經結算醫院核准轉診到指定的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費用;
(四)慢性腎功能衰竭門診透析,器官移植後門診用抗排斥葯,及惡性腫瘤門診化療、介入治療、放療或核素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
(五)因公外出或出差在非結算醫院因急診搶救發生的住院費用;
(六)就診的定點醫療機構發生電腦故障或因《深圳市勞動保障卡》損壞不能記賬的。
屬於前款第一、二、三項,及第六項發生的門診費用,在結算醫院或綁定的醫療機構辦理報銷手續。
屬於前款第四、五項的,及第六項發生的住院費用,在社保機構辦理報銷手續。
參保人應在發生費用之日起3個月(住院從出院日起算)內辦理報銷手續。辦理報銷手續時,需要出具轉出醫院轉診證明、蓋有就診醫院印章的門診病歷或住院病歷復印件、疾病診斷證明(門診)、出院診斷證明書或出院小結(住院)、費用明細清單、原始收費收據、用人單位證明和《深圳市勞動保障卡》等資料。
⑵ 深圳勞務工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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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深戶的勞務工社保有兩種的,1.非深圳戶口勞務工醫療(養老,工傷,失業,勞務工醫療),2.勞務工醫療+工傷組合(勞務工醫療,工傷,失業)。你的那個是有養老保險的話那應該是第一個,但是費用也不可能只有30塊啊,因為第一種的加起來公司跟個人的一共是400多,第二種的費用也得要將近100的。你刷的是你社保卡的錢,肯定是醫療的社保錢,養老錢是不會哪來刷這個的。如果你不知道你們公司買的那種你可以問你們人事的。養老保險按照最低基數1808的話,個人是144.64,公司235.04,你是200多的話公司應該是按照工資基數繳吧。
⑶ 什麼是勞務工醫療保險深圳的
非深戶的,要掛公司才能交保險。如果廠不幫忙交,只能找個熟人的公司掛一下。最低保險費要五百多一個月,非深戶平時看病不能報銷,住院才能報銷。
掛號用現金,如果是醫保規定的病可掛賬(有外傷的不是醫保的范圍),但不一定全報,要看情況,如果超出的部分就須付現金,廠方不用代其報銷.
3.第十四條 參保人門診(急診)就醫時:使用《深圳市勞務工醫療保險葯品目錄》(以下簡稱葯品目錄)內葯品所發生的費用,屬於《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中甲類葯品和乙類葯品的,分別由門診基金支付80%和60%;使用《深圳市勞務工醫療保險診療項目》(以下簡稱診療目錄)內診療項目或醫用材料所發生的費用,單項價格在90元以下的,門診基金全額支付;單項價格在90元以上的,門診基金支付90元。
第十七條 參保人住院時:使用目錄內葯品所發生的費用,屬於《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中甲類葯品的,100%列入基金記賬范圍;乙類葯品的,80%列入住院統籌基金記賬范圍;使用目錄內診療項目發生的費用,單項價格在90元以下的,90%的費用列入住院統籌基金記賬范圍;單項價格在90元以上的,80%的費用列入住院統籌基金記賬范圍。
第十八條 參保人住院使用一般醫用材料,單項價格在90元以下的,90%的費用列入住院統籌基金記賬范圍。國產一般醫用材料單項價格在90元以上不足500元的,80%的費用列入住院統籌基金記賬范圍;單項價格在500元以上不足1000元的,70%的費用列入住院統籌基金記賬范圍;單項價格在1000元以上的,60%的費用列入住院統籌基金記賬范圍。
4.必須先去綁定的社康站就醫,但可要求轉院,要醫生開轉院單就可以到其他醫院就醫了
⑷ 深圳勞務工養老和醫療保險能自己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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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參保險種:
(一)企業應參保險種: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
(二)員工應參保險種:
1、深戶:養老、綜合醫療、工傷、失業、生育、固定工、合同工可參加住房積金;
2、非深戶:養老、住院或綜合醫療或農民工醫療、工傷、失業保險。
新的醫療辦法鼓勵用人單位為非本市戶籍員工申請參加綜合醫療保險,非深戶在職員工只要交了綜合醫療保險,就會自動綁定由單位扣繳生育保險,無需再單獨申請生育保險。
非深戶員工參加醫療保險可選擇參加綜合醫療或住院醫療或勞務工醫療保險,如果選擇參加綜合醫療保險,單位應提出書面申請;如果單位選擇參加農民工醫療保險,單位應填寫《深圳市企業職工參加農民工醫療保險申請表》並附參加人員名冊。用人單位可選擇參加醫療保險的形式,但不得在選擇參保後12個月內變更形式。
員工參保只能選擇一地參保,不能同時兩地參保,如一地已參保,應當出示當地社保部門證明。
⑸ 深圳市勞務工醫療保險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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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勞務工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屬於下列情況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參保人與就診的醫療機構進行現金結算,再按規定報銷。
(一)因病情需要,經結算醫院批准轉診到非結算醫院發生的門診費用;
(二)在非結算醫院及其下設的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急診醫療費用;
(三)經結算醫院核准轉診到指定的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費用;
(四)慢性腎功能衰竭門診透析,器官移植後門診用抗排斥葯,及惡性腫瘤門診化療、介入治療、放療或核素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
(五)因公外出或出差在非結算醫院因急診搶救發生的住院費用;
(六)就診的定點醫療機構發生電腦故障或因《深圳市勞動保障卡》損壞不能記賬的。
屬於前款第一、二、三項,及第六項發生的門診費用,在結算醫院或綁定的醫療機構辦理報銷手續。
屬於前款第四、五項的,及第六項發生的住院費用,在社保機構辦理報銷手續。
參保人應在發生費用之日起3個月(住院從出院日起算)內辦理報銷手續。辦理報銷手續時,需要出具轉出醫院轉診證明、蓋有就診醫院印章的門診病歷或住院病歷復印件、疾病診斷證明(門診)、出院診斷證明書或出院小結(住院)、費用明細清單、原始收費收據、用人單位證明和《深圳市勞動保障卡》等資料。
⑹ 深圳勞務工如何買社保
養老保險基本上對現在的勞務工沒有什麼用處,甚至可以說是剝奪勞務工的血汗來供養深圳戶口人員!
唯一對勞務工有幫助的就是勞務工醫療和工傷保險了!
勞務工醫療基本上感冒之類的小病刷卡就直接報銷,可以達到80%左右,還是比較劃算的!
工傷保險很重要,深圳對工傷這一塊抓的很嚴格,基本上社保和勞動站都是非常重視的!發生了工傷基本上是可以得到賠付的!只要參加了工傷保險!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⑺ 深圳社保對勞務工有什麼好處
養老保險基本上對現在的勞務工沒有什麼用處,甚至可以說是剝奪勞務工的血汗來供養深圳戶口人員!
唯一對勞務工有幫助的就是勞務工醫療和工傷保險了!
勞務工醫療基本上感冒之類的小病刷卡就直接報銷,可以達到80%左右,還是比較劃算的!
工傷保險很重要,深圳對工傷這一塊抓的很嚴格,基本上社保和勞動站都是非常重視的!發生了工傷基本上是可以得到賠付的!只要參加了工傷保險!
⑻ [急]深圳市勞務工醫療保險住院能報銷多少錢剛購買醫療保險一年。
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深圳市衛生局
關於印發《深圳市城鎮職工社會醫療保險
現金報銷管理辦法》的通知
(2003年7月16日)
深社保發〔2003〕77號
為規范我市城鎮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現金報銷管理工作,根據《深圳市城鎮職工社會醫療保險辦法》(市政府令第125號),我們制定了《深圳市城鎮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現金報銷管理辦法》,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深圳市城鎮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現金報銷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我市城鎮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現金報銷管理工作,根據《深圳市城鎮職工社會醫療保險辦法》(市政府令第125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我市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參保人(以下簡稱參保人)就醫所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地方補充醫療保險或者生育醫療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中由參保人及其親屬以現金先行支付,需要報銷的,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參保人就醫有下列情形之一,先行支付現金的,可以憑有關單據和資料到市社會保險管理機構(以下簡稱市社會保險機構)辦理本辦法第二條規定范圍內的報銷手續:
(一)就診的定點醫療機構發生電腦故障或因職工社會保險證損壞不能記帳的;
(二)因急、危重病症在本市非定點醫療機構救治的;
(三)經本市定點醫療機構或市社會保險機構同意轉往市外醫療機構診治的;
(四)因在市外出差、探親、休假、學習期間患急病在市外醫療機構就診的(含參保人在市外分娩的);
(五)被長期派駐市外工作或者退休後在市外定居時在當地就診的。
第四條 參保人就醫有本辦法第三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以現金支付醫療費用,報銷時應向市社會保險機構提供以下資料:
(一)原始收費收據;
(二)費用明細清單;
(三)門診病歷或者住院病歷復印件(加蓋醫療機構公章);
(四)疾病診斷證明書;
(五)本人職工社會保險證。
被長期派駐市外工作或者退休後在市外定居時在當地就診發生醫療費用,辦理報銷時,除應提交前款資料外,還應當事先向市社會保險機構辦理異地工作(定居)登記手續。
第五條 參保人經本市定點醫療機構或市社會保險機構同意轉往市外就診發生醫療費用,辦理報銷時,除應向市社會保險機構提供第四條規定資料外,還應當提交簽有核准意見的《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市外轉診審核申請表》,並按以下程序核准報銷:
(一)經市社會保險機構核准轉診的,將上述資料直接送市社會保險機構核准
報銷;
(二)經市三級醫院或市級專科醫院轉診的,將上述資料送至轉出的醫療機構,核定報銷方案後,再上報市社會保險機構復核,以復核後的報銷費用為准。
凡未按規定核准同意而自行轉往市外或自找醫院、自購葯品以及到營利性醫療機構診治(急診搶救除外)的,其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第六條 參保人以現金支付醫療費用(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除外)需要辦理報銷的,應當自發生費用之日(住院的以出院之日,下同)起6個月內持有關資料向市社會保險機構辦理報銷,逾期不予報銷。
第七條 參加生育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在市外的門診產前檢查費用、分娩住院費用、產後訪視、計劃生育手術的基本醫療費用(不含嬰兒費用)由生育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憑本辦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的資料、結婚證、單位證明和准生證(第二胎)外,報銷分娩住院費用還要憑出生證;報銷計劃生育手術費用還要憑節育手術證,到市社會保險機構按規定核准報銷。
產前檢查包括以下基本項目:
第一次檢查:(13周之前)建立《深圳市母子保健手冊》;尿HCG、婦科檢查、血常規(3分類)、尿常規(10分類)、心電圖、B超;
第二次檢查:(16—18周)產科檢查(均含胎心多普勒)、血型(ABO、Rh)、血常規、尿常規、腎功能(3項)、肝功能(5項)、乙肝兩對半、丙肝病毒抗體、梅毒血清抗體、血糖;
第三次檢查:(20—24周)產科檢查、尿常規、彩色B超;
第四次檢查:(24—28周)產科檢查、尿常規;
第五次檢查:(28—30周)產科檢查、尿常規;
第六次檢查:(30—32周)產科檢查、血常規、尿常規、B超;
第七次檢查:(32—34周)產科檢查、尿常規;
第八次檢查:(34—36周)產科檢查、胎兒監護、尿常規;
第九次檢查:(37周)產科檢查、尿常規;
第十次檢查:(38周)產科檢查、胎兒監護、尿常規;
第十一次檢查:(39周)產科檢查、尿常規、B超;
第十二次檢查:(40周)產科檢查、胎兒監護、尿常規。
計劃生育手術項目包括:
(一)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
(二)人工終止妊娠(流產術),包括人工流產(負壓吸引術、鉗刮術)、中期妊娠引產術、葯物終止妊娠;
(三)放置、取出皮下埋植避孕劑;
(四)輸卵管絕育術、輸精管絕育術;
(五)輸卵管復通術、輸精管復通術。
第八條 出國、赴港、澳、台地區公幹或探親期間所發生的急診住院費用,按本市市級醫院償付標准報銷,門診和購葯費用不予報銷。辦理報銷時,除需要提供本辦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的資料外,還需提供單位證明、出國護照或港、澳、台地區特別通行證。
第九條 綜合醫療保險參保人門診基本醫療費用和門診使用地方補充醫療保險葯品目錄的葯品、診療項目的費用,由個人帳戶支付。
個人帳戶不足以支付的,社會醫療保險年度內超額的門診基本醫療費用,在上年度城鎮職工年平均工資10%以上的,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70%,個人自付30%。
參保人應於下一醫療保險年度內,憑本辦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的資料,到市社會保險機構審核報銷。
第十條 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參保人,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最高限額的基本醫療費用和在住院期間使用地方補充醫療保險葯品目錄的葯品、診療項目的費用,經核准,由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支付85%,個人自付15%。
第十一條 因病情需要輸血(全血、成份血)的費用,由個人墊付現金,憑本辦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的資料和搶救用血證明,到市社會保險機構核准報銷,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90%,個人自付10%。
第十二條 經市社會保險機構核准,在基本醫療保險項目中使用單價在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醫用材料,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國產普及型(含國產的一次性醫用材料)價格支付90%,無國產普及型可比價格,按進口普及型價格支付50%。
第十三條 器官移植手術治療的基本醫療費用按規定核准報銷。購買器官或組織源的費用自理。
器官移植范圍包括:腎臟、心臟瓣膜、角膜、皮膚、血管、骨和骨髓移植。
第十四條 安置和置換人工器官的費用憑本辦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的資料,到市社會保險機構按規定核准報銷。
人工器官包括人工心臟起搏器、人工心臟瓣膜、人工晶體、人工關節等。人工器官費用按國產普及型價格的90%報銷;無國產普及型可比價格,按進口普及型價格的50%報銷。報銷最高限額為:心臟起搏器15000元、人工心臟瓣膜8000元、人工關節5000元、人工晶體1500元。
第十五條 特殊醫用材料包括心血管內導管、心血管內支架和心臟血管內球囊。特殊醫用材料費按國產普及型價格的90%報銷;無國產普及型可比價格,按進口普及型價格的50%報銷。最高報銷限額為:心血管內導管1200元、心血管內支架11500元、心臟血管內球囊6500元。
第十六條 參保人因慢性腎功能衰竭門診透析(血透、腹透),器官移植後門診抗排斥治療用葯,惡性腫瘤門診化療、介入治療、放療或核素治療費用,由患者先墊付現金,然後憑本辦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的資料,到市社會保險機構核准報銷,其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90%,個人自付10%。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行。
⑼ 深圳市勞務工醫療保險費用報銷流程
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深圳市衛生局
關於印發《深圳市城鎮職工社會醫療保險
現金報銷管理辦法》的通知
(2003年7月16日)
深社保發〔2003〕77號
為規范我市城鎮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現金報銷管理工作,根據《深圳市城鎮職工社會醫療保險辦法》(市政府令第125號),我們制定了《深圳市城鎮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現金報銷管理辦法》,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深圳市城鎮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現金報銷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我市城鎮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現金報銷管理工作,根據《深圳市城鎮職工社會醫療保險辦法》(市政府令第125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我市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參保人(以下簡稱參保人)就醫所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地方補充醫療保險或者生育醫療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中由參保人及其親屬以現金先行支付,需要報銷的,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參保人就醫有下列情形之一,先行支付現金的,可以憑有關單據和資料到市社會保險管理機構(以下簡稱市社會保險機構)辦理本辦法第二條規定范圍內的報銷手續:
(一)就診的定點醫療機構發生電腦故障或因職工社會保險證損壞不能記帳的;
(二)因急、危重病症在本市非定點醫療機構救治的;
(三)經本市定點醫療機構或市社會保險機構同意轉往市外醫療機構診治的;
(四)因在市外出差、探親、休假、學習期間患急病在市外醫療機構就診的(含參保人在市外分娩的);
(五)被長期派駐市外工作或者退休後在市外定居時在當地就診的。
第四條 參保人就醫有本辦法第三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以現金支付醫療費用,報銷時應向市社會保險機構提供以下資料:
(一)原始收費收據;
(二)費用明細清單;
(三)門診病歷或者住院病歷復印件(加蓋醫療機構公章);
(四)疾病診斷證明書;
(五)本人職工社會保險證。
被長期派駐市外工作或者退休後在市外定居時在當地就診發生醫療費用,辦理報銷時,除應提交前款資料外,還應當事先向市社會保險機構辦理異地工作(定居)登記手續。
第五條 參保人經本市定點醫療機構或市社會保險機構同意轉往市外就診發生醫療費用,辦理報銷時,除應向市社會保險機構提供第四條規定資料外,還應當提交簽有核准意見的《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市外轉診審核申請表》,並按以下程序核准報銷:
(一)經市社會保險機構核准轉診的,將上述資料直接送市社會保險機構核准
報銷;
(二)經市三級醫院或市級專科醫院轉診的,將上述資料送至轉出的醫療機構,核定報銷方案後,再上報市社會保險機構復核,以復核後的報銷費用為准。
凡未按規定核准同意而自行轉往市外或自找醫院、自購葯品以及到營利性醫療機構診治(急診搶救除外)的,其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第六條 參保人以現金支付醫療費用(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除外)需要辦理報銷的,應當自發生費用之日(住院的以出院之日,下同)起6個月內持有關資料向市社會保險機構辦理報銷,逾期不予報銷。
第七條 參加生育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在市外的門診產前檢查費用、分娩住院費用、產後訪視、計劃生育手術的基本醫療費用(不含嬰兒費用)由生育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憑本辦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的資料、結婚證、單位證明和准生證(第二胎)外,報銷分娩住院費用還要憑出生證;報銷計劃生育手術費用還要憑節育手術證,到市社會保險機構按規定核准報銷。
產前檢查包括以下基本項目:
第一次檢查:(13周之前)建立《深圳市母子保健手冊》;尿HCG、婦科檢查、血常規(3分類)、尿常規(10分類)、心電圖、B超;
第二次檢查:(16—18周)產科檢查(均含胎心多普勒)、血型(ABO、Rh)、血常規、尿常規、腎功能(3項)、肝功能(5項)、乙肝兩對半、丙肝病毒抗體、梅毒血清抗體、血糖;
第三次檢查:(20—24周)產科檢查、尿常規、彩色B超;
第四次檢查:(24—28周)產科檢查、尿常規;
第五次檢查:(28—30周)產科檢查、尿常規;
第六次檢查:(30—32周)產科檢查、血常規、尿常規、B超;
第七次檢查:(32—34周)產科檢查、尿常規;
第八次檢查:(34—36周)產科檢查、胎兒監護、尿常規;
第九次檢查:(37周)產科檢查、尿常規;
第十次檢查:(38周)產科檢查、胎兒監護、尿常規;
第十一次檢查:(39周)產科檢查、尿常規、B超;
第十二次檢查:(40周)產科檢查、胎兒監護、尿常規。
計劃生育手術項目包括:
(一)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
(二)人工終止妊娠(流產術),包括人工流產(負壓吸引術、鉗刮術)、中期妊娠引產術、葯物終止妊娠;
(三)放置、取出皮下埋植避孕劑;
(四)輸卵管絕育術、輸精管絕育術;
(五)輸卵管復通術、輸精管復通術。
第八條 出國、赴港、澳、台地區公幹或探親期間所發生的急診住院費用,按本市市級醫院償付標准報銷,門診和購葯費用不予報銷。辦理報銷時,除需要提供本辦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的資料外,還需提供單位證明、出國護照或港、澳、台地區特別通行證。
第九條 綜合醫療保險參保人門診基本醫療費用和門診使用地方補充醫療保險葯品目錄的葯品、診療項目的費用,由個人帳戶支付。
個人帳戶不足以支付的,社會醫療保險年度內超額的門診基本醫療費用,在上年度城鎮職工年平均工資10%以上的,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70%,個人自付30%。
參保人應於下一醫療保險年度內,憑本辦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的資料,到市社會保險機構審核報銷。
第十條 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參保人,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最高限額的基本醫療費用和在住院期間使用地方補充醫療保險葯品目錄的葯品、診療項目的費用,經核准,由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支付85%,個人自付15%。
第十一條 因病情需要輸血(全血、成份血)的費用,由個人墊付現金,憑本辦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的資料和搶救用血證明,到市社會保險機構核准報銷,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90%,個人自付10%。
第十二條 經市社會保險機構核准,在基本醫療保險項目中使用單價在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醫用材料,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國產普及型(含國產的一次性醫用材料)價格支付90%,無國產普及型可比價格,按進口普及型價格支付50%。
第十三條 器官移植手術治療的基本醫療費用按規定核准報銷。購買器官或組織源的費用自理。
器官移植范圍包括:腎臟、心臟瓣膜、角膜、皮膚、血管、骨和骨髓移植。
第十四條 安置和置換人工器官的費用憑本辦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的資料,到市社會保險機構按規定核准報銷。
人工器官包括人工心臟起搏器、人工心臟瓣膜、人工晶體、人工關節等。人工器官費用按國產普及型價格的90%報銷;無國產普及型可比價格,按進口普及型價格的50%報銷。報銷最高限額為:心臟起搏器15000元、人工心臟瓣膜8000元、人工關節5000元、人工晶體1500元。
第十五條 特殊醫用材料包括心血管內導管、心血管內支架和心臟血管內球囊。特殊醫用材料費按國產普及型價格的90%報銷;無國產普及型可比價格,按進口普及型價格的50%報銷。最高報銷限額為:心血管內導管1200元、心血管內支架11500元、心臟血管內球囊6500元。
第十六條 參保人因慢性腎功能衰竭門診透析(血透、腹透),器官移植後門診抗排斥治療用葯,惡性腫瘤門診化療、介入治療、放療或核素治療費用,由患者先墊付現金,然後憑本辦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的資料,到市社會保險機構核准報銷,其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90%,個人自付10%。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