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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營銷為何不適合價格競爭

發布時間:2021-07-27 03:49:25

『壹』 關於我國保險業缺乏競爭力的原因

摘要:我國保險業恢復發展30多年來,發展時間不長,發展速度驚人。作為朝陽行業,我國保險業處於快速成長期,業務擴張非常快,加上國外保險公司的湧入,市場主體不斷增加,但新的營銷觀念尚處於萌芽狀態,保險營銷人員整體素質不高,保險產品不能滿足客戶需求,因此,必須創新保險營銷機制,才能不斷提高保險企業的綜合競爭力。關鍵詞:保險營銷現狀創新發展策略一、保險業市場營銷的內涵保險業市場營銷是以保險這一特殊商品為客體,以消費者對這一特殊商品的需求為導向,以滿足消費者轉嫁風險的需求為中心,運用整體營銷或協同營銷的手段,將保險商品轉移給消費者,以實現保險公司長遠經營目標的一系列活動。首先,保險營銷並不是保險推銷。保險營銷是圍繞滿足投保人的需要而進行的整體營銷,即從搜尋保險市場上的需求,一直到完成險種設計以及對投保人投保後的服務等一整套營銷活動。而保險推銷的重點則在於保險產品本身,主要是為了銷售保險產品而進行的活動。其次,保險營銷更適於非價格競爭原則。保險商品價格(費率)是保險人或保險主管機關依據對風險、保額損失率、利率、保險期限等多種因素的分析,並通過精確的計算而確定的,因而它是較為客觀、較為科學的。為了維護保險人和被保險人的利益,為了保證保險人的償付能力,為了促進規范競爭,國家保險監管部門對保險價格有統一管理和限制。所以,價格競爭在保險營銷中並不佔有重要地位,相反非價格競爭在保險營銷中卻佔有重要地位。市場營銷觀念不僅是一個概念,更是一種經營方式,是在買方市場形態下企業成功的經營法寶,是生死攸關的戰略問題。二、保險市場營銷管理現狀1.保險企業競爭激烈卻沒突顯各家的特色服務從1980年我國恢復保險業以來,我國保險業的改革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績,業務持續快速增長。但是,由於我國保險業起步晚、基礎薄弱、覆蓋面不寬,功能和作用發揮不充分,與國外相比,我國保險業還存在很大差距。我國保險營銷還處於低級階段,各家保險公司主要是停留在價格競爭上,還未按市場細分的原則定位,保險產品的同構現象十分嚴重。2.保險產品遠不能滿足客戶多樣化的需求目前我國的保險市場仍是保險公司推出什麼產品,客戶就買什麼產品,當前保險業的主要矛盾是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與保險業發展滯後的矛盾,即保險供給不適應保險需求。近年來,雖然新險種開發較多,但從市場需求來看,保險產品的創新思路狹窄,形式單一,險種設計與開發遠不能滿足顧客對險種的多樣化需求。3.保險營銷人員整體素質不高專業人才缺乏我國保險企業普遍採用人海戰術,大量招收人員,補充營銷一線。這些保險從業人員總體水平低偏,大專以上學歷者只佔總人數的30%~40%。據調查,由於一些營銷人員缺乏職業道德,或缺少保險及相關知識,致使在推銷保險時經常出現誤導陳述、保費回扣、惡意招攬等違規、違法現象,極大地破壞了保險業的聲譽。1.樹立廣義的服務營銷觀把服務營銷觀提升到戰略地位。廣義的服務營銷觀就是要確立把優質服務貫穿於產品營銷全過程、甚至企業經營全過程的觀念。因為保險營銷不僅是產品的營銷,更是服務的營銷。任何保險公司都應把客戶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以客戶需求為導向,各項工作始終圍繞著「客戶滿意」這個中心運行。2.樹立公司品牌形象,營造公司企業文化品牌是產品質量和企業信譽的保證。當代市場產品的競爭越來越表現為品牌的競爭。企業要提高產品的綜合競爭力,就必須圍繞品牌的核心競爭力來做文章,這樣才能真正提高產品的競爭力。保險公司要想使顧客選擇自己,就必須樹立自己個性鮮明內涵豐富的品牌形象。大力塑造良好的企業形象和營造企業文化。要通過企業穩健成長和優質服務、優秀的企業文化建設、公益性活動以及現代傳媒手段,凝聚企業的強勢品牌,大力塑造和傳播企業在社會公眾心目中的美好形象,營造內部朝氣蓬勃、銳意進取的企業文化,藉以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持久地獲得公眾的「貨幣選票」。3.開發創新保險產品保險產品是保險公司賴以生存的基石。近年來,我國保險公司雖然不斷開發新險種,但具有鮮明個性的險種很少,使得各保險公司在低水平上重復建設,無法構成自己的競爭優勢,導致過度競爭和內耗較大,造成了社會資源的極大浪費。保險公司應以客戶需求為中心,積極開發、設計新的保險產品,從而提高市場份額,贏得更多客戶。4.細分市場實施差異化營銷策略首先要進行充分的市場調研。以研究市場、研究客戶、研究同業、研究自己為主要內容,為更好的開展各項業務、制定可行性營銷方案打下基礎。針對不同子市場的特點,推出不同的適應各個子市場的保險產品和服務,並針對不同客戶消費口味的差異開發不同的險種,做到既有的放矢,又區別對待。5.提高保險從業人員的素質保險營銷是一項艱巨而又辛苦的工作,保險從業人員不但要具備保險專業知識,而且還要有高度責任心、事業心及很強的心理承受能力。完善保險從業人員資格認證管理體系,實行保險業人才信息化管理。最後,要改進保險教育培訓制度。加強人才教育培養,建立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立體教育培訓體系。總之,伴隨著新興產業的騰飛、高新科技的發展、世界全球一體化進程的加快,中國保險行業的經營環境發生了顯著的變化。隨著保險市場的成熟和競爭加劇,在維護好原有營銷渠道同時,各保險企業也要積極開展營銷渠道的多元化建設,及時恰當地根據特定的市場、特定的客戶、特定的產品、特定的時期、特定的營業區域的變化,建立新的營銷渠道是形成新的業務增長點,確保保險公司戰略目標實現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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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同一家保險公司的網銷,電銷,直銷為什麼產品不同,互相競爭,互相不屑 到底哪種更實惠,我想買重大疾病險。

網路和電銷的產品性價比更高,因為保險公司在銷售上成本少,保障就高了!
購買重疾應注意什麼?
答:市場上的重疾險可以分為定期還本重疾和終身消費重疾!保額建議定在10萬起步!因為現在重大疾病醫療費都在15萬-30萬左右!重疾險有著很嚴格的賠付要求,所以在辦理時應慎重!
在客戶辦理時必須注意以下問題:
1、客戶根據自己的情況決定購買主險或者附加險!主險相對更有實惠!附加險屬消費性較便宜!
2、重疾險的疾病保障種類最佳的是在35種左右,因為保險產品設計是參考醫學數據的!
3、少兒辦理重疾時注意現多數兒童的疾病都屬於先天性的,不在賠付范圍內!少兒重疾最多的是白血病!
4、現在辦理重疾險最適合的年齡為18歲以後(越早越好),高發年齡段為30-60歲,保障年齡建議不低於65歲之前,如45歲以前建議還是以辦理還本型的重疾為主,那麼退休後可以轉換成養老金!5、應注重保險責任:賠付額度,等待期等!如有提前給付就更加人性化!患病時就可以提前支取一部分!

『叄』 保險公司開展業務為什麼應當遵循公平競爭原則,不得從事不正當競爭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主體有著自身的經濟利益和既定的目標,為了實現這些利益和目標,他們便在市場上展開持續不斷的較量,這種較量的形式通常表現為市場競爭,因此這種競爭是必然存在的,有其內在的動力和外界的壓力。公平的競爭既能使市場主體獲得最大的收益,又能符合社會的最大利益,從而促進生產力的發展。在保險市場上也同樣存在著競爭,保險公司開展業務,一方面同投保人、被保險人以及受益人發生權利、義務關系,另一方面又同其他保險公司處於競爭之中,都會採取一些競爭手段以獲得更多的保單,爭取更多的保戶。由於保險業行業經營的特殊性,保險法要求保險公司開展業務應當遵循公平競爭的原則,反對各種不正當競爭行為,以促進保險業的穩健發展,保障和維護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公平競爭的原則,保險公司在保險市場上,應當在法律、行政法規許可的范圍內開展業務活動,通過改進和完善服務,提供經營管理水平,搞好產品和服務創新,來滿足投保人的多種需求,使被保險人及時獲得滿意的保險保障。通過深化體制改革、轉換經營機制、堅持誠信原則,從而提高自身的競爭能力,在競爭中求得發展和壯大。具體來講,保險競爭的主要內容包括費率的競爭和服務的競爭。公平的費率競爭要求保險公司費率不能定得過高,形成壟斷費率,損害投保人的利益,也不能訂得過低,這樣難以保障保險公司穩定經營,更不能有不公正的歧視性費率,應當遵循充分性、合理性、公正性和穩定性的原則。至於服務的競爭則要求保險公司要有市場有需求、核算有效益的產品,要有為投保人提供高層次、全方位的優質服務,要逐步擴大銷售渠道、改革銷售方式,盡量方便客戶投保,最後還要限制靠攀比提高傭金來競爭業務。根據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有關規定,在市場交易中損害競爭對手的下列行為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1.採取欺騙手段,引誘他人產生誤認。2.利用獨佔地位,濫用經濟優勢,迫使他人與自己進行交易,或者迫使他人接受自己或指定的產品或服務。3.採取各種賄賂手段,包括以回扣等不正當手段推銷自己的商品或服務。4.以虛假廣告或其他類似方法,對商品或服務做虛假宣傳。5.侵犯他人的商業秘密。6.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傾銷商品或者提供服務。7.採用高額的有獎銷售手段,誘騙消費者和客戶。8.捏造、散布虛偽事實,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或商品、服務聲譽。保險公司開展業務活動時,就必須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不得有上述不正當競爭行為,不得從事不正當競爭。

『肆』 保險營銷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國處於發展中的保險營銷制度還有待完善,突出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保險營銷中的誠信度不足。銷售人員將保險營銷等同於簡單的推銷,以將保險商品賣出,收取保費為主要目的,注重短期利益,功利性過強,在銷售過程中容易產生不誠實的問題,甚至還會出現誘轉保、騙轉保,加之電視上時常報導因銷售過程的問題最後導致被保險人被拒賠的情況,所以目前社會大眾相當一部分對保險銷售人員不信任,對保險公司印象不佳。這也是2005年保監會號召保險業界樹立誠信大旗的一個原因。

2、保險公司培訓銷售人員的制度不完善。

(1)很多公司培訓銷售人員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在短期內提高其業務水平,把保險產品更多地推銷出去。為了達到這一目的,很多都採用了「台灣模式」的培訓方式,這種模式講求的是銷售人員如何包裝自己,怎樣運用話術去賣出保險。例如,新人在培訓課中學習的一個內容就是如何贊美客戶。講師講完課後還會讓學員馬上模擬相互贊美,這是很不自然的。銷售保險的目的在於滿足客戶的需求,應該實實在在地設計出合適的保險計劃,而不是主要依靠話術去讓客戶高興,盲目地掏錢買保險。

(2)講師的水平不夠高,很多就是照本宣科地講課,毫無生動可言,並且講授的內容基本都是圍繞本公司險種設計的,跟銷售無關的保險知識基本上就沒講。像「保險深度」、「死差損(益)」之類的重要概念在講課時可能根本不會涉及。整個培訓常常就是一堂保險速成課。

3、推銷過程中很多銷售人員實際上依靠的是親情關系和人情關系。很多剛培訓完的新人都是向親朋好友推銷保險,即常稱的「殺熟」,這樣的客源用完後就找不到其他客源了,最後因銷售額達不到公司要求被辭退,這樣可能會產生孤兒保單。而依靠人情關系推銷的保險有可能出現高的退保率,因為投保人可能並不是真的需要某方面的保險,當初購買主要是因為人情的緣故,自身對保險並不了解,購買後要每隔一段時間繳納不少的保險費,自然不願意,最後可能就會選擇退保。如果僅依靠親情關系和人情關系推銷保險,不從被保險人的實際需求考慮的話,實際是對保險這樣的無形商品信用的破壞。

4、傭金支付不夠合理。現在很多保險公司支付給銷售人員的首期傭金比例偏高,後期偏少,這樣的後果就是對被保險人的後期服務不到位,賣出保險收取傭金後就很少再採取跟蹤服務的措施。保險公司衡量一個銷售人員業績的標准似乎就只有保費收入,重視數量不重視退保率等其他指標。公司內部宣傳欄上就常常寫有「某某 保費…萬」,還有完成多少保費就獎勵去哪裡旅遊之類的激勵措施。

5、公司對銷售人員在推銷保險時的支持還不夠。有時銷售人員需要自己花大量時間來搜集整理資料,而且一些公司的險種變化比較快,甚至沒有險種手冊,這些都對保險推銷帶來了不便。如果公司能整理好這些資料或做成模版提供給銷售人員,這樣就能節省大量的時間,有利於他們把主要精力放在保險計劃書的制定上面。

存在這些問題的原因:

1.我國保險業處於初級階段,各大保險公司把很大一部分精力放在了佔領市場份額上,因此不可避免地出現了重視短期利益,急功近利的現象。這是主要的原因。

2.保險業發展之初需要有足夠的市場參與者,因此對保險代理人的門檻要求較低,造成了代理人的專業素質不過硬,同時缺乏對其人品的考量,使得在推銷保險時出現不誠信的現象,損害了保險公司的聲譽。

3.保險公司對新人的培訓系統很不完善,培訓時間很有限,培訓內容的重點放在推銷上,忽視了專業知識的灌輸。以保費多少來衡量銷售人員的成績造成了銷售人員重業績輕服務。激勵措施以物質獎勵為主,更是無形中激勵銷售人員要盡可能多的銷售保單,獲取保費。

4.配套的約束保險銷售人員行為的法規還不夠。

改進保險營銷制度的一些建議

1.保險營銷制度要建立在誠信原則的基礎。保險業以人為本,維系人與人之間關系的紐帶就是誠信。壽險產品的無形性與未來性效用使投保人在購買時難免產生不踏實的感覺,所以從保險公司的經營角度考慮,應堅持誠信原則,否則就是在用自身的信譽和未來做賭注。同時壽險公司還要對銷售人員誠信,這樣才能讓銷售人員對客戶誠信。

2.保險公司要有發展的戰略眼光,重視長期利益,轉變經營理念。現在很多公司的險種都大同小異,因此在銷售時要注意採取產品差異化戰術,為客戶提供個性化的服務,把價格的競爭轉移到服務質量的競爭上來,注重培養客戶的忠誠度。

3.提高保險代理人的門檻,鼓勵和發展多種形式的保險中介。提高保險代理人的准入標准,比如提高對學歷的要求和考試的難度,還應盡可能對人品進行考察。加快保險經紀人和保險公估人的發展,二者的發展有利於解決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商品中出現的問題。

4.保險公司要完善培訓系統。首先,要建立招收新人的嚴格標准,不能前來報名的都收。其次,培訓內容要注重培養新人的保險專業素質,打牢基礎,特別是要從一開始就灌輸誠信服務的理念。晨會實際上也是一個培訓的好時機,應該充分利用。培訓完成後的再教育也很重要,一些保險公司就採取了網上教學的方式,銷售人員從網上可以學習相關課程。第三,建立一支高素質的講師隊伍是保險公司順利實施培訓工作的關鍵,這直接關繫到培訓的效果。最後,培訓不能忽視了加強新人的職業道德修養。

5.銷售過程中銷售人員應克服以保費為中心的指導思想,要確立服務第一,客戶至上的思想,採取個性化的服務,實行不同的險種組合製作幾套保險計劃讓客戶有被真誠對待的感覺。

6.改革傭金支付方式。在保持傭金總量不變的前提下,降低首期和前幾年傭金支付比例,相應提高後續傭金支付比例,延長後續傭金的發放年限,並結合考核退保率、投訴率等指標,發放後續傭金。這樣可以督促銷售人員跟蹤服務,抑制其短期行為,同時也為保險公司提供了增加二次客源的機會。

7.建立合理的激勵機制。有效的激勵能使銷售人員在較長的時間內保持一種心理穩定狀態,目標與慾望的平衡將產生無窮的動力,落實在行動上就是每個人永遠都有一種不斷超越的沖勁。把握銷售人員內在的、真實的需求是制定激勵機制的關鍵所在。保險公司要研究銷售人員的心理,針對不同的心理層面,合理搭配不同的激勵手段,運用精神獎勵與物質刺激的雙重作用,達到激勵的最佳效果。

8.建立全方位監管體系,通過強化監管措施,約束銷售人員的不良行為。一是長期進行職業道德教育,訂立職業道德規范,達到讓銷售人員自覺做到自律自強,自覺規范其行為的目的。二是充分發揮保險同業公會的作用,在同業公會內部成立個人代理人專業管理委員會,建立銷售人員的檔案信息,對不良行為要登記。三是建立舉報、投訴制度,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四是加強監管處罰力度,保險監管部門對個人代理人的違規行為,應及時查處。

『伍』 「價格競爭是最高層次的競爭」,你同意這種觀點嗎為什麼 求大仙,一道市場營銷學的考試題目。

當然不同意啊...
這種觀點非常不符合現在同質品橫行的年代,現在的消費者除了注重價格外,更注重產品的價值和附加價值,這種附加價值是商家灌輸給消費者的認知中的情感或功效價值。
現在的消費者很注重品牌,產品的差異化,而不是盲目的買低價的東西,要知道消費者普遍的辨別產品好壞的一個重要准則就是根據價格的高低,大家普遍認為貴一些的東西就是好一些的,所以絕對的低價是不會給企業帶來絕對的優勢的,相比差異化、品牌等因素才是現在競爭中更重要的要素;
舉個例子,如果價格是最高層次的競爭,那奢侈品和高端產品豈不是無法做了?
很久以前,我國的商家就意識到不要和競爭對手在紅海里同歸於盡,而是要努力開拓藍海,或塑造產品、品牌的差異化,這個才是主流的競爭要素;
「價格競爭是最高層次的競爭」這句話適用於上世界的賣方市場大環境,而不適合現在的買方市場大環境了,所以這種觀點不是正確的,因為沒有結合變化的市場來改善觀點。

『陸』 保險為什麼不能和生活用品一樣,等用戶主動去買,而要每天招人去推銷

因為他們是做這個工作啊,就像你如果是做銷售的,難道你天天等著別人上門來找你么?相互體諒吧,不需要直接告訴別人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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