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不理賠,可以向當地保監局投訴,或者仲裁,如果都不能解決的話,可以起訴。
投訴是指:權益被侵害者本人對涉案組織侵犯其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事實,有權向有關國家機關主張自身權利。投訴人,即為權益被侵害者本人。
消費者投訴,是指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與經營者之間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後,請求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調解,要求保護其合法權益的行為。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
仲裁是指糾紛當事人在自願基礎上達成協議,將糾紛提交非司法機構的第三者審理,由第三者作出對爭議各方均有約束力的裁決的一種解決糾紛的制度和方式。仲裁在性質上是兼具契約性、自治性、民間性和准司法性的一種爭議解決方式。
民事爭議通常可以採取向法院起訴和申請仲裁機構審理兩種方法。仲裁指爭議雙方在爭議發生前或爭議發生後達成協議,自願將爭議交給第三者作出裁決。
起訴是指當事人就民事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審判的行為。即請求法院通過審判,使被告人承擔某種法律上的責任和義務。起訴須有明確的被告人、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還須屬於受訴法院管轄范圍。
刑事訴訟中的起訴,指享有控訴權的國家機關和公民,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對指控的內容進行審判,以確定被告人刑事責任並依法予以刑事制裁的訴訟活動。人民法院審理的各種案件,是以公訴機關或者當事人的起訴為前提,如果沒有人起訴,法院對任何案件都不主動審理。法院如果接受起訴,同意進行審理,稱為受理。起訴的成立,標志訴訟中審判程序開始。
Ⅱ 賓利車路面自燃,5萬一年的車險,為什麼保險公司一分不賠
一般來說,汽車要達到自燃的條件,除非是特別極端的天氣,否則正常情況下,汽車都不會自行著火,可就在浙江義烏就發生了一起「賓利車自燃事件」,而在車輛遭到嚴重損毀之後,車主卻收到了保險公司的拒賠反饋,這是怎麼回事?下面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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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發展
車輛被劃傷或者發生輕微碰撞遺留下來的痕跡,這些都可以通過劃痕險進行報銷,劃痕險的價格也不貴,保費400元就能買到2000元的保額,當然,不同的保險公司設置的價格不同,但基本不會相差很多。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劃痕險對車齡有一定的要求,所以大家如果要購買,一定要提前詢問好自己的車是否符合購買劃痕險的標准。
(2)涉水險
涉水險比較實用,一般來說,汽車在被水淹沒之後,發動機很容易進水,這個時候如果發動機損壞,那這筆損失費就可以由保險公司承擔。但如果車輛在涉水之後,被人為點火而造成發動機損壞,那就算是買了涉水險,保險公司同樣不會賠付,所以保哥建議,一旦發動機進水,千萬不要輕易點火使用汽車。
(3)車損險
車損險主要保障因突發情況或者事故造成車輛損失,而車輛遭到除地震或者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它是不保的。為什麼說車損險很重要,其一,它能保障汽車的小刮小蹭,二,就算車輛損毀,只要符合理賠條件,車損險照樣需要賠付。而且車損險是當今社會,最受人們關注,也是理賠率最高的保險。
Ⅲ 重大疾病腦出血保險公司一分不賠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重大疾病保險一般都含有死亡保障。93天就死亡,保險責任范圍內死亡,應該是給付保險金。建議閱讀條款,搞清楚有沒有死亡責任。
Ⅳ 重大疾病腦出血保險公司一分不賠
如果你看好了 沒有問題 就一分不會賠錢的
Ⅳ 交通事故我全責,保險公司不賠的部分需要我賠嗎,有法律依據嗎
由於你是唯一的責任方,不負責任方的經濟損失和醫療費用應由你和保險公司承擔,但保險公司只在賠償和保險責任的限度內進行賠償。
相關規定如下:
1.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過錯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比例分擔責任
2.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行人無過錯的,機動車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行人無過錯的,行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過錯的程度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車輛一方無過錯的,應當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5)保險公司一分不賠擴展閱讀:
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八條 :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台地區),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Ⅵ 重疾險3年交了24000元,為何得了癌症,保險公司卻一分不賠
重疾險是每個人一生當中最重要的保險,重疾險可以保障人們很多內容,如癌症、各種重大疾病等等,所以很多人在投保之前,首先選擇的第一份保險就是重疾險。但如果買了重疾險,卻得不到理賠,我相信這無論換做哪個人都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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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詳情
事情是這樣的,江蘇男子王先生在2015年5月份投保了一份重疾險,一年交8000保費,保額20萬,當時業務員承諾,只要確診合同范圍內的重疾險,就能得到20萬的賠償金。
2018年9月,王先生在醫院被查出淋巴癌,一個月之後,保險公司向王先生發來了一份「拒賠通知書」,拒賠理由是:未如實健康告知。
(3)買保險是一件大事,希望大家一定要重視起來,不要花了錢又沒得保障,到頭來還得自己掏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